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min read

【47 人案】何桂藍高院申保釋  鄒幸彤代表陳詞 將申撤銷報道限制

A Decorative Image

47 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早前於裁判法院再提堂,押後至 9 月 23 日再提訊,以交付高等法院審理。其中一名被告、已還押逾半年的何桂藍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排期明天處理。她今天在 facebook 發文,指屆時將向法庭申請撤銷報道限制,強調開放傳媒報道,才合乎公開聆訊原則,真正保障被告的權益。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等法院將於明早 ( 8 日) 處理何桂藍的保釋申請,她將由大律師鄒幸彤代表陳詞。自 3 月起遭還押的何桂藍,今日透過友人在 FB 發文,指《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的傳媒報道限制,令公眾無從得知《國安法》保釋聆訊的內容,特別是律政司的理據、聆訊期間法庭對初選案被告的判斷等,因此決定明日將向法庭申請撤銷有關限制。

何桂藍:被告不反對開放報道 法庭仍撤銷限制

她在文中提到 9P 條的立法基礎,源自法律改革委員會 1989 年的報告,當中提到限制傳媒報道,是為了保障審訊公平,而法院亦可基於「社會公正」開放傳媒報道。但她指出,在過往的國安案保釋申請中,即使被告表明不反對開放報道,法庭仍然拒絕撤銷限制。

何桂藍:被捕至還押程序淪為黑箱

何桂藍認為,有關報道限制令國安案的保釋聆訊變得封閉,被告從被捕到還押的程序「淪為黑箱」,「明顯已令社會公眾對國安法之執法、檢控基礎及保釋規定極為憂慮」,擔心執法部門會任意拘捕、檢控方理據薄弱,甚至「演變成政權針對異見者隨心所欲的未審先囚」。

貼文又引用前首席按察司羅弼時在一宗案例的說法,指「公開審訊乃普通法制度最重要的基礎,沒有之一」,強調限制保釋申請報道,並非普通法地區的慣例,任何令法庭程序變得封閉、阻礙公眾知情權的限制,都必須有充分理由。

范國威保釋被拒 陳志全保釋申請下周四處理

案中另一名被告范國威,今早( 7 日)亦有向高院申請保釋,惟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他保釋。(另見報道)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陳志全亦已向高院申請保釋,排期 9 月16 日處理。

同案 47 名被告,目前僅 13 人獲准保釋,包括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鄒家成及余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