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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Side B.5】輔導性侵者十年 性治療師:Blame the prob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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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眾眼中,曾作出性侵犯行為的人,有如「恐怖分子」、「洪水猛獸」,應該避之則吉。

江寶祥是明愛朗天計劃的督導主任,多年來為性侵者提供輔導服務。他身為註冊社工,在初初接觸這班人的時候,仍然難免有所忌諱,甚至擔心:「這班人會否侵犯我們?」

經過十年的輔導經驗,江寶祥對性侵者有新的理解:性侵問題是關乎社會、文化,問題與犯案者本身,不一定要劃上等號。

與其大力指責性侵者,他寧願將「問題」與「人」分開看待。

「Blame the problem」(責備問題本身),是江寶祥對性侵問題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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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寶祥

「當年侵犯我的人,其實會否同樣在面對著問題?」

江寶祥是一名註冊社工,同時是一位性治療師。他曾經在學校及家庭服務中心工作,亦曾經參與明愛「曉暉計劃」,為性侵倖存者提供輔導服務。

在曉暉工作的過程中,他接觸過不少受害人。其中一位輔導的對象,是一名五十多歲、曾被性侵的男士。在一次傾談之中,這位受害人忽然好奇,當年傷害自己的人,現在是否生活尚好:「當年侵犯我的人,其實會否同樣在面對著問題?他會否有需要被協助呢?」

當社會大眾一直關心性侵倖存者之際,施暴一方的處境,似乎無人關注。這位男士的一句反問,江寶祥緊記在心中,從此他冒起了為侵犯者提供支援服務的念頭。

2006年懲教署提出推動社區支援的服務,協助曾犯性罪行人士重新投入社會,這成為一次重要的契機。在馬會資助下,明愛「朗天計劃」在2008年終於開展,正式為曾有過「性侵犯他人問題」的人提供支援。

江寶祥曾憂中心職員被侵犯

在「朗天計劃」成立初期,作為開荒牛的江寶祥每一步都走得戰戰兢兢。各種研究及書籍都顯示,侵犯者一方甚少主動求助,故機構難以與他們接觸。因此最令江寶祥擔心的,是計劃根本沒有使用者。

初期,江寶祥甚至擔心中心職員都有被侵犯的風險:「就算是(社工)行家聽到,都有印象認為他們(性侵者)很危險,若他們來了中心要怎麼辦?」

服務中心的選址同樣是一大難題。江寶祥憶述,起初他們擔心服務對象有可能會在中心附近犯案,因此有人認為中心選址應該避開家庭服務中心及學校一帶,以免小孩及婦孺受到影響。在這股恐懼的氣氛之下,他們最後決定落戶旺角金雞廣場。

正式展開工作後,江寶祥卻發現實際情況與想象的大為不同。原來不少人都願意主動求助,部分人甚至未有犯過性罪行,但因為擔心無法壓制犯案意願而前來求助。事實上,朗天現在的服務使用者當中,只有四成是釋囚人士,其餘六成都是主動求助的人。

每三年面對一次資金問題

由2008年初成立至去年年底的近十年間,朗天計劃一共向約700人提供過支援服務。

另一方面,懲教署心理服務組轄下的性罪犯心理評估及治療組早在1998年成立,並為干犯性罪行的在囚人士提供住院式治療,協助他們避免重犯及建立正面的生活模式。不過這項目只是針對在囚人士。據近日的報道指,該項計劃去年為約160人提供住院式治療及輔導服務。

不過根據警方向《立場新聞》提供的數字,近年香港每年發生的性罪行都超過一千宗,這還未有計算大量未被舉報的性罪行。換言之,不論是明愛朗天計劃,抑或是懲教署的治療服務,接觸到的個案都只是冰山一角。

2015年朗天搬到界限街現址,當年馬會的資助已完結。他們之後取得公益金資助,但人手大減至只有兩名職員。2017年公益金資助亦已完結,有半年時間明愛需要自行支撐計劃,及後才找到凱瑟克基金的資助。

江寶祥指朗天幾乎是唯一向性侵問題人士提供針對性服務的機構,但他們每三年就要面對一次資金短缺的問題,「除非政府出錢,否則任何的基金都不可能長遠資助朗天計劃」。

香港過去五年有關性罪行宗數: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強姦

105

56

70

71

65

非禮

1463

1115

1068

1019

1077

非法性交

213

177

166

135

124

總數

1781

1348

1304

1225

1266

避用「性侵者」字眼 拒將問題歸咎個人

在明愛朗天計劃的官方網站上機構及服務簡介上,不難發現他們似乎刻意避免使用「性侵者」、「施暴者」等字眼形容服務使用者,而是將這班人形容為曾有過「性侵犯他人問題」的人。

朗天的網站,經常使用死物「它」字去描述「性侵犯他人問題」本身,而避開將問題單純歸咎犯案人身上。

在網頁的其中一段簡介中,朗天如此寫道:

從朗天計劃過去多年的實踐經驗中,我們發現當我們將「性侵犯他人問題」以「擬人化」或「外化」的去分析,如實的將「問題歸問題」、「人歸人」的分開看待,我們可以更生活化和具體地去發現「它」是怎樣出現和影響我們的生活,「它」與「人」的關係並非固定不變,而是充滿改變的可能。

「性侵犯的行為是如何製造出來?固然是他們(性侵者)作出這些行為,但製造性侵犯問題的不是他們,而是與整個社會的文化、制度有關。」江寶祥說。

他舉例指,文化論述往往將女性塑造成弱者、容易被欺負,變相鼓勵了性侵犯行為;又例如網上色情論壇充斥偷拍片段,娛樂雜誌盡是女星走光照片。這些資訊都會「內化」到個人身上。在這些資訊灌輸之下,不少犯案人都將觸碰女性視為「成就」。

江寶祥形容,不少求助人將一些社會論述內化,只看到自身的問題,卻見不到對抗性侵問題的方法、策略及經驗。

在朗天,江寶祥希望透過輔導,協助性侵者將這些社會因素「外化」,令他們意識到個人本身能與性侵問題分割開:「一個人就算作出性侵犯,未必認同性侵犯。我們這裡的角色,正正是要讓他們看到,他們有能力分離與性侵犯的關係。」

「(性侵)問題不是他的一部分,當他們看到這一點,就會更有力量對抗問題。若他覺得問題是自己的一部分,就會覺得這輩子也戒不了。」

「Blame the problem」

當我們談論性侵時,經常會聽到一句「Don’t blame the victim(別責備受害者)」。性侵倖存者不應該成為被指責的對象。不論他們是否打扮性感、衣著暴露,都不應成為被侵犯的理由。

於是,大眾很自然地將矛頭指向施害的一方。不過江寶祥卻認為,不論是單純怪責受害人或施暴者,做法都不理想。他認為性侵犯行為的背後,涉及錯綜複雜的社會、文化、制度問題,絕不能要求犯案者一力承擔,「我們每一個人都要負責」。

「Blame the problem」江寶祥說。若果社會不希望性侵問題繼續發生,就應該去責備問題本身。

江寶祥:性罪行查核機制 假定性侵者重犯

江寶祥亦發現,從大眾傳媒、教育,以至整個社會制度,都有意無意地將性侵問題與犯案人掛勾,導致這班人往往難以自處,即使在改過自身後亦難以獲社會接納。

他舉例指,傳媒在報道性侵案件時,很多是會繪聲繪色地描述案情,卻未能呈現涉案人的掙扎。「報道往往聚焦在問題上,指他們是性侵犯者、鹹濕佬、色狼。他們帶著這個身份重回社會,就不能自處。」

在教育方面,現時有關性侵犯的預防教育,往往停留在「如何保護自己」的層面,卻甚少教導學生如何尊重他人的意願。這種教育方法,似乎將侵犯者塑造成難以制止的猛獸。

「能否有一些教育,是教人不要作出侵犯他人的行為?教導如何尊重他人的意願?這些都是重要的。」江寶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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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在2008年進行廣泛諮詢後,於2010年二月發表一份報告書,建議設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減低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遭受性侵害風險。

2011年12月機制正式推行,當有機構聘用有機會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接觸的職位時,就可以由準僱員自願提出,查核自己的性罪行定罪紀錄。系統只會披露申請人「有」或「沒有」性罪行定罪紀錄,但不會透露紀錄的詳情。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一方面或可以減低兒童受害的風險,但另一方面亦被質疑阻礙了更生人士重新投入社會。

江寶祥指出,在查核機制之下,部分人在犯案之後,無法繼續從事教育、社福相關工作,因此只能被迫轉行。他批評查核機制的背後,是假設了曾作性侵行為的人士,將來都會重犯。而這樣是假設,其實正是將性侵問題與犯案人劃上等號,將問題歸咎於個人身上。

「這只會轉移了視線。大家不會去了解為何會有性侵問題出現,亦迴避了社會、文化及制度上的問題。」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是否有需要廢除,江寶祥拒絕就此問題明確表態,但就認為這是引發社會討論的重要課題,「但若認為單單查核機制就可解決性侵問題,這是忽視了核心的原因」。

文:Simon 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