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教獄 後記】考一趟新高中視覺藝術,走一轉理想現實之旅
藝術追求真善美,從希臘雅典學院到新文化運動,人們通過藝術達成的理想,千年無改。求學不是求分數,由會考高考說到新高中年代,理念倡議多時,補習事業卻愈來愈蓬勃,未見休止。
專題「藝術教獄」訪問了多名新高中制度下的視覺藝術科師生,反映下游現實與上游理念之間的落差。民間的控訴,官方如何回應?《立場新聞》去信教育局及考評局,尋求解釋。
視覺藝術科作為高中教育的一個科目,它可以發揮學生的審美和藝術潛能,培養學生正面的價值觀和積極的態度,為其自身發展及香港的社會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教育局表示,藝術教育是學校課程八個學習領域之一,每個學生均「享有接受藝術教育的權利」。課程設計的目標,旨在建構知識、培養美感、發展創意和藝術技能,提升學生的美感、創意,明辨性思考能力及溝通能力,為日後升學及就業做好準備。
美感,創意,知識,能力……教育局滿懷理想地訂定藝術教育的課程大綱指引,來到考評局,又要如何具體化成評核準則?
公開考試的目標包括評核考生下列能力:
● 對藝術品的描述、分析、詮釋及評價,並以書面表達;
● 選擇及運用適當的視覺語言、媒介、物料、工具、技能、技術及意象,對主題作具創意的藝術表達、傳情達意或解決特定的難題。校本評核的目標包括評核考生下列的能力:
● 透過觀察、經驗、想像、科技及其他能力的運用,引發意念;
● 透過識別、選擇、組織一手及二手資料,發展基於個人感覺或意念的主題,可以與社會有關的議題,或是解決難題的意念;
● 對藝術作品/藝術現象作分析、詮釋及評價,顯示對其目的、意義及情境的理解,並以書寫的方式表達;
● 轉化及綜合從藝術評賞或其他學習範圍所獲得的經驗、知識及觀點,成為創作實踐;
● 探索、選擇及操控適當的視覺語言、媒介、物料、工具、技能、技術及意象,對主題/課題作具創意的藝術表達、傳情達意,或解決特定的難題;
● 對自己及別人的實踐和作品不斷地反思、回應、評估,並且對自己的作最後的修改。
能力。
高舉「美感、創意、知識、能力」的旗幟,考卷上呈現的重點還是最後一項:「能力」。考評局解釋,課程設計重視評賞和創作,評核也自是從這兩方面切入,加入文字元素也是有其作用。
校本評核要求考生撰寫「研究工作簿」,被指促成「視藝通識化」。局方回應卻指,能夠有條理地書寫和展示內容,屬「正常的發展過程」。至於公開試包含筆試部分,局方則認為通過文字評賞,「可幫助考生發展良好的明辨性思考能力及溝通能力」,但強調「不鼓勵考生背誦美術史的資料」。考評局重申,局方聆聽到學界聲音,2014年考試已經作出精簡安排,例如:校本評核作品集數量下調。
協調於理念和實踐之間,考評局擺出從善如流的一面,學校裡的老師學生仍然大感不滿。
最可嘆,理想永遠崇高,現實總是殘酷。
整套藝術教育的建立,正正是一場由理想走向現實的旅程。教育局設下課程大綱,考評局設立評核方案,來到學校則由老師執教,學生受教應考。為學生著想的教育理念,何以落實下來卻成「教獄」?到底錯在哪裡?
評估最重要的角色是促進學習及監察學生的學習進度。不過,於高中期間,公開評核在協助頒發證書和遴選方面的公用角色較為顯著;換言之,由於評核結果常用作影響個人的重要抉擇,這使評核無可避免地具有高***風險***的特性。
學生宜在一個低***風險***的環境下接觸校本評核的作業,從中練習和體驗,以冀在沒有壓力下學習(即作為進展性評估的用途);另一方面,為了評定分數,總結學習,學生其後還須完成類似的作業,作為公開評核的一部分(即作為總結性評估的用途)。
風險。
學習本身是一場經歷,所有得失都是個人成長的一部分,然而考評卻有高下之分,形成了有輸有贏的局面。教育局稱之為「風險」,學習通過評核驗證必須承擔的「風險」。就如專題報道曾訪問過的師生,不少都將新高中課程、中學文憑試,看成一場遊戲。要麼你就不要參與其中,要麼你就得服從遊戲規則。
踏出中學,快將成人,理想現實系列或者是考生無可避免的痛楚,但也是學習面對無奈之必要。
-全專題完-
文/gr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