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復刻 1】她們透過藝術,重掌自我
History,是歷史;his story,也是他的故事。那麼她的生活,又靠誰去記載?
中國最早婦女史──西漢劉向的《列女傳》,記敘 105 名婦女的故事,分成七卷:母儀傳、賢明傳、仁智傳、貞順傳、節義傳、辯通傳和孽嬖傳。作品流露漢儒對女性的道德規範,遭現代學者詬病為鞏固男尊女卑權力架構的作品。
規範女性,不獨發生在中國,西方亦有同樣情況。中世紀歐洲一度流行「獵巫」,面對未知和恐懼,社會以「巫師」之名,獵殺異教徒,男女都不放過。德國天主教修士出版《女巫之槌》,捏指女性與魔鬼勾結,從而獲得「巫術」。「獵巫」行動轉而針對女性,其中以聖女貞德的經歷最為人熟悉。
時至當代社會,我們對於女性仍然普遍抱持各種偏頗。女人不該做主動,女傭談甚麼夢想,跨性別人士是變態……貼在女性身上的標籤,數之不盡,媒體渲染之下,我們都習以為常。嘲弄女性為樂,抑壓異性為榮,卻沒想過背後造成甚麼傷害。
兩性,從來不只是男女之別,更是權力的拉扯。父權社會之下,女性身份往往局限於男性中心的框架,造成性別定型。不符合主流價值的形態,則被視為「不正常」。然而,常與不常,又是誰去定義?
誰掌握了話語權,就可塑造他者的形象。從女權運動到女性主義的思潮,女性透過社會運動,爭取與異性共享相同待遇和權利,進而發生到一場話語權的戰爭,期望建立男性主導以外的其他論述可能。
從事後殖民女性主義研究的印度學者 Gayatri Spivak 形容,女性本身已經處於弱勢,殖民地的女性,更是弱勢之中的弱勢。其作《下層民間能否發聲? (Can the subaltern speaks?) 》指出,學者嘗試了解貧民生活,為他們書寫故事,也不代表能夠為弱勢發聲。她提出,唯有讓弱勢擁有話語權,自我表述自身經歷,才是真正的發聲。
當今社會,有幾多女性做到自己故事自己說?
中大藝術畢業的黃嘉瀛,無懼主流社會的批判,創作直視女性性欲。她不怕外界污名,甚至不介意標籤,透過作品她想揭露更多身份。
混血跨性別人士曾吳,透過研究中國女權先軀秋瑾故事,重新演繹性別流動的可能,同時又強調不以「酷兒」作招徠。
居港菲傭 Xyza Cruz Bacani,以攝影揭示同胞在港的不公義遭遇,由傭工轉型為攝影師,鼓勵同樣在底層生活的人,活出自己生而有之的權利。
烈女,字面之義,指性格剛烈強悍,有主見的女子。昔日男性為女性作傳,寫出規範女性的篇章,今日女性行動,重新定義自己。立場新聞最新專題【烈女復刻】,以三個女性的故事,看她們如何透過創作重掌自我。
文/gr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