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他們 5】一班「理性」的「暴徒」
朝雲攝
2 月 9 日清晨 4 時 15 分,西洋菜南街火光熊熊,人影散亂,但出奇地,亂中有序。
百老匯戲院門外,幾個男女正分工合作,有的徒手挖起行人路上磚塊;其他人隨即找來紙皮箱、膠箱,準備把磚塊運上前線。在不遠處的十字路口,有人搬動垃圾桶,擱在路中心,又把垃圾翻出來,點火;其他人有默契地從四周捎來紙皮、發泡膠等雜物,扔進火裡助燃。未幾,火愈燒愈旺,蒸騰起的濃煙,徐徐升至半空。
幾分鐘後,火頭由一個變成三個,在漆黑的夜裡,顯得頗為矚目。街上的人,有別於面對警察時常有的躁動與喧囂,只是很安靜地,忙著做自己的事,挖磚的繼續挖磚,生火的繼續生火,找物資的繼續找物資,圍觀的繼續圍觀,彼此沒什麼交談,之間卻隱然有種默契。
「埸面洶湧,但好理性。」其中一位旁觀者說。他形容,那一刻示威者就好像大草原上等候與仇敵決戰的,肉食動物。
「班友不是傻的,他們啟動了完全的理性去做,做一些本能上會做的東西。」
這是一場「理性」的「暴亂」。
朝雲攝
西洋菜南街初次起火六小時後,梁振英就旺角事件於特首辦見記者。「昨晚大家在電視畫面看得很清楚,這是一場暴亂。」他義正詞嚴。
幾天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也鄭重聲明:「我們強烈譴責那些暴徒,隨意而且是肆意的實施,打砸燒等暴力犯罪行為。」
梁張二人口中所言,正是官方對旺角事件的定性:一場隨意實施暴力、打砸燒的暴亂。事實上,不少香港人,從電視新聞看到有人擲磚、街上有火、的士被毀等畫面,都不期然產生類似的感覺:這班示威者似乎完全失控了。
事實果真如此?恐怕未必這樣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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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進入了戰爭狀態」
讓我們回到當晚的情景。
凌晨三時許,本來佔據了彌敦道的示威者被警察狂揮警棍,大力驅趕。群眾為免被打或被捕,只得一直退,一直退,最終轉移陣地,陸陸續續由彌敦道折進旁邊的西洋菜南街。
但他們未有散去。走進西洋菜南街後,他們開始作好與警察徹夜周旋的準備。「你都開槍咯,我咪繼續同你鬥落去囉。」在場的記者 Roger(化名)如是揣測示威者的用意。
讓示威者留下來的目標,明顯只有一個:警察。
朝雲攝
「大家好像進入了戰爭狀態。」其中一位示威者這樣形容。「思維好單一。我需要攻撃,需要有嘢揸手,有些手段保護自己。」於是,示威者走進西洋菜南街後,富默契地在四圍游走,尋找可用的「武器」— 女人街攤檔的鐵枝、垃圾桶旁的木條、行人專用區的指示牌,或是徒手挖撬的磚塊。
總之,要有武器在手,抵住隨時殺入西洋菜南街的警察 — 他們如是想,無比「理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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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只有一個:警察
十多分鐘後,「戰爭」展開了。
廿多名警員在山東街恆生銀行門外一字排開,緩緩推進。十多米外的示威者見狀,隨即將所有剛才搜集的「武器」— 膠樽、竹籮、垃圾桶、路牌,全部投擲過去,以阻延警察的步伐。
「掟佢老母!」有人邊扔邊喊。
朝雲攝
到所有雜物都扔完,示威者便開始擲磚。起初只有零星幾塊,如流星劃過。「唔好再掟嘢呀!」警員一邊呼喝,一邊卻停住了腳步。畢竟一字排開的他們,合共只有七面長盾(上圖未能全部拍到,餘下兩面在畫面右方)、五面圓盾,面對倏忽而來的磚塊,不少警員手上無盾只有頭盔,唯有像玩閃避球般擺動身子,甚或揮動警棍,如棒球手一樣,試圖給磚塊擊出一記全壘打。
結果當然失敗。場面相當滑稽。
群眾見投磚攻勢奏效,登時大著膽子,起勁叫嚷,往前邁步,同一時間向警察防線擲石。一時之間,磚如雨下,警察不得不繼續後退,沒有防具的甚至要躲到後方。
你後退嗎?示威者們就再推進,邊行邊拾起前方地上的磚塊,繼續扔,繼續扔,有的打在盾牌上,有的撃中警員。有幾名警員為報復,又拾起磚塊,往人群扔去。你來我往,場面混亂而狼狽。
才過了一分鐘,警察就在磚雨下節節敗退,被迫撤出山東街。
「好撚垃圾呀!死黑警!」示威者們初嚐武力抗爭的勝利滋味,登時振臂歡呼,一擁而上。「執返地下啲磚呀!」又有人不忘提醒。於是大家立即拾起磚頭,一人一塊,順著人潮,湧入彌敦道。期間甚至有人搶佔了警方用的白色流動平台。
「示威者現在重新佔領彌敦道了。」現場有記者在做報道。
明明已撃退了來襲的警察,何以再拾磚頭,重佔街道,乘勝追撃?這多少反映一個事實:示威者們當晚目標沒錯是警察,但動機除了為自保,還有報仇。
朝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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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警察的舊恨與新仇
對在場的示威者來說,此仇不共戴天。
當時在旁觀戰的 Nicky 對復仇之心直認不諱。「我真的好憎警察,毋須多講。我相信就算當晚無打人的(示威者),都好憎警察,在這個年代。」看見別人掟磚,他本來也想掟埋一份,只因遇見熟人,唯有作罷。「如果唔係,我都會去咗掟磚,我絕對做得出,絕對做得出。」他不停強調。「我不介意打警察的。」
一直信奉「和理非」的社運人士 Jennifer,當晚多次聽見人群中有人叫喊「今晚一定要有差佬死」。「其實大家都好憎警察,以往比較理性,會諗打差佬俾人捉到襲警咁點;今次大家唔理啦,見到差佬就去打。」
示威者仇恨警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由每年的遊行對峙,到雨傘運動的暗角七警、朱經緯事件、旺角清場,活躍社運的示威者們,老早對警察恨之入骨。有受訪者說,現在每當他參與社運,看到現場警員那副嘴臉,就無名火起;也有受訪者難忘,當晚警民在砵蘭街對峙,群眾不停指著警察狂罵,「快啲收工啦!叫雞啦,隔離街咋!」、「佢哋要返屋企搞自己六歲個女㗎!」總之,當刻腦海裡浮起什麼警察惡行,示威者就立即呼喊出來。
這通通是仇警的遠因。
但為何這種仇恨,最終會變成擲磚的行為,甚至是更嚇人的「今晚一定要有差佬死」?綜合十多位受訪者的說法,當晚警察所做過的事,很可能就是導火線。
比如是較早時砵蘭街的清場。「無得食,年初一又開打,不應該發生的事發生咗,加上一路以來的怨恨……開始有還拖的想法囉。」親眼目睹人群圍攻交通警一幕的 Roger 推斷,假如警方不是堅持清場,砵蘭街上的群眾很可能會自行散去 — 就如去年初一一樣。
第二個觸發點是警員在眾目睽睽下向天開槍。不少受訪者都形容,開槍之後,周遭群眾未幾已化恐懼為憤怒。「開槍?你開槍?夠膽就殺咗我!」對方武力升級了,你做初一,我就做十五 — 許多人意欲以牙還牙。
第三點是其後警方在彌敦道的粗暴驅趕。袁天佑牧師的太太陳錦美,本來在現場「勸交」,但不久後警察開始清場,「在一個巴士咁上下(面積)的地方,周圍捉……」本已走上行人路的她也後退,卻因手腳較慢,結果捱了警棍。「他們不是想捉人,我覺得他們是想打人。」信奉和平的袁師母,這麼形容。
例子又如在袁師母身邊發生的《明報》記者被毆事件。當時已掛上記者證的鄧先生已按警方勸喻離開巴士車廂,豈料甫下車即遭多名警員用盾牌壓地圍毆,過程中縱大叫「記者」,但仍遭警棍狂打,又被腳踢,維時近 15 秒。
當晚示威者固然有毆打警察,但不少受訪者憶述,警察打人也打得很厲害。有份運磚的示威者葉仲韻(化名)形容,當晚近距離目撃許多人被警察痛毆,「有個是被五、六個警察係咁扑,無反抗,朱經緯都是打一兩棍,(他們)係打成半分鐘……(他們)會衝過來按你在地上打,唔係就咁拉,係打你一輪先拉。」
三條導火線,加上積累多時的怨恨,令示威者立意向警察還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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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擲磚到起火
手執磚頭的群眾,由山東街追出彌敦道後,發現對面店舖鐵閘外,有幾名警察徐徐往油麻地方向退去 — 正確一點說,是拉著一位剛被拘捕的示威者,緩緩後退。
「呢邊呀!」
於是大家鎖定目標,紛紛走上馬路石壆,一邊隔著行車線怒罵,一邊向警員投石。磚塊連綿不斷地打在鐵閘上,發出嘣嘣聲的巨響。特別大膽的幾個,甚至跨過石壆,走近警察,近身攻撃 — 然後,當然是拔足狂奔。
在群眾的磚雨圍攻下,警員完全失勢,毫無還撃之力,只得一邊用盾牌抵擋,一邊緩慢撤退。路很長,他們退得很慢。有十幾名示威者見狀,便一擁而上,向其中兩三個警員施以拳打腳踢,又揮動鐵枝,狂毆已倒地的警察。「你打我哋嗰時,又唔見你話『唔好再打』?」有現場示威者斥喝。
直至十數秒後警隊增援,示威者才一哄而散。不久,警方重新奪回彌敦道控制權,示威者陸續走進西洋菜南街,有人挖磚,有人點火。
四時十八分,西洋菜南街已出現了三個火頭。為何要生火?我們找不到點火者接受訪問,但受訪的示威者則各有揣測。有人認為火頭是路障,加上消防車會接報到場滅火,將有助堵路,阻延警察前進;但也有受訪者猜想,此舉不過是抗爭者們故意營造巷戰氣氛的,儀式。
無論如何,兩種說法有一共通點:示威者生火,是為了繼續跟他們仇恨的警察鬥下去。
再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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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燒的士 「好似唔係幾好」
朝雲攝
對於放火,現場有異議聲音。
「因為黑煙真係好勁,有人驚蔓延上去,話真係唔係幾好。」受訪的阿勝(化名)記得現場有人對他這樣說。就算是梓軒(化名)— 幾分鐘前仍在沉浸於血脈賁張擲磚場面的男生,也接受不了放火,「太誇張,同埋驚焗到上面的人,太多民居了,會影響到佢哋。」
Roger 亦記得,試過有火堆位於霓虹燈牌下,並燒著了蓋著燈牌的帆布,當下就有示威者討論,火勢燒及光管會否爆炸?最終有人決定將布條扯下來。討論的時候,示威者語氣平靜,不復見喝罵警員時的兇狠。
顯然,縱使示威者對警察充滿仇恨,甚至殺紅了眼;但與此同時,中間不少人全晚卻始終保持一定理性 — 會顧及安全,甚至不太願意波及無辜。
又例如,不少傳媒均有報道,當晚豉油街一輛的士曾經起火,車窗亦被砸破。有記者事後訪問該的士司機,司機更抨撃破壞者是暴徒。然而根據在場人士憶述,當時雖然確有人嘗試燃燒的士車胎,甚至曾踏上車身,與警察對峙,但那只是一小撮人。點火後,群眾中有人反對,「覺得燒的士唔係幾好,好似太過份。」目撃當時情況的阿勝憶述。「有人話,石油氣的士嚟㗎,會爆㗎喎。」
於是很快就有示威者搬開了火頭,阿勝說。目擊事發經過的樓上居民,在接受《蘋果日報》訪問則有另一說法:起火兩三分鐘後,有人用水澆滅了火頭。可以肯定的是,有示威者放火,但也有示威者將火弄熄,「火燒的士」最終並無發生 — 記者 Roger 亦向我們確認了這點。
至於後來該的士車窗爆裂,Roger則指,是因它恰好泊在警察與示威者中間,飛來磚頭,飛來橫禍。
朝雲攝
凡此種種,也許不代表示威者沒有做錯,卻至少反映一點:這班「暴徒」的舉動,並非完全失控,中間有討論,有異議,難以一概而論,更毋須一竹篙打一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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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消防員、記者?「係掟就掟警察」
旺角事件後,不少人都如上篇文章 Jennifer 所言,覺得示威者的暴力行徑由情緒主導,「好似癲咗」;但觀乎全晚行動,他們這份狂怒似乎相對「理性」— 發洩的對象從未偏離警察。
介乎於仇恨與理性之間的他們,還算不算是「暴徒」?這值得商榷。整理受訪者的說法,我們至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示威者的「暴力」,根本不如張曉明所言,是「隨意而且是肆意的實施」。
這體現於他們對待消防員的態度。示威者起火頭後不久,就有消防員接報到場,嘗試撲滅火焰。現場群眾見消防員走近,有的高聲責罵,也確有人曾擲物,但更多的是善意地攔阻,「你唔好搞喇」,不少在場人士甚至會勸大家,「唔好傷害消防員啦!」「他們又不是警察!」消防員被群眾阻止後,只是無奈地離去。
對於消防員受阻後沒有堅持救火,事後,消防處處長黎文軒就稱,前線消防員及救護員均接令,一旦受阻不應與現場人士衝突,會暫時離開現場。
現場除了消防員,還有不少記者。根據各家傳媒的報道,當晚有示威者遮擋鏡頭,阻止採訪,港台記者遭擲磚, TVB 攝影師更被人用玻璃碎片刺傷。然而有受訪者向我們表示,不同示威群眾對新聞工作者的態度,亦有很大分別:大部份人確對個別傳媒(主要是 TVB)有極大敵意,但對其他記者、攝影師,群眾大多無意傷害。譬如被擲磚頭的港台記者報道稱,情緒激動的群眾得知他所屬的傳媒機構後,中間有人竟主動稱,「是一場誤會」。
又例如在警民對峙期間,有部份示威者在擲物前,會先叫前面的記者「喂行開呀」,以免扔中記者。電視畫面可見,示威者放火時,會另有示威者嘗試以發泡膠板阻擋;而在示威者擲磚期間,兩旁有許多傳媒進行拍攝,大多數時間,示威者都沒有理會。
示威者全晚對記者做得最多的,是大叫「唔好影樣」 — 原因當然是害怕容貌被攝下。「有叫你唔好影樣,但未至於衝過來嚇你、打你……」記者 Roger 形容。
「有人掟消防掟記者,我都接受不到,係掟就掟警察,因為他們最仆街。」示威者梓軒表明。
「除了警察外,其他人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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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對身邊的東西,無破壞力」
長夜漫漫,示威者在滿佈火頭的戰場上與警察對峙、纏鬥。有幾次,他們成功用磚塊撃退對方,往前推進幾個街口;又有時候,警方反攻,示威者一邊後退,一邊繼續挖磚儲備彈藥,又放火作路障阻延攻勢。
朝雲攝
唯一不變的是,他們的目光始終單純朝向警察。「他們對身邊的東西是無破壞力,是一班好純良的人。」在場旁觀的 Nicky 如此形容,這跟外國的騷亂明顯不同。「他們不是 class struggle,不會攻撃金舖。攻撃目標好單一,齋打警察,目標只有一個,他們就找方法去達成這個目標,這就是理性的存在。」
記者 Roger 的觀察亦一樣:示威者們雖然經過無數店舖櫥窗,卻從沒有破窗搶掠的舉動,只曾嘗試破壞閉路電視,以減低身份暴露風險。其餘的?示威者志不在此。 「他們最重要是拿到一切方便攻撃警察的東西。」Roger 說。
有受訪者表示,衝突剛起之時,還見到有示威者協助西洋菜街商戶收舖,讓他們可盡快離開現場。
葉仲韻也記得,自己當日凌晨去過西洋菜南街設於地牢那家麥當勞。街頭的烽煙四起,麥當勞內卻風平浪靜:有人擲完磚去吃包醫肚,有一家大細如常開餐,也有無家者蜷曲身子,呼呼大睡。「氣氛好正常。」
電視新聞不是拍到有金舖櫥窗被打破嗎?但片段亦可見,有警察路過該處,示威者想掟警察,而磚頭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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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TVB 新聞截圖)
戰場上的便利店 平靜如常
凌晨五時許,示威者漸漸退至豉油街,有十多名持長盾警員嘗試往人群推進,卻受制於激烈的擲磚攻勢,不斷往後退,撤至近彌敦道的行人隧道旁。有示威者嘗試突圍,衝破警方防線近距離攻撃,結果卻被便衣警員用警棍制服,壓在地上。磚雨沒有止息。於是那名便衣警員用圓盾遮著被捕示威者的臉,兩分鐘後自己卻遭飛來的磚塊撃出,血流滿面。他受傷的畫面,翌日廣為媒體流傳。
六時左右,天漸發白,警方派出人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繼續與示威者拉鋸。群眾繼續在路上點火、擲磚,甚至圍攻其中一名落單的速龍隊員。對峙期間,為壯聲勢,有人用手上磚塊敲打欄杆。噹噹噹,十足十戰場的氣氛。
這邊廂,豉油街大戰看似如箭在弦,但在那條街不遠處的一家便利店內,卻上演奇幻一幕。
豉油街上的兩軍之間,有一巨大火頭。火燒得很旺,濃濃的黑煙冉冉升至半空,足足有七、八層樓高。
火頭恰好就在一家便利店門外 — 而教人驚訝的是,這間便利店竟然照常營業。目擊者指,有示威者一手持磚,一手拿著樽裝水排隊,要付錢時還禮貌地請身邊人幫手拎住舊磚。「我買紙巾,個女仔(售貨員)無惡意,仍然賣俾我,仲保持笑容。」阿勝笑著形容當時情況 — 「暴徒」在外面擲磚,但走入便利店,又變回了奉公守法,會排隊會付錢的正常人。那家便利店的雪櫃設於舖外,店員沒特別封住;群眾裡也沒人意圖去偷去搶。過了一會,入便利店光顧的「暴徒」愈來愈多,店員終於有點猶豫,遂用貨物堵住門口,神情平靜地解釋:「唔賣喇唔賣喇。」有示威者不滿道:「搞錯呀,我唔係搞咩事,俾錢你都唔俾我買?」
甚至有人半發晦氣半開玩笑說,「畀錢都唔賣?咁我們搶囉!」話是這樣說,卻完全沒有行動。
朝雲攝
「搶咗你間七仔,唔會幫到佢哋抵擋警察㗎嘛。」目睹此情此景的 Roger 如是解釋。
「一般暴動的定義是 — 打爆商舖、搶掠、攻撃所有人群,呢啲係無發生嘛!他們的目標完全不是這些,不是行人,不是舖頭。他們目標好清晰,就是攻撃警察,原因就是你開槍,以及一路以來的憤怒。」這是 Roger 的總結。
又回到問題起點:全晚行動只針對警察,連買水都排隊的示威者,究竟是否「暴徒」?沒有櫥窗被砸破、沒有財物被搶掠的一夜,究竟還算不算是「暴動」、「騷亂」?
「沒有暴動,沒有暴亂,只是一場街頭警民打鬥。」袁天佑師母的答案,似乎更接近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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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退,天漸亮,是騷亂也好,是打鬥也好,完結一刻,即將到來。隨著警方派出速龍小隊收復失地,曾經的暴烈與喧囂漸漸消散,示威者逐漸敗退,人數也愈來愈少。
下一篇,我們迎來這場抗爭的落幕 — 慢著,這究竟又算不算是一場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