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個被控暴動的人.6】數據統計:他們有多年輕?做什麼職業?何時被捕?
被控暴動的,究竟是誰?
反送中運動至今持續一年,2019 年 6 月 12 日金鐘一帶發生的事,無疑是整場運動最重要的起點。
當日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警方隨即用催淚彈、橡膠子彈驅散,事後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將 6.12 定性為一場「暴動」,特首林鄭月娥及後表明同意警方的定性。群眾顯然反對。4 日後的 6.16,200 萬香港人上街,「學生不是暴徒」、「我們沒有暴動」的口號呼聲此起彼落。運動的五大訴求,亦有「撤回暴動定性」一項。
但政府沒回應此訴求,示威者繼續抗爭,被捕的愈來愈多。警方回覆《立場新聞》查詢,由 2019 年 6 月 9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警方於各區示威活動中共拘捕 8,986 人,已控告 1,808 人,當中被控最多的罪名,正是暴動罪。人數剛好是 612 人。
其中被指於 6.12 金鐘參與暴動的 21 歲救生員早前於區域法院認罪,法官強調示威者「直接衝擊法治」、「無視法律及罔顧警員安全」,稱判刑必須具有足夠阻嚇性及考慮公眾利益。最終在考慮該暴動事件的規模、暴力程度、被告認罪及其年齡等後,以 6 年作為經審訊後罪成的量刑起點。由於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終判囚 4 年。
正被控暴動的 612 人,每一個都面臨如此關口。一旦入獄,或許就要付上數以年計的青春;大限將至,卻無法籌算將來。
抗爭一年,《立場新聞》訪問多個在反送中運動裡被控暴動的人,了解他們抗爭的初衷,記錄每一個「612 分之一」在此人生關口上的不安與期盼。
另一方面,我們整理數據,嘗試呈現這 612 人的年齡、職業分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