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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Side B.4】因偷拍四度被捕 阿邦:監牢內不見仇視目光 偏偏在網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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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說,女性有選擇衣著打扮的自由,展露身體、穿著性感本是無罪,不應成為被侵犯的理由。

不過這些討論,對我而言都是沒有意義的。女士們穿得愈少,對我的誘惑就愈大,犯案機會亦有所增加。

性慾、感官,一切都是一觸即發。誘惑,是最難過的關卡。

我是阿邦(化名),今年41歲,曾因為偷拍而四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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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那是手機剛剛興起拍攝功能的年代。一向有好色的問題的我,在有工具、環境的配合之下,開始嘗試偷拍女生。開始時,我確實成功過不少次,但上得山多終遇虎,有一次在地鐵站內犯案,被途人逮個正著,最終被警方拘捕。

被捕初時,我仍然抱著僥倖心態,認為這類案件未必能夠入罪,直至在新聞見到同類案件罪成,才開始懂得害怕。拖延七個月後案件終於開審,由於證人口供有矛盾,我最終成功脫罪。

當下我高興得不得了,鬆了一口氣。法官卻警告我今次只是幸運,叫我好自為知。

被判無罪後的一段時間,我的確停止了偷拍行為,始終經歷了一次審訊後,不希望重蹈覆轍。但在數月之後,已漸漸抑壓不住自己的好色,之前的害怕與顧忌通通拋諸腦後,衝動很快掩蓋一切。在街上見到性感漂亮的美女,我又再按捺不住上前偷拍。

有一次在超級市場,見到一名衣著性感的短裙美女,當下感官已完全控制了自我。偷拍後被途人發現,我當然一口否認並打算離開,超市七、八個職員卻合力把我捉住,將我重重壓倒在牆上。

於是我第二次被告上法庭,今次再不如上次般幸運。律師研究案情後認為難以脫罪,我最後決定認罪,終被判入獄六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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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自己做錯了,亦自覺羞恥,自然不敢跟人說。所以第一次被控,我沒有向任何身邊人傾訴。當時我害怕被人知道,害怕面對別人。更擔心的是萬一被人知道秘密,甚至連工作也會失去。

到第二次被捕及被判囚,事件難免「通天」,以前所擔心的事情一一發生。家人對我的情況感到擔心,妻子則決定要離婚。在犯案前在地鐵站工作,職位算是主任級。被解僱後,出來只能找一些體力勞動的工作,做過花店、速遞,不論工作崗位及人工都大不如前。

上庭之前,很害怕見到記者。事前我特意搜集各大報章的法庭記者姓名,一心想搞清楚他們的背景。開庭當日,記者席有兩個記者,我已不斷想像翌日的報道會怎樣寫。

對於偷拍者,報章往往將我們稱為「色狼」、「變態佬」、「偷窺狂」。這樣的報道是單向的,純粹聚焦於我們的犯案過程。我希望,傳媒不要使用這些具有侮辱性的形容詞,在未判罪之前,單單一句「懷疑偷拍者」已經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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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小學到中學,我都是在教會學校中長大,從小就被灌輸「非禮勿視、坐懷不亂」的古老概念,做人必須「正正經經」才叫做正人君子,色情的行為在道德上不被容許,就連年輕時腦袋中的種種幻想,也被視為是不要得的「意淫」思想。

我知道自己是好色的,見到美女就會被深深吸引著,這種感覺從小到大都沒有改變過。然而在學校、大人的規範之下,我的成長環境一直受到壓抑。

要紓解性慾,其實有很多方法,總會有合法的方式去滿足自己。但我一直不太敢去做,即使做了,也要帶著罪疚感、偷偷摸摸地去做。例如是去召妓,我們往往不能名正言順、光明正大地去做,一旦被發現更會受盡批評、攻擊。

當你不敢去找正確渠道,唯有長期壓抑著,這顯然是不健康的。這種情緒壓不住,可能就是我偷拍別人的成因。性慾、感官都是一觸即發,一見到就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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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情況,在往後幾年不繼重演。2008年,我第三次因為偷拍被捕,獲判無罪釋放。2010年我第四次犯案被捕,判兩年感化令。

當時我很迷惘,開始四出尋找輔導服務、性治療、社工等,希望好好處理這個問題。曾去過社會福利署旗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然而社工只是勸我好好控制自己,多培養新興趣等,都是一些欠缺針對性的意見。

在會見感化官的時,對方同樣是在耍官腔,勸戒我不要再犯等,感覺上在他的眼中,我只是在社會上製造麻煩的人。感化官又轉介我看精神科,我見了幾次醫生,又抽血化驗,看我是否有精神病,結果卻一切正常。

最後我來到明愛朗天計劃1,這裡的人願意聽我講、接納我,亦沒有將我視為麻煩。我定期參加朗天的活動,對自己的控制能力慢慢有所改善,解決問題的方向亦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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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說,我們這類風化案的罪犯,在監獄內必然會遭受欺淩、針對。不過我完全沒有遇到這種情況。監獄內的人知道你犯風化案,頂多取笑你一下,不會有特別對待,更不會刻意毆打、「糟質」你。

反而是在離開監獄後,我才體會到社會對風化案罪犯的辱罵。就連在監牢內都找不到的仇視目光,偏偏在社交媒體上找得到。

打開社交網站Facebook,又或是瀏覽新聞網站的留言區,不難發現網民對我們作出辱罵與嘲笑。

「是禽獸才做得出。」

「如果你老婆被侵犯會如何?」

「不懂去召妓嗎?」

有一段時間我不斷去留言,回應網民的批評,甚至與他們對罵:「你想我點忍?忍到就唔會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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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過身邊朋友,發現有些男人真的不好色,甚至是沒有性慾。他們在街上見到性感女士,可能只是看一、兩眼就了事。但我這類有好色問題的人,一見到美女,整個畫面就會一直纏繞著自己,很想接觸、拍攝她。

事實上,很多人確實有這個問題,控制不到自己的行為。然而很多人漠視這情況,不承認這種人的存在。有好色問題的人,不論是現在抑或未來都不會消失。大眾不能不承認、不處理,單單高喊要把我們「閹了」、「殺了」,亦無助解決問題。

坊間有不少戒賭、戒毒的服務,卻嚴重缺乏「戒好色」的服務。現在回想,如果我在成長時就接受到適切輔導,問題是否就能更早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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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明愛朗天計劃是香港明愛家庭服務轄下的一項創新先導計劃,以自願參與的社群共行模式,支持個人以自我承擔對抗「性侵犯他人問題」。計劃為曾做出性侵犯、觸犯性罪行或正掙扎於性侵犯、非禮、偷拍、色情、沉溺於性等問題之間人士,共同尋求對策。詳情另見其官方網頁。

(本文經記者採訪整理後,由第一身角度書寫)

文:Simon 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