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偉雄退休 — 回顧慈母、黑影的天方夜譚
2011年1月11日,曾偉雄接替鄧竟成,擔任警務處處長一職。四年三個月後的今天,他已屆 57 歲退休之齡,即將退下崗位。
曾偉雄上任至今逾1500天,是九七後在任時間最長的一哥。與任內三次為警隊失誤向公眾道歉、人稱「Sorry Sir」的鄧竟成相比,曾偉雄作風強硬,言論挑釁,更從不認錯:試過有警員施放胡椒噴霧,濺到小童,曾偉雄輕藐回應:「維護法紀要道歉,是天方夜譚」;他又曾以匪夷所思的「黑影論」,為阻礙記者採訪的警員護航,監警會拒絕接納「黑影」解釋後,他仍堅拒道歉,並反指收回言論的建議「不切實際」。
在其任內,全港市民並肩見證「黑影論」、「慈母論」、「天方夜譚論」等一連串「曾氏金句」;與此同時,香港警隊的執法手段,以至市民對警隊的觀感,亦伴隨金句,出現天翻地覆的轉變。
何謂「天翻地覆的轉變」?
譬如說,在曾偉雄任內,究竟有多少記者被捕?香港的新聞自由又如何被挑戰?被捕的示威者數目如何轉變?警隊的人員編制,以至武器購置,跟昔日情況有何分別?更重要的,曾經備受市民信任的警隊,民望究竟怎樣持續探底,失信於民?
曾偉雄退位在即,《立場新聞》將為一哥送上「榮休大禮」,每日一圖,一邊重溫曾偉雄在任金句,一邊見證曾氏治下,香港警隊的轉變,又或淪落。
這一千五百多天以來的香港社會,每日經歷急風暴雨,今天大家對警隊的新聞,以至其形象的淪落,早已習以為常。但這刻重新檢視一哥「功績」,我們或許可以窺見一些蛛絲馬跡 — 究竟,香港是怎樣一步一步地變成警權社會的?
當然,香港人此刻更關心的是,曾偉雄正式退休前,暗角七警究竟會否被起訴?抑或,一哥面子要緊,警隊將繼續拖延,好像慈母一樣,包容「拳打腳踢」式暴行,讓七警消遥法外,讓警隊失信於民?
【新聞自由篇】
2011年李克強訪港,曾偉雄帶領警隊,嚴密保安,嚴防的不單是示威者,還有傳媒,有便衣警以手擋鏡頭,引起軒然大波,事後曾偉雄用匪夷所思的「黑影論」,為阻礙記者採訪的警員護航。根據《警察通例》第39章,現場的警務人員「須以互諒互讓的態度,盡量配合傳媒工作,以及不應妨礙傳媒的攝錄工作」,但曾偉雄任內,就多次發生記者工作期間被捕、警員擋鏡頭的事件。
【濫捕篇】
曾偉雄2011年年初上任後,他領導的警隊,一共拘捕最少2353名示威者,罪名包括參與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藏有攻擊性武器、普通襲擊、襲警等,當中被落案檢控的示威者有287人,佔整體被捕數字僅約12%,在部分告上法庭的案件,警員供詞甚至被法官質疑。
不過,曾偉雄本人矢口否認濫捕,又指警員不是法官,「每次拉人,律政司一定檢控,法官一定會定罪,呢個先奇怪。」
【自拍篇】
曾偉雄任內,警隊之轉變,或淪落,見諸於細節。
2009年,兩名警員執勤自拍,被傳媒揭發,時任警務處副處長任達榮當下表明,警方會展開紀律調查,如有違規,必定嚴肅處理,兩警最後遭紀律處分。
2014年,大量警員在佔領區武力清場後,意氣風發,合照留念,曾偉雄無視批評,說合照乃「人之常情」,反駁「你有,點解警察唔可以?」,這就是曾偉雄口中執法者的「專業」態度。
【武器篇】
任內施放87枚催淚彈,動用警棍、胡淑噴霧對付市民,但曾偉雄還嫌警隊武力不足,借預算案暗渡陳倉,「低調公布」斥資2700萬公帑,購置三部「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所謂特別用途車,實配備可傷人、致盲的水炮。
輿論嘩然,曾偉雄一於少理,「用催淚煙又唔好啦,用警棍又唔好啦,警車又唔買啦,係咪大家想警方蹺埋隻手?」
曾偉雄上任四年多,警隊購置的,還有未曝光的音波炮(警方喚作長距離揚聲裝置),防暴榴彈(警方聲稱用作訓練之用)。至於針對佔領行動使出的胡淑噴霧、催淚彈,又用了多少公帑?保安局一直拒絕公布,外界只能從英國政府公布的軍火出口牌照,估算曾偉雄任內,最少斥200萬港元購買催淚彈。
(左上角的「防暴榴彈」,為警方向英國生產商Chemring Defence購買的「手拋橡膠爆破防暴榴彈」,據生產商網站,該榴彈屬非致命性類武器,拋出後橡膠袋會爆破,在大範圍內散發細小的散彈,生產商稱散彈細小,對阻止暴徒十分有效,對方亦無法將它們擲回執法人員,榴彈可用作釋放出CS化學氣體。警方向外解釋,防暴榴彈是機動部隊內部保安訓練用彈藥。
右下角的水炮車圖片,為外國水炮車,未知警方打算購買的型號是否相同。)
【道歉篇】
曾經,警務處處長道歉,不是天方夜譚。
曾偉雄的前任鄧竟成,在任四年,曾就警署強姦案、執法問題等,三次向公眾及受害人道歉。李明逵在任期間,一句「走一個犯,不足為奇」,被輿論批評,李明逵自認輕率,承認言論不當。03年,警方錯誤將港人遣送大陸,時任警務處處長曾蔭培與兩名副處長,先後向當事人道歉。
但自從警隊由曾偉雄接手後,警隊從不認錯,又或者在曾偉雄眼中,警隊作為執法者,權威至上,永遠沒有錯。
所以胡椒噴霧濺中小童,曾偉雄說道歉是天荒夜譚;監警會反駁曾偉雄的「攝影機卡手論」,曾偉雄照樣護短,拒絕道歉;到2014年,向平民放87枚催淚彈,曾偉雄一句到尾,說出心聲:「我哋無做錯到!」
【秋後算賬篇】
曾偉雄任內,有種「通緝」,叫做「低調」。
2012年和平佔中醞釀,義工陳玉峰被警方拘捕,指她在接近兩年前參與非法集會,曾偉雄其時解釋,警方一直通緝陳王峰,但警隊通緝、拘捕,可以高調、也可以低調,這宗案件,警方選擇「低調」處理,他聲言「唔知道邊個係『佔領中環 』嘅所謂義工」。
事件曝光後,監警會成員質疑,通緝只得一種,輿論質疑,高調通緝、低調通緝的內部政策,從何而來,但曾偉雄拒進一步解釋。
警隊經常以「迅速執法」自居,這種疑似秋後算賬、專門針對社運人士的例子,在曾偉雄任內屢見不鮮,社運少女邱嘉俞在2012年參與反梁振英示威,15個月後被捕,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成員李宗澤,2013年11月趁梁振英落區示威,在17個月後,才分別被捕。
【警權篇】
警隊的濫捕、濫告事件不斷發生,背後罪魁禍首,非曾偉雄莫屬。
曾偉雄上任以來,不時訂立新指引,為警隊擴權大開方便之門,早於去年2月,警方定立新指引,容許警員如遇上「辱警」人士,可引用「阻差辦公」或「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
至今年初,反水貨示威不斷,傳媒報道,警方內部有最新指引,容許警員「更嚴格地」執行《公安條例》第18條,阻止任何3人或以上的「可疑集會」,若他們拒絕離開,警或甚至可作拘捕,曾偉雄被追訪時,不肯回應新指引是否屬實。
去年11月,警員多次揮警棍驅趕示威者,事後傳媒報道,警隊下達新指引,容許警員使用警棍打人豁免交報告,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在記者會上,最少3次被問到是否有豁免警員遵守使用警棍寫報告的程序,他都拒絕正面回應。
【隱藏身份篇】
(圖片為網絡片段截圖)
那些年,《警訊》曾經提醒市民,市民有權要求警方出示委任證。
曾偉雄顯然不認同,對於有便衣警被投訴不出示證件,他曾經辯解,「我?家有冇佩戴委任吖」,又揚言「日日戴委任證不如全部著晒軍裝。」佔領行動中,為避免讓現場市民識辨身份,便衣警無戴證件,已變成常態,有軍裝警更變本加厲,以背心遮蔽肩章上的警員編號。
去年底,在遊行現場執勤警司林樹榮,不但無視市民出示委任證的要求,更串嘴反駁,「無戴委任證又如何呢?…警訊太膚淺啦!我做嘢唔使你教,我係專業你唔係。」
【投訴****篇】
暗角七警、法官斥警員不實作供,now新聞工程人員李小龍投訴遭警毆打無門,打算提出私人檢控追究。曾偉雄任內的種種醜聞,令人憂慮監警制度是否行之有效,能否追究違規警員。
《立場》翻查曾偉雄在任期間(未計最近一年)投訴警員的數字,原來投訴警察毆打的個案有逾1000宗,無一獲得證實。其他投訴警員行為不當、恐嚇、捏造證據等,獲證實比例也是極低水平。
獲證實投訴個案比例偏低,可能是反映濫告數字極多,也有可能反映制度行之無效。然而,人權律師莊耀洸早前接受《立場》訪問,就指出目前監察警員制度,有明顯問題,監警會欠缺獨立調查權,往往只能靠警員組成的「投訴警察課」調查,監警會再作覆檢,「調查的警員,有可能調返去做被調查的人的同事,甚至手下,有太明顯的可能衝突。」
【被捕警員篇】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出席告別檢閱儀式,讚揚警隊專業,世界最優秀。當然,曾偉雄未有提到,在任四年半,這一支「優秀」、「專業」警隊,至少有90人涉及各項犯罪被捕,包括拖延半年、至今尚未檢控的暗角七警。
最令人不齒的,是警隊高層選擇性包庇暗角七警。曾偉雄曾公開為七警在認人程序不合作辯解,指立法會議員被捕都選擇緘默或不合作,反問「點解被捕警員冇呢個權利」,叫公眾以平常心看待。
現職警員阿峰(化名)接受《立場》訪問,批評警隊高層明知不可為被捕警員籌律師費,但為了繞過規例,用上「為家屬籌生活費」作藉口,「我唔明點解高層咁幫佢哋。之前嗰位同事(因制止黑社會打鬥動私刑的警員),唔係更值得同情咩?點解咁唔公平嘅,個世界?」
【秘篇訪京篇】
梁振英一直鼓吹要搞「內交」,曾偉雄在任四年多以來,也最少兩次「秘密」訪京,事前無公布,一次被市民撞破,另一次則在官媒公布後,政府才補鑊,披露曾偉雄北上見公安部部長。
曾偉雄2012年被揭秘密訪京後,就諉過於傳媒,自稱自己一向都是訪問後才作公佈,「大家搞錯咗啦,。不過,立即有傳媒揭發,曾偉雄在2011年亦曾訪京,當時一天前已預先公佈。
公然以大話狡辯,這位警務處處長,事後沒有一句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