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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教獄 1】有創意,但這是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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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的課室裡,大家都埋首於面前的一片白,快快地畫,細細地雕琢。唯獨是他,不慌不忙地,在畫布上塗了些顏料,加了點水,捧在掌心轉呀轉……

這是一場長達三小時的新高中視覺藝術科校內考試,題目為「時光的流逝」。抓住時間流動的當下,色水在畫布留下的痕跡,看起來貼題不過。然而,很抱歉,這名「滴水作畫」考生的卷子評為不合格之作。

老師解釋:「如果是一件作品,我俾 A+ 你;但宜家係考試,你就攞 U。」

藝術,講求創意,可以天馬行空;考試,卻是現實,總是有各種各樣的標準規則。面對規範,每個考生的應付方式都不盡相同。有人乖乖照畫,滿足考評的要求,取得高分;有人不願妥協,堅持自我信念,成績終未如理想;甚至有人不認同藝術能夠以分數評核,而拒絕應考……

「視覺藝術」,作為香港中學文憑的一門學科,自是有其課程考慮、考評需要。於是,藝術在主觀喜惡之外,便衍生出種種「客觀」量度標準。

根據教育局在 2003 年頒佈,現行的「藝術教育學習領域課程」四大學習目標,包括:培養創意及想像力、發展技能與過程、培養評賞藝術的能力及認識藝術的情境。2005 年,考評局據此改革原有的美術科公開考試,加入評賞與創作的「紐帶關係」元素。根據該改革諮詢文件,教育局的四大學習,被考評局演繹為三個學習重點,即「知識」、「經驗與技能」、「價值觀和態度」。至於課程理念提及的「培養創意及想像力」,來到視藝科改革文件,則淪為實用主義的「提供創意人才」、「發展創意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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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新高中課程視覺藝術科改革諮詢文件)

當年改革諮詢推出,立即引起教育界不滿。時為香港藝術發展局藝術教育組副主席的黎明海,以「粗疏空洞,鬆散矛盾」形容新考評方案;時任同組主席余樹德亦有發表文章〈藝術科考筆試開倒車〉,指課程改革可能造成「學校藝術教育變革的倒退」。

只是,教育局仍決定推行新制。新制推行以來,應考人數遠較中四修讀人數少,每屆均錄得超過三成退修的現象。

2013 年,視藝老師成立「視覺藝術教育關注核心小組」,成功爭取將減少校本評核作品集數量,但考評局未有回應筆試考視藝的問題。師生同年 5 月 4 日代表發起遊行,要求當局關注新高中視藝科的課程設計。政府當時表示會作檢討,但至今無任何實質行動。

兩年後的 2015,高中視藝科再次端上輿論枱面。今次的導火線,是一個考生應試的一張畫作。

在視藝科公開試中,考生可以帶同參考資料進入考場。考評局也沒有明文規定考生如何使用這些資料。然而在今年考試,一名試場主任卻以「十分相似」為由,指考生張芷晴「疑似抄襲」自己作品,並要求她撰寫特別報告交代。考生「自己抄自己」的說法,引起公眾熱議。其後,局方進一步於 12 月初,提出更新 2016 年《考生手冊》,規定學生不得在考卷上繪畫近似參考資料的作答。

「考試中,我相信每個同學都會畫自己有信心的東西。我也會一樣,所以我會參考自己過往的作品。」張芷晴解釋,帶同自己繪畫的前作應考,是為了給自己一個目標,要在考試發揮到與平日一樣的水平。「如果甚麼都不準備,等於即場亂畫,與一般交功課無異」。

為了「考好個試」而繪畫「有信心」的東西,對於一個考生來說,可謂自然不過的事。於是問題又回到根本:藝術學生學習,到底是為藝術?為技巧?為訓練創意?還是為考好個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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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最新專題「藝術教獄」,藉著多名高中視藝師生的訪談,透視藝術考試制度之下,學藝過程到底是得著「教育」,還是被困於「教育的煉獄」。舊制出身的 Winky,操練繪畫應試,即使取得好成績,但最終也沒有繼續讀藝術;經歷新高中的 Emily,公開試成績未如理想,卻沒影響她對藝術的興趣,大學更修讀藝術教育,決心回到中學執教視藝;不滿藝術由考試判斷成敗的 Calvin,文憑試之前半年,索性放棄應考,但至今對手作仍興趣不減。老師方面,經歷制度轉變的 Miss Lee,認為新制舊制各有成敗,惟感嘆「新高中」對中學生要求太高;讀舊制、教新制的陳 sir 和張老師,則認為新制有其好處,只是操作上漏洞仍多。

一個個新高中視藝師生的經歷,拆開「自己抄自己」指控背後的荒謬,與及香港藝術教育的缺憾。

文/gr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