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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台主持賄選案】鄭永健選舉舞弊 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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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鄭永健,圖片來源:ourtv片段截圖

31歲網台主持鄭永健涉嫌去年區議會選舉舞弊案,他與「全民自發」兩成員分別被控選舉舞弊等罪,案件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法官彭中屏今日裁定,鄭六項選舉舞弊罪名成立,「全民自發」兩成員亦被裁定串謀選舉舞弊罪成。3人即時還押,待本周三判刑。

法官彭中屏認為鄭永健作供異常混亂,證據含糊,雖然鄭永健解釋整個賄選指控過程只屬幌子,為了探究本土派與泛民主派在區選中的不道德交易,但法庭認為其證供自相矛盾。

鄭永健曾於自辯時稱, 一名稱呼「李總」的人士,指示他接觸本土組織蒐集「獨家情報」,但不知道「李總」職業和工作地點,稱呼他李總只是其社交習慣,「覺得佢有啲錢就會喺姓後面加個總」。

鄭又指自己是透過專為新移民服務的福利機構「新家園」的高小姐,認識一位「陳生」,再由陳生介紹下認識「李總」。鄭永健前女朋友溫曉怡在庭上作供指,鄭永健曾猜測「李總」是來自統戰部。

案情指鄭永健在去年七至九月間,向多個地區組織成員,提出以15至20萬元資助他們參選,條件是要在指定約40個選區出選,包括深水埗麗閣及香港仔利東選區等,不論勝出與否,資助金額毋須歸還。鄭永健一共被控八項選舉舞弊及一項串謀舞弊。 同案的32歲裝修工人、「全民自發」的顧家豪,以及37歲商人、「全民自發」的陳建隆,則涉嫌收受鄭永健20萬元賄款,被控一項串謀舞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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