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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難 8 年 ‧ 1】至今僅檢控 4 人 批圖驗船疏忽未刑事追究 家屬:警指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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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圖:2012 年 10 月 1 日南丫海難(Photo by Lam Yik Fei / Getty Images)

2012 年南丫海難,造成 39 人罹難,除了船長疏忽駕駛,海事處人員亦被揭批圖、驗船多重犯錯,至今僅兩名船長及兩名海事處人員被控及罪成,罪名皆與驗船無關。

多年來,家屬亦要求跟進,負責批圖、驗船的海事處人員的刑事責任。

他們的希望一度重燃。2018 年,警方向家屬透露,在西班牙會見一名外國造船工程師,會作跟進調查,並律政司呈交報告,待對方考慮是否提控。

《立場》亦發現,海難發生 8 年的今日,「南丫四號」船骸仍被扣押在昂船洲水警警署。據了解,警方曾向船主港燈指要待結案,才可歸還船隻。換言之,直至今天,警方依然未結案。

警方今晚(11 月3 日)將會見家屬,預料將詳細交代調查進展。到底會否還有跟進行動、何時會正式結案,家屬將獲得正式答覆。

但據了解,部分家屬上周重陽節(10 月 26 日)當日到水警警署扣押的船骸拜祭,警員已經透露所掌握的證據不足提控。律政司最新回覆《立場》指,一改早前不宜評論進度的說法,指已對相關涉案人士提控。警方回覆《立場》首次透露,10 月中再次將所有調查結果和接獲的法律意見通知死因裁判官。

家屬追究肇事官員的心願,似乎會再次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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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0 月,海難 8 年,「南丫四號」船骸仍被扣押在昂船洲水警警署。

「南丫四號」船骸一直扣押在位於昂船洲的水警小艇警署,作為海難案件證物。據悉,承托船骸的支架,亦是由港燈負責維修。

《立場》取得 2018 年水警與港燈兩封通訊電郵的節錄。港燈 2018 年 4 月 4 日向負責調查案件的水警總區刑事總部發電郵,查詢「南丫四號」船骸是否仍被扣押作為證物,可否交回港燈處置。

警曾預計 2019 年結案    預期落空

水警 4 月 23 日回覆,因死因裁判官未決定是否召開研訊,船骸仍需保留,又指案件有望於 2019 年年底或之前結案,屆時會將船骸歸還。該電郵並未解釋預計翌年結案的原因。有受訪家屬指出,對警方當時的說法亦不知情。

但警方預期落空,案件至今仍未結案,船骸至今仍扣押在水警警署。

2018 年 6 月,警方去信家屬交代調查進度,透露同年 3 月在西班牙會見一名外國造船工程師,並作跟進調查,再於 4 月向律政司呈交報告,待對方考慮是否提控,不過並無向家屬提及預計結案時間。

2015 年起屢指調查完成 資深刑偵警:不等於結案

海難刑事調查歷時 8 年,警方從未公開提及結案,反而自 2015 年起,多次公開及向家屬稱已完成調查。有資深刑偵警員指,一般而言,「完成調查」是案件其中一個臨時狀態,「但絕不等於結案」。

他解釋,當警方盡力追查過所掌握的證據,暫未有進展,就是「完成調查」;當有新線索或證據出現,調查又會隨即展開,因此僅屬臨時狀態,而案件一日未完結,警員需按程序定期檢視,「例如找找家屬,確保聯絡方法正確」。

他續指,視乎案件嚴重性,結案需由總督察至總警司等高級警官決定,過程中或會索取律政司意見,「決定結案後亦有功夫要做,包括出信向受害人或家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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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0 月 1 日,「南丫四號」被撞後急速下沉,船尾插入海中(Photo by Lam Yik Fei / Getty Images)

家屬上周到船骸拜祭 警透露證據不足

「以我所知,家屬從未收過警察來信話要結案。」家屬CY(化名)向《立場》說。他透露,約 10 位家屬上周重陽節當日,獲警方安排到「南丫四號」船骸拜祭,期間有警員透露,經多年追查,目前掌握的證據仍不足提控。

「佢哋話刑事檢控門檻好高,接落嚟要等死因裁判官決定係咪開研訊。」

對於警員的說法,CY 直言難以接受,「我信有盡力查,但 39 人死,件事牽涉咁多人,批圖驗船重重犯錯,只有 4 人要負刑責?」

警據報曾擬控逾 10 人 律政司稱欠證據作罷

家屬亦非首次對調查感到失望。撞船事故後,警方即拘捕兩船長五船員。其後獨立調查及港府內部調查揭出批圖、驗船的失誤,警方亦行動迅速,2014 年 9 月已完成調查;2015年 2 月,有傳媒引述消息指,警方向律政司建議起訴逾 10 名海事處人員。

眼望接近的公義,轉眼間化成泡影。2015 年 3 月,律政司最終僅起訴兩名海事處人員,一人控罪與救生衣指引有關,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另一人被指向獨立調查委員會作假證供;兩人的罪名都非關驗船。

同年 10 月,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向家屬承認海事處有錯,但指因無足夠證據,不會起訴其他涉事公職人員,而政府外聘的獨立大律師亦同意相關決定。袁國強曾經提到,若日後有新證據會再審視會否進行檢控。

此後,雖然警方依然未有結案,但除了 2018 年警方到西班牙會見一名外國造船工程師之外,調查亦未再有重大進展。

律政司最新回覆:已檢控 警稱繼續跟進

律政司過去被傳媒追問海難檢控考慮時,多次表示不宜評論進度。不過其發言人上周回覆《立場》查詢是否仍在考慮檢控時指,「就本案而言,律政司已經對相關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指,就每宗案件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時,必須就所得證據和適用法律作客觀和專業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若有合理定罪機會及符合公眾利益便會提控。

《立場》早前就向警方查詢海難刑事調查方向、進展,向港燈稱預計 2019 年年底結案及最後落空的原因等多個問題。警方發言人則無正面回應,僅指「會繼續跟進有關事件」。警方今晚(3 日)將與家屬會面,預料將詳細解釋調進展。

警上月再向死因庭交調查結果 指正待指示

面對刑事調查無果、港府內部調查不公開,有家屬視死因研訊為追尋真相、責任的最後一途。

外界一直估計,死因庭仍未決定是否召開,或因仍有刑事調查進行中。

警方早於 2016 年 9 月公開表示,已將死因調查報告呈交死因裁判官,不過司法機構當時指,裁判官會在收到「完整報告」後,才決定是否進行死因研訊。隨後幾年,警方向家屬交代進展時,一直稱裁判官未對死因調查作出指示。

《立場》上周向警方和司法機構查詢,警方 2016 年呈交的死因調查報告有何遺漏、是否已補交相關部分。警方回覆指,早前已向死因裁判官呈交死因調查報告,而 10 月中旬已將「所有調查結果和接獲的相關法律專業意見」通知裁判官,正等候指示,是自 2016 年來,首次交代有新進展。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並指當死因裁判官認為有足夠資料,以及考慮個案的所有情況後,他會決定案件是否須進行死因研訊。發言人續指,如案件涉及與死者死亡相關的刑事調查,裁判官會按個別案件的實際情況,考慮是否需要等待刑事調查的結果或結案,才作出死因研訊的決定。

涂謹申:相信很大機會召開死因研訊

海難後,港府成立由時任高院上訴庭法官倫明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委員會就事故傳召大批證人,調查披露不少事故背後問題,包括海事處人員於批圖和驗船接二連三犯錯。

經過高規格的獨立調查,死因裁判官會否決定在海難 8 年後,召開性質相似的死因研訊?一直跟進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相信很大機會召開,「以我所知,有一些資料獨立調查未有涵蓋,這些問題可在死因研訊中跟進。」

撰文、採訪:陳信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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