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回憶是後鏡裏的公路
這裏有兩個故事的開端:
1947年7月。名叫薩爾的年輕人拿着五十元稿費坐順風車踏上了他第一次西部之旅,從紐約到丹佛找好友狄安,此後幾年二人和一票朋友在美國大陸東西往返,在路上揮霍着青春。
1956年7月。一個名叫史蒂文斯的老管家接受新僱主建議,暫時離開做了數十年的大宅,駕車從英國中南部一路西行至海島末端的康威爾。史蒂文斯反覆強調這趟旅程主要還是為了公事,他要去探望嫁到康威爾的老同事肯頓小姐,敘舊以外還希望邀請她回到人手不足的大宅幫忙。
薩爾出自凱魯亞克的《在路上》,史蒂文斯則出自石黑一雄的《長日將盡》,兩個故事分別發生於大西洋兩岸的美國和英國,同是公路之旅,動機卻完全不同。《在路上》即便不是人人認同的文學經典,也至少算是一部奇書:凱魯亞克在三星期內晝夜不停地敲打字機,初稿是無分段、全長120呎的一卷描圖紙,整部小說就是薩爾和狄安等人在貫通東西公路上喝酒、吸毒、派對、寫作、結婚、生子、離婚,正是「年輕得碰着誰亦能像威化般清脆」,接近沸點的能量,無法遏止的冒險衝動,皆體現在成書過程與書中情節,《在路上》從此為公路文學這一類型定調。
一旦並列比較,《長日將盡》與公路小說傳統之間的巨大差異即表露無遺,偏偏石黑用上公路小說的結構,章節以史蒂文斯每一天的行程分割,多以描寫英國鄉郊景致展開,這些都可算是公路小說的慣例。《長日將盡》的時代背景碰巧是《在路上》出版的年代,然而它的語調與氛圍跟後者卻是兩種極端,敘事者史蒂文斯的語言永遠正式、老派、長篇大論,而且非常壓抑,無論對誰都不會依心直說。更重要的是,相對他在旅程中的遭遇,書中更多篇幅用於回憶二戰前大宅的黃金時代──也是他和他的前任僱主達靈頓公爵的黃金時代。公路小說的框架啟動了前進與後退之間的辯證:前方是史蒂文斯未曾見過的新鮮風景,他的視線卻無法離開後鏡裏的歷史包袱,前往康威爾的路是通向肯頓小姐的路,因此也是通向記憶之路,路上遇到的人事,都不過是逼使他重新審視過去的鏡子。
如是者他必須面對一直無法承認的事實:他以生命最好的時光服侍的前僱主並不偉大,公爵在政治上犯的錯誤最終令他被時代唾棄,也間接令史蒂文斯半生的辛勞變成毫無價值。契訶夫筆下的凡尼亞舅舅同樣為虛耗的人生追悔莫及,然而凡尼亞的憤怒有清晰的指向,他的教授姐夫是他怪罪的對象,史蒂文斯的懊悔卻是曖昧的,他從頭到尾未敢埋怨半句,還一直在獨白中為公爵過去的行徑開脫,到結尾才終於在陌生男子面前戳破自欺欺人的假象,在情緒崩堤之中,承認他的悲傷源於他一直全心信賴公爵,因此甚至無法為自己人生中的錯誤負責。然而爆發過後,史蒂文斯跟凡尼亞一樣回到原地:凡尼亞繼續為平庸的姐夫打理莊園,史蒂文斯則決心為新任僱主學習美式幽默──長日向晚,回頭太遲,追悔無益,人終須為曾經的過錯負責,因此除了把餘下的路走完,已是別無選擇。
原刊於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