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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他們 3】觸發點 — 小事件如何釀成大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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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雲攝

猴年初一,晚上十時,旺角街頭,天下太平。

七、八檔街頭小食小販聚集砵蘭街朗豪坊一帶。魚蛋、腸粉、臭豆腐、燒生蠔,一派草根平民氣息。少女葉仲韻[1],因為家住港島,區內沒有新年夜市,於是也被香氣吸引,跑到旺角去湊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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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旺角的氣氛是歡樂的。」她如此憶述。「後巷有賣吃的,西洋菜街又有人擺地攤賣公仔,感覺就像維園(年宵)。」

「我無 expect 過會有咁大件事。」

不僅是葉仲韻,便是我們接觸到的十多名受訪者,其他當日在場的民眾、警察、以至每個香港人,恐怕都不曾預料當晚撐小販、篤魚蛋的場面,會演變成香港八十年代以來最大型的警民衝突。

事發現場的混亂,許多細節的撲朔迷離,讓「有鬼」之說 — 即事件並非意外,而是某派人設局造成 — 不脛而走。有人說示威者刻意搞事,有人說警察有心挑釁。

到底這件事情,是如何發生?

「本來警察一撤,大家就會走」

歡樂氣氛背後,是繃緊的政治張力。

過去每年春節,政府都會對街頭無牌小販,隻眼開隻眼閉。因此香港不少地區在這幾天,會生成一個個小夜市。深水埗桂林街、旺角西洋菜南街和砵蘭街都是有名例子。

然而政府執法近年趨嚴。去年春節,食環署職員在砵蘭街就曾干預小販擺賣,與食客起爭執,警察到場控制場面。警民衝突因而展開,警方派出二十多名衝鋒隊員增援,手持盾牌戒備,另一方面數百市民及本土民主前線成員,則嚴陣以待。由於警察及食環署職員一有輕舉妄動,市民即報以噓聲及粗口激烈回應,為免挑起龐大爭執,警方最終選擇讓步,主動撤離,而食環署職員亦僅在路旁監察情況。

「上年經驗都係圍屌一陣就會散水咁。」因此對葉仲韻來說,年初一夜會有小衝突,是意料之中事。只是她不知道事件會演變至如此局面

「本來警察一撤,大家就會走。件事應該好快可以解決到,但他們又不走 — 於是就變成咁囉。」

「食吓串燒,哪有訴求」

卻說今年大年初一,朗豪坊一帶果然進駐不少食環署職員。Facebook 群組「生於亂世」職員「揚言見一檔拉一檔」。有食環署職員更向《明報》坦言:「上頭落咗命令,我哋都要照捉。」

有見及此,本土民主前線、小麗老師等一些社運人士與組織,均有在網上呼籲港人到場聲援小販。呼籲的理由各種各樣,有說小販是香港文化特色,應該捍衛;有人以撐基層為由支持小販趁新年賺外快;也有人恨特首梁振英施政,把所有香港人喜歡的事物都要禁絕,站出來反抗……

可以說,事件打從一開始,已不是純粹保護小販的行動,而有各種各樣的理念摻和其中。

晚上九點半左右,本民前成員到場,為當晚旺角上演的一場衝突,拉開序幕。他們穿起藍色、寫有「本土」二字的外套,與民眾在小販旁邊守衛。根據紀錄者朝雲的說法,全靠「旺角的民眾不斷屌食環職員,並保護小販進出,小販方得在窄巷營業,食環在外監視,未敢輕動」。

至於後來這一細節,被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本末倒置為「食環署人員尚未執法,已被示威者圍堵襲擊」,那是後話。

九點四十分,食環署職員稱因「有人將兩架售賣熟食的木頭車推向小隊人員」,故報警要求協助。警察因此到場,成為引發旺角大衝突的首個觸發點。

一個正在烤魷魚的小販前面,數十名市民與約七、八名戴帽的食環署職員推撞。

「不要推!」一個食環署職員道。

一名市民反駁:「是你同事撞我手在先!」

有人用自拍神棍近距離拍攝在場警員。警員隨即指罵,聲浪壓倒在場所有人:「先生縮開你支棍!你依家嘅行動妨礙警察執行職務!即刻縮開你支棍!」

市民立時起哄:「拿你的委任證出來!委任證呀!」

「收皮!收皮!收皮!走!走!走!」

類似的小型衝突,此刻在砵蘭街頭此起彼落:先是口角;繼而碰撞;然後警察介入,激烈回應;在場民眾不忿起哄;場面升溫。

然而有別於過去常見的社運衝突現場,在旺角與警察互罵的市民,大多不是「滋事份子」,甚至連活躍社運人士都不算。更多人其實只是好像葉仲韻那樣,前來不過為逛夜市。比如說,你可以找到並肩而至的情侶;背色彩鮮艷潮流背囊的青年;四十歲前後的中年叔叔阿姨,還有掛手袋、穿短裙、黑絲襪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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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不知道,自己即將會以這樣的裝束,捲入一場巨大風暴。

後來有人懷疑示威者其實早有預謀。比如說,部份人當晚有戴上口罩,有人以之作證,稱示威者早有準備要「搞事」。但多名受訪者均不約而同指出,這些口罩其實只是在旁邊 7-11 即時買來。有公眾在電視片段看到本民前用自製盾牌衝擊警察防線,又說證明事件早有準備,其實盾牌不過僅有十數個,都是本民前在衝突發生後即時運輸過來的裝備。

別說是 Black Bloc[2],就算是雨傘運動時抗爭者穿的那種護膝、護腕,也幾乎沒有幾套。後來示威者使用的長竹、磚頭,都沒有一樣不是隨街執拾的。

「其實大家不過是食吓串燒,哪有甚麼訴求。」葉仲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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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雲攝

「新年出來玩,都要出警棍」

十點前,警察與食環署職員曾經離場一段時間,砵蘭街遂恢復和平。直至衝突的第二個觸發點出現:有的士駛入街內時撞到一名老人腳部,警察到場處理。有指在場市民阻止肇事的士離開,亦有人懷疑警察借故驅趕市民,總之,衝突再次爆發。肇事的士四周,圍攏著約十名手持警棍及圓盾的警察;警察又被百名市民圍住。

葉仲韻就在前線。「我看見警察罵吃東西的人,覺得生氣,咪鬧返佢哋!」

示威者大喊:「警察收皮!」

警察舉起寫上「警察封鎖線,不得越過」的黃旗,以作回應。場面再度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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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一名女警出現。「請各位市民和警方合作。我們只想處理交通意外,不是想和你們推撞。請你們讓我們處理交通意外。」

群眾回應:「你哋究竟想點呀!咁樣推啲市民!」

「我明白。」女警仍然冷靜:「我們再重申:我們只想處理交通意外,令交通盡快恢復。」

「她的語氣要好些。」葉仲韻回憶。約十分鐘後,市民與警察達成共識。佇立於本民前貨車上的發言人黃台仰,呼籲民眾讓出馬路,讓的士離去,而警察亦因此暫時離場。

正如葉仲韻說,當晚在場的市民,都不是不講理的人。對於後來他們被標籤為瘋狂的暴徒,葉仲韻只能感慨。「我之所以生氣,正是因為在場市民真的不是出來搞事的…例如反水貨客 — 不是說,參與反水貨客活動就一定要被打,但我最少有心理準備。」

「這些人只是新年出來玩,警察都要出棍出盾,這是不對的。」

從無事到高台警棍胡椒噴霧

同樣對衝突升級沒有絲毫心理準備的,是記者 Roger[3]。那夜透過媒體,他看見市民與警察出現衝突,便前往現場,想要作個紀錄。

「原先諗住最多出完胡椒噴霧同警棍就會散,所以甚麼裝備也沒有,穿的還是皮鞋。」想起那天情景,他不禁乾笑。

警察離場後,場面再次恢復和平。約二十檔小販繼續做生意,市民則繼續娛樂。各媒體紛紛以為事件會就此平息。就連本民前亦一度以為勝利已經到臨:「旺角夜市正式啟動!熟食小販全面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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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雲攝

第三個觸發點,就在十一點四十五分出現。

對於為何警方突然會出動二百警力,自山東街進入夜市範圍,至今仍未有統一說法。有指警察其實一早就在調動警力,準備開戰,但據黃台仰所言,有警員確實曾向他表明,警方不會再有行動,本民前亦已打算離場;另一說法則懷疑有本民前成員借故堵塞砵蘭街道路「搞事」,令警察不得不清場,但據 SocREC 社會記錄頻道拍到的片段,砵蘭街馬路上早在11點前已被湊熱鬧的民眾擠得水洩不通,本民前成員又何須刻意堵路?

事實為何未能知曉,唯可以肯定的是,突然爆出的強大警力,再次挑動民眾情緒。

女警持咪宣布:「這是警方呼籲 ──」她的聲音即被群眾蓋過:「收嗲啦!警你老母呀!」市民開始推撞。突然有便衣警員發難,把一個市民按倒在地:「襲警!你揼我個頭!」場面陷入混亂。數名警察把被指襲警的市民拘捕,帶走。

Roger 憶述,手執盾牌的警察正是在這時候,開始搬入高台、列陣。數分鐘後,警民對峙的局面出現。警察一方舉起寫上「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的紅旗。民眾繼續推撞。

警察開始使用警棍及胡椒噴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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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雲攝

警:黃台仰有無能力控制人群 群眾:無!

儘管這一方場面混亂;但另一方面,小販仍在慢條斯理地做生意。身在現場的 Roger 根據過去採訪衝突現場的經驗,估計警察在使出胡椒噴霧和警棍後,示威者就會被推出砵蘭街。警察會成功清場,而示威者則會在不忿中放棄。

他的估計事後證明是對一半,錯一半。

凌晨十二時半,即距離開槍時間一個半小時,本民前突然宣布運用新界東立法會議席補選候選人梁天琦的競選權力,即時於旺角舉行選舉遊行。根據法例,若遊行人數少於三十人,便無須預先申請警方批准。當然警察不會就此讓步,雙方繼續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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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雲攝

本民前透過社交媒體,呼籲港人到場聲援。現場貨車車頂上,黃台仰作出演說:「如果咁多位香港人,不想任由七警與食環署毆打和拘捕我們的市民,今晚我們絕對不可以退讓!」

對峙至約一時半,距離開槍時間還有三十分鐘。手持圓盾的警察突然退後,有市民一度以為勝利到臨,然而事實是,激烈衝突已經如箭在弦。配備長盾、頭盔的警察隊伍,隨即換入。他們排成一列,嚴陣以待。

「收皮!收皮!收皮!」市民更加憤怒了。

這時候,警方派出一名警民關係科警員,與黃台仰作最後談判。

在一片罵聲中,這名群眾稱為鍾 Sir 的警員,單人匹馬來到本民前貨車邊上。

「做乜撚嘢呀?」黃台仰仍未說話,已有市民率先大喊。

「放鬆點,放鬆點。」鍾 Sir 擺手。

「好撚放鬆呀!」

鍾 Sir 對蹲在車頂的黃台仰道:「我有東西想私下跟你說。」

黃台仰還沒開口,群眾便代為回覆:「無私下嘢講!」另一人道:「你唔好噴胡椒噴霧就得!」「你唔衝入來咪無嘢囉!」「玩乜撚野呀?」「一啖沙糖一啖屎呀?」眾聲群起,有如受傷的猛獸。

「先聽我說,先聽我說……」鍾 Sir 繼續想與黃台仰對話。「我想說的是,我們要維持這裡的公眾秩序……」

「你講乜撚嘢呀!」

「俾佢講,俾佢講……」黃台仰試圖讓談判繼續。

於是鍾 Sir 續道:「我們的人手,會適當安排,只要是和平的公眾活動,我們都會予以 ──」

「頭先我哋好撚和平呀!你老味!」群眾怒氣再次蓋過談判對話。「你打撚完人先講和平?」

「你俾佢講,俾佢講……」黃台仰與群眾相比,顯得相當冷靜。他對鍾 Sir 說:「你哋肯走,我哋就走!」

「那你有沒有能力控制人群?」鍾 Sir 問。

黃台仰向警察長盾陣一指:「我現在控制不了,但你現在叫你班伙記走!否則我的人也不會走!」

「你到底有沒有能力控制?」鍾 Sir 再問。

還未待黃台仰回答,群眾已插口:「無!無!無!」

終於鍾 Sir 右手一揮,示意拉倒,談判破裂。令談判破裂的,顯然不是黃台仰,而是憤怒的民眾本身。有別於數小時前,民眾會從聽黃台仰的號召,讓路給的士離去,此刻場內市民經過警棍與胡椒噴霧的洗禮後,怒氣已非任何人能平息。

【第一輪談判。 警方要求本民前撤走失敗】

Posted by Resistance Live Media on Monday, February 8, 2016

事態有如軍備競賽

而鍾 Sir 返回警方陣線後,警察又隨即開咪,警告市民立即散去,否則「在別無選擇下會用武力把你們驅散」。

被威嚇的市民沒有屈服,反而更加激動了。他們開始投擲酒樽和垃圾桶塑膠蓋,以作回應。

Roger 用鏡頭紀錄這一切。事後他感嘆:「我可以理解民眾為何這樣憤怒。他們想吃東西又沒得吃,年初一又開打,不應該發生的事都發生了。」

凌晨一點四十分,警察發出最後通牒,下令在場人士十分鐘內撤離。

距離開槍時間,還有二十五分鐘。

當時身在現場的還有他,Adrian[4],一個三十歲前後的社運常客。「終於都要來了。」Adrian 想。當晚早在十時許,他已來到旺角,見證事態發展。「我感覺警察有強烈意識,想要控制場面。要是他們不在,倒甚麼事也沒有;他們想要控制,又控制不了,結果就令事態有如軍備競賽,兩邊(的情緒)愈來愈高。」

只待其中一方按捺不住,「開拖」。

在警方時限前最後一分鐘,本民前先發制人,指揮持盾的前排示威者向警察的長盾陣正面衝去。但他們如何奮力抵擋,都敵不過警方的長盾、警棍、胡椒噴霧。警察以雨傘運動旺角清場那樣的強硬手段前進。大量民眾被打、被噴。「走呀!」「要水呀!」人們驚呼。空氣中瀰漫的胡椒味道令 Adrian 作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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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雲攝

不到五分鐘,長盾隊便搶佔整條砵蘭街。觸發開槍事件的最大關鍵,就在於此:群眾被警察陣線逼到後方,即亞皆老街位置。數百個盛怒的市民隨即溢出大馬路,變相佔領了亞皆老街。

警力不足,還是指揮官失誤?

「其實我都唔明。」Adrian 說。「當時我的感覺是,怎麼場景這麼詭異?任何有常識的指揮官都知道,你在一邊把群眾推出去,另一邊他們就會去佔領馬路。這顯然是很蠢的做法。為甚麼他們不在亞皆老街攔住衝出來的人?」

確實,當群眾被逼出亞皆老街的時候,街上僅有約十名交通警的薄弱警力。為何警方會如此失算?

可能原因之一,是警力不足。據《明報》引述警方內部消息,原來事發時為警隊「花車(巡遊)更」之後,大多機動部隊 (PTU) 人員為了應付翌日的「煙花更」,已經休班。因此當晚直至四點前,現場僅能出動約三百警力。加上事件並非事先張揚的遊行集會,因此警隊沒有預先準備,可動用的長盾僅有約一百個。當主要警力都在砵蘭街清場,亞皆老街便疏於防範。

據 Adrian 觀察,這些交通警身手遲鈍,也缺乏應對示威者的裝備和經驗。眼見數目比他們多數十倍的示威者佔據路面,交通警竟決定把他們趕回路邊。「十多個交通警想清空馬路,傻的嗎?我想他們是真是欠缺訓練。」

Adrian 只見他們「好 yap 咁揮舞警棍」。一個交通警把示威者按倒在地。「屌,警察又打人。」Adrian 想。示威者見狀,隨即群起反擊,向交通警投擲卡板等雜物。「如果不是交通警衝進來,群眾肯定不會丟卡板。」

五分鐘前才被龐大警力毆打的民眾,現在包圍著僅僅十多名交通警員,火炙一樣的報復心理,便焚燒起來。

「屌你老母!」

事態已經無法逆轉。

民眾的包圍圈愈來愈小。一個交通警背對著示威者撤退 — 在 Adrian 看來,這失策的舉措,又是訓練不足的另一證據 — 他隨即被多名民眾從後抱住、攻擊。同僚把他救出。交通警繼續躲避,其中一個連續二度絆倒在地,狀甚狼狽。警員繼續後退。又一個跌倒地上,頭部被物體擲中,倒下。民眾即衝上前,往他身上瘋狂擲物。

一名在不遠處的交通警見事態危急,拔出佩槍。

這一刻,剛被警察推到砵蘭街口不久的葉仲韻,還未意識在附近發生的混亂狀況。「我那時候還在看電話,update 緊邊個朋友在現場,叫大家要小心。」

*   *   *

一名記者在亞皆老街,拍攝到見證示威者攻擊交通警的整個過程。儘管他採訪衝突場面經驗不少,但仍以「驚慌」形容當時心情:

「我有想,他(交通警)為甚麼會倒地?他是自己跌倒,還是被擲暈?你會驚香港是不是終於(因為抗爭)死了第一個人……」

直至「呯!呯!」兩聲槍響。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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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化名。

[2] Black Bloc,中譯黑塊,為抗議遊行活動中使用的戰術,其特徵是每個人都穿著黑色服裝,使用圍巾、墨鏡、面罩等以隱瞞身份。如此著裝使參與者之間難以區分,可有效阻礙當局刑事起訴。

[3]:化名。

[4]: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