Newsroom的暗角:如何專業地自我審查
講來講去,到底無綫新聞有無審查?
【Newsroom 的暗角】 side A 和 side B ,好像沒有明確告訴你答案。或者你會認為報道還是不太清晰,可能你在追求某高層實牙實齒的一句:「依單嘢,CY/西環打電話來話唔准做!」
只是這樣的話,你的期望必然落空。因為倘若這位高層這樣說,一定會有記者心有不甘而作出反駁。或者他會錄音,然後把新聞審查的證據公諸於世。或者他會撰匿名信,指責這一荒天大謬。然後外界會嘩然,觀眾會流失,廣告會抽起,老細會詐型……這位高層會被革職。一句講晒,失敗。
失敗,不是因為他有「審查」,而是因為這是不「專業」的審查辦法。
下文將教你,甚麼是「專業」的審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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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專業地自我審查」,也就是「在保留新聞專業操守的同時,進行自我審查」。可行嗎?絕對可以。首先你必須理解的第一點是:
「傳媒自我審查…不是某一記者的行為,而是一個結構性現象。我們認為,大部份自我審查並非由高層及主管親口下達命令,也不是由前線記者刻意進行的。」
寫這句話的是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及陳韜文。他們在 2008 年合著有論文《香港傳媒的自我審查組織性生產》1 ,透過問卷與訪談,調查了香港傳媒的自我審查情況。
結果二人發現四類「自我審查」手法:
一) 選擇適當人手出任適當職位、做適當的採訪題目;
二) 讓員工觀察並學習所屬新聞機構的「潛規則」;
三) 下達模稜兩可的指令;與及
四) 以專業及技術性理由作出可疑的新聞判斷。
而在《立場新聞》與五名無綫新聞員工及前員工的訪問過程中,又發現了第五點:
五)透過資源調配作出操控。
(一)用人為才:選擇適當人手出任適當職位、做適當的採訪題目
根據李立峯與陳韜文所言,傳媒主管往往不需要限制記者報道某宗新聞,他們只要「用人為材」,把「合適的人放在合適的位置」便成。例如處理政治敏感新聞,主管會任命聽話或者親建制的記者去做;委派駐中國記者,則選擇對中共較溫和的;至於政治取態偏民主的記者,則更多被委派處理一些無關痛癢的軟性或民生報道。
在無綫新聞部也有類似情況:如【Newsroom 的暗角】一名受訪者稱,假如有同事作政治不正確的報道,便會被安排返通宵更,或被要求在公司做資料搜集,不准在外跑新聞。這樣,便可在不講一隻字的情況下,施加自我審查。
**(二)潛規則:**讓員工觀察並學習所屬新聞機構的「潛規則」
從以下角度,我們可以更好理解無綫新聞近月的調職、離職與任職爭議。
已故社會學家 Warren Breed 指,傳媒機構的政策多是一系列的「潛規則」。任職員工無須主管明言那「不能說的秘密」,已可透過觀察同事如何工作、老闆如何下達命令,與及各種員工之間的閒談耳語,意會「潛規則」為何,界線在哪。而社會學家 Graham Murdock 及 Peter Golding 則指,辭退及聘請高級編輯正是傳媒老闆施加個人意志的首要辦法。目睹 A 君報過某新聞之後升職加薪,B 君報過另一則新聞後則被調至閒職,員工們便漸漸「學識點做」。
然後,我們可以把「學識點做」的員工分成兩類:
**A/ 識做而且願意做的人:**基於「想上位」的人之常情,他們將有意無意把老闆的政治立場收納為自己的政治立場,以同一原則處理新聞。換句話說,他們會努力做老闆「心入面條蟲」。這些人得老闆信任,容易愈做愈高級,擔任採訪或編輯主任等工作。【Newsroom 的暗角】就有多位受訪者描述幾個案例,指中層人員以「顧慮花哥(袁志偉)抽秤」為由,在審稿時主動刪去敏感部份,與及拒絕在 teaser(即新聞報道開始時的提要)及 bumper(即廣告時段前後的提要)置放敏感報道。
「同事有顧慮我明,但係我覺得不必要。如果你有心做好個新聞,就唔應該有依種顧慮。」
**B/ 識做但拒絕做的人:**這些人坊間稱之為「有風骨」。由於他們得不到老闆信任,多數會被被打入冷宮,或難以升職,或三番四次碰釘子。無論是何種情況,他們均容易在心灰意冷下,離職,變相令傳媒機構中「聽話」的人比例漸增。
一名【Newsroom 的暗角】受訪者說:「現在的採主都好聽袁志偉講,唔聽的都走晒啦。」
**(三)「醒少少啦!」:**下達模稜兩可的指令
在李立峯與陳韜文的研究中,曾經有一位傳媒工作者表示,他在處理六四事件時被上司及同事要求「醒少少啦 (to be smart)」!這位工作者表示:「但甚麼叫『醒少少』?審查的有趣之處就是它全部要你估……」
有【Newsroom 的暗角】受訪者提及,袁志偉曾數度以「個故仔有問題」禁止記者報道,但問題何在?當然沒有明言。
而在記者而言,即使對「醒少少」或「有問題」的說法有所質疑,也無法作任何指控。因為歸根究底,老細沒有叫你「自我審查」,只是叫你「自己諗」而已。
**(四)百分百中立:**以專業及技術性理由作出可疑的新聞判斷
「老闆與高層可以透過專業與技術理由把他們的命令合理化。例如,一個受訪者表示,其傳媒機構高層往往會要求記者報道『中立』,而值得疑問的是,真的所有議題都要中立處理嗎?」── 李立峯與陳韜文
兩位教授引述了其中一名受訪者的「七一」遊行案例。有高層要求他在報道反政府示威的時候,同時也要以撐政府示威的聲音「平衡」一下,儘管前者的規模與意義遠遠比後者大,而該記者也不認為,真有「平衡」必要。
除了中立外,以「專業」為由審查報道的常見方法,還有用字和法律理由。有【Newsroom 的暗角】受訪者提及,袁志偉曾數度以用字不當或過激為由,抽起敏感報道。明顯例子有如「拳打腳踢」,它是否有違中立?記者的旁述又是否會「妨礙司法公正」?這些問題均沒有明確答案,記者難以辯駁,也多無意辯駁。李立峯與陳韜文就提到,有新聞工作者坦言會避免與高層爭論,即使要犧牲報道敏感新聞的機會。這位新聞工作者並不認為自己是自我審查,因為他在乎的不是政治壓力。他只想令自己的工作環境「更愉快 (pleasant) 」而已。
**(五)能者多勞,聽話者多獲:**透過資源調配作出操控
在【Newsroom 的暗角】中接受訪問的無綫新聞部員工指,「出鏡費」是公司操控記者和主播的手段之一。新聞部總監袁志偉和副總監黃淑明可以透過評核主播及記者的「表現」,調配出鏡更表,讓聽話者賺取動輒數萬元的出鏡費,政治不正確者則乖乖坐著,僅收萬多元月薪。
另外,受訪者亦指,倘若有記者表達想做敏感深入報道的意願,高層往往不會拒絕,卻會以人手不足為由,同時命令處理其他無關痛癢的軟性新聞,實行另類的「能者多勞」。「他(高層)會解釋說,軟性報道也是市民需要的資訊,咁佢又真係無錯。」受時間與精力所限,記者只好自動放棄個人認為重要的敏感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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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種種理由,說明了兩點:(一)自我審查並非出於一個人的主觀意願,而是整個傳媒機構系統的結果;(二)在這系統中,就算任何一個人、特別是高層作出了審查的決定,他自己也很可能真心不認為自己做了審查,而更相信自己只是為了「中立」、「聽老闆話」、「醒少少」、「無計啦」。
換句話說,一個新聞工作者大可以覺得自己專業而嚴謹,同時又對新聞施加某種審查。前者與後者並不矛盾。
因此如果你要追求無綫高層一句「我有審查」,注定徒勞。不過無論高層承認也好,否認也罷,外界對無綫新聞是否有審查,似乎已早有定論。姑勿論香港市民對無綫的觀感,就連 New York Times 提及無綫新聞時也用上「usually pro-government television station(通常親政府電視台)」的形容詞;中國人權組織 Human Rights in China 更直稱無綫新聞為 pro-government broadcaster。
一位【Newsroom 的暗角】受訪者透露,有無綫新聞部記者曾經向袁志偉反映此事,指「以這種方式做新聞,不僅損害公信力,就連外媒都不覺得我們是良好新聞機構。」
對此袁志偉沒有回應,也沒有改變他做新聞的態度。
另一位受訪者坦言希望袁志偉改變。談到他們在「七警」事件後的聯署行動,他認為最大目的不是在表態,而是希望「可以令他(袁志偉)之後把新聞做得更好」。
這裡又生起一個問題:是否最高話事人改變,無綫新聞便會更好?
可惜答案是未必。正如文首所言,無綫新聞的審查並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反映在結構上的。一個受訪者如此形容:一方面,在位多年的袁志偉創造了一個容易自我審查的結構;另一方面,這個結構又只能容許「像袁志偉這樣怕得罪人的新聞工作者上位」。
「他竟然可以把個人名聲全部押下去,忠心為 TVB 和他的老闆服務,被人鬧到咁都不思改變,我覺得他的職位也很難做。」該名受訪者說。他續稱,即使把袁志偉替換成另一人,也只會是「差唔多意識型態的人」。
這就是所謂的「結構性問題」。而假如你問,這個結構的最終權力在哪?答案已呼之欲出。
一名受訪者如是說:「因為共產黨就是要管媒體。而它無咁得閒管晒所有傳媒,只管有最大影響力的就好。」
根據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去年年末調查,近七成香港市民視 TVB 為主要資訊接收來源,稱霸所有媒體,遠遠拋離僅得約三成的第二位《蘋果日報》。這就是「大台」的威力。正是這威力,導致「大台」承受最大政治壓力。
而香港政府則以行政手段,加以配合。
首先留住亞視。根據《廣播條例》,若政府不續牌,須要在十二個月前通知,亞視的免費電視牌本在今年十一月屆滿,但現在已踏入三月份,政府仍未有消息。無論亞視如何無出糧、無交牌費,無收視、無節目,政府仍擺明車馬拖延亞視續牌申請。
還有是制止競爭。2013年十月,政府以「避免市場過度競爭」為由,拒絕向最積極的香港電視發出免費電視牌照。就算是獲政府「原則上同意」批出免費電視牌照的有線寬頻旗下的奇妙電視和電訊盈科的香港電視娛樂,牌照也仍未發出,至今已拖延一年多。
只要把一台獨大的結構加固,掌權者要施加操控,便更容易。
面對如此「死局」,香港觀眾還有出路嗎?一名曾任職無綫新聞多年的受訪者如此建議:
「離棄 TVB ,去一些你能夠把握的地方,同時話清楚畀其他人知,小心自己睇緊乜。」
文/楊天帥
1:Lee, F., & Chan, J. (2009). Organizational Production of Self-Censorship in the Hong Kong Media.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ess/Politics, 14(1), 11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