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哲學的五本好書
藝術哲學 (philosophy of art) 是哲學的一個領域,在現代的學術討論中,常會以「美學 (aesthetics) 」一詞簡稱之。嚴格說來,兩者有所區別。狹義而言,美學研究的對象是美,而美不只出現在藝術作品之中,也可以在藝術領域之外尋得,例如自然環境或生物界。藝術哲學就只把藝術當作研究對象,討論關於藝術作品的哲學問題。然而,藝術作品不一定是美的,尤其在二十世紀之後,愈來愈多的藝術作品不再追求美感。事實上,在當代藝術哲學的重要論題中,雖然也有涉及美的討論,但比重不高。
從歷史的進程來看,比較像是美學這個領域的討論重心,從美感逐漸轉移到了藝術。除非必要,哲學家一般不會特別去區分美學與藝術哲學這兩個詞;例如英語世界最有影響力的兩本美學期刊《美學與藝術批評期刊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 》以及《英國美學期刊 (British Journal of Aesthetics) 》,在內容上討論的大多是藝術哲學而非狹義的美學,但在期刊命名都以「美學」一詞為主。
在介紹藝術哲學或美學的五本好書之前,有兩點必須先聲明。首先,五本好書會限定在英美分析哲學家的著作,這主要跟筆者的研究領域有關。第二,選書上有兩個粗略的原則:(a) 於本世紀出版;(b) 作者是有一定份量的藝術哲學家。筆者並不是要選出「藝術哲學的五本必讀經典」,而只是單純介紹自己認為值得一讀的五本書。當然,只選五本是篇幅所限,沒有選入者不代表不值得讀。以下按照出版年分依序介紹。
詮釋作品時應該考慮作者意圖嗎?
Paisley Livingston, Art and Intention: A Philosophical Stud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Paisley Livingston 以治學嚴謹著稱,是藝術哲學的中堅份子。本書是一本真實意圖主義 (actual intentionalism) 的代表著作;簡單說,真實意圖主義主張詮釋作品時應該考慮作者意圖。這其實是哲學中的一個老議題:詮釋作品時我們是否該高喊「作者已死」進而「驅逐」作者?在此議題上,歐陸哲學家例如巴特 (Roland Barthes) 或傅柯 (Michel Foucault) 大多反對豎立作者的權威,也反對文本會有單一的意義。在(英美分析的)藝術哲學中正好相反,真實意圖主義一直佔據重要甚至主要的位置,Livingston這本書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然而,本書在內容上遠遠超出了詮釋理論的議題;可以說, Livingston 為了解決詮釋的問題,「順帶」也解決了圍繞在該議題周邊的其他議題。
Livingston 的論述非常有系統,並且循序漸進。他首先花了一整章的篇幅討論意圖的本質。如果我們不能確定意圖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心靈狀態 (mental state) ,那後續對於意圖與詮釋的討論都不會有太大意義,而這點是許多藝術哲學家沒有深入處理的。本章引入了很多行動理論 (action theory) 的研究成果,可說是本書一大亮點。
鋪墊好基礎後, Livingston 進一步釐清「作者 (author) 」的概念,並說明在處理文本同一性 (textual identity) 以及作品的版本 (version) 這些關於本體論的問題時,如能考慮作者的意圖,那也起到一定的作用。接著,他為真實意圖主義做辯護,提出了真實意圖主義的一種溫和版本,主張作者意圖只有在成功實現時才決定了文本的意義。最後,他用同樣的立場去解決虛構真理 (fictional truth) 的問題,一併檢討了 David Lewis 和 Gregory Currie 等人的理論,作為本書的延伸討論。
本書除了議題安排上有層次、論述嚴謹精密之外,作者對於相關文獻的檢討相當全面且徹底,對於想要了解藝術與意圖之哲學問題的讀者來說,是一本重要的參考書。
藝術評論的首要任務是什麼?
Noël Carroll, On Criticism, Routledge, 2009
Noël Carroll 是當代一位非常重要的藝術哲學家。作為一位學者, Carroll 一個很大的特點是他的學術寫作極富大眾魅力。不管是學術論文還是專書,他都能夠用平易近人、趣味橫生的方式撰寫,又不失學術的專業與嚴謹。本書也是如此。
在這本書中, Carroll 處理的是「評論哲學 (philosophy of criticism) 」或稱「後設評論 (meta-criticism) 」。簡單說,就是從後設的角度來探討藝術評論 (art criticism) 。此處的藝術泛指了各種創作類型,包括且不限於文學、戲劇、音樂以及視覺藝術。有作品就會有評論家,廣義的評論家可泛指一般讀者或觀眾,狹義的評論家則是專業評論者。不管是哪一種,只要針對作品提出看法,都會有評論的產生。
Carroll 的目的不只是要提出一套關於評論的描述性說法(評論家實際上在做什麼),更重要的是他對於評論的規範性說法(評論家應該做什麼)。一般說來,評論有三個部份:對作品的描述 (description) 、詮釋 (interpretation) 以及評價 (evaluation) 。詮釋常被認為是評論的核心。不同於主流的看法, Carroll 一方面認為評價才是評論之中最重要的部份,應該要成為評論的首要目標;另一方面,他也認為對作品的評價主要奠基在作者是否成功實現自己的創作意圖。評論不能脫離對作者的考量而進行, Carroll 也因此認為他的看法是一種人文主義的 (humanistic) 評論觀,而這種評論觀是現今評論界十分欠缺的。
最後, Carroll 反駁「所有的評論都不能有客觀性」這樣的看法。他認為有些評論是可以有客觀性的,尤其是當我們能夠確切辨識作品的類型時,這是因為類型本身既有的一些原則或標準可以成為判斷依據。
哥倫比亞大學曾經做過一個統計,有百分之七十五的藝術評論家認為評價是評論中最不重要的部份。 Carroll 這本書挑戰主流看法,深刻探討了評論的本質與目的,值得推薦給對藝術評論感興趣者。
敘事學的哲學迷宮
Gregory Currie, Narratives and Narrators: A Philosophy of Stori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Gregory Currie 在文學與電影的哲學研究有重大貢獻。本書是一本敘事學 (narratology) 的哲學研究,主要處理的藝術類型是文學,但也涉及電影。
人類跟其他動物的最大區別之一,就是人類具備說故事 (story-telling) 的能力。一則故事是一則敘事 (narrative) ,而敘事則預設了敘事者 (narrator) 。 Currie 從哲學角度探討了許許多多圍繞在敘事與敘事者的有趣問題,例如:什麼是敘事?如何理解一則敘事?敘事者與作者有什麼不同?如何用演化的角度來理解敘事觀點?如何理解反諷中的敘事觀點?本書的章節安排並非層層推進的結構性論述,而是各章分別處理不同的問題,但都緊扣敘事與敘事者的主題。
Currie 提出的其中一個有趣論點是,敘事者與作者都是製造一則敘事的人,因此沒有差別;例如說華生醫生是福爾摩斯探案的敘事者,跟說他是福爾摩斯探案的作者並沒有差別,真正有差別的地方在於,華生醫生是內在 (internal) 的敘事者或作者,而非外在 (external) 的敘事者或作者。所謂內在/外在,指的是內在/外在於敘事中的虛構世界,因此華生是內在的敘事者(或作者),柯南‧道爾 (Conan Doyle) 則是外在的敘事者(或作者)。這裡的問題在於,小說中是否一定有一個內在的敘事者?例如以第三人稱全知觀點所敘述的故事(《三國演義》是一個例子),是否仍存在一個內在的敘事者? Currie 提出了反對論證。
本書總共處理了十一個與敘事有關的哲學問題,上面只是其中一例。由於討論的議題與敘事學有所交會,本書也引起許多文學研究者的關注。
演化與藝術有關嗎?
Stephen Davies, The Artful Speci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Stephen Davies 是當今研究演化美學 (evolutionary aesthetics) 的權威,本書可說是近年來演化美學最重要的一本著作,格局宏大,涉及的領域除了哲學,還包括生物學、演化心理學、腦科學、神經科學、藝術史、文學、動物行為學、音樂學、人類學以及認知科學等等,可說是哲學家進行跨領域研究的優良示範。
演化美學的核心問題是:人類的審美行為以及藝術的創作與欣賞是否演化而來的?換句話說,這些行為是否能讓我們的祖先繁衍得更好?本書針對這個問題做了全面性的探討。
在本書的第一部份, Davies 針對「美感 (the aesthetic) 」以及「藝術」這兩個概念做了分析,並闡述演化論的基本要義,接著再進一步論述演化與審美及藝術如何產生關聯。在第二部份, Davies 深入探討審美與演化的關聯,這部份涉及動物美學(人對動物的審美)、環境美學(人對自然環境的審美)以及人體美學(人對人體的審美)。第三部份是本書的重頭戲,探討三種藝術演化論:(一)藝術是演化的一種適應 (adaptation) ,也就是可以讓人類繁衍得更好的一種特質;(二)藝術是演化的副產品(by-product),是演化過程中無可避免的隨附物;(三)藝術是一種文化的產物,但與演化並非全無關聯,因為它必須仰賴在更廣泛的一些適應,例如智力與想像力。
綜觀全書,Davies抱持懷疑論的態度,認為現有的證據都不足以將演化充分地連結到審美以及藝術。然而,這方面的研究並非毫無意義,因為它能幫助我們更加了解藝術在人性中扮演的角色。
本書因為題材的關係,洋溢著科普讀物的趣味(但難度當然高上許多!),作者學識淵博、旁徵博引,令人大開眼界。想知道哲學如何與其他知識領域結合,便應該閱讀這本書。
文學價值是什麼?
Alan H. Goldman, Philosophy and the Nove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我們常會聽到人們說某部作品文學性很高,或者是某部作品文學性不夠;如果後者剛好是你喜歡的作品,你要如何捍衛它的價值?這其實回歸到一個很困難也很少有人可以說清楚的哲學問題:文學價值 (literary value) 是什麼? Goldman 在這本書正面迎戰這個問題,但他的野心其實更大。
Goldman提出了一套很有說服力的價值理論,用來幫助我們評估文學價值的高低。簡單說,一部作品的價值來自於該作品能讓讀者在不同面向同時投入的程度,這四個面向包括認知 (cognition) 、想像 (imagination) 、情感 (emotion) 以及知覺 (perception) 。只要在這四個面向能夠讓讀者高度投入的作品,就是好作品。換句話說, Goldman 將文學價值定義為「作品能讓讀者心智能力多方運轉的程度」。因此,價值的高低並非取決於作品是否為純文學或大眾小說。 Goldman 特別花費本書中一章的篇幅來論證神秘小說(mystery, 台灣常常譯為「推理小說」)因其特殊的寫作目的、形式與結構,可以滿足上述條件,常常具備高度文學價值。
Goldman 進一步說明這套價值理論與詮釋的關聯。他認為合理的詮釋就是不與文本牴觸的詮釋,按照這個條件,一個文本可以有多於一個的合理詮釋,哪怕是互相衝突的詮釋,只要不與文本牴觸便可以。不過,這還不是詮釋的終點,我們應該進一步從這些合理詮釋中挑選出那些能盡量提高作品價值的詮釋,這時前述的價值理論便派上用場。也就是說, Goldman 的詮釋理論是客觀性條件(文本限制)與規範性條件(價值高低)的綜合。該理論被稱為「價值最大化理論(the value maximizing theory)」。
本書的精彩之處就在於,前半部談理論,後半部進行「實作演示」。 Goldman 遵循了自己的價值與詮釋理論,依序評論了四本經典小說:《傲慢與偏見 (Pride and Prejudice) 》、《頑童歷險記 (Huckleberry Finn) 》、《心塵往事 (The Cider House Rules) 》以及《諾斯托羅莫 (Nostromo) 》。 Goldman 這本書從理論到實作一氣呵成,說明了哲學家並非光說不練、紙上談兵,而是能真正將理論應用,可說是少數結合理論與實作的哲學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