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min read

麥克道爾論世界中的主體性

A Decorative Image

圖片來源:Sasha [email protected]

約翰 · 麥克道爾 (John McDowell, 1942-) 為當今西方哲學最富盛名的哲學家之一,卻也因為其治學風格特殊,常旁徵博引哲學史與歐陸哲學的資源,而為許多同為英美分析傳統的哲學家所忽略。他的研究領域包括古希臘哲學、倫理學、知識論、語言哲學、心靈哲學、知覺哲學、形上學、以及康德與黑格爾哲學等等;此廣博的研究範圍也使得理解他的哲學變得更加不易。本短文選擇性地介紹他的中心想法,並特別以他對世界與主體性的看法為主軸。

抽象來說,麥克道爾所關注的是西方哲學上主客對立框架所造成的哲學焦慮:主體作為認識者,客體作為被認識者;若主體的心理狀態與活動都是_內在_於主體本身的,這樣的狀態與活動如何可能達致_外在_的客體?一個相關的問題是:人類作為_理性_動物如何可能存在於這個自然或是_物理_世界?造成這種焦慮的哲學圖像不止包括笛卡兒式的沉思者,也包括認為心理_隨附_ (supervene on) 於認識者身體的當代科學式的物理主義。

為了消解這樣的焦慮,麥克道爾的策略是重新理解主體與客體兩者。這便與分析哲學主流的看法截然不同。根據此主流,也就是物理主義,客體端是已經被確定的,也就是一切具體存在都是物理的 (先排除數學這樣的抽象存在);在這個基礎上,哲學家們再去煩惱如何把道德、美醜、顏色、規範性、心靈等等存在放置在這個物理主義的世界觀內。對麥克道爾來說,要消解這個主客對立的焦慮,只修正我們對主體的理解是不夠的,必須也注意到物理主義對客觀世界理解的錯誤,並提出解方。

麥克道爾採用的是詮釋學家高達美 (Hans-Georg Gadamer) 在《真理與方法》 (Truth and Method, 1960) 一書中對世界/環境的區分。簡化來說,「環境」就是指一般分析哲學家口中的「物理世界」,是我們與其他動物共享的;而「世界」在此是指有意義的、被理性與概念能力開顯的領域,而只有生理正常且學會夠複雜的語言的人類才能對其有所回應。這個世界/環境二元論對應於麥克道爾接受的其他的二元論,包括從塞勒斯 (Wilfried Sellars) 承繼來的理由空間/法則領域區分,以及從亞里斯多德承繼來的第二自然/第一自然區分。我們可以說,第一自然_就是物理主義者所(正確)認可的自然,它是自然法則的領域,也是人類與其他動物共享的環境;而使得受過教化 (Bildung) 的人類與眾不同的則是_第二自然,它是理由/理性的空間,也是高達美式甚或海德格式的世界。

麥克道爾稱此立場為「自然化的柏拉圖主義 (naturalized Platonism)」(因為承認理性的自主性),或「放寬的自然主義 (relaxed naturalism)」。在文獻中關於塞勒斯與亞里斯多德的部分廣為其他哲學家注意,但從詮釋學接枝過來的世界觀卻常常被忽略,這是造成對麥克道爾哲學圖像常見錯誤解讀的原因之一。而另一方面,這既然是一種二元論,他自然必須說明這些潛在的分裂 — 世界與環境、理由空間與法則領域、第二自然與第一自然 — 該如何被消除。有些令人失望地,麥克道爾在這裡訴諸的是維根斯坦式的靜默主義 (quietism) ,沒有對這個二元之間的關係進行正面的說明;他認為只要指出原本造成哲學焦慮的預設 — 比如化約論 — 不是唯一的選項,被移除之後焦慮就會消失,就是成功的哲學治療,工作可以到此為止。然而,許多哲學家(包括筆者)對此後設哲學不甚滿意。

目前我暫時認定這些二元之間的關係必須是某種_強突現_ (strong emergence),比如理由空間是由法則領域強突現出來。這是個很實質並具有爭議的宣稱,在當今形上學裡為非主流看法,需要許多辯護,也很可能不正確,但這是我從研究推測出來的麥克道爾哲學裡必要的元素;將它明確呈現出來並試著去辯護,似乎比訴諸靜默主義而拒絕給予正面的答案來得合理和有幫助。

文初提到麥克道爾涉及的哲學領域很廣,以下便就這些領域作簡要的介紹。他最早期的 — 七零年代 — 研究集中在_古希臘哲學_,翻譯並註釋了柏拉圖的《泰阿泰德篇》(Theaetetus),主要是關於知識論的看法;關於亞里斯多德的研究則比較著重他的倫理學與道德心理學,包括實踐智慧以及上述的第二自然。

在_倫理學_方面,麥克道爾也積極與當代文獻對話,主要在於主張世界上有客觀的道德事實,但人需要被適當地教化後才能看到這些事實,而這裡他引述了顏色作為次性這種類比;在此他受到梅朵 (Iris Murdoch) 的影響。除此之外,他主張個殊主義 (particularism) ,也就是道德判斷不來自於抽象的道德原則,而是具體道德情境中主體根據其教化所作出的行動。

在_知識論_方面,麥克道爾認為當代哲學的焦慮多半出自於所謂「笛卡兒式內在空間」(“Cartesian inner space”) 這種看法,其問題在於把心理狀態與活動視為純粹內在的,因此主體永遠無法與外在的客體有真正的接觸。正面來說,他主張證據的選言主義 (disjunctivism about evidence) ,也就是說桶中腦 (brain in a vat) 雖然從內部無法區辨它自己和一般人有什麼區別,但不代表它跟真正具身的 (embodied) 人類擁有同樣的證據,或是同樣的知識論位階;在此他與威廉森 (Timothy Williamson) 的知識論觀點接近,但細節處不盡相同。此外,他重構所與的迷思 (the myth of the given) 以及融貫論 (coherentism) 所構成的兩難,並指出對知覺經驗的重新理解是正確消解此兩難的方式。

_語言哲學_方面,麥克道爾的看法很多,比如主張某種對弗雷格式意義 (Fregean sense) 的解讀,結合了羅素式的看法。與達美特 (Michael Dummett) 的論爭中站在戴維森 (Donald Davidson) 這邊,主張意義理論不該是化約式的。此外,在庫律普基的維根斯坦 (Kripkenstein) 這裏,他認為傳統的看法因為誤入了笛卡兒式的內在空間,而造成了詮釋的無限後退,使得意義的規範性不可能,而這是可以透過拒斥該內在空間觀而消解的。

在_心靈哲學_,麥克道爾認為戴維森式的無規一元論 (anomalous monism) 雖然大方向正確,但因為錯誤堅持了因果關係一定要反映一般性的因果法則,而落入了「心理狀態與活動無因果效力」的副現象論 (epiphenomenalism) 。他對知覺哲學亦有重要貢獻,主張知覺經驗具有表徵內容 (representational content) ,且基於意向性與知識論的考慮,進一步主張這些表徵內容都是概念式的。這或許是最為分析哲學界所熟知的部分,也廣受各種論證批評,包括經驗的豐富與細緻性、其他動物與人類嬰兒的考慮等等。

_形上學_方面,麥克道爾主張世界不出人類概念能力的領域,因此也被貼上「觀念論」(“idealism”) 的標籤。無論這個標籤是否合理,或哪一個版本的觀念論是他必須承認的,這邊要特別注意上述他對世界/環境的區分:若這個區分在此未被重視,則不可能正確解讀他的看法。

麥克道爾也非常積極回應其他當代哲學家的看法,除了上述提到的一些以外,著名論爭還包括與伊凡斯 (Gareth Evans) 對經驗表徵內容看法的不同、與布蘭登(Robert Brandom) 對塞勒斯解讀以及知覺經驗位階的爭議、與皮卡克 (Christopher Peacocke) 對經驗非概念內容的爭辯、與萊特 (Crispin Wright) 在自我知識以及維根斯坦解讀的差異、與帕菲特 (Derek Parfit) 對位格 (personhood) 看法的歧異、與德雷弗斯 (Hubert Dreyfus) 對概念與行動的現象學以及梅洛龐蒂 (Maurice Merleau-Ponty) 的解讀等等,都不斷引起學圈內對這些哲學議題的熱烈反響。

在上述的評述中,我刻意跳過兩位對麥克道爾影響極大的哲學家,也就是兩位_德國觀念論_大哲康德與黑格爾;這裡是關於更廣的哲學背景,以下稍做討論。麥克道爾算不上是德國觀念論專家,因此對這兩位大哲的解讀也常為專業的康德與黑格爾學者所批評。我建議一個比較寬容的方式,那就是透過兩個他自己不使用的標籤 — 「牛津康德主義」與「匹茲堡黑格爾主義」— 來說明這裡的來龍去脈。牛津康德主義不易被清楚界定,但基本上是從史陶生 (P. F. Strawson) 開始對康德的解讀,後由伊凡斯、坎波 (John Campbell) 、艾蓮 (Naomi Eilan) 、卡桑 (Quassim Cassam) 等人繼承,而麥克道爾也是其中一員。此路線主張康德的世界觀只要排除超驗觀念論便大致上是正確的,其中有許多看法值得當代哲學繼承;這樣的主張為一些康德學者所反對,特別是那些堅持超驗觀念論是康德哲學不可或缺甚或可以辯護的學者,比如艾立森 (Henry Allison) 。至於匹茲堡黑格爾主義則是以塞勒斯為首,並由布蘭登與麥克道爾各持理性論與經驗論的解讀。具體來說,麥克道爾主張世界是在概念能力的包含內,並認為這就是典型的黑格爾式看法。此外,他對於主奴辯證與相互承認的討論,也直接觸及黑格爾哲學的核心。麥克道爾本人不喜這樣的標籤方式,但我認為這樣的簡化有助於讀者進入他繁複的思想堂奧。此外,他的著作雖似乎並未直接提到費希特與謝林,但其實在一些段落也可以看到他們思想的影子,比如談及自我決定的主體性 (self-determining subjectivity) 以及自然的廣褒性時,就分別反映了主觀觀念論與客觀觀念論的思路。

麥克道爾思想所涉及的哲學傳統恐怕在當代幾乎無人能出其右,除了上述引介的主要思想,他的研究還間接涉及叔本華對主客觀的看法、馬克思的人性異化、胡塞爾的被動綜合、以及沙特對自我意識的看法等等;這些部分他本人未直接討論,但熟悉這些哲學家的讀者很可能在一些篇章中能看出端倪,並自行比較其中的異同,幫助他們思考諸多困難的哲學問題。近年來麥克道爾比較專注討論的是安思康姆 (G. E. M. Anscombe) 的行動哲學與自我知識理論,我在《立場新聞》哲學版也曾經簡短討論過。

最後,請容我宣傳一下自己的專書,John McDowell on Worldly Subjectivity ,今年剛在Bloomsbury Academic出版。市面上已有其他對麥克道爾哲學的專論,而我的作品強調詮釋學式的世界觀,以及麥克道爾哲學與現象學和認知科學的潛在關聯。此外,在書中我也發展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包括上述對強突現的推測,以及概念與理性是否該脫鉤等等,與麥克道爾本人的看法也不盡相同。任何解讀都可能有偏誤以及反映作者自身的限制,建議讀者們若有興趣還是得詳讀麥克道爾本人的著作,以期得到最直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