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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朵拉文件】司法機構:梁振英就任時有申報財產 無回應是否包括子公司 廉署:無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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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周一(4日)被揭發,透過兩間離岸公司持有戴德梁行日本業務公司的三成股權,並於 2015 年以 20 萬英鎊(約 230 萬港元)出售,但他從未申報,以致公眾無從得知他迂迴持股及賣股獲益。司法機構回覆《立場》指,梁就任時曾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但沒有透露是否包括其日本業務公司的持股。

記者亦向廉政公署查詢,梁振英於廉署調查其與 UGL 協議的期間,出售協議提及的戴行日本業務三成股權,有否影響調查。廉署發言人回應指,已於 2018 年 12 月就有關調查發聲明,「現在沒有任何補充」。

司法機構未答 梁有否申報持戴行日本業務公司股權

《立場》參與「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的「潘朵拉洩密文件調查」,發現梁振英透過兩間離岸公司 Wintrack Worldwide Ltd. 及 Ace Link Property Limited,持有戴德梁行日本業務公司 EuroAsia Properties Limited 的三成股權(見下圖)。

2014 年澳洲《悉尼晨鋒報》揭發,梁振英 2011 年與澳洲上市公司 UGL 簽訂協議,支持對方收購當時陷財困的戴德梁行,獲 400 萬英鎊報酬;該協議亦提及梁持有戴德梁行日本業務的三成股權,但未提梁持股公司的名稱。《基本法》第 47 條規定,特首上任時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

《基本法》第47條規定的,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記者周一向司法機構查詢,梁 2012 年上任特首時有否申報持有 EuroAsia Properties 的股權、他 2015 年出售該批股權一事需否再作申報等問題。司法機構發言人未具體回應,僅指根據記錄,梁振英就任時已根據《基本法》第 47 條作出申報。

梁振英昨日曾在 facebook 指出,基本法的要求是「就任時」申報,不是經常性申報,也不要求在財產有變化時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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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IJ 取得的洩密文件顯示,梁振英個人持有 99.9% Wintrack Worldwide Ltd. 股權,而 Wintrack Worldwide 全資持有 Ace Link Property Limited;兩間均為離岸公司,股東紀錄並不對外公開。(資料來源:IC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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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於洩密文件中發現一份 EuroAsia Properties 的股東紀錄,顯示戴德梁行 2001 年透過旗下 DTZ International Limited,與梁振英全資持有的 Ace Link Property 各持一半股權。戴德梁行 2003 年年報指,再額外購入 EuroAsia 兩成股權,令佔股增至七成,惟有關股權變動至 2009 年才完成。(資料來源:ICIJ)

梁受查期間賣股份 廉署:已發聲明沒有補充

2014 年 10 月,廉政公署立案調查 UGL 事件,直至 2018 年 12 月公布因證據不足終止調查。翻查廉署及律政司當時的聲明,調查有 3 個方向,分別是梁接受 UGL 款項有否違反《防賄條例》下代理人接受利益的罪行、梁未申報收款是否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為梁提出修訂立會研究範疇,是否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律政司當時指,考慮廉署提交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對梁振英和周浩鼎提出檢控。《立場》周一向廉署查詢,梁於受查期間出售 UGL 協議提及的戴行公司股權,有否影響廉署的調查、廉署是否知悉梁出售股權。廉署發言人指,已於 2018 年 12 月 12 日就有關調查發聲明,現在沒有任何補充。

前廉署總調查主任、執業大律師查錫我指,除非廉署認為有充分證據而取得法庭命令凍結資產,否則梁有權處理資產,亦無責任向調查當局交代。他又指,由於資產轉變會有相關紀錄,廉署人員的調查工作或因此稍為加重,但難言令調查變得更容易或困難。

梁申報是否合規 林鄭、特首辦未正面答

《立場》周一報道梁振英於特首任期內迂迴持股及賣股獲益後,梁在 Facebook 回應稱,「眾所週知申報制度的要求是申報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權,下面的各級子公司的股權持有及股權變動不必申報。」翻查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規定,成員如持有超過 1% 實益股份,就須申報持股公司的名稱。

記者周一向特首辦查詢,梁在任特首時曾否向行會秘書處申報 EuroAsia Properties 是其持有股權的公司、梁持股及出售獲利公眾均不知悉是否符合申報制度的規定和原則,以及政府將如何跟進等問題。特首辦發言人未正面回應,僅重申特首自願跟從《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訂明的申報安排,在上任之初及其後每年申報其投資及利益,並將資料上載至網頁。

特首林鄭月娥周二(5 日)會見傳媒時亦被問及事件,她回應指不願評論個別個案,重申政府「有非常穩健的利益申報制度」,又指制度是信任申報人,不會檢查、監察或調查每個人的申報項目,而現任行會成員已詳細作其個人利益申報。(另見報道

《立場》參與「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的「潘朵拉洩密文件調查」,相關報道專頁:https://www.thestandnews.com/pandorapap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