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從黑心食品看中國法治歷史
古往今來食品安全悠關重要,但偏偏塑化劑、餿水油又或致癌物質等添加物好像無休無止地放進食物之中,有網民就笑稱「強國鍊金術」不容小覷;而生產劣質食品的罪犯即使被抓,多數只判監,出獄後又是一條好漢。
這當然不是個別事件,唐朝詩人韋應物的《酒肆行》就曾寫道:
深門潛醞客來稀,終歲醇醲味不移。長安酒徒空擾擾,路傍過去那得知。
這幾句是說長安酒樓賣的酒裡摻水,令他喝得不痛快,結果要寫詩發牢騷。堂堂首都也如此,我們不難想像當時的食品有多安全。
其實早在漢代,就有了食品監管的法例,《二年律令》中明令要焚毀有問題肉類,否則肉販與負責官員均需受罰。唐朝政府就規定售賣有問題食品而令人中毒者則判一年有期徒刑,如令人死亡則被判處絞刑;就算小偷偷取有問題肉食吃了出事,肉的主人與小偷亦各判杖打九十。到宋、明二朝,酒裡摻水又或食物摻入其他雜質而被發現者,分別至少要杖打六十與八十,令人中毒要判發配邊疆一年,致人死亡的,跟唐律一樣絞刑侍候。可見古時的罰則比現時更嚴厲,怪不得現在的人勇者無懼,無良食品「鑊鑊新鮮鑊鑊甘」。
又,大陸的官員喜歡花公款請客吃飯(其至召妓),原來也是來自古代官場禮節,當時請客的名目不但多:升官要請「燒尾宴」;虛職轉實職要請「開印宴」,而且朝廷還會開專門的餐廳並且發放資金,供地方官員舉辦宴會。後來,不同朝代的當權者就發現請客導致嚴重的貪污、結黨問題,才大力禁止。例如漢景帝就曾頒禁令禁止基層官員接受宴請,一經發現就馬上撤職;宋朝則明令就算是私人或親朋宴客,也須「枚八十」。不過,打到開花,還是很多人揮霍千金,毫無吝色地請客。我們當然知道「請客」不是慷慨,而是種手段、權謀。
宋代文會宴情況;《文會圖》,由宋徽宗趙佶所畫
來源:國立故宮博物院
這只是《回到古代打官司》提及的中國法治歷史一部份。
說到古代打官司,腦海裡自然想起《九品芝麻官》那個牙尖咀利、刁鑽無賴的訟師方唐鏡,他的行為與詭辯可算是古代中國訟師在一般人心目中的「模範」。
當時訟師的社會地位,與現時的律師差天共地——甚至很多時被貶稱為訟棍,最多只算是個識字的文化人,除了因為他們見錢開眼,用詭辯教人擺脫纏人官司,更因為當時的法律價值取向是「無訟」或是「息訟」,「訴訟」本身被認定為破壞社會和諧,讓人好勇鬥勝,而這種價值觀仍影響著今天的社會。
既然如此,為何還有訟師的出現?那就要看看二千五百年前春秋時代的鄧析。
鄧析可算是訟師的鼻祖。當年的鄭國宰相子產頒布了中國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但鄧析對此嗤之以鼻, 認為「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操兩可之說就能設無窮之辭,事事跟政府對著幹。他更開設法律學校,尋常老百姓一旦遇上官司,就可以找他學訴訟,而且價錢最多只收一件衣服,絕不獅子開大口。
有一年鄭國大洪水淹死了一個富翁,有人就將屍首打撈起來,並且向其家人開出天價。富翁的家人不從,就求助於鄧析。當然鄧析不是省油的燈,他說:「就別急吧!除了把屍體賣給你們,他們還能賣給誰呢?」
家人一聽,自然跟勒索的慢慢耗時間。時間一日一日過去,屍首發脹臭得要死,這時撈屍人也禁不住要找鄧析幫忙。鄧又說:「你急什麼?他們不跟你買,跟誰買?」也真有道理!撈屍人也跟著將事情拖下去。
鄧析的話雖言之成理,但又自相矛盾,可見只要「顧問費」袋袋平安,糾紛的結果他可沒有這麼空閒去理會。不過,他也因為到處添亂,最終得罪鄭國大夫駟歂而被斬首。
原文刊於《蘋果日報》,此為加長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