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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周梓樂之死.2】一個香港青年殞落,和它撕開的時代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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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同個仔講就係話,我哋兩個已經盡晒力了,真相⋯⋯真相仲爭少少,好似法官講。好多謝陪審員,佢哋真係好認真。我唔知講咩好。」

青年周梓樂死因研訊召開的第 29 日,陪審團經過約 14 小時退庭商議,最終以 4:1 裁定死因存疑。他墮樓前的 8 秒鐘發生什麼,最終沒任何鏡頭拍到。步出法院,周梓樂的爸爸周德明留步見傳媒,說到「真相」二字,他聲音哽在喉嚨,以手掩口,淚凝於睫,沒有落下。

在歷經六個星期的死因庭裏,周德明和太太李麗麗從未缺席過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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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出法院,周梓樂的爸爸周德明留下見傳媒,說到「真相」二字,他的聲音哽在喉嚨,以手掩口,淚凝於睫,沒有落下。

周德明是在 1996 年與太太結婚的。1997 年,香港政權移交後一個多月,8 月 13 日,李麗麗在西營盤贊育醫院誕下一子,取名周梓樂。1999 年,他們抽到居屋,從沙田搬到將軍澳。20 年後的 2019 年,香港爆發一場史上最大規模的社會運動,在 11 月 4 日凌晨將軍澳警民衝突期間,22 歲的周梓樂從家附近的尚德停車場三樓墮下,搶救四天後離世。

香港與北京積累 22 年的政治矛盾引發了這場反修例運動,22 歲青年的死亡為它刻下深不見底的傷口——在 2019 年 11 月 8 日周梓樂離世這一天,結集抗議、悼念的人們所叫出的口號,從「香港人反抗」,變為「香港人報仇」。在隨後的四個月裏,幾乎每個月的 8 日,尚德停車場附近都發生警民衝突,最嚴重的一次是 2020 年 2 月 8 日,梓樂去世三個月,共有 119 人被捕。

沒有人說得出周梓樂為何墮下。從最一開始,他的死亡就盛滿了政治:支持反修例運動、乃至政制改革的人,質疑警方佈防曾阻礙救護車,甚至有網民懷疑是周梓樂是避催淚彈而墮下、或者是警察推了他下去【1】;反對這場社運的人,則相信周梓樂是自行失足跌落。

民情洶湧,死因裁判官決定為青年之死召開一場死因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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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學生周梓樂 11 月 8 日離世,大批市民晚上到他高處墮下的將軍澳尚德停車場悼念。

*   *   *

像自己家出了事

2019 年 11 月 4 日,凌晨 01:01:39

周梓樂沿斜路獨自走到尚德停車場三樓,從閉路電視鏡頭裏消失了。

8 秒鐘之後,他從三樓墮下,在二樓傷重不起。

停車場就在周梓樂家樓下的馬路對面。過往,他們一家三口經常路過這裏。在周德明眼中,兒子和自己話不算多,但會替自己慶祝生日;親近媽媽多些,像不少年輕人一樣未必事事告訴父母。總體而言,家人和睦。就在出事前 10 分鐘左右,周德明還收到兒子的信息,提醒自己關窗避催淚煙。

這一天,網絡盛傳有警員在將軍澳的皇冠假日酒店結婚,有市民聞訊到酒店外聚集抗議,防暴警員出動,一切迅速演變為衝突——示威者在「尚十」路口堵路,防暴警員發射催淚彈、追捕,一如過往 5 個月。

催淚彈、警民衝突,詞彙早不陌生。周德明知道兒子有參加過遊行,當兒子這晚深夜出門時,周德明說:「出去小心啲。」

父與子就此告別。此後行蹤,只能從閉路電視了解,然而,墮樓前那關鍵 8 秒鐘,無人目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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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留下血跡(讀者提供)

周梓樂出事之後,大約有 4 分鐘時間未被發現。凌晨 01:05,一個白帽青年沿相同斜路上三樓。青年從小在將軍澳長大,關心政治,這天收工回家,知道有警民衝突,便到停車場瞭解情況。

白帽青年走到三樓,走到最近防煙門左邊的車位後面,走至那裏的矮牆,向遠處眺望,看到寶康路有「豬籠車」以及防暴警察站在那裡。

隨後,他將視線收近,踮起腳,向下一望——

周梓樂垂直於他所身處的三樓矮牆,倒臥於下面二樓行人路,一灘血跡。

「向下望,我向下望的時候⋯⋯」白帽青年在法庭上痛哭起來,「我見到一個人訓咗喺度。」

白帽青年叫崔家朗,他在法庭的出現備受矚目。傳媒一度十分關注,他有可能是第一個發現周梓樂的人。

法庭上,崔家朗彷彿回到了那個深夜,拼盡全力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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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帽少年」崔家朗

那個時刻,跑下樓的他碰到一名黑風褸青年,便馬上帶他到剛才發現傷者的位置;然後,崔家朗全速向富康天橋跑去、呼救,再向二樓出事處奔跑。

早前剛進入停車場時,他還聞到稍微刺鼻的催淚氣體,整個停車場響著火警鈴聲,嘈吵得厲害;現在,他滿腦子是「大件事了」,所有的聲音好像靜了。

等他跑到周梓樂身邊,他明白傷勢之重。過往他也曾在示威現場見過人受傷,但此刻,看著周梓樂嘴巴一動一動,他腦袋一片空白:「我咩希望都畀唔到佢。」

他再次奮力跑向富康花園天橋,邊跑邊呼救,「我想求救,我希望有人聽到。」他感覺,這個血泊中的青年,時間正在倒數,因此無論如何,他只能全速奔跑。

在法庭明亮的光線下,他的眼淚慢慢停止,奔跑也結束了。

後來,崔家朗告訴記者,自己看過關於周梓樂生平的報導,知道他住在富康花園,政治取態也應該和自己一樣——庭上證物顯示,周梓樂的 iPad 鎖屏畫面,是示威者傘陣;而主屏畫面,則是催淚煙裏、三個戴黃色頭盔及防毒面具的示威者。「不斷看新聞,那個人和我真的沒有分別,只是可能名字不同,但經歷的事情,換成任何一個住將軍澳的人,都有機會經歷。」

「大家是年紀相差不遠的一代人,可能小時候我們一齊在同一個公園玩過,只是我們沒有認識。」

他並不認識周梓樂,卻說,感覺就像自己家出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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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學生周梓樂 11 月 8 日離世,大批市民晚上到他高處墮下的將軍澳尚德停車場悼念。

*   *   *

成長於社運衝突的急救員

2019 年 11 月 4 日,凌晨 01:06

被崔家朗通知的黑風褸青年,幸運地很快在斜路下面遇到兩名消防員,帶他們到達傷者位置。

一見到周梓樂,消防隊目黎偉傑馬上通知在停車場別處的隊長,要召喚救護車。然後,他跪在周梓樂頭側問道:「先生先生,你叫乜名?發生乜事?」只見周眼神迷茫,眼睛半打開,沒回答。

當時身處停車場的 7 名消防員,其實是來處理自動報火警鐘的,身上並無帶備任何救護物資,除了手術用手套。雖如此,在部分隊員返回消防車取物資時,黎偉傑和隊員黃康杰仍嘗試救助周梓樂。

做了簡單檢查後,黎偉傑保護周梓樂的頭部,黃康杰就保護周梓樂的身軀——因為梓樂手腳一直在郁動,因此要固定頭、身,避免他再撞傷自己。

黎偉傑希望幫周梓樂反身,讓他可面朝天呼吸。由於周梓樂一直在動,黎和黃二人護著他的頭和身,不與他鬥死力,而是慢慢一點點遷就他的姿勢和力量。周梓樂當時神智不清,身體向著矮牆方向移動,黎於是跪在地上一直後退,順著梓樂的姿勢。一點點地,二人成功把他反身。

後來主動出庭作供的市民證人蒙偉傑,當時一直留在現場。他感覺,消防員是關心周梓樂的。他記得曾有一名消防員對他說:「唉,何必呢?點解因為呢啲事搞成咁?」

另一名在場的 17 歲義務急救員曾朗軒,馬上將從各種警民衝突現場學習到急救知識,用在周梓樂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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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圖片)

他幫忙檢查傷者身體:先摸盆骨,感覺有輕微骨折;再向上到腹部,按壓有明顯反彈,判斷腹腔可能有嚴重內出血;再往上摸肋骨,他感覺有「凸缺感」,判斷可能骨折,有機會導致有氣胸。

曾朗軒還是個中學生,裁判官高偉雄好奇詢問他,如何懂得摸肋骨、摸盆骨、按腹部這些標準的操作?曾朗軒答:理論知識來自聖約翰救傷隊訓練,實操則來自當時持續大半年的公眾活動、跟隨專業醫護做義務急救的經驗。

這個成長於舊年社運的中學生義務急救員,專業程度令裁判官讚賞不已:「你做的急救基本上同一個 A&E 急症室醫生無分別喎,遮按下腹部、摸下肋骨、盆骨有無骨折。朗軒你將來可以考慮做醫生。」

在等待救護車期間,消防員曾準備心臟體外除顫器,以備不時之需,若使用儀器,需要移除傷者身上的電子儀器,曾朗軒便從周梓樂褲袋搜出電話,放入自己的褲袋;他隨後跟周梓樂上救護車,將傷勢告知救護員,並幫手保管周梓樂的鞋以及索袋,袋裏有水樽、銀包和電話。

裁判官最後又主動說:「我代表梓樂的爸爸媽媽多謝你,你當時照顧得梓樂好好。」

休庭後,曾朗軒特意等周梓樂的爸爸媽媽出來。他們到證人房談了一陣,曾朗軒說,他多謝了周爸爸、媽媽參與死因研訊的勇敢,父母二人答:梗係啦,佢係我個仔來㗎嘛。

當記者散開後,曾朗軒與周梓樂的爸爸並肩而行。沒有鏡頭,周爸爸輕輕拍了一下少年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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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 月 26 日,周梓樂爸爸和義務急救員曾朗軒在庭外。記者離開後,周爸爸輕輕拍了一下曾朗軒肩膀。

*   *   *

劍拔弩張的一刻

2019 年 11 月 4 日,凌晨 01:14

測量維生指數的儀器正「嘟嘟嘟」、「嘟嘟嘟」地叫著,對講機傳來一些對答。現場所有人都靜了,消防員、義務急救員正嘗試救助血泊裏的青年,等待救護車。

一陣嘈雜聲,一隊防暴警員出現了,至少一人擎槍,狀似胡椒球槍。他們向救援位置走近,有警員走到矮石牆前面,後面就躺著周梓樂。一些現場市民包括蒙偉傑站著不動。

「我哋救緊人!」消防隊目黎偉傑說。其他消防員繼續做手頭工作。

一年之後,這隊防暴警員的指揮官黃家倫上庭作供。他身穿西裝,在死因研訊主任及裁判官的詢問下,彬彬有禮。他表示,當時正執行「掃蕩」停車場的任務,路過傷者位置,見到消防和義務急救員在矮牆後面,於是派隊員上前了解情況。

「隊員問消防:有冇嘢需要幫手?消防話,唔需要。First aid 話,唔好騷擾傷者,叫我哋離開。」黃家倫說。

黃在作供裏重複了兩次:「我哋冇阻礙、騷擾救援工作,亦都冇接觸傷者。」

單看防暴指揮官黃家倫的說法,現場似乎氣氛平和;然而,根據另外兩名市民證人蒙偉傑、義務急救員曾朗軒在庭上及庭後受訪的說法,以及一名當時在場的學生記者,那一刻防暴警員與傷者處人群之間的狀況,似乎比黃在庭上所描述的,更為劍拔弩張。

蒙偉傑當時在場,在他看來,警員態度兇狠,並曾向他所處的人群呼喝:「咩事!」

「幾個防暴衝前、急步,飆到幾部車側面,突出頭,望下傷者、望下我,他們主要呼喝我的方向。」蒙偉傑在庭上說,「⋯⋯前排衝前的(防暴警員)情緒激動啲,不夠一分鐘,後面一到兩個防暴上前拍拍他們膊頭,然後他們後退。」

蒙偉傑稱,自己對防暴警員呼喝了一句:「救人先!」而義務急救員及消防員則沒怎麼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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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證人蒙偉傑

蒙偉傑在庭後告訴記者,自己那時其實有點害怕:「他們來勢洶洶⋯⋯大家留在停車場都擔心被捕,但既然留下,就退無可退。」他說自己是硬著頭皮與警員對視。

義務急救員曾朗軒在庭上沒過多描述氣氛,不過,他後來告訴記者,當時氣氛確實緊張,形容防暴警員的語氣是「惡劣」:「他們說:成班人做咩呀!」

曾和蒙記得,現場有街坊叫警員離開。蒙偉傑形容雙方是「互罵」:「兩方面(防暴及街坊)態度都不是好。」

「這是整個社會的心態:(支持社運的)人們看見警察會害怕、會憎恨,會講粗口鬧他們。」蒙偉傑說。

曾朗軒和蒙偉傑都感覺,那一刻,2019 年 6 月以來所見的警察武力情況,令他們此刻確實感覺「憎」警察。

「其實他們見到有消防員,理應知道這個情境是在救人,但他們依然擎槍衝過來【2】。」曾朗軒說。

即使有嚴重傷者在場,蒙偉傑感覺,警員和現場市民的對峙關係依然沒有變化:「那個時刻,你知道他(防暴)的目的是清場,⋯⋯你在現場,是被清場的人,好肯定是對峙關係,是不變的;(梓樂)傷勢多嚴重也好,也是不變的。」

*   *   *

他們離開傷者

2019 年 11 月 4 日,凌晨 01:15

一分鐘內,黃家倫率領的防暴警員離開了周梓樂救護現場。他們在的「掃蕩」任務維持了約 15 分鐘,發現停車場並無示威者;隨後,他們撤退,落樓拘捕了幾個示威者。直到回到將軍澳警署之後,黃家倫才向上級匯報停車場有傷者,他說那時候差不多是凌晨兩點鐘。凌晨 02:01,周梓樂已由救護車送達伊利沙伯醫院。

在死因庭召開第 3 日,警方就被列為利益相關的一方,這說明裁判官認為,警方被視為對死亡情況有利害關係的人。這是因為代表周家的大律師鄭淑儀,對黃家倫作出了尖銳提問:

「環顧整體情況,之前消防車入不到廣明苑,而當時有一個嚴重的傷者,你有否考慮過如何讓他儘快離開現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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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衝鋒隊第四隊指揮官、高級督察黃家倫

黃家倫稱,他並不了解消防車狀況,亦不了解傷者傷勢,而當時他有「更高層次考慮」,就是消除前方有可能隱藏的「暴力示威者」,保障隊員、消防員甚至是周梓樂的安全。他再次強調,曾派隊員上前了解,消防員稱人手足夠,因此決定離開。

在隨後出庭作供的 7 名消防員的供詞裏,沒有人提及自己曾告訴警方人手足夠;不過消防隊目黎偉傑曾表示,自己當時認為「夠人」。警方代表律師盤問黎偉傑:「如果需要警方協助,你會懂得尋求警方協助開路,對嗎?」黎偉傑表示:「係。」

在那生死救急之時,蒙偉傑、曾朗軒記得,現場曾有市民叫警員離開。

蒙、曾都覺得,其實警察、市民都希望對方離開;即使時光倒流回那一刻,他們說,自己都不會叫警察幫手。

路過周梓樂急救位置的防暴警員,其實是衝鋒隊(EU)。EU 除了會和 PTU(機動部隊)一樣處理示威者活動,平日一項主要工作,是做機動性巡邏、對 999 緊急召喚作出反應等。過往多年,經常有媒體報導 EU 隊員跳海救人的新聞。

而這一刻,衝鋒隊穿上了防暴軍裝,執行的任務,是「掃蕩」示威者。

「當刻希望他們快啲走。⋯⋯他們(防暴)在這裡,有可能導致事件惡劣。可能警察和圍觀市民有言語、肢體衝突,導致拘捕。以警察過往一年『往績』,這種事時時發生。」曾朗軒說。

其實,在周梓樂事件發生之前,市民對警方的信任度一度跌至新低。《明報》委託香港中文大學做的民意調查顯示,從 2019 年 6 月開始,市民對警方「零信任」的比例一路急升,至 10 月甚至超過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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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警察)唯一可以幫手的,就是協助救護車開路。」曾朗軒事後反思,認為急救方面,警方確實不是專家,但警方或可協助傷者離開。

但他十分記得,周梓樂墮樓的這個夜晚,正是十一國慶警員開實彈槍射中示威者後一個月。「在警民關係、政府和市民關係如此撕裂的環境下,我覺得我就算叫警察開路,他都會置之不理。」

對於周梓樂事件裏,市民不信任警方,任職警隊超過 10 年的現役警員 C 向《立場》表示,自己會感覺「委屈」,但最後「一笑置之」。他認為警民關係緊張的部分原因,是部分媒體報導及示威者一方的文宣工作,放大了警方使用武力的畫面。

不過,警政專家何家騏曾撰文分析,傘運之後,社會大眾會對警隊的「專業」、「中立」及「問責」越發質疑,但警隊未能回應;雖有《警察通例》在字面上保證正義程序,但因為從未在民主的管治下,基本上沒有保證,亦沒有制約。

對於黃家倫在庭上重複強調警隊不了解傷勢、不了解救護車情況、亦沒妨礙救援,「白帽青年」崔家朗感覺,「相比起搵真相,警察只不過不想自己有關係。」

警員 C 就認為,站在警察立場,「我不會對這件事有求知慾望,是好合理。好多人不幸去世、交通意外,我們都不會有這種感覺。那班(關心的)人就是覺得周梓樂是他們的兄弟、朋友。」

*   *   *

庭內庭外,個人之死與死亡的政治

2021 年 1 月 9 日 19:40

經過退庭整整 14 小時的商議,陪審團以四比一大比數通過裁決,周梓樂死因存疑。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說,每次做年輕人死因研訊,他都感覺好難過,希望梓樂父母可以互相扶持,祝他們身體健康。退庭一刻,高偉雄向梓樂父母鞠了一躬。

一切顯然還未結束。死因庭研究的是個人的死亡原因,然而走出庭外,周梓樂之死,無可避免引發支持與反對反修例運動兩邊的爭議,成了一場政治意味濃厚的死亡。

從 2019 年 11 月 8 日周梓樂離世這天開始,反修例支持者所叫出的口號,從「香港人反抗」,變為「香港人報仇」。在隨後的四個月裏,幾乎每個梓樂去世週年的日子,尚德停車場附近都發生警民衝突,最嚴重的一次,2020 年 2 月 8 日,共有 119 人被捕。

崔家朗也曾叫過「香港人報仇」的口號。

「報仇講緊真係血債血償嘅報仇,真係唔同以前。」他說,「強烈不信任制度,先會想用最原始的方法。動物冇文明可言,你同伴被動物殺死,你有本事咪殺死佢咯,如果唔係你就繼續畀人殺。」

曾朗軒也曾感受到「報仇」的念頭,他解釋:「如果那晚沒有示威活動,周梓樂就不會離開屋企;為何會有示威活動,因為政府永遠不聆聽市民訴求。」

曾朗軒說,周梓樂事件是香港「一個好大的傷口」:「如果是經歷過那一年的香港人,這個傷口是永遠埋藏在心裏的。政府沒辦法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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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急救員 曾朗軒

另一邊,警察內部似乎存在另一種情緒。

在死因庭上,曾路過周梓樂墮樓位置的 EU4 其中一名警長劉協成,在庭上作供時明言,自己會將示威者稱之為「暴徒」,隨後的作供裏,他經常先說出「示威者」,再糾正自己,改口為「暴徒」。而 EU 4 指揮官黃家倫曾在一次作供裏,先說出「暴徒」二字,再改口為「示威者」。

2019 年 11月 8 日周梓樂離世當晚,在屯門有悼念活動,期間有防暴警員大叫:「今日開香檳慶祝!」

對此,警員 C 告訴《立場》,他認為這只是警察在大半年受壓、被攻擊之後,「鬥氣」的說話。

「我們都覺得他是自己不小心跌落去。至於有沒有人覺得他『抵死』,是無的。」警員 C 堅持,「大家(警察同事)是覺得,為何他自己仆親,都要被人說是推落停車場?」

死因庭內的供詞,也點燃一觸即發的社會氣氛。

第一個接觸周梓樂的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醫生梁子恆,由於曾在庭上給出意見,認為周梓樂在墮下前已失去意識,言論在庭外引發兩派民眾截然不同的反應。

支持反修例運動的網民,紛紛轉發梁子恆的新聞,感謝他的敢言,又為庭後周梓樂父母與梁子恆緊緊相擁的場面,感動落淚;然而,另一邊廂,反對者馬上挖出梁子恆過往背景,認為他的供詞是污衊警方,稱他為「黑心醫護」:梁子恆曾在 Facebook 開過「Dr Ray 的急症室迎送生涯」專頁,寫過一些支持運動的文字。不過,專頁已被刪除。

即使死因庭落下帷幕,爭吵並未停止。如果裁決令兩派陣營都不滿意,追求一場死亡的真相,其實意義是什麼呢?

蒙偉傑感到,周梓樂之死引發的政治爭辯,令人「悲傷」。他是從家屬的處境出發:「以性命來分黃藍、對錯,對他的家屬是沒用的。命都沒了,還分什麼輸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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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悼念周梓樂

蒙偉傑說,自己當初曾希望搞清楚周家開死因庭的目的,再決定是否上庭。當他詢問周梓樂父親周德明時,周德明告訴他,整件事他不是要分黃藍,只想知道兒子發生什麼事,為什麼會死。

蒙偉傑聞言,決定出庭作供。他說自己很簡單,只想給家屬一個交代。不過,他坦言,倘若死者並非和自己政治取態相近、支持社運,「比起協助非同路人,我會選擇顧及自己和家人安全為先。」

他又反思,之所以出庭作供都承受壓力,擔心被捕,正是因為當權者製造出司法不公的環境。

「白帽青年」崔家朗坦承,知道周梓樂政治取態與自己一樣,因此會為他的死亡感到痛苦,甚至感受到其他運動支持者和自己正承受共同的痛苦。

「好老實,每日都有香港人死,但我們不會為每個香港人的離去而痛苦。」他說,「關心這件事的人,是政治立場相近的人。⋯⋯那一剎那大家的痛是共通的。」

崔家朗也感受到社會兩方輿論的壓力。他說,自己也曾想像過,是否警方推周梓樂下樓。甚至,他內心曾閃過「壞心腸」——在作供時,「令事件疑點多咗,令警察更加無人鍾意。」當時他想,這或許是令人保持憤怒的「捷徑」。

但他說服了自己:「我是為這件事的真相走出來,我不應再有這種幻想,而是專注於我見到的事情。」

「我只能告訴周家,我見到什麼。抱歉的是,我好想我見到更多、知道更多,但我真的不知道。⋯⋯與其讓生命放在一個假象之下記載,不如賦予它真相。如實記錄,好像才是對他最尊重的方式。」

*   *   *

後記

根據傳媒報導,周梓樂那一晚之所以下樓,或許是想送水給一個他以為中了胡椒噴霧的朋友。

他不發一言便離開了家。父母再見他時,他已躺在醫院的 ICU,隨後做了兩次腦部手術,左右兩邊都有頭骨被切除;然而梁子恆醫生說,墮樓一刻的傷勢已經決定了康復機會。期間,有人把周梓樂隨身的物件交給父親周德明。

再見這些物件,已是死因庭,它們是遺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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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德停車場悼念

「麻煩你睇睇呢副黑色框眼鏡。」「麻煩你睇睇一頂帽。」「麻煩你睇睇一對運動鞋。」「請你睇睇呢個背囊。」「之後麻煩你睇睇呢個水壺。」

一件又一件遺物,由法庭職員遞到父親周德明面前。他拿著物件仔細端詳,密封膠袋在雙手摩擦下,發出「沙沙」的聲音,撞到面前的麥克風,「咚咚」聲傳到整個法庭,一下下敲擊眾人的耳膜。

周德明描述了梓樂最後的日子:「都有見到佢,插曬喉,昏迷狀態。」「後來有腦外科醫生同我哋開會,話佢現在情況不好⋯⋯需要再做多次手術,即⋯⋯即係個腦會有壓力,(手術)令個腦可以減壓。」

11 月 8 日早上,「大約係 6 點左右,醫院打來,就話我個仔情況而家好危急,心臟停頓過,叫我哋快啲過去醫院睇吓。」

「去到醫院,見到梓樂,有部機好似做心外壓⋯⋯我自己心情,都唔識講啲咩。醫護同我太太講,我個仔都唔得架啦。太太話,搶救落去,令佢更辛苦。」

「醫生話(搶救)唔成功,要一陣宣布佢死亡。佢同我太太講嘅,因為我嗰時控制唔到我嘅情緒⋯⋯見到醫生攞開啲嘢(手術器材)。我都冇留意死亡時間。」

死因研訊主任曾向他確認:在殮房辨認出誰的遺體?

周德明答:「嗰個係我個仔周梓樂。」

青年生於 1997,死於 2019。

死因裁判官報告曾寫,死因庭的作用之一,是希望家屬釋懷;然而,死因庭揭開 2019 年的社會傷口,如今卻在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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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8日,科大生周梓樂逝世一周年,警員自下午6時起已帶同警犬在尚十巡邏戒備。

文:楊子琪
攝:Oiyan Chan、PW

註:

【1】死因庭上沒有任何證供、證物證明,警方曾阻礙救護車、或推周梓樂落樓;在周梓樂墮樓前約一分鐘,警方曾向距離他134米的停車場另一端發射催淚彈,毒理專家證人謝萬里作供表示,在半封閉的空間裏,催淚煙難以在一分鐘內擴散超過100米。

【2】根據閉路電視畫面,當時有至少一名警員擎槍,估計是胡椒球槍,他沒有舉高槍。

【3】如果警方以警車為周梓樂開路,能否令他更早到達醫院,無從得知;不過,負責駕車的救護員曾作供表示,按照當時受阻後的路線,有一段路程是逆線而行,因此駛去醫院的路程反而比正常路線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