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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Fact Check.3】太子站消防指揮官疑擅改傷者人數 有被捕者稱點算前一昏迷男遭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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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8.31 太子站「打死人」疑雲,《立場》歸納最新官方回應、市民及被捕者報料,有以下發現:

1.消防控制中心通話紀錄披露,有指揮官擅改落場人員點算的傷者人數

今日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公開一份由消息人士提供的「事故現場與消防處控制中心對話紀錄」,發現 8.31 當晚分別有「見習救護主任(PAO)」及「消防局局長(StnC)」各一名到達事發的太子站月台點算傷者數目,兩人分別於凌晨12時許回報傷者數目為 10 名及 9 名,然而屬於消防車而非救護車的 「流動指揮車(MCU)」,卻於凌晨 1 時向控制中心報稱只有 7 名傷者,少了 3 名「紅色」嚴重傷者。其時序及內容如下:

23 : 46  見習救護主任要求派 5 隊急救員到月台,指現場有 10 - 15名傷者
23 : 49  消防局局長稱現場有 3 名傷者,當中 2人頭部受傷、1人氣促
00 : 01  見習救護主任回報有 9 名傷者,涉及頭部、腳部受傷及氣促
00 : 15  有警員於 E 出口聲稱月台上**「沒有傷者」,阻止救護總隊目及救護員入站
00 : 15  見習救護主任再回報
傷者數目為 10 人**,包括 6名紅色、2名黃色及 2名綠色傷者
00 : 20  流動指揮車引述消防局局長稱現場有 9 名傷者
01 : 02  流動指揮車報稱現場有 7 名傷者,包括 3名紅色、2名黃色及 2名綠色傷者

以正常消防編制來說,「流動指輝車(MCU)」上應有一名官階為消防區長或以上的指揮官,而該指揮官只會負責統籌和指揮,不會落場點算傷者。從通話紀錄可推斷,曾有一名無落場的消防指揮官擅自將傷者數目改為 7 名、與前線在現場點算的報告不同。

8.31 晚亦有傳媒於現場拍到警員向救護員訛稱「沒有傷者」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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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即時】 0030 有救護人員到太子站時遭港鐵職員落閘,警方向救護聲稱站內無傷者。據現場消息,站內傷者至少有9人。最後警方阻礙救援約二十分鐘後才容許入站內救人。 Paramedics arrived at Prince Edward station but were unable to get in as MTR staff pulled down the security roller shutters. On the other hand, police told the paramedics that nobody was injured inside. But according to on scene news, it was found that at least 9 were injured. In the end, police obstructed the rescue for about 20 minutes before allowing paramedics to get into the station.

城市廣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cityusu.cbc)分享的貼文 於 PDT 2019 年 8月 月 31 日 上午 9:46 張貼

2. 往中環月台尾「鏡頭黑洞」內,有片證實持擔架港鐵職員是去照顧一名早前召喚救護車的「受驚」少女,與警方打人事件無關,少女並於首次點算傷者數目前已離開車站。昨日消防處於記招上多番提及此個案以解釋傷者數目 10 變 7 人是混淆視聽。

《立場》早前翻看收集到的影片,指往中環月台末端為「鏡頭黑洞」,多名記者均被警員阻止進入。今日有網友提供資料,發現Tvb記者曾在「黑洞」內拍攝,片中見到持橙色擔架的港鐵職員正照顧一名人士(左上角影片,9:2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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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向在場義務急救員阿謙求證,他認得片中被照顧人士為示威者與持鎚藍絲爭執期間、速龍到達前已感頭暈不適的一位少女,急救隊成員為少女召喚救護車,並於速龍防暴到埸打人期間於往中環月台末端陪伴少女,直至救護員以擔架床護送她經 E 出口離開太子站。

綜合義務急救員、毛孟靜提供控制中心對話紀錄及消防處資料,有關少女的個案時序如下:
22:56  消防處接報指太子站內有一名市民需要緊急救護服務
23:20  救護員由太子站 E 出口進入太子站
23:24  救護員接觸受驚少女,初步檢查後她表示不需要緊急救護服務
23:31  救護員陪同少女由 E 出口離開太子站
23:30  接報處理太子站「大量傷者事故」的見習救護主任從 B1 出口進入太子站

23:46  見習救護主任就「大量傷者事故」回報初步點算傷者人數為 10-15人

昨日在四部門聯合記招之中,消防處高級助理救護總長羅信堂多次以這位「受驚」市民的個案回應傷者 10 人變 7 人的傳媒提問,指有市民經初步治理後決定不需要救護服務、故傷者人數減少,是完全混淆視聽。因少女個案由始至終與警方打人事件無關,少女亦於最初點算有 10 名傷者前已離開現場。
 

3. 有救護員披露傷者分類指引,只有分類為「綠色」的最輕傷者能夠走動

昨日消防處高級助理救護總長羅信堂多次辯稱點算人數有差別,是因為傷者曾經移動(及後更說「走動」)。有救護員就在連登及向毛孟靜披露分流指引,指「大型意外事故」會將傷者按嚴重程度分為 4 級:

黑色:死亡 - 現場已經無呼吸無脈搏
紅色:第一優先 - 有呼吸但呼吸率不達標 /血液回流灌注不達標 /清醒程度受損
黃色:第二優先 - 有呼吸及清醒,呼吸率及血液回流灌注達標,但無法行走
綠色:第三優先 - 行得走得

由於只有「綠色」有行走能力,以傷者曾走動來解釋「紅色」傷者由 6 人變 3 人實屬不合情理。

4. 有被捕者稱曾見到墨綠色衫的昏迷男子於 23 : 33 前被數名消防員帶走,早於點算 10 名傷者的時間

被捕人士阿 V(化名)稱,她在往中環月台最前端扶手電梯一帶被制服,及後與其他被捕者應警員要求一排排蹲下、面壁朝向月台最前方。她偷望到曾有一墨綠色衫、身型肥胖男子昏迷,有警員替他進行心外壓急救,但男子仍沒醒轉;警員試圖餵他飲水,男子亦無法吞嚥並噴水出來。

及後她見到 3、4 名穿著「黃金戰衣」的消防員在沒有擔架的情況下將墨綠衫男子抬走。由於事發後阿 V 手機曾收到來電並震動,她對照來電時間是 23 : 33,故判斷消防員抬走墨綠衫男子的時間為 23 : 33 之前。早於 23 : 46 首次有救護員點算傷者人數 10-15人 的時間。

有網民翻查影片,發現 23 :10 確有穿著「黃金戰衣」的消防員出現於往中環月台前半段。而按消防處回覆傳媒資料,首批消防員於 23 : 06 已進入太子站。我們正向消防處查詢曾否於 23 : 45 前將傷者帶離太子站、令其沒被點算在內,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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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REC片段,13:51)

5.「鏡頭黑洞」內的 4 個被捕者

有網民細心整理了往中環月台第 5 卡對出、記者遭速龍阻止拍攝位置的 4 名人士被捕過程,從片段可見,記者尚在月台期間,該 4 人仍清醒,惟 23 : 15 全面驅趕記者後的安危則不得而知。

( 網民整合新聞片:往中環第 5 卡對出被速龍圍困的 4 名市民被捕過程)

6. 軍綠衫「爆頭」男子有被送院 兩名昏迷男子下落未明

《立場》於前日發佈「地圖重組」專題後,連登帖文「831消失既3位義士容貌曝光!!!」按報導內容,試圖找出受訪被捕者 David (化名) 提及的 3 名傷者、並指該 3 人就是「消失的傷者」。但記者向 David 確認帖文「點錯相」。

David 指帖文中的黑衫、被速龍跪壓頸部者與他提及的昏迷黑衫男子外貌相似,而軍綠色 T 恤、頭破血流的男子亦無誤,但驚恐症的「肥仔」應身穿粉紅或粉紫色衫,並非帖文所指灰色背心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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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者阿 V 目睹軍綠色「爆頭」男子有被送院,但不確定其餘兩名昏迷者下落。

David 稱該 3 人約於凌晨 1 時被一同帶走,他並不清楚是否送去醫院,事後他曾於警署再見過驚恐症「肥仔」,故相信他沒有「被消失」。而阿 V 是被送往荔枝角再入院的 7 人之一,她表示見到軍綠色 T 恤男子有送院,黑衫昏迷男則沒有見到。阿 V 並強調軍綠色 T 恤男與她所指、很早就被消防員抬走的墨綠衫昏迷男並非同一人。

若兩位被捕者所見無誤,意味著太子站至少有兩名昏迷傷者,而墨綠衫昏迷男較有可能沒乘坐往荔枝角列車一同送院。阿 V 認得港鐵提供送院 7 人截圖當中的第 3 至 7 人,並不包括黑衫昏迷男,但他有可能是第 1 或 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