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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馬蒂亞‧森的後果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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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998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馬蒂亞‧森 (Amartya Sen) 是一位百科全書式的學者,著作等身,在不同的課題上都有著豐碩的研究成果。儘管他是經濟學出身,但他的研究亦涉及諸如哲學、法律、社學科學等學問。他在經濟學有不少出色的研究,例如社會抉擇理論、福利經濟學、人類發展、飢荒與貧窮的問題等等。而在哲學方面,他最為人熟悉的研究應該是「能力進路 (capability approach) 」,另外在自由、平等、權利、公義等問題上亦建樹良多。在這些研究之外,他亦有參與不少社會事務。由創立聯合國的人權發展指數 (Human Development Index) ,長期關注印度的貧窮與性別不平等議題,甚至時常公開質疑印度總理莫迪,以至於最後要被迫放棄連任那爛陀大學 (Nalanda University) 校長一職(時間剛好與港大副校長委任風波同期)。針對 COVID-19 疫情,森近月也在一些報紙評論中明確呼籲各國要小心處理當中引起的社會不平等問題 (Sen 2020a, b) 。與森的其他著名研究或社會事務相比,他對後果評價 (consequential evaluation) 或後果論 (consequentialism) 的研究沒有那麼廣為人知,但其實後果評價與他大部份的研究題目(例如上述提到的能力進路)都頗有關係,甚至是部份研究的倫理學基礎。 [1]

後果評價是這樣的一個重要但相對較少人留意到的題目,值得向讀者介紹他在這方面的想法。下文會先由比較後果評價與效益主義 (utilitarianism) 的異同來解釋後果評價的特質,之後會談論後果評價與一般的後果論有甚麼分別,最後會提及森另外一些研究題目與後果評價的關係。

後果評價與效益主義

森的後果評價,最簡單的說法,就是要人「為自己選擇的後果負責」 (Sen 2000, 477) ,也可以是說選擇行動的標準是以世界情狀 (states of affairs) 的好壞作為判斷行動對錯的標準 (Williams and Sen 1982, 3-4) 。這些定義未必能令人十分理解後果評價到底在說甚麼,要更深入理解當中意思,我們不妨由效益主義說起。

效益主義欲以一簡單的公式去囊括所有的道德判斷,野心不可謂不大,然而也導致很多問題 。當我們把後果評價或後果論 (這裡先不細分兩者) 與效益主義相比時,會發現後果評價是有與效益主義相容的部份,但不完全等同。森把效益主義分為三部份,而後果評價只是其中之一。除了後果外,效益主義另外加入了「福利主義 (welfarism) 」和「總和排序 (sum ranking) 」兩部份。撇開當中的數理部份,簡單來說,福利主義強調我們應以能否增加福利作為判斷後果好壞的標準。效益原則最常見的版本是要求行動務必把幸福 (happiness) 最大化,屬於經典效益主義內的享樂主義 (hedonism) 傳統,就是福利主義的其中一個版本(亦即以幸福界定福利)。至於總和排序,則把每個個體均等計算,並且以把每個個體的效益加起來的方式計算總值 (Sen 1979, 468-479)。

儘管效益主義和後果論關係密切,但森的看法是後果論或者後果評價本身不一定要與福利主義與總和排序掛勾。如果撇除了這兩種要求,後果評價就可以避免到很多對效益主義的批評。他寫到:「後果推理的某種所謂的局限可以被看作不是由後果評價本身的戒律所產生的,而是由一種後果論的方法常常與之結合在一起的完全獨立的和無論如何也不必要的額外假設所產生的」(阿馬蒂亞‧森 2006, 427)。 [2] 森認為,對效益主義的挑戰,主要都是針對福利主義與總和排序的。例如羅伯特‧諾齊克 (Robert Nozick) 的「經驗機器 (experience machine) 」 就是用來反對享樂主義 (Nozick 1974, 42-45) ,而不少人覺得效益主義的計算不近人情,都可說是總和排序之過。

反之,後果評價的一些特質,其實可以避免了很多效益主義的問題。其中,最有名的是森認為情境評價 (situated evaluation) 是判斷後果好壞的重要考慮。森特別強調,當我們考慮責任問題時,身處的情境非常重要,是我們判斷後果的好壞時所不能忽略的,例如為人父母者對自己子女有特別的責任,他人不可替代。這其實是直接回應對效益主義的一個有力質疑:它過度強調計算上的不偏私而導致不近人情。這種特質,亦可以用來回應伯納德・威廉士 (Bernard Williams) 談到效益主義破壞人與其行動的整全性的問題 (Smart and Williams 1973)。 [3] 威廉士認為他所批評的整全性問題對後果論亦有效,但森就認為這是因為威廉士把後果論與其他元素加起來所致,並非後果評價本身的問題 (Smart and Williams 1973, 79, Sen 1979, 463)。威廉士著名的例子,說占士被軍隊強迫二擇其一:殺一人救十九人,或是拒絕殺一人但二十人會全被軍隊殺死。威廉士以這個例子說明效益主義選擇前者的話,就算結論沒錯 (而這點有爭議),想法和推論過程還是太過想當然。森同意威廉士對效益主義的批評,卻強調這是由於效益主義不重視不同人有不同的責任所致。當我們要評價後果的好壞,其實應該考慮到不同情境的不同責任。從這角度來說,後果評價與效益主義不同,甚至與一般強調行動者中立 (agent-neutrality )的說法也有所不同 (Sen 1982, 1983, 2000, 484-486, 488-491, 499-501) 。 [4]

後果評價的利與弊

這樣的後果評價有利亦有弊。其缺點是因為包容性太大,變得猶如甚麼都可以當成是良好的後果。儘管森自己否認這點,但很難不令人有此推論。事實上,一些哲學家就曾指出這樣的缺點,例如茱迪絲‧湯姆森 (Judith Jarvis Thomson, 2001) 與瑪莎‧納思邦 (Martha Nussbaum, 2001) 辯論後果論的問題時便曾指出,實在有太多世界情狀可以在不同的情況下被視為是良好的後果 (但也可能在另一些情境下變得不好),這樣看來很難以後果的好壞來判斷對錯。效益主義雖然問題多多,卻反而有單一而明確的道德價值標準(幸福最大化)去判斷好壞對錯;後果評價卻似乎內容空洞,必須加以說明甚麼的後果在道德上這樣重要。對此,湯姆森直接認為不可能完成這樣的工作,故此不能以後果的好壞來斷定對錯。納思邦相對比湯姆森樂觀一點,但也認為後果評價似乎還不算是一套完整的道德理論 (Nussbaum 2001, 108-109) 。

然而,這個缺點,其實也可以視為後果評價的優點。視之為缺點的主要?因,是因為把後果評價視為道德理論,例如納思邦便把森的想法稱之為「合理的後果論 (sensible consequentialism) 」,然後再指出這想法還不是完整的道德理論。然而,我們要留意的是,這樣的理解,或許是被「後果論」這個詞語誤導了。

上文一直沒有仔細分開「後果評價」與「後果論」兩個詞語,而事實上森在不少著作中都把這兩個詞語混用(例如 Sen 1987)。然而,在某些著作裡,他對使用「後果論」一詞有保留,因為這個名稱原本由伊莉莎白‧安斯康姆 (G. E. M. Anscombe) 提出時,是當作負面標籤來使用的 (Anscombe 1958, Sen 2000, 477-478, Williams and Sen 1982, 3-4) 。撇開標籤問題,直接稱後果評價為「後果論」之所以可能會引起誤解,正正是因為後果評價基本上不是完整的道德理論,而是一種道德推論或者實踐理性 。這種推論要求的,是在做道德推理或運用實踐理性時,不可能忽略世界情狀後果的好壞來評估對錯,而且每個人亦要為自己的選擇所帶來的後果負責。因此,後果評價並不完全是後果論,或者頂多只能算是弱版的後果論,因為後果評價並沒有要求把世界情狀的好壞視為對錯的唯一標準,而只是要求不能忽略評估後果的好壞 (Sen 2000, 477-478) 。

既然後果評價本身只是道德推理的方法而不是完整的道德理論。,要知道後果是好是壞,就需要和其他的道德理論和傳統「合作」。也就是說,這種推理方式的優點是可以容納很多不同的道德價值與理論,例如後果評價不僅可以嵌入後果論或者效益主義成為當中的一部份,亦可以嵌入某些版本的義務論,也就是任何不排斥要考慮後果的義務論。例如有些學者認為康德的道德哲學也一樣可以從後果式的思維入手 (Cummiskey 1996) ;姑勿論這樣理解康德哲學是否正確,但這樣的進路應該就是能與後果評價相容的例子。後果評價這樣能與大部份的道德理論與傳統相容的特性,可說是後果評價的其中一項優點。

這項優點,可以在森不少研究項目當中見到。例如在權利哲學的討論裡,諾齊克 (1974) 的「約束的義務論 (constraint-based deontology) 」(這是森對諾齊克權利理論的稱呼) 當中的道德權利要求太嚴格,必須是絕對的約束,令得很多重要的價值(例如公共衛生)都不能成為嚴格意義下的道德權利。另一方面,效益主義者處理此問題的方法是把道德權利完全工具化,只把道德權利視之為促進幸福的工具,但這樣的處理方法嚴重弱化了道德權利的重要性。森則走中間道路,以後果評價為推理的基礎,認為可以把一些道德權利本身也視為良好的後果,是幸福之外的重要價值,這樣就可以避免了把權利工具化的問題。此外,因為這樣的道德權利還是在後果評價的系統內,要與其他的後果比較,不一定是絕對的約束;這樣的權利,便可以納入諸如教育或衛生(健康)權利等價值 (Sen 1982, 2000, 492-498) 。

能力進路及其他

正如文章開首提及,森還有很多不同的研究,雖然本身有很豐富的內容,但都與後果評價有關。例如能力進路是森對哲學的貢獻當中較有名的一項研究。能力進路由森所開創,經過這數十年來的發展,已經被不少學者大大豐富了當中的內容,而且和森原初提出的版本頗有不同。 [5] 如果只討論森的版本,他最初提出能力這個技術性的概念,是要修正和代替約翰‧羅爾斯 (John Rawls) 提出的「基本物品 (primary goods) 」 (Rawls 1971, Sen 1980, 1985) 。森及後亦論證「能力」本身就可以是道德及政治哲學裡面很好的信息焦點 (information focus) ,諸如平等,權利、人權、公義等等題目,都與能力有關 (Sen 1984, 1992, 2005, 2009) 。另外,在經濟學那邊,能力進路也是研究人類發展的基礎,例如本文開首提到的聯合國人類發展指數,背後的指導思想正是能力進路。儘管能力不能被視為唯一良好的後果,但森的能力進路其實也是在後果評價的基礎上走前了一步,幫助我們理解如何在後果評價的框架裡進一步研究不同的課題。 [6]

近年來,森提出了一套獨特的正義觀,可以稱為「比較式正義進路 (comparative approach to Justice) 」,與「先驗式正義進路 (transcendental approach to justice) 」相對 (Sen 2009) 。對森來說,先驗進路對正義既不充分亦非必要。人們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先驗正義理念,而在處理實際的正義問題時,似乎亦不需要有一個先驗框架。反之,比較式進路尋求的是處理實在情境下怎樣才是比較上不正義,而不是一個普遍性的正義理論。有一些情況,不正義是顯而易見的,例如飢荒、貧窮、文盲、酷刑、種族歧視、性別壓制、隨意囚禁和缺乏基本醫療衛生等項目 (Sen 2009, 16) 。森認為,就算我們沒有一個完美的正義理論框架去判斷我們每種資源應該如何分配,亦可以知道(例如)發生飢荒的社會比起沒有飢荒的社會是更為不義的。另外,要留意的是,採取比較正義進路不等於說認為正義是相對的,更加不代表怎樣比較也可以。 [7] 至於要如何建立比較正義的進路,森提出了很多想法,其中能力進路和後果評價亦是當中重要的部份。特別是後果評價,基本上就是比較正義進路背後重要的道德推理方法 (Sen 2009, 208-221)。

結語

總結來說,雖然森的後果評價不是完整的道德理論,也因此未必可以稱之為後果「論」(視乎我們怎樣定義),但其可以應用於不同理論的特質,卻也可以視為優點。在權利理論、能力進路、以及比較正義觀等例子裡,我們都可以見到了後果評價的貢獻,亦令我們有理由相信這種哲學有其價值,值得向大家推薦。

參考文獻:

  1. Anscombe, G. E. M. 1958. “Modern Moral Philosophy.”  Philosophy 33 (124):1-19. doi: 10.1017/S0031819100037943.
  2. Cummiskey, David. 1996. Kantian Consequential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 Nozick, Robert. 1974. Anarchy, State, and Utopia.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4. Nussbaum, Martha. 1988. “Nature, Functioning and Capability: Aristotle on Political Distribution.” Oxford Studies in Ancient Philosophy (Supplementary Volume) 6:14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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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Nussbaum, Martha. 2001. “Comment.” In Goodness and Advice, edited by Amy Gutmann, 97-125.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7. Nussbaum, Martha. 2011. Creating Capabilities: the Human Development Approach. Cambridge, MA: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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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Rawls, John.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0. Sen, Amartya. 1979. “Utilitarianism and Welfarism.” Journal of Philosophy 76 (9):463-489.
  11. Sen, Amartya. 1980. “Equality of What?” In Tanner Lectures on Human Values, edited by Sterling McMurrin, 195-220.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2. Sen, Amartya. 1982. “Rights and Agency.”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11 (1):3-39.
  13. Sen, Amartya. 1983. “Evaluator Relativity and Consequential Evaluation.”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12 (2):113-132.
  14. Sen, Amartya. 1984. “Rights and Capabilities.” In Resources, Values, and Development, 307–324. Blackwell.
  15. Sen, Amartya. 1985. Commodities and Capabilities. Amsterdam: Amsterdam University Press.
  16. Sen, Amartya. 1987. On Ethics and Economics. New York: Blackwell.
  17. Sen, Amartya. 1992. Inequality Reexamined.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8. Sen, Amartya. 1997. “Maximization and the Act of Choice.” Econometrica 65 (4):745-779. doi: 10.2307/2171939.
  19. Sen, Amartya. 2000. “Consequential Evaluation and Practical Reason.”  Journal of Philosophy 97 (9):477-502. doi: 10.2307/2678488.
  20. Sen, Amartya. 2005. “Human Rights and Capabilities.” Journal of Human Development 6 (2):151-166. doi: 10.1080/14649880500120491.
  21. Sen, Amartya. 2009. The Idea of Justice. Cambridge, Mass.: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2. Sen, Amartya. 2017. “Reason and Justice: The Optimal and the Maximal.” Philosophy 92 (1):5-19. doi: 10.1017/S0031819116000309.
  23. Sen, Amartya. 2020a. “A better society can emerge from the lockdowns.” Financial Times. https://www.ft.com/content/5b41ffc2-7e5e-11ea-b0fb-13524ae1056b.
  24. Sen, Amartya. 2020b. “Overcoming a pandemic may look like fighting a war, but the real need is far from that.” The Indian Express. https://indianexpress.com/article/opinion/columns/coronavirus-india-lockdown-amartya-sen-economy-migrants-6352132/.
  25. Smart, J. J. C., and Bernard Williams. 1973. Utilitarianism: For and Against. Edited by Bernard William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6. Thomson, Judith Jarvis. 2001. Goodness & Advice. Edited by Amy Gutmann, Goodness and advic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7. Williams, Bernard, and Amartya Sen, eds. 1982. Utilitarianism and beyon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8. 程翔. 2015. 〈倡正義、救港大 — 回彭泓基兄〉,《評台》, 8 月 21 日。https://www.pentoy.hk/%E5%80%A1%E6%AD%A3%E7%BE%A9%E3%80%81%E6%95%91%E6%B8%AF%E5%A4%A7-%E5%9B%9E%E5%BD%AD%E6%B3%93%E5%9F%BA%E5%85%84/
  29. 郭柏年. 2020. 〈道德異化與個人整全性 — 威廉士對效益主義的批評〉,《立場新聞》, 5 月 28 日。https://www.thestandnews.com/philosophy/%E9%81%93%E5%BE%B7%E7%95%B0%E5%8C%96%E8%88%87%E5%80%8B%E4%BA%BA%E6%95%B4%E5%85%A8%E6%80%A7-%E5%A8%81%E5%BB%89%E5%A3%AB%E5%B0%8D%E6%95%88%E7%9B%8A%E4%B8%BB%E7%BE%A9%E7%9A%84%E6%89%B9%E8%A9%95/
  30. 彭泓基. 2015. 〈與程翔兄論正義,攜手救救港大〉,《灼見名家》, 8 月 15 日。https://www.master-insight.com/%E8%88%87%E7%A8%8B%E7%BF%94%E5%85%84%E8%AB%96%E6%AD%A3%E7%BE%A9%EF%BC%8C%E6%94%9C%E6%89%8B%E6%95%91%E6%95%91%E6%B8%AF%E5%A4%A7/
  31. 阿馬蒂亞‧森. 2006. 後果評價與實踐理性. 應奇翻譯. 北京:東方出版社。

註:

  1. 有趣的是,儘管森寫了大量與後果評價有關的文章,但他在西方並沒有一本以此為題的專著或者文集。反而在中國曾經出版了一本文集(阿馬蒂亞‧森 2006)。此書的好處是收錄了很多他的後果評價研究文章的中文翻譯本,讀者按圖索驥便可以找回森在這方面研究的相關原文。然而,森的研究有不少技術性的表達和專門的術語,而且此書的翻譯甚為「硬譯」,基本上只看中文譯本不能明白森的意思,必須與原文一併閱讀才能理解。本文需要提到森的專門術語時一般會參照此書的翻譯,但要引用內文的話則會附上英文原文以作參考。
  2. “Some of the alleged limitations of consequential reasoning can be seen to be generated not by the discipline of consequential evaluation itself, but by additional assumptions—entirely separate and by no means necessary—with which a consequential approach is frequently combined.” (Sen 2000, 502)
  3. 關於威廉士對效益主義的批評,可以參考《立場新聞》的另一篇文章:郭柏年 (2020) 。
  4. 森的後果評價還有另外一些特性,但相對複雜,這裡只簡單表述一下。森從數理的角度出發,指出後果論或後果評價提到的最大化 (maximization) ,其實和最優化 (optimization) 有些分別。最大化只是要求在所有可以選擇的選項中不要選擇一個比其他更差的選項,但沒有要求一定是最佳的選項。森據此論證說,後果評價可以接受不完整的排序 (incompleteness of ranking) 。後果評價另一特色,就是認為考慮後果的好壞其實也要考慮達到最後結果的手段、過程、行為等等,不太可能「只問結果,不擇手段」(Sen 1997, 2017) 。
  5. 這裡說的「能力 (capability)」 是一個技術詞語,與日常的理解稍為不同。能力進路裡所講的能力,是指人類有自由去實踐各樣的功能 (functioning) 。如森所言,「採取這個詞是為了表示個人能夠做或成為的事物的不同組合 — 他或她能夠獲得的各種『功能』」(阿馬蒂亞‧森 2006, 227)。除了森外,納思邦亦是能力進路的另一奠基人,她由亞理斯多德的哲學發展能力進路,並提出十種不同的中心能力 (central capabilities) ,和森的想法有些差異 (Nussbaum 1988, 2000, 2011) 。
  6. 有能力進路的學者討論了不同版本的後果論如何能與能力進路相容,認為森的後果評價不夠徹底地實踐後果論,所以要論證如何能建立「能力式的後果論 (capability consequentialism) 」 (Qizilbash 2008) 。
  7. 筆者見過一些社會評論,誤會了比較正義觀是說正義都是相對的。例如在 2015 年港大副校任命事件的爭議中,便有人以為森是說「所謂正義,根本的問題在於不同的角度與立場」,但這是誤解了森的理論。森強調的是,有些不正義(例如飢荒),是不需要預設先驗的正義理論都可以明白當中的不正義。(題外話:正如文首所言,剛好在港大對委任副校有爭議之時,森自己在印度亦受到類似的政治狙擊。用森的理論來辯解取消副校長的任命,頗為諷刺)。見彭泓基 (2015) ,亦可看程翔 (2015) 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