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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通過解僱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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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去年因為「佔中案」被判監,港大展開紀律程序檢討戴耀廷去留,港大校委會今日(28 日)召開會議。消息人士指,校委會以 18 票比 2 票,通過開除戴耀廷的決定,意味著校委會推翻教務委員會早前建議保留教席的結論。

戴耀廷: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終結

戴耀廷透過 FB 發文回應,指辭退他的決定是由大學以外的勢力透過其代理人作出,「這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香港學術機構的教研人員,再難自由地對公眾,就一些政治或社會爭議事情,發表具爭議的言論。香港的學術機構再不能保護其成員免受內部及外在的干預。」

戴耀廷認為若仍有疑問「一國一制」是否已臨到香港,其個案應足以釋疑。他稱會以另外的身份繼續法治的研究及教學工作,也不會停止為香港的法治而戰,「我有信心在未來,會見到一所自由的港大重生」。

港大發新聞稿指,校委會在今天的會議就一名教師的人事事宜作出決議,「我們期望公衆理解,這是大學内部的人事事宜,務請各界尊重『大學自主』的原則。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和保密的原則,校委會和大學均不宜透露或評論個案的内容細節。」

戴耀廷的教席原屬終身制,但他因為「佔中案」,被控「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罪罪成,在 2019 年 4 月被判監 16 個月,其後獲准保釋並等候上訴。由港大校長及師生組成的教務委員會因而召開委員會,審視戴耀廷的去留問題。教委會最終認為戴涉行為失當,但不構成充分解僱理由,並按照機制交由校委會作出最後裁決。

陳祖為:李國章完成政治任務 成港大歷史污點

戴耀廷被解僱的消息傳出後,前港大校委、政治與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在 FB 發文,指港大教務會由教授組成,經過長時間的調查認為沒有「good cause」解僱戴耀廷,但校委會否定教務會的建議,堅持解僱戴,「(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完成其政治任務,戴耀廷成為公民抗命的殉道者,港大賠上了自己的聲譽,在國際學術界將抬不起頭。這一天,將成為港大歷史無法洗脫的重大污點。」

校委會本科生代表:校長張翔無投票

校委會本科生代表在會後見記者,對結果非常失望及憤怒,並對港大的自主及學術自由非常憂慮,認為校監林鄭月娥及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所作的決定未能代表香港大學。他認為院校自主是指政府不會向院校施加額外的約束或監督,師生可在毫無壓力下進行學術研究、暢所欲言,並非他人一句「我哋所作嘅決定唔會影響學術自主」可證明。

他指教務委員會早前以大比數裁定戴耀廷的行為不當不足夠構成解僱理由,但某些人一意孤行,踐踏大學學術自由和自主的尊嚴。他促請學校以具體行動告訴大家大專院校的自由並不會一朝盡喪,包括提供指引讓師生參考有甚麼可以做,甚麼為不可以做,及列明當教職員行為不當並有解僱理由時大學將如何處理。

他又指校長張翔今日並無投票,認為以校長為首的教務委員會竭力捍衛港大自由,仍然代表著港大,希望校長可做更多保護師生的事。

學生會:校委會僭越權力

學生會會長葉芷琳則對校委會解僱戴耀廷副教授的決定表示強烈譴責及極度不滿,認為校委會再度僭越權力,並作出大比多的裁決。她稱會再度關注校委會組成及校委會主席的任命問題,及戴耀廷的上訴結果。她指學生會將即時發起聯署,以顯示廣大學生對是次決定的不滿,將繼續與校委會本科生代表李梓成及其他組織跟進相關行動。

她指校委會決定是自國安法生效以來對港大強烈衝擊,由不符合程序的決定,可見與政治及個人利益有關,表示會爭取校委會重組,並繼續捍衛港大學術自由及自主。

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麥東榮將 15 年校委會否決遴選委員會建議委任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為副校長一事形容為「前菜」,而戴耀廷此事為「正餐」。他直言考慮戴耀廷的終身教席是在於他是否適合教學,但主要由校外人士組成的校委會卻不理會教委會所提出的教務觀點,來決定校內人士的聘用,表明校友關注組亦對此表示譴責。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如果戴耀廷不服校委會裁決,他有權向校監、即特首林鄭月娥提出上訴。戴耀廷亦有權就有關決定,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在校委會作出裁決前夕,港大學生會昨(27 日)向校委會遞信,要求保留戴耀廷教席。港大學生會說,教務會是港大最高的學術機關,校委會不應挑戰教務會意見,否則會令人擔心港大的學術自主和院校自主會否被影響。學生會認為,戴耀廷過去啟蒙幾代學子,關心社會,被判行為失當,已足夠引起公眾反思,失當行為不足以影響教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