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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朵拉洩密文件】梁振英:子公司持股毋須申報 行會成員湯家驊:有利益就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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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周一(4日)被揭發,迂迴持有戴德梁行日本業務公司的三成股權,並於 2015 年以 20 萬英鎊(約 230 萬港元)出售;梁任內僅申報持有投資控股母公司,未有申報經控股公司持有的日本業務公司名稱。梁回應報道時稱,「眾所週知」不必申報子公司的持股或股權變動。

現任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午接受《立場》訪問時指,以他理解及行會秘書曾向他解釋,行會成員需申報「實益股份」,「無論經過幾多重(公司)都好,你係持有利益,你就要申報。」有會計師解釋,實益股份是指某人擁有最終權益的股權,即使透過公司持有,亦屬其實益股份。

翻查行會利益申報紀錄,現任行會成員李國章申報一間持有家族物業的公司時,同時申報家族公司持有的 4 間子公司名稱。

任內未申報持股戴行日本公司名稱 梁振英:眾所週****知不用

《立場》參與「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的「潘朵拉洩密文件」調查,周一(4 日)揭發梁振英透過 Wintrack Worldwide Ltd. 及 Ace Link Property 等兩間離岸公司,持有戴德梁行日本業務公司 EuroAsia Properties Limited 的三成股權。

梁任內的利益申報文件,僅提及 Wintrack Worldwide ,其餘兩間公司均無提及。因此,公眾無從得知梁實際上持有 EuroAsia Properties 的三成股權,以及 2015 年他以 20 萬英鎊出售該批股份一事。

《立場》及 ICIJ 在報道前曾向梁振英查詢,他未有回覆。報道刊出後,梁周一中午在 Facebook 回應稱,「眾所週知申報制度的要求是申報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權,下面的各級子公司的股權持有及股權變動不必申報。」他又指報道「有誤導」,「炒作」他出任特首時的申報。

行會規定:需申報實益股份 湯家驊:持有利益就要申報

翻查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規定,註明需申報成員本人(包括連同或代表家人)持有公司或其他團體、面值超過股本 1% 的「實益股份」(beneficial interest in shareholdings)。

《立場》今午向現任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查詢,他指按行會秘書曾向他解釋及一般理解,有實益(beneficial interest)的股份必須公開申報,「即係無論經過幾多重都好,你係持有利益,你就要申報。」他舉例指,若透過銀行買股票,即使股票是由經紀或銀行代持,有關股票權益亦須申報,「總之你要申報,你有利益持有嘅物業或者股份,我嘅理解就係咁。」

湯又指,若行會成員違反規定漏報利益,一般會由特首決定是否需要譴責,「但是沒有規矩、條文決定是否有法律後果或懲罰」。

若漏報   條例無規定懲罰

翻查規定,如有行會成員違反,由特首決定如何處理,可視乎情況勸喻、警告、公開譴責、免除職務或採取法律行動;文件又註明,如有成員被指違反申報規定,「行政會議秘書處會作出初步查詢以釐清事實」,如有需要,特首可指示特首辦和行政會議秘書處作出全面調查。

會計師:透過公司持有亦屬實益股份

記者亦向數名會計師查詢「實益股份」的定義。有會計師解釋,實益股份是指某人擁有最終權益的股權,即使透過公司持有,亦屬其實益股份。

另一會計師指,即使某人將資產成立信託,亦只是在一段時間內將資產的法律名銜及管理權轉移給受託人,而其實際利益並無受影響,「無論中間加插多少間控股公司,亦不會改變他的實際利益」。

李國章申報持家族物業公司及 4 子公司名稱

翻查現任行會成員的利益申報,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申報持有其家族物業的公司 Phoenix Top Ltd. 時,同時申報該公司 4 間子公司的名稱。

《立場》參與「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最新的「潘朵拉文件(Pandora Papers)」洩密文件調查,首次從文件中證實前特首梁振英在任內,透過兩間離岸公司,迂迴持有一間戴德梁行日本業務公司的三成股權,並以 20 萬英鎊(約 230 萬港元)出售(詳見報道)。

【梁振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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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由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統籌: https://www.icij.org  
更多 ICIJ 調查報道,可參閱:https://www.icij.org/investigations/pandora-pap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