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觀民主黨.左右政策 6】議會失效的時代 政黨的悲歌
香港人記得 2003 年 7 月 1 日。那天,50 萬港人身體力行,走到街頭反對《基本法》 23 條立法。整場遊行歷時超過六小時,至約晚上九時方結束,遊行規模是為六四後最大。
整條馬路黑壓壓都是人的場面,當年曾經感動不少港人。民主黨元老盧子健看在眼內,卻有另一印象:香港公民社會要抬頭了。
由此他隱約看見民主黨未來應走的路。「第一線民主黨領袖其實應該返回公民社會搞組織。好多人本來的資產根本就不是反共,而是公民社會。這才是他們的出身!」
「但這班人進入議會後呢 ──」他一頓,半開玩笑說:「身型真係膨脹架。因為日日坐著睇文件、同政府開會嘛。唐英年又請飲紅酒呢。慢慢(民主黨)就會 animal farm,人同豬差唔多樣。」
「這真是個大問題。」他搖頭。
盧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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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大問題」,其實又是一個香港時局的不幸。
民主黨是個政黨。甚麼是「政黨」?儘管不同學者對此有不同定義[1],然而大抵上它們都有一共通點,即政黨會試圖循選舉等方式進入體制,獲得政治權力,從而實踐他們的理念。而不同於政黨的則是公民社會。「公民社會」指[2]的是「圍繞共同利益、目標和價值,非強制的行動團體」,它通常運作於非政府組織、工會、社運團體等之中。
簡而言之,政黨與公民社會的最大分別,就在於政黨在體制內謀取政治權力;公民社會在體制外就個別議題行動、發聲。
民主黨許多黨員本身來自公民社會,如司徒華早在 70 年代就投身於多場與教育相關的社會運動,並在 1973 年成為教協首任會長;李永達參政前以其公屋居民運動聞名 ;尹兆堅曾以社工身分為大澳棚屋、屋邨重建及臨時房屋區進行地區工作等。當時他們辦遊行、搞抗爭,但未有意進入議會;直至 1990 年,港同盟正式成立,這些人方正式從公民社會走入政黨,全面涉足香港社會議題,並積極透過選舉進入立法局,取得政治權力。
在健康的政制中,政黨與公民社會分工明確,並可互相支援:公民社會需要政黨介入體制,實現他們的訴求;政黨也需要仗賴與公民社會合作,獲得民眾支持,進而在體制中獲取更大政治權力。正常來說,應該是這麼一回事的。
當然問題就在於,香港不正常。
政黨唔易做
區諾軒是民主黨中,較能獲公民社會認同的黨員之一。由他出任民主黨「政策行動部」部長,負責與黨外民間組織溝通,實不無原因。
儘管他認為自己的努力,成功令民主黨與公民社會關係相對良好,但他亦有這樣的慨嘆:「在香港搞政黨,真係兩面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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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
「本身政黨的功能是將民意帶入政府,但在香港,政黨是無法做到這一點的,因為你無論如何表態,政府都不會理你。於是公民社會就會覺得你做唔到嘢,覺得你做甚麼都是為選票、都係抽水。」
2012 年反國教一役,就是區諾軒這番話的例證。當時由學民思潮、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及教協組成的「民間反對國民教育科大聯盟」,一手掀起一場 12 萬人參與的反國教集會,最終成功逼使梁振英擱置課程指引。整場運動中,無論是大聯盟、公眾與傳媒都有一個清楚的想法,即運動必須小心不讓政黨「沾污」,否則就會變質,淪為被政黨「抽水」的工具。
同一論調在 2014 年雨傘運動再次出現。那年曾為真普選絕食、剃頭、自首的胡志偉嘆道:「其實在佔領運動,大部份民主黨黨友都只是做 backup,上台講嘢你都唔見我哋啦。就算有(上台),都係學生邀請。」儘管如此,包括民主黨在內的傳統泛民,仍不斷被指搶奪光環。胡志偉絕食被質疑偷食,剃頭被嘲「影響整個神州大地」(只因他說了一句,希望今日踏出剃頭的一小步,讓民主運動延續,繼而影響整個神州大地),自首被斥左膠行為。
公民社會對政黨的不信任,由此可見一斑。
一些黨內元老意識到時移世易,自己的心態須要調整,如張賢登。1989 年,他曾經在香港為支援天安門民主運動的遊行集會擔任糾察;2014 年,他在雨傘運動再次擔當同一角色。
張賢登
「八九民運時我們好受敬重,一呼百應。」他憶述。「去到佔中,糾察好似被人追打咁!」
「不過,我是接受到這個改變的。」當時張賢登是總糾察長。「我就話畀人(其他糾察)聽,不要用過去的模式去處事,要抱著協助者而非管理者的態度,要透過工作取得別人對你的認同。」
「我成日話,其實我唔係糾察,係促導者 (facilitator)。開咪定熄咪、中信大廈畀唔畀車入,由你們(佔領者)去決定,我去執行。」
雨傘運動中,佔領者俗稱各個「山頭」的管理人為「地主」。張賢登說,這個稱呼就是他首先用的 。「因為我拜過山頭知道『地主』多嘛!」他笑道。好些地主一度對他抱有敵意,甚至聲言要公投決定他是否可以留在金鐘。
「無嘢架,咪傾囉。」他說。「你(糾察)要記住,自己無任何權力,只係幫手。」他的態度成功得到佔領者認同,不少人稱讚他「溫文爾雅」、「斯文大方」。
卻也有元老不似張賢登,對民主黨被處處懷疑感到不忿,如何俊仁。「有些學生,差不多講到議員好似政棍咁,現在又組黨出來要做議員。你講到議員是為名利而做,咁點解你做就唔係為名利呢?」
恰恰何俊仁的反問,揭示了香港政制另一詭異之處:走入議會從來不是政黨專利。在比例代表制下,只要擁有少數民意基礎,已足夠走入議會,成為議員。傘兵可以選、鄉事派又可以選,誰管你是來自公民社會還是政黨?
體制外不獲信任,體制內又欠缺優勢,甚至隨時可以被公民社會取而代之,是為民主黨作為一個政黨,當前面臨的尷尬境地。
前路如何?
盧子健自言早在 2003 年七一遊行,已多少預感到今日危機。那時候香港的公民社會還沒有今日成熟,他在民主黨一次會議上提出建議:黨內第一代回歸民間,壯大公民社會;立法會議席則由第二代頂上。
「議會發揮不到作用就是泥漿摔角,無論誰入去都係一樣,幾靚仔都好,整整吓五官都係泥!何苦咁費勁呢?如果你問我,我就唔會放最精英的人在議會。只要唔好太樣衰就得啦。」
結果如何?我們問。
「(民主黨)都有做吓嘅,不過覺得難做囉。」盧子健說。「難做都唔出奇,要配套架嘛。第一線要離開愈坐愈肥個位(,必須夠力)。力度唔夠,就難做。」
事後回想,盧子健說,倘若當時民主黨元老能夠返回民間,那不僅可以把他們的經驗帶給今日的公民社會,亦對民主黨本身有利。
「十年前如果民主黨想多點(公民社會),今日就唔會咁艱苦。不過,時機已過,現在太脫節啦,想搞都唔會搞得到。」
區諾軒亦異口同聲說,今日公民社會已經「爆棚」,容不下民主黨重新落地。
「現在你還走入去,反而會失去民主黨的獨特歷史位置。」他如此認為。「所以我不覺得那是民主黨應該要走的路。」
今年選舉,區諾軒將循功能組別參戰。成敗固然未知,可是隨著黨內元老交棒,民主黨將來在議會的路怎樣走,就看這些年輕一代的想法。
「我覺得民主黨要走的路,還是應該作為政黨,同公民社會互相體諒,不斷合作。就算公民社會對民主黨好多事情都不認同,起碼大家要知道,某些議題仍能站在一起做事。」
講就易,做唔做得到先?
區諾軒直言,這是一條「非主流」的道路。
「今日主流係你有問題就立即 post 上網,開你名,屌臭你嘛。」他說。「但如果你不認同這種做法,那請大家考慮行一條舊一點的、但是比較合理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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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政黨定義,如 Edmund Burke 的答案為「按照彼此同意的特定原則,協力增進國家利益而聯合的一群人」;Leon Epstein 則指是「任何團體,不論其組織鬆散與否,皆以謀取執政權為目標」;Joseph Schumpeter 則認為,「每個政黨首要和最重要的目標是戰勝其他政黨,謀取政權或保持執政權」。此外還有其他定義從略。參見「香港社會科學網站」《談政黨的定義與功能》
[2]:根據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公民社會研究中心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