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主義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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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複雜,很多事情都沒有簡單的答案。尤其有關社會時事、道德倫理、宗教人生等課題看似熟識,但其實複雜難解,認真思考也不易找到答案,越想下去或接觸越多的討論後,更可能發現本來以為是理所當然的想法也內藏漏洞。因此,不少人認為這些課題根本沒有客觀的真假或對錯,只有不同的觀點與角度,言人人殊。若認為完全沒有真假或對錯可言,這種立場稱為「虛無主義 (nihilism)」;但若認為真假對錯並非客觀,而是因人而異的,則可稱為「相對主義 (relativism) 」。
「相對主義」是常見的理論概念,經常出現在不同的脈絡之中,有時似乎有正面的功能和意義。很多人討論複雜的問題時,由於難以達至共識,便容易以相對主義的立場作結;因為當大家不懂得進一步分析、澄清討論雙方的分歧時,相對主義便成了方便的下台階。甚至有為人師表者,要帶學生討論問題,又弄不清各種立場的理據和問題的關鍵,往往未能適當總結討論,唯有以「各人有各人的道理,沒有絕對的答案,大家要互相尊重」等「禮貌」的方式草草了事。也有些人在討論時明知自己理虧,找不到合理的理據,或自知墮入了自相矛盾的困局,唯有以相對主義作解說,說些「你是對的,但我也沒有錯,都是觀點與角度,見仁見智」等說話,以保存面子,不用被逼承認錯誤。
極端相對主義
相對主義有多種不同的版本,分不同的強弱程度,覆蓋不同的領域。最極端的相對主義認為沒有任何客觀的真理,一切都是相對的,真與假都因應個人、社會、歷史、文化或不同的概念系統而異。按極端相對主義,不單上述的社會時事、道德倫理、宗教人生等課題沒有客觀的真假,甚至如物理學那麼可靠的自然科學,以至數學和邏輯也沒有客觀真假可言。然而,極端相對主義有不可消解的內在困難,根本無法自圓其說。
試想「一切都是相對的」或「沒有任何客觀真理」這些斷言到底是客觀地真,還是相對的呢?若是前者,則它至少肯定了一項客觀真理,就是「一切都是相對的」或「沒有任何客觀真理」這事實;但既然已經有至少一項客觀真理,則極端相對主義便是錯的。若是後者,即「一切都是相對的」或「沒有任何客觀真理」並非客觀地真的,這等於只肯定了相對於某些條件而言沒有客觀的真理,而非根本地排除了客觀真理的存在,因此這種相對主義並非真正的極端相對主義。無論「一切都是相對的」或「沒有任何客觀真理」是否客觀地真,它都不能自圓其說,因此極端相對主義說到底是自打嘴巴或自我推翻的(self-defeating/self-refuting)。
有人或會認為,批評極端相對主義是自我推翻只是「捉字蝨」,並未能成功反駁相對主義。如上所述,相對主義有不同版本,自我推翻的批評只針對極端相對主義,未必適用於其他較狹窄或較弱的相對主義。然而,上述的批評對極端相對主義是技術性擊倒,因為自我推翻是邏輯上致命的問題。不慣於哲學或邏輯分析的人若未能接受這種技術性的論證方式,或許可以這樣設想問題的關鍵:極端相對主義聲稱一切皆是相對的,那麼不單「地球是個球體」這麼明顯的事實並非客觀真相,甚至如「7+5=12」等簡單的數學命題也是相對的。然而,倘若這麼明確的事實我們也不能確定,為何極端相對主義者竟然可以知道原來世間一切皆是相對的?他們竟然有信心肯定那麼一個極其深刻、牽連甚廣、理應難以得知的相對主義原則!除非極端相對主義者能提出強而有力的論證,否則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見仁見智」
事實上,很少人真心接受極端相對主義,至少去櫃員機提款時,不會有人認為鈔票的數量是相對的;一個極端相對主義者理論上連「我是一個相對主義者」或「世上有些人接受相對主義」也不能視為客觀的事實。既然極端相對主義是非常罕見的立場,上文指出了自我推翻的問題是否無關痛癢,只批評了一個稻草人,而未能針對更主流的相對主義呢?
雖然極端相對主義並不常見,但它卻有獨特的重要性。在具體的討論中,當有人用「見仁見智」或「觀點與角度」之類的用語,這通常是用來表示討論雙方沒有對錯或高低之別,或者雙方的論據沒有強弱之分。絕大部份時候,這些用語都是出自處於下風的一方,用來為自己弱勢的立場辯護。然而,在這些常見的處境中,「見仁見智」要用來表達極端相對主義才有上述的理論效力。倘若一切都是相對的,那麼任何立場都沒有客觀的對錯或高低之別,明顯處於下風的一方也可以自我感覺良好,而不用認輸。可是,極端相對主義是自我推翻的,根本不能自圓其說,也不能用來做理據。
若「見仁見智」並不代表極端相對主義,而只代表較狹窄或較弱的「局部相對主義」,即只表示「有些或很多事情是相對的」或「某些類型的事情都是相對的」,那麼若要用這種相對主義來辯護,則欠缺了一個不可或缺的步驟:就是要解釋為何正在爭議的課題是屬於那些沒有客觀真假的事情類型,屬於那種局部相對主義適用的範圍,而非一些有客觀真假的領域。換言之,提出「見仁見智」作為解說的一方有責任提出客觀理據,說明正在爭議的課題沒有客觀真假可言,而不能僅以「見仁見智」作解說。
道德相對主義
事實上,有些領域的確較難確定客觀真假或對錯,因此特別容易出現相對主義。「見仁見智」或「觀點與角度」這些說話可能最常出現在墮胎、安樂死等應用倫理學的討論。這些問題一般難有簡單答案,正反論據複雜,又眾說紛紜,不單沒有實際共識,支持和反對者更可能互相仇視,難以收窄差距。所以最容易令人進入相對主義思維的大概是道德倫理等價值領域,因為它既不能透過實驗觀察來驗證,又確實言人人殊,似乎缺乏客觀標準,因此道德相對主義看來也言之成理。
道德相對主義可接受如科學等領域的事實命題有客觀真假之別,而只否定道德原則或價值命題有客觀性,亦即認為關於人應該或有責任做些甚麼等描述沒有客觀的真假,而是因人、社會或文化而異。道德相對主義也有不同的強弱程度,但即使最極端的道德相對主義也不會自我推翻,理性上可以自圓其說,是一個可以認真接受的立場,但它有以下討論的種種理論代價。
雖然不同的歷史文化往往形成差異甚大的道德倫理觀,某些地方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其他地方可能視為離經叛道,分歧之大,甚至令大家根本不能互相理解。這些事實上的觀察的確會令人懷疑到底有沒有客觀普遍的道德標準。不過,稍有哲學背景的都認識「實然」(is/fact)與「應然」(ought/value)之別。即使事實上沒有道德共識,甚至所有人都認為沒有道德規律,不依道德要求行事,這也不表示沒有客觀普遍而有效的道德律,反而可能是大家並未認識或未能遵從客觀的道德律而已。
另外,事實上的道德判斷分歧,不一定是道德價值觀的分歧,可能是有關事實或概念判斷的分歧。例如,不同文化有分別甚大的喪葬習俗,有些看來殘忍,但它們可以同樣代表對死者的尊重,只是對生死和世界的理解不一樣。又例如,支持或反對墮胎者可能接受同一條道德原則,如要尊重人的生命,但對人的理解可能有差異;有些認為胚胎形成一刻已是人,所以反對墮胎,有些認為胚胎能離開母體獨立生存才算人,所以容許懷孕初期的墮胎。他們可能支持同一條道德原則,但由於相關概念或事實判斷的分歧,而得出不同的具體道德判斷。
互相包容和尊重
不同文化的價值觀和道德判斷可以差異巨大,往往不能互相理解,自然難以達致共識,所以現代文明強調互相尊重,即使意見分歧也要互相包容接納。這種開放的態度表面上配合道德相對主義,否定普遍絕對的道德觀念,抗拒傳統、專制、權威、自以為是的一元價值,提倡多元、自由、包容、尊重的共存理想。因此,道德相對主義往往令人有前衛時髦、開放而有氣量的感覺。相反,肯定客觀普遍的道德律,看來好像食古不化、心胸狹窄,不能包容異見和接納多元價值。可惜,這是一種誤解,而且是非常普遍的誤解!
倘若完全沒有客觀普遍的道德價值,我們為何有責任去互相包容尊重呢?還是只有個別文化才應該包容異己,其他文化不用呢?當我們認為不同文化都應該互相包容尊重,即表示我們至少把包容和尊重視為跨文化的普遍價值,等同已經否定了道德相對主義。
理論上,我們可以把包容和尊重等價值也一併否定,成為徹底的道德相對主義或虛無主義者;這是理性上可以自圓其說,只是理論代價極大而已。倘若沒有客觀普遍的道德標準,則強姦、謀殺、甚至種族清洗都不是客觀的罪惡,只是主觀或基於某些文化而被視為惡的東西。倘若道德標準都是相對於文化,則我們沒有基礎去比較文化的優劣,因為要比較就得假設跨文化、跨時代的標準。那麼從古時的奴隸社會,發展至今天的現代文明,甚至財富分配最平等、人權自由最有保障的民主社會,都完全沒有進步可言,因為要談文明的進步,則須假定跨文化、跨歷史的價值標準。這一切都是徹底的道德相對主義者要接受的理論結果,這種立場是否合理呢?
結語
很多表面上是相對的事情往往隱藏客觀的事實或標準。除了上述提及的喪葬習俗等例子,即使是藝術和品味等這些經常被視為主觀判斷的典範例子,也有一定的客觀性,例如優秀與差劣音樂之間的差別一般是相當客觀的。無論是道德還是其他領域,很多人雖然不時說出「見仁見智」或「觀點與角度」等用語,但卻未必是真心的相對主義者。當我們有意用相對主義作為理由或解釋時,很可能是反映一種懶於思考和求真的態度;我們可能只是因為問題複雜,未能深入思考或了解箇中關鍵,但又不想再糾纏下去,才接受相對主義。當然,我們不一定有心有力需要得到一個客觀的答案,但我們也不必馬上以相對主義作結。與其說「見仁見智」這種等同放棄思考的用語,何不如說「容後再議」,暫且懸置問題,留待他日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