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法治.1 】前言:香港法治今日死咗未?
3 月 8 日,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 Facebook 上宣布「法治已死」。一夜間,各界譁然。畢竟,過去十年,面對不少為法治蓋棺的絕佳時機,戴亦從來不曾輕言過這四個字。
2016 年,人大第二次主動釋法,中途介入香港司法,褫奪梁頌恆、游蕙禎二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2018 年,「一地兩檢」實施,高鐵西九龍總站部分範圍被劃作內地管轄區;2019 年年初,媒體揭發曾有一名港人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被內地法院人員帶走。
連年來有關香港司法獨立的風波,令「法治已死」的呼聲不絕於坊間輿論。戴耀廷如今的表態,被某部分人形容為「終於瞓醒」。
較少人留意的是,過去大半年間,經歷反修例運動的洗禮,「法治已死」的內涵已經改變——很多人眼中,香港法治的脆弱不再與內地干預直接掛勾,而更關乎香港自身的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去年 11 月初,有示威者向前荃灣裁判法院擲汽油彈,在大閘寫上標語「政治檢控 法治淪陷 警權失控 解散警隊 刻不容緩」,呼籲港人重視「赤色政治」問題,否則法院前的火「好快就會蔓延燒盡香港嘅法治」。近月多次遊行中,高等法院、終審法院門外分別被示威者畫上「司法已死」等塗鴉。
警方回覆《立場》查詢指,自去年 6 月 9 日至今年 3 月 19 日為止,警方在各區示威活動中共拘捕 7,854 人,其中近 1,300 人被檢控。3 月中旬,其中兩名涉嫌與多宗爆炸品發現案有關的被告在被捕時受傷,骨折在醫院留醫,數日後分別負傷上庭,法官見狀沒有過問;2 月初,一宗涉嫌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襲警罪案件中,被告指自己在警署內被人笠膠袋「由頭打到腳」,裁判官吳重儀聞言則回應:「我知道嚟做乜嘢?我又唔係監警會!」社會運動將大量抗爭者送上法庭,審訊過程受到全所未有的關注,部分市民驚覺法庭無法認可自己理想中的正義 — 咁樣仲唔係法治已死?
本年初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表示,律政司作出檢控決定時,應考慮的不只是證據是否充足,更需考慮公眾利益,而部分案件不一定需要交由法庭處理。
但何為「公眾利益」?現實是,面對重大的社會事件,司法人員和執法人員的職能愈受考驗——法庭有多大豁餘將現實政治(realpolitik)納入審判考慮?又該不該考慮?
「法治已死」的矛頭從憲政危機,轉指距離一般市民更近的程序和實質公義。法治不再只是學術討論,更是不少市民茶餘飯後的話題。而根據港大民研的相關調查,市民對本港法治程度的評分,從 1997 年至 2019 年 5 月期間徘徊於 6.2 至 7.2 分的水平,在去年 9 月插水式下跌至 4.4 分,創下歷史新低。
從數據上看,香港市民對本港法治的信心大跌。然而,這種令人失望的「法治」,實指什麼?人們對於這個理念的想像,是否一致?香港的法治,是否真的失信於民?歸根究柢,我們的討論建基於什麼之上?
馬道立
你的法治,不是我的法治
法治不僅由健全的司法制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保障等硬件建構,更由大眾的觀感成全。《立場新聞》記者近日進行街訪,希望直接了解普羅大眾對於法治的看法。
受訪者對「法治」以及「法治受損」的理解都不盡相同。退休人士甄先生認為,法治是依法辦事,是「香港政府根據《基本法》管理香港」,認為現在的法治狀況比英殖時期好得多。同是退休人士的鄭先生同樣重視法治中的「依法而治」部分,言及警察在近年示威中的表現,指「無端打路人當然不對,但對著蓄意破壞的抗爭者,動用合法武力是應該」,認為守法非常重要。被問及他認為警察是否仍有依法辦事,他則強調「這是法律賦予他們(警察)的權力」。
有受訪者則對執法者的表現是否符合法治提出質疑。公務員 Ryan 指「警察(檢控一方)很多時到了法庭突然撤銷控罪,很明顯檢控那一刻你(警察)不知道他(被捕人士)有沒有犯法,就拉咗先」,認為警隊中有「害群之馬」,需要接受再訓練。他不認為法庭對某些抗爭者的裁決苛刻,認為「法律和法庭本身沒有問題,是前線執法者有很大問題」。
另一邊廂,文員曾小姐認為法治正「一步步被摧毀」,尤其是最近馬道立將退休的消息令她驚覺「原來林鄭可以隨便委任(法官),原來我們不能選擇司法機關(人員),判案的人也是由行政機關去選」,因此擔心司法機關無法作出公平裁決。從事服務業的鄧小姐同樣對司法人員的政治背景及遴選表示憂慮,認為「部分法官『染紅』,還能不能捍衛《基本法》的意義,我會有質疑」。
曾小姐又言及三權分立的重要性,認為「重建法治…需要由(三權分立)的架構開始重整」,因為留意到「行政上的腐敗是會影響到司法機關」。學生黃先生亦點出,近年法庭的功能和自己「想像的三權分立有點不一樣」,認為現在「法庭(判決)好像是受到阻礙」。
「法治?我唔識」
街訪期間,不少市民聽到「法治」二字都連忙耍手擰頭說自己「唔識」、不懂得評論。一名清潔工人對記者笑言自己「屬於低下階層人嘛」,「呢啲嘢唔到我哋理」。對於很多案件的實際判決及提告理由,一般市民亦似乎不太了解。退休人士佟先生認為香港法官判決「寬鬆」,但被告知有示威者因「掟泥」被判囚七年(盧建民案),他則表示「我又唔知呢件事喎」。
從事金融業的林小姐則點出,「我覺得它(法律)不是很透明,我們很多市民只是知道很表面的東西」,很多人都不知道法律對自己有什麼影響,又指政府現在的態度「好似邊啲鍾意吿就告,不需要話畀你哋聽我下一步是怎麼做…完全不告訴你理據」,應該多與市民溝通。她又感嘆香港本應是文明社會,但很多事情「好像越來越不清楚」。
本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政府宣布將預留約 4 億 5 千萬元推行相關計劃,加深公眾對法治認識及實踐。當光是從以上受訪者的看法就可以知道,群眾對法治的想像不一,到底政府將推廣的,是哪一個版本?
戴耀廷(立場新聞圖片)
戴耀廷接受本專題訪問時表示,宣布「法治已死」是一種策略,目的是要「打」這一場政府將策動的輿論戰,以觸目的語言來刺激大家反思問題。這樣的「死亡論」或「喪屍論」自然是激起了千重浪,但從上述訪談可見,有些市民似乎無法被納入論述的影響範圍。對這些市民而言,「治」視乎還是比「法」大。
對另一部分的市民而言,法治之所以美好,是因為它相對於「人治」,撇除了人的專橫,卻將人性放在中心。他們多時將法治和公義等劃上等號,為之冠上瑰麗的幻想;當司法制度無法實現他們心中的公義時,便覺得「法治已死」。但法治和人民心目中的公義有多大距離?如果法律無法處理社會運動的結果,是不是就等於法治蕩然無存?
新專題:診斷法治
除了市民,法律及司法人員自然是此課題下必須採訪的對象。但要邀請法律界人士評論法治,向來不容易。不難理解,在司法獨立的前提下,不隨便公開批評法院,一直是法律界人士的不成文規定,遑論現時坊間部分針對個別法官的言論,對法律人而言更是難以僭越的禁區。最終願意受訪的人士,不少亦要在化名及不上鏡前提下,方敢暢所欲言。
但這種有口難言,也不僅因為要維護法院。記者就此專題,先後邀請過不少頗具名氣的律師受訪,並遭到不少人拒絕,其中一位執業超過二十年、多年來代表不少示威者打官司的大狀,禮貌婉拒,抱歉說自己實在不適合說什麼:
…我代表的很多被告令我深深感受到,一日還有年輕人肯付出自己的前途甚至生命去換取香港的改變,一日我們也無法安心地去高談闊論何謂法治。在他們眼中,法治與我何干?在他們眼中,政治問題要用犧牲自己來改變,還有什麼選項仍可顧及法治?…
…親身經歷過這種狀態半年以上的香港人,我不相信是因為他們知識層面上未掌握法治。我相信是每人對政治的訴求,對公義的盼望,對任何一方的暴力行徑的怨恨,無論他們把法治的定義平心靜氣地抄一萬次,也不會改變自己的看法。…
《立場》最終成功訪問了法律學者、資深義務律師、新晉大狀、法政匯思召集人、以及法律系學生。此輯專題報道,將透過一系列文章及訪問,探索「法治已死」背後的問題與現實——我們距離法治完全「死亡」,究竟還有多少步?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來源:朝雲攝)
記者/梁凱澄、黃珍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