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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與尼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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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與《水滸傳》洪太尉釋妖魔

《水滸傳》成書大概在公元十四至十六世紀,而尼采 (Friedrich Nietzsche) 則是十九世紀的德國哲學家,兩者出現的時代和地點相隔甚遠,為甚麼要把兩者併在一起來看呢?理由是兩者有共通的議題,可互相參照,令我們對《水滸傳》這本小說的理念以及尼采哲學加深認識 (本文的焦點在於前者)。水滸的故事涉及不同的人物,各自因為人海紛爭,殺傷鬧事,被官府追捕,無處容身,唯有落草為寇,聚嘯梁山;後來宋江做了頭領,勢力壯大,遂有歸順朝廷,接受招安的打算。歷來有關《水滸傳》的討論,有兩個問題可以用尼采的哲學來解讀,第一是宋江求招安的舉措,是好是壞;第二是這群游民的行止,常涉及殘暴不仁的狂性,我們應當怎樣詮釋。 [1] 

漢子嫵媚,卻非英雄俠士

《水滸傳》對人的描寫,不管是粗豪或狡詐,均各有特質。其中最有趣的,就是宋江和一群「直性」的漢子(例如武松、魯智深、李逵等)的對比。宋江雖然有「呼保義」、「孝義黑三郎」等綽號,但是細看他行事為人,所謂「忠義」也者,反而更像是籠絡人的圈套,所以評論者說他是「假道學,真強盜」(李贄)、「內小人而外君子」(金聖嘆)。至於武松李逵等人物,李贄說他們直性(金聖嘆說他們是「上上人物」,而武松更是「天神」)。甚麼是直性?用牟宗三的話說,他們「理無大小,罪無大小,一有不義,即時打去」,絕不委曲求全;牟氏對他們甚為讚許: 「漢子二字頗美,有氣有勢,又嫵媚,比起英雄又是一格。」 (1984: 232)

留意一點,以這群水滸漢子的行徑,真稱不上甚麼英雄俠士(雖然我仍沿用「梁山英雄」作指涉)。武松在鴛鴦樓對張都監復仇,殺絕張的一家老小,又把自己的名字蘸血寫在牆上,殺完人還要喊句「我方才心滿意足」(貫本 30 回);李逵也殺過小孩(只是為逼朱仝上山),更誇張的是,在江州劫法場時,輪起板斧不顧一切地砍殺人群,「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容本 40 回)。其實,相對於在整本小說中一眾水滸漢子對百姓的屠戮,這些例子可謂冰山一角,不少當代論者對這些行徑均甚表憤慨。問題是,從倫理學的角度看,除了「憤慨」之外,我們還可以說些甚麼呢?

強人、祭司和奴隸

對尼采來說,倫理道德的存在,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原因。它或者祇是人的病態的表徵,或者是其自欺欺人的掩飾,甚至是毒藥或興奮劑 (GM1 S6) 。所以,如果要全面了解道德行為的性質,有時我們不能單純以它如何違背良心(或有違道德直覺)來判斷對錯,我們要注意某些道德情緒(或信念)的由來。在暗地裡我們是否也在逃避甚麼,懼怕甚麼。或者我們可以用寓言來想像道德倫理的演變模式,尼采在其著作《道德系譜學 》(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ity) 的首章,即談及了這個故事: 幻想在原初社會,也有貴族和奴隸。這些貴族階層的人,大多是歡欣快樂,任性狂野的強人,他們既自由奔放,充滿生命力,亦愛好戰爭、狩獵、舞蹈、狂歡;若感到憤懣不平,他們會馬上回應挑戰,因而不會讓負面的情緒長留心內。

不過,在貴族階層裡面,另有一些作為祭司的,因為體弱而抑鬱。他們雖有怨懟和忌恨,卻不會表露出來,更無力在戰場上堂堂正正與敵人交手。即使如此,祭司的權力慾並沒減退,只是以迂迴的方式表達出來: 他們會為「好壞」及「正邪」等概念賦與全新的意義和內容,例如戰爭、力量和歡快已經不再是正面的事, 取而代之的是寬恕、溫柔、自我壓抑、和諧合作等價值。這種轉化,對一眾一直被強人打壓的奴隸來說亦正中下懷,他們反正沒能力在戰場上挑戰貴族強人,遂乾脆宣揚他們自己才是道德高尚的群體,而強人和戰士都是社會的壞份子,理應被剿除或馴化。

尼采的這個故事點出了強人道德和奴隸道德兩套價值理念。現代資本主義社會受基督教文化影響深遠,我們都會傾向接受和諧、有秩序和容許人們計劃將來等等的倫理觀。至於尼采自己,他雖然對祭司的角色深痛惡絕,但也承認這種心態和傾向能創造出深刻、奇詭和多樣性的文化內涵 (GM1 S6) 。

宋江作為祭司

尼采曾經再三強調,強人和祭司之間要互相隔離,否則以祭司的聰明和狡猾,強人最終會受其荼毒和馴化,失卻了生命中剽悍原始的力量 (GM3 S14) 。在《水滸傳》裡,自從晁蓋一死,宋江在梁山泊當了頭領之後,他就將山上的資源和人事分配制度化,並將聚義廳改名「忠義堂」,宋氏自己亦著力招攬名將,以增加其談判資本;一意策劃招安,三句不離「替天行道、忠君報國」。最重要的是他帶領眾人回歸社會,效命朝廷。自此,晁蓋的世界一去不返,晁氏是大性人,粗豪任性,其自身處處自如,令梁山不同於其他山寨,其淋漓元氣亦吻合武松魯達之風。至於宋江,在山上設建制,水泊之內,已不能自由任性,何異朝廷。此是宋江之山與晁蓋之山之不同。

祭司對他人的「幫忙」,總是充滿吊詭的,尼采這樣形容祭司:

帶着軟膏和香油,但他首先要傷害人,然後才可以作為其醫治者;當他舒緩別人傷口上的痛楚時,同時卻又毒害之。因為那正是他最拿手的技能,他這個魔術師和獵食獸的馴化者,他的存在必然令所有健康的人變成病態,所有病態者變成馴化 (GM3 S15) 。

金聖嘆斷言宋江之求歸順朝廷,乃是「強盜之變計」,金氏甚為厭惡宋江的手段和偽善。不過話說回來,梁山泊內直性的上上人畢竟屬於少數。當山寨勢力日大,其被緝捕,祇是遲早的事,晁蓋的模式並不能讓大多數人安身立命。所以,從大的敘事角度看,宋江求招安是大勢所趨,是為罪人皈依之路。其務實的考慮,是一種俗世化的舉動。雖然破滅了神話,但為了大家的福祉,或許是非如此不可的舉措,而這個醜人,亦唯有宋江能做,能策劃經營——但凡所有社會衝突和運動,總會有些中間人居中斡旋,令大家有個下台階,不必打到最後。在水滸,宋江正是這個下台階的執行者。或者,換個角度看水滸的隱喻,用尼采的話說,文化規律於社會所為何事,就是要生養 (breed and tame) 一群奉公守法、安份守己的良民;文化(包括道德語言和概念)作為一種工具,就是要控制人的各種本能和怨憤情緒,推祟自我壓抑,以摧毀貴族強人及其理念 (GM1 S11) 。

水滸的株連殺戮

讀水滸,很多人都會因其中的野蠻及殘酷行為感到錯愕。在小說裡面,割頭、株連、凌遲等手段屢見不鮮。不獨梁山好漢如此,即使是州縣的知府文官一樣可以很殘酷。例如在青州的慕容知府,以為其大將秦明變節,指撥人馬殺害百姓,便也殺掉秦明一家人口,將其妻子的首級挑在城牆上教秦明看。另外在梁山好漢攻打青州府時,有這一幕:

宋江大隊人馬見城上火起,一齊擁將入來 [筆者案:即衝入城門]。宋江急急傳令,休教殘害百姓、且收倉庫錢糧;就大牢裏救出孔明,並他叔叔孔賓一家老小,便教救滅了火。把慕容知府一家老幼,盡皆斬首,抄札傢俬,分俵眾軍。(容本 58 回)

讀這一段,我們可以留意作者下筆的平實無奇,敘事時竟不帶絲毫現代的人道主義心懷。「一家老小」,若是相識自可營救;若是為敵盡可殺戮。這種剽悍之氣,與我們心目中中國文化溫柔敦厚的「詩教」相距甚遠。除了慕容知府一家遭逢此劫,其他如黃文炳、劉高、梁中書、王太守等文官,於其城破之日無不是被一家翦除的(如黃文炳,更是「四五十口,不留一人」)。明乎此,我們或許不會對武松在鴛鴦樓的暴行很感詫異;唯一分別是前者的株連殺戮只是一筆帶過,在鴛鴦樓的場景則放大了,一格格地展現人前。對此,不少現代的文評家連聲聲討,這卻令我想起尼采說,生活現代社會的人,總是失去了前人的開朗和歡欣。從前的人,對殘酷的活動沒有現代人那種羞怯的表現 (GM2 S7) 。我會在下文再談鴛鴦樓事件。 接下來我會先討論《水滸傳》中復仇和節慶 (festivity) 的關係。

酷刑和節慶

殘酷活動和歡慶,在現代人眼中恍似一個矛盾的組合。他們或會忽視了在盛宴的餐桌上,放著幾多曾經生蹦活跳的生命。(不過現代人對殘酷活動的揀擇、隱閉和曖昧的表現,或者只是反映了他們一些奇怪的欲拒還迎的心態。)尼采也說 (GM2 S7) ,上古的人們全都熟知,若沒有精彩的表演,怎會有盛宴的歡快?從前的世界,沒有甚麼不可以在一個公共、公開的環境下進行的,而嚴苛的刑罰本身就有很強的節慶元素在內。

在《水滸傳》中,有關眾英雄歡慶復仇的描寫甚多,有些簡潔一點的,如盧俊義殺李固賈氏;有些是比較精細的「大龍鳳」,如梁山眾人對黃文炳的復仇,因為篇幅關係,我會略過後者。以下是有關盧氏的「慶典」的敘述:

忠義堂上,設宴慶賀。大小頭領相謙相讓,飲酒作樂。盧俊義起身道:「淫婦姦夫,擒捉在此,聽候發落。」宋江笑道:「我正忘了,叫他兩個過來。」眾軍把陷車打開,拖出堂前。李固綁在左邊將軍柱上,賈氏綁在右邊將軍柱上。宋江道:「休問這廝罪惡,請員外自行發落。」盧俊義手拿短刀,自下堂來,大罵潑婦賊奴,就將二人割腹剜心,凌遲處死;拋棄屍首,上堂來拜謝眾人。眾頭領盡皆作賀,稱讚不已。(容本 67 回)

讀上文時,留意眾人的歡欣自如,雖然筵席間有人會被凌遲處死,但這明顯是必備的慶賀環節,就好像我們在生日會上唱生日歌或在聖誕聯歡會交換禮物一樣。這與尼采對刑罰的看法很相像:

刑罰的殘酷乃是人類社會歷史最悠久的部份,並且是人類最根本的節慶和快樂的來源。即使到了近代,在皇室婚禮和平民節慶中,如果沒有加入處決、酷刑、火燒異端等環節都是很難想像的,同樣假如在貴族家居沒有一些奴隸 (creature)可以拿來出氣,可以供人不遐思索殘酷地嘲弄取樂,那也是難以想像的。(GM2S6) [2] 

強人與弱者的復仇

所謂復仇,在強人及祭司(弱者)所表現出來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祭司對仇家的恨意很大,但是因為他的力量太弱,怨毒的情緒在其內心盤桓甚久;他的報復,到最後扭曲變形,唯有加在一些不相干的弱者或人偶 (effigy) 之上。尼采認為與他同期的哲學家杜林 (Eugen Dühring) 的反猶太主義正是出自這種怨憤心 (GM3 S14) 。至於強人的復仇,卻不會像祭司或現代人般充滿罪疚感及責任意識。強人對敵人的回應,尤如暴風雨來臨一樣,沒來由沒藉口,卻令沿路的草木望風披靡;如此,乃能號令他人,並可被視為自然的主宰 (GM2 S17) 。

有關「血濺鴛鴦樓」

武松在鴛鴦樓的復仇,其殘酷的程度與其他的水滸殺戮無異(割頭、株連)。試看以下的段落,其時武松已經在閣樓殺掉了仇人張都監、張圑練和蔣門神,其聲浪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夫人問道:「樓上怎地大驚小怪?」武松搶到房前,夫人見條大漢人來,兀自問道:「是誰?」武松的刀早飛起,劈面門剁著,倒在房前聲喚。武松按住,將去割頭時,刀切不入。武松心疑,就月光下看那刀時,已自都砍缺了。武松道:「可知割不下頭來!」便抽身去廚房下,拿取朴刀,丟了缺刀,翻身再入樓下來。只見燈明下,前番那個唱曲兒的養娘玉蘭,引著兩個小的,把燈照見夫人被殺死在地下,方才叫得一聲:「苦也!」武松握著朴刀,向玉蘭心窩裏搠著。兩個小的,亦被武松搠死,一朴刀一個,結果了。走出中堂,把閂拴了前門,又入來,尋着兩三個婦女,也都搠死了在地下。武松道:「我方才心滿意足,走了罷休!」(貫本 30 回)

對武松的行徑,在明代的文評家中,李贄稍微顯示了不悅,說除了三個罪魁禍首,其他都是「多殺」,不過他在篇末仍然盛讚武松之「以血留字」: 「即殺人留字一節,已超出尋常萬萬矣」。至於金聖嘆,既是水滸(70 回本)的修訂者,又在文內頻繁地以讀者的身份作評論。在這一回,金氏沿途保持情緒高漲,在旁邊數著武松第幾次出刀、殺到第幾人。以他的看法,這部份是要這樣寫「方快人意」:

寫武松殺張都監,定必寫到殺得滅門絕戶,方快人意,然使夫人深坐房中,武松亦不必搜捉出來也。只借分付家人湊在手邊來,一齊授首,工良心苦,人誰知之。下養娘引著兩個小的,亦只閑閑湊來。(貫本 30 回眉批)

從尼采的角度看,金氏自己不知道,他也在參與著武松的筵席慶典;即是說, 在鴛鴦樓一回,其實舉行著兩場宴會:第一場由張都監主持的只是開胃前菜,真正的盛宴乃由武松入樓復仇之後才展開的。這個宴會是由武松復仇的歡快,以及樓內被宰殺的十五人的苦難堆疊而成。金聖嘆的題旨只是「千古同歡」,將這種屠殺的狂野及集體性揭示出來;由於這是場集體的歡慶,它也透過金氏的引介向後世的讀者發出邀請。故此,某些文評家對之作出的倫理譴責也許是一場錯誤閱讀: 反映我們的小題大做、對反對暴力及殘酷行為的葉公好龍。 然而,這也是中國人現代化的過程中無可避免的一環,我們注定要對古時的殘酷行徑予以譴責的,這顯出現代倫理觀在尼采眼中是何等的深閏和幼稚。

如果你問《水滸傳》是甚麼?我會說它是一個時代的翻弄,一個前代的紀錄,一個累世的閱讀過程,問題是到了今天我們可以用哪一種眼睛來閱讀它呢?我們為什麼對於他人的苦難不表示一點同情心?假如我們不追問這些問題,那又是否意味着我們的冷酷無情?我們也可以拿同樣的問題去質問尼采。文明的條件是甚麼?難道社會秩序本身祇是建基於一種對壓制的共識而已?文明、秩序相對於矛盾、壓迫: 兩者乃以辯證的關係互相依存,互相補足,就好像祭司與強人,或宋江與水滸直性人的關係一樣。用金聖嘆的比喻: 「譬如刺槍,本要殺人,反使出一身家數。」明乎此,有關《水滸傳》的文評及閱讀過程,我覺得可以理解為「文明及其不滿」的一種中式演繹。

註:

  1. 本文的引文主要來自三本典籍: 第一是尼采的《道德系譜學》, 該書共分三章, 每章有若干節; 在下文, GM 之後的數字是指章數, S指節數, 全部由筆者翻譯自Carol Diethe 的英文譯本。 另外, 我也參考了兩個《水滸傳》的版本, 包括一百回有李贄 (即李卓吾) 眉批的容與堂本, 以及七十回由金聖嘆評述的貫華堂本。 詳見文末的參考書目。
  2. 這幾句在原文不是連續的,我在這裡是將段落的大意以連貫的形式翻譯出來。

參考書目:

  1. 牟宗三 (1984).《生命的學問》(台北:三民文庫出版)
  2. 明·施耐庵,羅貫中 (2007).《李卓吾評本《水滸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3. 明·施耐庵 (2007).《水滸傳》(清) 金聖嘆評點(北京:當代世界出版社)
  4. Nietzsche,Friedrich (2007). 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ity. Translated by Carol Dieth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