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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務處拒寄「自治」單張 梁天琦申司法覆核

梁天琦宣傳單張
梁天琦宣傳單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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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年初參與立法會新界東補選,被選舉事務處拒絕為其寄出選舉通郵,原因是選舉事務處認為單張「自主」、「自決」等字眼違反《基本法》;梁天琦昨日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裁定選舉事務處的決定違憲,並推翻有關決定。

《蘋果日報》引述梁的申請書指,被選舉事務處指屬「有問題」的字眼包括勇武抗爭、以武犯禁、異於中國的歷史、自治、自主、自決前途及香港自治。

早前新界東補選進行期間,梁天琦收到選舉事務處通知,要求刪除本民前選舉通郵的部份字眼,否則拒絕郵寄,涉事字眼包括「自治」、「自主」、「自決前途」、「香港有異於中國的歷史」;梁天琦又引選舉事務處稱,通郵中「勇武抗爭,以武犯禁」字眼,因「鼓吹武力以達到目的」需要刪除,梁批評選舉事務處以言入罪。

多個黨派及民間組織隨後均發聲明,質疑選舉事務處對候選人文宣作政治審查,批評選舉事務處自行詮釋《基本法》,打壓候選人宣傳的權利,剝奪選民的知情權。

選舉事務處選舉事務主任李柏康上月在立法會披露,當時有徵詢律政司意見,律政司認為有可能構成違法行為,政府部門及公共資源(指為候選人寄通郵予選區所有選民)不應協助或參與非法行為,因此拒絕幫助梁天琦寄出通郵,強調是法律的考慮,不存在政治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