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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足惜? ― 從威廉士對永生的判斷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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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素材:《西遊記大結局之仙履奇緣》劇照

Immortality, or a state without death, would be meaningless, I shall suggest; so, in a sense, death gives the meaning to life. [1]

― Bernard Williams

前言

追求永生、逃避死亡是自古以來人類的宿願。可是永生是否真的如某些宗教所描述的吸引?還是永不完結的折磨?本文以威廉士 (Bernard Williams) 的文章 “The Makropulos Case: Reflections on the Tedium of Immortality” 為起點,探討「永生」議題的各種考慮。

威廉士的文章基本分為兩部份,首部份以條件慾望 (conditional desire) 與定言慾望(categorical desire) 的區分,說明死亡何以是壞事。按此,既然死亡並不可取,似乎永生就是好事。威廉士卻指出,即使死亡為惡,永生也依然不值得追求。威廉士文章次部份正是分析永生的壞處,而本文將集中討論這個論旨。於此威廉士宣稱:基於對人類慾望與幸福、以及人類生命本質的理解,永生將必然是沉悶而無意義,不值得追求的人生。 [2] 下文會先簡述其理據,然後以之為基礎分析思考永生時的各種因素,從而探討永生的好壞。

判斷永生好壞的兩個條件

威廉士以捷克歌劇《馬克普洛斯檔案》(The Makropulos Case) 的女主角艾琳娜 (Elina Makropulos ,下文將簡稱為 EM) 為基礎,討論永生的好壞。 EM 的父親是煉金術師,發明了長生不老的藥水。 EM 在 42 歲開始服藥,身體保持在 42 歲的狀態生活了近四百年,最終覺得人生苦悶而沒有意義,於是停止服藥,迎接死亡。從這個例子可見,威廉士討論的永生模式並非靈魂不朽,而是肉身長生不老,以健康的狀態永遠存活。對 EM 來說,這樣的永生也不見得吸引,為什麼呢? 威廉士解釋,永生要值得追求,須滿足兩個條件,借用哲學家費舍爾 (John Fischer) 的表述,分別是:吸引條件 (Attractiveness Condition ,下文將簡稱 AC) 和身份條件 (Identity Condition ,下文將簡稱 IC) : [3]

 AC:如果永生的狀態對我而言是吸引的,它一定不能夠持續而極端地沉悶和無意義。 [4] 
 IC:如果永生的狀態對我而言是吸引的話,我必須確定將來永遠地存活下去的人跟「我」是同一個
   人。 [5] 再者,將來的我必須與現在的我於慾望、計劃等心理條件上有相應的連繫, [6]
   否則未來的我就算有任何活下去的理由,也不會是現在的我續存的理由。

為什麼 EM 情願死亡?最直接的回應就是永生違反了 AC 。威廉士強調,人總有特定的性格和品味,因此感興趣的活動必然有限,而且日子久了總會厭倦。 EM 作為一個 42 歲、擁有具體性格和嗜好的人,在活了數百年後,所有她會感興趣的人和事,早已反覆出現,變得千篇一律。我們還有可能為活了數百年的人找到令她滿足的活動嗎?試想像你很喜歡踢足球或者觀看劇集,持續這些活動數月以至數年,也許沒有問題,可是四百年呢?更何況永生是無止境的「永遠」? 既然感興趣的活動有限,而且總會生厭,生存的時間卻無窮,因此從 EM 的角度思考,生命其實只剩下無盡的苦悶。由此看來,永生其實是壞事,因為它會令所有活動變得沉悶而不再值得追求。永生的結局因此只有一個:永遠沉悶地活著,最終生命變得毫無意義。

要如何避免永生的沉悶?由於對 EM 式的永生而言,最主要的問題是無止境地延長同一個生命 (“since the major problems of the EM situation lay in the indefinite extension of one life”) , [7] 所以方法之一,就是過不同的生命、成為不同的人 (“survive by means of an indefinite series of lifes”) 。 [8] 換言之,只要能改變自己的性格,就可以對種種經歷重新感到新鮮。例如本人喜歡看美劇,討厭韓劇,但無論美劇有多好看,看足四百年也會悶。於是我就改變自己的性格,令自己愛上韓劇,便可以繼續享受觀劇之樂了。倘若之後厭倦所有戲劇,我大可再徹底改變品味,變成熱愛運動的人。只要不停地轉換性格和品味,不就可以享受多樣的人生,解決沉悶的問題嗎?

於此我們可以轉入關於 IC 的討論。改變性格這方法似乎有效,其實卻大有問題。究竟以上各個心理上分割的生命,是否同為一人?如果我在四百年後性格和品味上全盤改變,截然不同,威廉士便會質問,四百年後的那個人仍然是「我」嗎?即使我們以彼此享有共同身體來辯解,威廉士認為這種最低限度的身份同一性仍舊於事無補,因為追求永生的重點在於因性格而致的生活質素(根據 AC),於此我們難以把這個將來的人與現在的我於性格上連繫起來 (“It is unclear how he is to bring this later character and its desires into a relation to his present one”) 。 [9] 如果那個人不再是「我」,「他」是否沉悶或快樂,覺得生命值得活下去與否,跟「我」何干?又何以證明「我」值得過永生?這種不斷轉變自己性格和品味的方法,很可能最終就是將自己持續變成不同的人,但如此將來的那個人生已不再是「我」的人生,跟「我」無關。

總括而言,如果永生要具吸引力,絕不可以永恆沉悶。但人的個性是具體而有限的,其生活價值總有被窮盡的一天;於是只能不停轉變,可惜一旦如此,將來的那個人已經不再是我。是以威廉士其實指出了人類追求永生的兩難:要麼我在永生保有一致固定的性格,如此人生終將歸於沈悶而不可忍受; 或者嘗試以不同人格的方式活下去,如此則不見得活下的人是「我」。由此而論,永生並不值得追求。

對 AC 與 IC 的回應

我們可如何回應威廉士?先就 AC 而言,正如費舍爾所言,人們其實可以同時對多個活動感興趣,例如喜歡玩電子遊戲、踢足球、飲酒、看電影等。因此,在無窮盡的生命中,這些活動就好比一個配套,當中的各種活動能夠互相增益,我們甚至能以交替方式 (rotation method) [10] 來參加不同活動。例如首一百年踢足球、之後的一百年則跳舞、再之後的一百年看電影等等,直至所有活動都參與過了,也可以重新開始活動的交替,畢竟都相隔數百年了,厭倦了的事情或許可以再變得有趣。倘若永生的生活可以循環交替地參與不同的活動,如此似乎能解決沉悶的問題。當然,在無限的人生中,交替方式到底是否有效?還是只能稍為延遲沉悶的出現? 合理的答案似乎仍然是站於威廉士的一方。

哲學家班奈特 (David Benatar) 則從另一方向批評 AC 。威廉士於文首宣稱永生是無意義的,但他在解釋 AC 時,似乎只將無意義界定為沉悶。即使永生真的非常沉悶和無聊,就一定也是無意義的嗎?世上有很多活動都非常沉悶和無聊,卻不見得沒有意義。班奈特提出飛機維修員為例, [11] 他每日的工作就是檢查飛機部件的螺絲有否鬆脫,如有,就把它旋緊;這工作非常沉悶、無聊和重覆,甚至異化,可是我們不會說這工作無意義,因為一旦機件故障,發生空難,可能就有數百人蒙難。換言之,從「沉悶和無聊」,不必然能得出「無意義」的結論。當然,兩者並非完全無關,通常沉悶和無聊的東西都沒甚麼意義,但兩者的關係有多強?威廉士於此的確有必要解釋。

另一方面,費舍爾對於IC有以下回應:首先,即使是有限的人生,也有可能改變自己的個性和品味。性格與價值觀是可變的,變化甚至可以翻天覆地。例如有人小時候相信共產主義,長大了卻成為資本主義的信徒,但我們不會因此說小時候的他跟現時的他是兩個人。關鍵在於,既然在有限的人生中,我們不會說性格轉變會引致身份同一的危機,為何放諸永生時就會如此? [12] 費舍爾認為,只要性格的轉變是有連續性的漸變,則不管是有限或無限的人生, 我們都有理由相信轉變過程前後的是同一個人。

生命中的好與壞會耗盡嗎?

仔細反思威廉士的論點,便會發現討論的焦點在於永生的生活質素。不過,我們一直都只在討論永生中的好事最終會否耗盡其好處,變得沈悶或無價值,考慮其實未算周全。既然人生總是有好有壞,所以除了考慮好事有沒有耗盡的可能之外,其實還要考慮壞事亦會否如此。例如當頭痛持續了一百年,會否不再痛苦?究竟是好事和壞事都終將耗盡,還是只有好事如此?哲學家喬爾比 (Michael Cholbi) 指出,我們必須兩者都考慮,才能對永生的生活質素有全面而準確的判斷。試考慮以下兩個論旨:[13]

 好事的耗盡性 (Exhaustibility of Good - EG):無論好事有多好,只要達到某個數量,
 就再也不能促進你的福祉。

 壞事的耗盡性 (Exhaustibility of Bad - EB):無論壞事有多壞,只要達到某個數量,
 就再也不能減損你的福祉。

明顯地,威廉士相信 EG ,卻沒有考慮 EB 。就此我們應思考以下可能組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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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無疑是最理想的人生,因為在 B 的狀態,好事不會耗盡而壞事卻會;即是好事永遠有益,但壞事終會失效。反之, C 是最差的人生,因為好事有耗盡的一天,但壞事卻會永恆地損害你的福祉。問題就是,究竟永生的狀態,屬於哪一個情況?倘若我們未清楚EG與EB的真假,其實難以準確預測永生的生活質素。不過 EG 與 EB 的真假只是判斷永生的生活質素的基本條件,以下是我認為其他重要的考慮因素:

 好事與壞事的比例:如果永生中好事與壞事為八/二之比,那麼即使兩者不會耗盡,
 我們也許仍願意接受,因為好多於壞。
 不過試想像更複雜的情況: 好事會耗盡而壞事不會,則兩者的比例又會否左右你的判斷?

 好事與壞事的計算原則:上述討論一直預設著好多於壞的人生就值得活,反之不然,
 但究竟好事與壞事能否共量與互相抵銷?
 「十單位好減去五單位壞,所以得出五單位好,人生便值得活」,這種簡單的加減法是否合理?
 有些論者或會反駁,世上有些「絕對的壞事」不能被好事抵銷,它一旦出現,整個人生就是壞的;
 同理,你也可以認為有「絕對的好事」。當然你需要指出那些東西是甚麼,並提出理由。

 生命本身的價值:有些人認為,生存和經驗本身就是好的,與生活的具體內容無關,
 因此根本不必考慮 EG 與 EB 等原則。活下去本身就有正面價值,即使那些經驗是痛苦的;
 能夠生而為人,經歷人世間各種苦難(更何況總有快樂的時候),
 也算是體驗過生活和世界,總比死亡要好得多。你是否同意?

對永生的完整考慮

就我個人看來,判斷永生是否值得追求,至少要從三方面考察,分別是永生的生活質素、永生的模式與永生的範圍。方才的討論,其實仍走不出生活質素的層面。不過要決定永生的生活質素,其模式與範圍都是不可或缺的考量,篇幅所限,以下只能提綱挈領交代某些重點,供大家思考(較詳細的討論可參考 Benatar 2017 和郭柏年 2020):

 永生的模式:我們將以靈魂還是肉身形式不朽?靈魂的話會存在於什麼地方?有沒有記憶或感覺?
 如果是肉身形式,這軀體會不會衰老和生病?還是永遠青春健康?
 這些條件在在影響永生的生活質素,不可不察。

 永生的範圍:到底是只有自己永生,還是全人類一起不老不死? 如果獨個永生,
 我們將不斷重複目睹自己的朋友和愛人離去,似乎並不可欲。
 假若全人類不死,又必須面對各種困難,例如人口爆炸而致的資源和空間問題,
 以及階級流動與世代之爭等社會問題,兩者似乎難以取捨,
 當中的考慮更涉及複雜的文化、社會、經濟和政策知識,遠非哲學可以單獨處理。

結語

或許有人認為,永生於目前只是空想,這些討論不過是理論空談,意義不大。無可否認,永生至今仍未能實現,哲學所能做的,尚停留於設想永生在各種假設條件下的好壞,卻沒有驗證方法。不過,這種思想實驗其實有重要意義,因為從思考何種條件的生命才值得活下去的過程中,正好讓我們反省自己對人生、價值的看法,從而認識自己,計劃將來。個人認為威廉士或許是對的,永生看來並不可取,但死亡卻往往來得太早或太晚: EM 這個人物提醒我們死亡可以來得很遲,但就一般人來說卻大多來得太早。 [15] 不過正如我在另一篇文章所言:「但問題是要活多久才算足夠,才可以無憾地離去?這才是最值得深思的人生課題。」[16]

參考書目:

  1. Bernard Williams, “The Makropulos Case: Reflections on the Tedium of Immortality”, in Problems of the Self,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3, pp. 82-100.
  2. David Benatar, The Human Predicament: A Candid Guide to Life’s Biggest Questi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7, ch.6.
  3. John Fischer, “Why Immortality Is Not So Bad”,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Studies 2 (2), 1994, pp. 257-270.
  4. Michael Cholbi, “Immortality and the Exhaustibility of Value”, in Immortality and the Philosophy of Death, Rowman & Littlefield, 2015, pp. 221-236.
  5. Shelly Kagan, Death,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12, ch.11.
  6. 郭柏年,〈死不足惜?〉 , 收於《定見之外:生活日常的哲學短篇》,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20,頁 28-32。

註:

  1. Bernard Williams, “The Makropulos Case: Reflections on the Tedium of Immortality”, in Problems of the Self,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3, p. 82.
  2. Ibid, p.82.
  3. John Fischer, “Why Immortality Is Not So Bad”,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Studies 2 (2), 1994, p.257.
  4. Ibid.
  5. Ibid.
  6. Williams, “The Makropulos Case: Reflections on the Tedium of Immortality”, p. 91.
  7. Ibid, p.92.
  8. Ibid. p.92.
  9. Ibid, pp. 93.
  10. Fischer, “Why Immortality Is Not So Bad”, p.266
  11. David Benatar, The Human Predicament: A Candid Guide to Life’s Biggest Questi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7, p. 158.
  12. Fischer, “Why Immortality Is Not So Bad”, p.268
  13. Michael Cholbi, “Immortality and the Exhaustibility of Value”, in Immortality and the Philosophy of Death, Rowman & Littlefield, 2015, p. 223.
  14. Ibid, p.223.
  15. Williams, “The Makropulos Case: Reflections on the Tedium of Immortality”, p.100.
  16. 郭柏年,〈死不足惜? 〉, 收於《定見之外:生活日常的哲學短篇》,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20,頁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