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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被捕後 編採部提早截稿趕加印 直擊《蘋果日報》如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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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6 月 18 日的《蘋果日報》,如常出版。

17 日晚上 10 時 30 分,距離報紙付印只有約一小時,《蘋果》編輯部爭分奪秒,為報紙版面作最後確認。不少傳媒在場,拍攝記錄 5 名高層被捕、國安處大肆上門搜查後的第一日「出紙」。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手執原子筆,全神貫注,仔細校對版面每一個細節,不時與同事溝通,又會走到員工身邊,審視美術設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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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總編輯林文宗

《蘋果日報》頭版今以被捕社長張劍虹的說話:「 大家要頂住」為題;亦以大半版刊登被捕副社長陳沛敏的專訪。據了解,《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會被通宵扣查,暫失去自由的她,依然關心明天的《蘋果日報》,能否順利出版。留守《蘋果》的同事,相信沒令她失望。報紙有八版皆是報道警方拘捕 5 名公司董事、高層、搜查蘋果日報大樓。《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在FB說:「出版,才是維護出版自由的最佳方法」。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各人涉嫌違反國安法第 29 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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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社長陳沛敏被捕前專訪

《蘋果》美術部員工:各部門提早「交版」 望市民可準時買到報紙

在《蘋果》工作 23 年的美術部員工吳先生表示,由於加印,所有部門提早個半至兩小時「交版」,務求讀者仍可準時在報攤買到報紙,「知道今日發生咩事」。他走到一旁喝水,向記者慨嘆,5 名高層被捕,被警方形容為「犯罪分子」,檢走新聞材料,根本是「新聞自由走向末路」。

他語帶不忿道,「我相信同事只係如實報道,係有佢哋嘅專業操守」。他表示,作為員工不會對號入座,「我哋唔會當自己係不法分子,《蘋果》一路做緊嘅,都係幫緊港人發聲。」坊間盛傳政府要在7.1前取締《蘋果》,吳先生肯定地道,「就算無警方今日嘅行動,無7.1甚麼甚麼,我哋都會做好自己本分;經過今次就更加要做落去,做好本分,何來有罪?」

《蘋果》年輕記者:如果因為做記者「初心」被補、要一同坐監,我樂意

在編輯部趕緊「埋版」同時,兩名現職蘋果日報的年輕記者在放工後留在公司,希望與身邊同事「圍爐」,分擔經歷今天搜捕後的情緒。在蘋果任職3年的記者S(化名)表示,今天「末日」感覺強烈,「你知道件事好嚴重,但好似咩都做唔到」。他解釋,當局將編採工作視為違反國安法,「今日就拉編採高層,他朝我啲採主、同事俾人拉咁點?」

S指,今天公司氣氛比想像中平靜,「可能好多同事都預咗有今日」,他認為這個時間應好好銬問自己做記者的初衷,若只是為了避紅線而違反自己入行的本意,「咁點解仲要做?」他續說,「如果因為(初心)我要俾人拉,要同佢哋一齊坐(監),我樂意。」

入職不足半年的記者K(化名)則表示,完成工作後亦特意回到公司,「有少少想圍爐嘅感覺,同同事share大家的心理狀況」。剛加入《蘋果》的他本以為自己對公司感情不算深,但今早得悉高層被捕時感到震撼,「嗰啲係我每日返公司都會見到嘅人」,「可能隨時就係我或身邊同事被捕」。

被問會否擔心身為記者會同樣被捕,K認為擔心不來,根本不知道紅線在哪,至今當局都沒有披露涉案的文章是哪篇文章,表示會繼續做好自己本分。至於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形容《蘋果日報》為犯罪分子,K形容是荒謬,有理智的人都會知道有關說法不合理,「亦冒犯咗好多努力做新聞嘅人」。

《蘋果》傍晚決定加印至 50 萬份

回首不足一年前,警方國安處於 2020 年 8 月 10 日以違反國安法、欺詐等罪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兩名兒子和 4 名高層。同日近 200 名警方首次進入《壹傳媒》及《蘋果日報》的辦事處搜查,最後逗留近 8 小時始離開大樓,並帶走至少 25 箱證物。(詳見報道

昨搜查蘋果日報大樓的畫面重現, 不同的是去年曾要求在場監察警方行動的《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及總編輯羅偉光都被捕,警力亦增強至 500 人,《蘋果》記者也一律被阻止返回崗位工作、禁止拍攝警方行動。警方最後搜查逾 5 小時、檢 44 硬碟新聞材料後離開及解封大樓。《蘋果》員工其後陸續回到工作崗位,有記者的電腦被取走,索性以手機打稿。(詳見報道

《蘋果》傍晚決定為明日出版加印至 50 萬份。比去年 8 月被搜後當晚決定加印的 35 萬份多,當時不少市民於翌日凌晨時份報紙檔排隊,購買首批報紙,蘋果日報當天一度售罄。其發行部及後決定加印 20 萬份紙,即最後共印刷 55 萬份、賣出 51 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