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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教獄 3】識畫仲要識寫 視藝科通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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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的美術室,張老師和她的學生一起留堂。不是學生做錯了甚麼被罰,只是視藝科的校本評核功課未如理想。他畫得不夠好嗎?不是,而是他無法用文字好好交待作品。老師說:「俾心機啦,同你一齊做。」同學一聽,竟潸然淚下,哭訴:「其他科都那麼注重文字,已經受到好大挫折;去到藝術,原來都是要文字。」

「我覺得好無力。」他說。                                                                         

同學患有輕度讀寫困難,但視覺藝術表達絕不遜色。他也比其他同學勤力。當同學都在網上找尋二手資料做功課時,他願意跑到社區做一手資料。然而,一到「研究工作簿」的部分,他就幾乎束手無策了。老師就算逐個步驟跟進指導,他仍然茫無頭緒。張老師感嘆:「讀藝術多少是基於心靈上的滿足,但來到這地步,他居然感到挫折。是這個制度不斷用文字去否定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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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集〈視藝,還是繪畫科?〉提到新高中視藝科課程結構,公開試卷分設「藝術評賞」及「藝術/設計創作」,兩部分均為必答。考評局對於前者的期望,在《評核大綱》中表明為:「對所提供的藝術作品…作評賞,並以文字表達。」

用文字考核視藝科的制度,自新高中課程改革開始。

當年改革推行伊始,時任教院藝術系署理系主任黎明海及藝發局藝術教育組主席余樹德,隨即聯署發表文章,批評新高中視藝科增設筆試是「開倒車」。二人認為,考生評鑑藝術品的能力,在校本評核的作品集內已經能夠充分反映,無須在公開試期間再另闢文字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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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藝科考試沒有地域年代的範圍限制,古今中外的藝術議題都可以出現在考卷之上,課程設定可說是「比通識更通識」。老師因此往往只能選段專攻,導致考生應試時,無法按興趣選擇題材,而受限於老師教授的內容。有同學形容,公開試評鑑部分要「狂寫狂寫」,甚至會「背好既定的 term 去答」;選擇題目亦往往受制於考生自己對歷史、政治、社會時事背景的認識,「評賞時寫得出來,又要在畫畫時表達到理念,都幾似視藝通識科。」就算是三年前已應考、文字能力不錯的 Emily 亦批評,視覺藝術既然是「視覺」的事,就不宜用「背誦」的方式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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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其他科目的公開試,視藝科也出現背誦情況。校本評核的部分,可會稍好?抱歉,也沒有。

校本評核部分考生須要提供含四件作品的「作品集」,內容包括「研究工作簿」和「針對主題的藝術作品/評賞研究」。換言之,考生在創作以外,仍須就創作過程進行文字紀錄,並作為評分項目之一。

考評局亦於《評核大綱》列明,「研究工作簿」考核的要點包括:反映考生「對主題/課題的探索和發展」、「對多於一個文化的社會文化和歷史情境作研究的顯證」等。考生提交的四件創作,須要呈現出三年高中學習期間的「探索和發展」,亦要以文字交待創作成長歷程,並援引跨地域的社會歷史作參考。

工作簿雖然沒有訂明字數要求,但根據考評局提供的參考樣本,50、60 頁的工作簿,比比皆是。考生要記錄創作歷程之餘,還要大量援引相關藝術家的資料作為參考。張老師指,考評局雖然經常強調「不是看份量」,但師生始終覺得「多做一點會安心少少」。她舉例,今年考評局要求呈送考生「研究工作簿」第 24 頁資料作參考,有需要時會到學校查看完整作品。「當你真的只有 24 頁時就大鑊了。大家都明白,不可能只做 24 頁。」

所謂「視藝通識化」,不單止於文字表述的要求增加,還在於更強調創作背後的訊息深度。高中雖然有三年時間,但考生需要應付的不止視藝一科,在有限的資源投放之下,創作歷程的「發展」可以有多大突破?有老師形容,學生經歷尚淺,題材有限,探討的主題不外乎是讀書好辛苦或者不想長大。藝術家的創作雖然時常回應社會,但對於一個中六學生來說,要求又是否太過苛刻?

《立場新聞》將在下集進一步探討。

文/gr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