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NFT】當「追星」與「加密貨幣」這兩件事拉上關係,得出的結果會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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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年前,就是某明星接受以加密貨幣購買其作品,或是替加密貨幣項目或平台擔任代言人;最近一兩年進化成為以偶像之名推出 NFT 的相關產品,例如 AV 小天后三上悠亞趁著踏入 28 歲,推出首個名為 Your NFT 的拍賣項目,將 28 張 NFT 相片放於 Rarible 平台上進行拍賣。它大概是明星與加密貨幣結合的「新嘗試」,而這新嘗試的突破在於其重新定義了明星與粉絲之間的關係,或者更直接的說,將粉絲變成更實在的「金主」。
乍看之下,「金主」一詞赤裸、銅臭,但其實明星偶像與粉絲之間,從來都是金錢關係 — 前者產出作品,後者付錢購買、支持,從而令前者有收入和資源去產出更出作品……循序發展下去,明星就能積累到一定數目的擁護者,也發展出一個相對穩定的收入網絡。當 NFT 介入後,一切變得直接,但又有趣地,變得含蓄。
直接的是買家的支持。明星、偶像、或其他創作者將自己的品牌項目製作成 NFT,配上「限量」或「獨一無二」等醒目標籤,然後再加入「真人見面機會」、「門票」、「獨家感言」等元素,再為其標明一個高價,供公眾競投,價高者得。當局外人仍然在質疑這樣的一碟「炒雜錦」何以能叫出如此高價時,真正支持的粉絲早已掏出錢包,喜孜孜地買下。這樣的行為差異是基於大家的標準不同:旁觀者手中拿的是放大鏡,逐個元素去評估這 NFT 成品的合理價格;但支持者心中想的是自己所喜愛的偶像,所以,價格如浮雲,支持才是實際。而一旦當作品成功以高價拍賣出去,它的創作者就可以獲取利潤,加上版權規定,創作者在作品每次轉售後都可獲得若干比率的分成。就這樣,一件 NFT 作品就變成了一個供養的平台:既有短期的直接利潤,又可以有長遠的被動收入。
含蓄的是賣家的姿態。供養平台這事雖然理想,但直接出售則未免過於直白;這時候,NFT 就有如一張精美的包裝紙,有了它,不論賣的是作品、門票,抑或如 NBA 球星般拆件售賣自己的球員合約,都能鍍上一層「創新」、「型格」、「藝術品」的保護色,協助創作者包裝自己長期「被供養」的事實。此外,價高者得的拍賣玩法更令「買賣」變得迂迴,不是明買明賣,縱使創作者其實比誰都清楚,自己這些 NFT 作品真正瞄準的,從來都不是大眾,而是一小撮人,甚至是願意散盡千金的一個人。
偶像明星用 NFT 將支持者變成「金主」,繼而被供養,但這把戲是否只適用於有名氣的創作者?無名無姓的人是否註定與 NFT 無緣?歡迎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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