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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冊紅線.4】入境處收緊婚姻查冊後 申請宗數大減 25% 曾阻《蘋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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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初上任被揭發大宅僭建,傳媒翻查結婚紀錄,再揭發同涉僭建的鄰居潘樂陶是鄭的丈夫,但入境處 2019 年收緊查冊規定,加入額外審批程序,傳媒難以再循此途徑揭發高官醜聞。《立場新聞》索取入境處提供的婚姻查冊申請數字,發現處方收緊程序後,申請數由 2019 年年首 10 個月約 17,500 宗,跌至去年同期約 13,000 宗,大減 25% ,惟處方無備存傳媒申請及被拒絕的數字。處方稱,傳媒如認為查冊符合公眾利益可提申請,但無正面回答審批準則等問題。

記協主席楊健興指,入境處收緊程序後,相信不少傳媒受阻無法查冊,影響採訪和報道。他批評處方向申訴專員稱傳媒可續查冊,實際上卻拒絕申請,漠視申訴機制,亦損害傳媒監察政府職能。

為保護警員限查冊 查結婚紀錄申請減 25%

2019 年 10 月反修例運動期間,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因應有警員被「起底」,入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入境處同月以行政權力,收緊婚姻及出生查冊程序,處方事後曾向申訴專員公署解釋,收緊是為免公職人員被「起底」,受滋擾和威嚇。

按處方新規定,申請翻查他人的出生及結婚紀錄,需先獲當事人的授權,否則需以補充資料方式申請,申報與當事人關係、翻查目的、擬作用途等資料,由處方額外審批。

《立場》向入境處索取,收緊程序前後接獲的婚姻查冊申請數字,並統計得出 2019 年 1 月 至 10 月,處方共接獲 17, 561 宗申請,但在同年 10 月收緊後,2020 年 1 月至 10 月的申請共 13,014 宗,較上年同期減少 25%,即逾 4,500 宗。

至於出生紀錄,入境處 2019 年 1 月至 10 月共收到 11,328 宗申請,而 2020 年同期申請數字跌至 10,980 宗,減幅約 3%。

不過,處方以無備存數字為由,拒答接獲兩種紀錄的查冊申請當中,以補充資料方式提出、由傳媒提出及最後被拒絕的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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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鄭若驊初上任律政司司長,即被揭發名下獨立屋有地庫等多個僭建物。《蘋果日報》翻查結婚紀錄,證實鄭的鄰居潘樂陶,是鄭的丈夫,兩人於 2016 年 12 月結婚,婚禮由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主持,而運房局局長陳帆是為男方的證婚人。(立場資料圖片)

聲稱傳媒仍可申請 《蘋果》卻被拒查冊

根據《生死登記條例》,任何人繳付法定費用後,均有權翻查登記資料及要求取得紀錄副本。《婚姻條例》亦定明,入境處可容許翻查紀錄發出紀錄副本。兩條法例,均無就查冊人的身份作限制。

傳媒過往透過查冊出生及結婚紀錄,核實新聞人物的身份及關係,例如 2018 年初剛上任律政司司長的鄭若驊,名下屯門海詩別墅 4 號屋被揭僭建地庫,《蘋果日報》翻查婚姻紀錄揭發毗鄰同涉僭建的 3 號屋,業主潘樂陶原來是鄭的丈夫

雖然入境處稱收緊規定後,傳媒仍可透過補充資料方式申請查冊,但《蘋果》2020 年 8 月報道,該報記者以「新聞活動」的用途申請婚姻查冊,並表明目的為核實夫妻關係,惟處方最後以「不信納查冊要求與結婚紀錄設立的目的相符」為由拒絕。

申請申訴署建議將查冊者資料交當事人

此外,申訴專員公署跟進《蘋果》投訴時,更向入境處建議向資料當事人提供查冊者的資料。近日運輸署已採類似做法,將車牌查冊者的名稱通知車主,令車主可「預早防範」傳媒採訪,而查冊的記者更有反遭「起底」的風險。

翻查入境處的婚姻及出生紀錄查冊申請表,查冊者需以個人身份申請,並填報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電郵及地址等資料;如以補充資料方式申請,更需填報與當事人關係及查冊目的和用途。

該兩款表格上的個人資料收集條款,並無註明可將查冊者資料轉交當事人,惟「資料轉交的類別」部分,有「你在申請書內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或會向其他政府決策局和部門及其他機構披露」的字句,但未註明是否包括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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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的婚姻紀錄查冊申請表,個人資料收集條款中「資料轉交的類別」部分,有「你在申請書內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或會向其他政府決策局和部門及其他機構披露」的字句,但未註明是否包括當事人。(表格截圖)

入境處無回答審批準則

《立場》向入境處查詢,處方根據什麼準則審批,以新聞用途為由提出的查冊申請,處方理解以「新聞活動」為由申請,是否符合出生及婚姻紀錄設立目的等問題。

入境處回覆時指,若傳媒認為翻查及索取出生登記或結婚紀錄,是涉及公眾利益,可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的理據讓該處審視及考慮」,如處方信納申請與紀錄目的相符,及發放紀錄不違反《私隱條例》 的規定,會通知領取結果。

處方又指,「在尊重新聞自由的同時,亦重視個人私隱的保障」,須保障登記冊上的個人資料不被濫用及對資料當事人造成損害。不過對於《立場》問題,未有正面回答。

記協主席:若禁查結婚紀錄 將阻傳媒監察官商利益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解釋,傳媒採訪尤其做調查報道時,如不能透過查冊證實人物關係,其他重要資訊例如財產來往都難以核實,削弱記者的監察能力,「就如欠一塊拼圖,難以獲得完整圖畫。」

他又指,婚姻查冊的申請數字大減 25%,雖然處方無提供分類數字,但相信不少傳媒都因處方收緊無法查冊,又批評入境處做法非常不妥,「資料早受《私隱條例》保障,處方又向申訴專員話傳媒仍可查冊,但實際上卻拒絕,如無解釋有何強力理由,處方就是漠視申訴機制,亦都破壞傳媒監察政府職能和公眾的知情權」。

對於申訴專員提出處方可向當事人,提供查冊者資料,楊健興直指傳媒界「都幾一致地不同意」,認為申訴公署應徵詢業界的意見,了解措施對新聞工作的實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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