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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談】尼采哲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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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夏逸平王偉雄

**王:**好了,不如我們換一個話題吧,不過,這話題與你提到過的虛無主義應該有關。尼采的著作中一個特別令我著迷的章節,是關於「永恆回歸 (eternal recurrence) 」的 GS 341 。 GS 341 是以故事形式來表達(魔鬼探訪你,告知你的一生將會一絲不改地永恆重複 ……),因此可以很容易理解為一個思想實驗;可是,尼采在他著作的其他地方似乎將「永恆回歸」表達為一個宇宙論 (cosmology) 。我的看法是,作為思想實驗,「永恆回歸」不難明白;但作為宇宙論,那就問題重重。不知你如何理解「永恆回歸」?

**夏:**我同意你對尼采哲學極端性的看法,正如尼采在 Ecce Homo 中將自己形容為「炸藥」一樣,他確實藉由自己的思想與文本在不斷刺激讀者、挑戰讀者,甚至我們也可以說他在試圖轉變 (transform) 讀者。

「永恆回歸」確實一直存在著宇宙論和倫理學(或者說存在論 existential)兩種解讀方向。我先簡單說一下宇宙論的想法,它建立在一個自然科學的假設上:如果時間是無限的,而空間的排列組合又是有限的,那麼我們當下的這個時刻一定會再次重複。也可以說,當下的這個時刻一定已經存在過了。

關於「永恆回歸」,其實我們至今也很難確定究竟哪些文本或資料影響了尼采,但可以確定的或許有兩點:第一、尼采從未將其宇宙論的假設出版,而僅僅保留在了自己的筆記之中;第二、「永恆回歸」這個想法其實可以在歷史中找到一些類似的版本,比如說古代畢達哥拉斯與佛教的輪迴思想。然而,尼采突出了這個思想實驗在虛無主義與人的存在價值這些問題上的意義。試想,如果一切皆會重新歸來,那我此時此刻做的事有何意義?這也是為何尼采將「永恆回歸」稱之為「虛無主義最極端的形式」、「最重的重量」的原因。所以基本上我還是將「永恆回歸」理解為一個思想實驗的。

**王:**對,我也是將「永恆回歸」理解為一個思想實驗。不過,我剛才說「永恆回歸」作為思想實驗不難明白,其實只是相對於宇宙論的詮釋而言。事實上,這個思想實驗整體應該怎樣理解,在尼采研究者之間一直是莫衷一是,而對其中的細節所涉及的哲學難題,例如以甚麼標準去判定這永恆重複的生命裡活著的都是同一的「我」,這些尼采研究者亦提出各種不同的解決方法。

我第一次讀 GS 341 時,只是簡單地理解為是尼采用「永恆回歸」這個思想實驗迫使讀者反躬自問,就是問自己是否活得可以說聲「此生無悔」。可是,這個理解不能解釋為甚麼那「回歸」要是「永恆」的;假如我對自己人生的判斷是「此生無悔」,因此願意再活一模一樣的人生,願意再活一次、兩次、三次或十數次,不就已經足以表達我對自己人生的肯定了嗎?為甚麼要願意永恆地再活?

我是過了一段頗長的時間,多讀了尼采其他著作和大量尼采研究的書和論文,反覆思考「永恆回歸」的意義,才逐漸明白到這個思想實驗跟尼采哲學裡其他重要主題有密切關係,例如 being 和 becoming 的分別、對一切價值的重估 (revaluation of all values) 、 amor fati (love of fate) 、和對基督教永生觀的批判;這種種關係,我還須要進一步思考和弄清楚,「永恆回歸」是我特別有興趣的題目,假如將來我真的做尼采研究,寫論文或是寫書,我想我會先寫這個題目。

你對「永恆回歸」還有甚麼補充嗎?

**夏:**如同尼采在 Ecce Homo 所說的,「永恆回歸」乃是 Thus Spoke Zarathustra (以下或簡稱 Zarathustra)的基本思想,因而要研究「永恆回歸」,離不開尼采的 Zarathustra 一書。具體講,就是卷三〈論境象與迷〉(“On the Vision and the Riddle “) 以及〈康復者〉(“The Convalescent “) 這兩節。

「永恆回歸」是一個複雜的題目,我恐怕只能簡單地談一談。我們前面談到過,西方哲學與基督教在尼采眼中是一種否定現實生命的哲學思考,而從時間的角度講,他們還是一種否定過去與現在的思想。尼采在 Zarathustra 中用「復仇精神 (the spirit of revenge)」刻畫了這個哲學傳統的特點,即一種對時間的敵視。正是由於人無法回到過去,無法接受當下的轉瞬即逝,人才想要抓住永恆,才創造了那個形上學的世界。然而,在這種時間觀下,過去以及每一個當下都變得不重要了,它們都為了那個永恆的時間(如基督教)或某個寄託於未來的理想(如黑格爾、馬克思)而被犧牲了。

我想「永恆回歸」這個思想實驗,首先針對的就是傳統的時間觀。在一個一切都永恆回歸的世界裡,時間既非永恆亦非線性,它不再具有傳統哲學賦予其中的目的 (telos) ,而是徹底的無目的性,這其實也是永恆回歸象徵虛無主義的原因。要想克服這種虛無,就必須珍視生命中的每一個當下,為每一個當下賦予意義。畢竟在上帝死後,不再有普遍的意義,而只有每個個體於每個當下所創造出的意義。結合尼采在一些遺稿中的論述,「你是否願意再活一次相同的生命」,就有點像是在說:「要以一種『你願意再次過同樣生活』的態度去生活」。這基本上就是「永恆回歸」的倫理學面向,不過必須要說,這樣的解讀仍會面臨到一些問題,而尼采在 Zarathustra 中對它的文學呈現更增加了詮釋的困難度。

**王:**雖然尼采說「永恆回歸」是 Zarathustra 的基本思想,但 “Ewige Wiederkunft”(「永恆回歸」的德文原文)一語直接出現的只有在卷三 的 “The Convalescent”  一節,另外沒有用這詞語但表達了「永恆回歸」這概念的也只有兩處,就是卷三的 “On the Vision and the Riddle” 和卷四的 “The Sleepwalker Song” 兩節;還有,這三處都沒有對「永恆回歸」做詳細的討論或說明。因此,以我個人的經驗而言,讀了 Zarathustra 並未能幫助我進一步了解「永恆回歸」。

說到 Zarathustra ,這是尼采的著作中我最讀不進的,不但覺得極其難懂,還覺得十分沉悶。這應該與它的文學性無關,因為我愛讀文學,而且本科就是主修文學的,到讀碩士才轉讀哲學,但沒有因此而放棄對文學的喜愛。我究竟為何讀不進 Zarathustra,到現在我仍然沒有一個確定的解釋。無論如何,我不妨順便一提,有些尼采研究學者不甚看重 Zarathustra ,例如英美尼采研究的著名學者 Richard Schacht 便在他的巨著 Nietzsche (Routledge 1983) 裡開宗明義說不會詳細討論這本書,而牛津學者 Peter Kail 在最近出版的尼采導論書 Simply Nietzsche 裡也說 Zarathustra 在哲學上不及尼采其他主要著作值得研究。

聽你剛才所言,似乎很重視 Zarathustra 。我這個印象對嗎?

**夏:**對,我確實很重視 Zarathustra 這本書。其實我們只要看一下尼采自己在作品與信件中對這本書的評價,就不難發現他自己也相當的重視這本書;還有,這本書或許是尼采作品中在後世最具有廣泛影響力的,今天大眾所熟知的一些尼采的「學說」,諸如「超人」、「強力意志 (will to power)」和「永恆回歸」,其實主要也來自這本書。英美學者對這本書避而不談,或許主要還是因為在其中找不到「清晰明瞭的論證」,但我始終認為哲學並不等同於論證。《聖經》中也沒有什麼論證,但誰都不能否認《聖經》在西方哲學史中的重要性。

基本上我將 Zarathustra 視作是一本「哲學 — 文學 — 先知式 (philosophical – literary – prophetic)」的書,哲學上它是對傳統哲學的批判,文學上是對一些文學作品(比如歌德)的改寫以及它自身多彩的文學形式,宗教上則是對《聖經》的戲仿 (parody)。其實在歐陸的尼采研究中,哲學、文學、宗教、語文學這些角度都是不可或缺的,有不少尼采學者其實是德文系出身,而非哲學系。

英美學界也不是沒有人談 Zarathustra , Laurence Lampert 與 Stanley Rosen 就是例子,當然,他們是從自身的問題意識出發的。不過不管怎樣, Zarathustra 在歐陸可能確實比在英美更受重視。

**王:**我的意思當然不是英美學界沒有人重視 Zarathustra ,除了 Lampert 和 Rosen,還有其他,例如 Kathleen Marie Higgins 也寫過專書詮釋 Zarathustra ,我讀後覺得頗有幫助。然而,我到目前為止還是認為自己看不懂 Zarathustra ;日後應該會重讀,到時有截然不同的感覺和判斷亦未可知。

我讀不進 Zarathustra,應該不是因為在書裡找不到「清晰明瞭的論證」,因為在尼采的其他書裡我也找不到這種論證,而我卻沒有讀不進的情況。還有,也不一定是我的分析哲學背景令我有這種「閱讀障礙」;我有一位朋友是歷史學教授,也是喜歡讀尼采的,而且正在寫一本 Lou Andreas-Salomé (尼采曾經深深愛慕的女人)的傳記,他就曾經對我說,Zarathustra 簡直是 “unreadable”(他的用語),而他也事實上沒有把全書讀完。

無論如何,英美的尼采研究相對地較不重視 Zarathustra ,那是事實。至於這事實應該如何解釋,相信沒有簡單的答案。歐陸那邊的情況應該有別。其實,英美的尼采研究跟歐陸的尼采研究一直都有明顯的分別,例如海德格的尼采詮釋在歐陸那邊,以我所知,是很受重視的,但英美尼采研究者在著作中參考海德格的,可說是絕無僅有,因為他們大多認為海德格的詮釋是曲解了尼采,甚至是故意曲解,只是利用尼采來講他自己的哲學。你在德國讀尼采,不知會不會對英美的尼采研究也有話說?

**夏:**海德格的尼采詮釋在如今的德國尼采學界也是不被接受的,但是不被接受並不妨礙大家繼續討論他的詮釋,討論他與尼采的關係,畢竟這仍具備思想史的意義。我個人覺得歐陸哲學與分析哲學的一個根本差別,如我一開始已經稍微提到過的,還是在於它們對「哲學」的理解有著根本的不同。

簡單講,歐陸哲學帶有一點「思想史」的味道,它始終將哲學思想放置在歷史、時代與文本的脈絡裡;而分析哲學則從這樣一個深厚的脈絡裡提取出他們想要的論證,展開概念分析,甚至進一步轉化為符號語言,以至於我有時候有一種感覺:分析哲學家討論一個哲學家,討論到最後,其實和這個哲學家已經沒什麼關係了。他們似乎只是想借哲學家的文本來談他們自己感興趣的問題。我在研究所的時候上過一門後設倫理學 (metaethics) 的課,討論的問題其實都很有意思,但上到最後,我還是覺得這門叫做後設倫理學的課其實和倫理學沒什麼關係。在德國,我也幾乎沒看過有人從後設倫理學的角度討論尼采的。

以上當然是我這個分析哲學門外漢一些粗淺的理解,分析哲學不等同於整個英美哲學,但它確實深刻影響了一些英美哲學家做哲學時的方法和觀念。這種方法有它好的一面,它更突出了哲學家的論證與思辨,但另一方面卻也失去了哲學的「歷史縱深」。所以對於尼采研究也是一樣,我個人認為還是要將其放置在歷史、時代與文本的脈絡下。

**王:**分析哲學這邊的尼采研究在過去二十年有長足的發展,已經很少有你說的「討論到最後,其實和這個哲學家已經沒什麼關係了」的情況;英美較著名的尼采學者如 Richard Schacht 、 Maudemarie Clark 、 Ken Gemes 、 Christopher Janaway 、 Brian Leiter 、 Bernard Reginster 等都十分注重文本證據 (textual support) ,他們的詮釋是力求說明或弄清楚尼采的原意,而絕不是利用尼采來談他們自己感興趣的問題;他們也不會忽略歷史脈絡,例如叔本華對尼采的影響和當時歐洲的文化發展。

至於後設倫理學,我相信歐陸那邊的研究事實上是不能不觸及的,雖然未必會明言是後設倫理學,因為尼采對道德的看法 —— 例如沒有客觀和放諸四海皆準的道德真理 ——本身就是 meta-ethical 的。不過,這個問題我們還是撇開不談吧。

你說海德格的尼采詮釋在如今的德國尼采學界也是不被接受的,倒令我想談一下尼采的「權力意志」概念。在海德格的詮釋裡,「權力意志」是尼采哲學的核心概念。英美的尼采研究沒有忽略這個概念,但相對而言沒那麼重視。「權力意志」至少有 cosmological、biological 和 psychological 三個層面的理解,我認為 cosmological 和 biological 的理解都站不住腳,太過 speculative;至於作為一個 psychological concept ,如果說人的行為最終都是由權力意志推動,那也似乎是將人類的心理機制過度簡化了。

關於「權力意志」我還有其他話說,但我想先聽聽你對這個概念的看法。

**夏:**我不是特別認同將 “will to power” 翻譯成「權力意志」,因為這太具有政治意涵,也很容易引起誤解。我較接受「強力意志」這個譯法。其實「力」是一個很廣泛的概念,比如說一個人身強力壯,那是偏物理性質的力,但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會使用「音樂的力量」、「大自然的力量」這樣的語詞;而「力」的德文是 “Macht” ,它來自拉丁文的 “potentia” ,本意是「能力」或「可能性」。因此,「強力意志」可以首先被理解為「朝向新的可能性的意志」。

**王:**謝謝你的解釋。讀尼采而不懂德文,確實是一大限制。「權力意志」固然是一個容易令人誤解的翻譯,但「強力意志」也不見得是完全妥貼的翻譯。英文 “power” 兼有 “power over " 和 “power to” 的意思,前者較符合「權力」的意思,後者則較符合「強力」的意思,尼采講 “will to power” 時應該是兩個意思都有。不過,我們大可各自用自己習慣了的翻譯,我繼續用「權力意志」,你則用「強力意志」吧。

**夏:**好的。「強力意志」應該是尼采哲學中最複雜的一個概念了。首先從 “will to power” 這個詞的結構上不難看出它反對的是叔本華的「生命意志 (will to life)」這個概念。叔本華的意志形上學,我在這裡沒法做詳細的展開,只能簡單講述一下,即叔本華從盲目且衝動的意志作為世界的本質出發,最終得出的結論卻是一種生命的悲觀主義,或者用尼采的話講,是一種消極的虛無主義。此外也要提到,在達爾文的生物演化論中,物種的自我保存 (self-preservation) 被視作是物種最首要的目的(因而也具有目的論的色彩)。

尼采說的「強力意志」首先針對的是叔本華與達爾文的思想。在尼采看來,生命的本質不是自我保存,而是自我擴張、自我克服、提升等等。這種想法當然也是對叔本華虛無主義的克服,以便生命不至於枯萎、喪失在徹底的無意義之中。

**王:**我認為更加重要的問題是,「權力意志」在尼采哲學裡究竟佔了甚麼位置。我剛才提到,在海德格的詮釋裡「權力意志」是尼采哲學的核心概念,他這個看法是基於他認為尼采最成熟的哲學主要見於尼采的遺稿裡,而非見於他在世時已出版的著作;而尼采在 1889 年陷於瘋癲前正在計畫寫一本總結他哲學的巨著,這本計畫中的書最初定的書名正是「權力意志」。你當然知道這不同於後來由尼采妹妹伊莉莎白整理他的遺稿出版的同名著作,因為伊莉莎白的整理懷有政治目的,嚴重歪曲了尼采的本意。無論如何,尼采的遺稿裡的確是有 The Will to Power 這本書的計畫,而且談到「權力意志」這個概念的地方著實很多。然而,尼采幾度對這個計畫大事修改,連書名和內容包括甚麼也有很大的改動。

「權力意志」這個概念的雛型早在尼采中期的著作 Human, All Too Human 已有表達,然後繼續發展,在他後來的著作裡不斷出現,但似乎一直未曾定型。他好像企圖將「權力意志」理解為一個有普遍解釋力的概念,例如解釋人的一切行為;在那個書名為「權力意志」的計畫裡,書的副標題(英譯)正是 “Attempt at a New Explanation of All Events” ,留意,是 all events 。不過,尼采後來放棄了這個副題。 Julian Young 在他那大部頭的尼采傳記裡便舉很多文本證據來證明,尼采最後是放棄了「權力意志」作為一個有普遍解釋力的概念。總結而言,我認為「權力意志」在尼采哲學裡並不是不重要,但如果說那是他的哲學的核心概念,我認為沒有強而有力的文本證據支持。

**夏:**你的一個說法和我的記憶有點出入,我記憶中「強力意志」的副標題是「對一切價值重估的嘗試 (Attempt at a Revaluation of All Values) 」(1888 年遺稿)。不過幾個月後,尼采取消了「強力意志」這個標題,而將它的副標題提升為了主標題,其中的第一卷即為 The Anti-Christ 。所以有學者認為 The Anti-Christ 這本書已經代表了尼采一切價值重估之嘗試的完成。當然,你的說法也不算錯,因為尼采確實在遺稿中提及「這個世界就是強力意志」或「一切都是強力意志」,就此而言,尼采似乎想用「強力意志」解釋一切。我其實同意你的看法,即「強力意志」並非尼采哲學的核心思想,但是我給出的理由可能不太一樣 ……

**王:**你說的 “Attempt at a Revaluations of All Values” 副標題已是較後的,是尼采在1888 年定的,而我說的 “Attempt at a New Explanation of All Events” 則是從他的筆記所見到的最早構想,寫於 1885 年 。

**夏:**謝謝澄清。要弄清楚「強力意志」在尼采哲學的位置,我認為有必要理解所謂「一切都是強力意志」究竟是什麼意思。尼采曾經閱讀並討論過十九世紀在物理學與原子論領域關於「物質」與「力」的爭論,其中的問題簡單表述就是:力是否需要有物質來承載。在原子論看來,原子承載著力,由此才能產生運動和變化。然而在尼采看來,預設一個原子去解釋運動變化,這是一種形上學的思維,因為它更根本地預設了一個「基底 (substratum / hypokeimenon) 」……

**王:**而尼采並不接受形上學的解釋?

**夏:**沒錯,因為尼采認為固定的基底並不存在。希臘文 “hypokeimenon” 的本意是指一個放在下面以承載事物的東西,後來被譯作拉丁文 “subjectum”,也就是我們熟知的主體概念。那麼,一種無主體的運動變化如何可能?尼采給出的答案是,運動變化來自力與力之間的相互作用或相互關係。「力」是非實體性的概念,它是一個功能性的或者說產生作用的概念,而它的作用只有在與其他力的關係中才能產生。就好像有作用力,就一定有反作用力,有強就一定有弱,事物唯有在關係中才可被理解,單純地談論某個「在其自身」的東西是沒有意義的。

不難發現,尼采在這方面受到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 (Heraclitus) 很大的影響,透過一種不斷生成變化的「關係」去消解任何形上學的看法,在生成 (becoming) 中沒有任何存有 (being) 。所以,當尼采說「一切都是強力意志」的時候,是指一切都是經由強力意志的相互作用而產生的;與這相關的論述在遺稿中非常多,所以我倒並不認為沒有文本證據,關鍵在於如何看待遺稿的性質這件事。

那麼,尼采的強力意志是一種形上學嗎?海德格認為是,但是海德格所理解的形上學與傳統的還是不太一樣。一般我們認為形上學主要是一種二元論的哲學思想,不論它是理型世界與感官世界的二元,還是物自身與現象的二元。從這個角度出發,尼采的「強力意志」當然不是形上學,因為它是一個反對任何實體性存有的概念。但是另外有些學者認為,如果我們從海德格將形上學理解為對「存有者整體之追問」的角度出發,那麼「強力意志」雖然是動態的、變化的,但仍是對「存有者整體」的追問,仍是一個普遍性的命題與宣稱,因而仍是一種形上學。

我認為不論何種意義上,「強力意志」都不是一個形上學的命題,也不是某種理論 (theory)。一個原因你已經提及了,那就是尼采畢竟沒有出版他的遺稿,遺稿中的論述能否被視作 —— 如海德格所言 —— 尼采「真正的哲學」是值得質疑的。講個小插曲,海德格在著作中很喜歡引用尼采談論「強力意志」的一段話,那段話有個標題叫「概述 (recapitulation) 」,他據此認為這段話概括了尼采的思想。但事實上,「概述」這個詞是尼采的朋友 Köselitz 在編纂 The Will to Power 這本書時自己加進去的,不是尼采自己所寫。

雖然如今尼采全集中的遺稿比被編纂過的 The Will to Power 更精確,但尼采自己出版的作品總還是比遺稿來得更具權威性,而一個指標性的文本是 BGE 36 ,其中尼采用虛擬式討論了「強力意志」,這使得「強力意志」帶有了假設性 (hypothetical) 的特徵。其實 Maudemarie Clark 在她的 Nietzsche on Truth and Philosoph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中已經提到過這點了,近來也有不少學者指出尼采作品或者說尼采哲學本身帶有的假設性與實驗性特徵。我認為這點很重要,也正是從這點出發,我不認為「強力意志」是尼采的形上學。

**王:**好,關於權力意志,我沒有補充了。我們已談了很久,也涵蓋了尼采哲學裡最重要的主題和概念。然而,有一個經常與尼采的名字連在一起的概念,雖然你提到過一次,但我們一直沒有討論,那就是「超人」。德文原文是 “Übermensch”,英譯曾經流行用 “superman” ,但和中譯的「超人」一樣,容易令人有不恰當的聯想;現在較常見的英譯是 “overman” ,大概指的是比目前為止的人類在某些重要方面超越很多或更上層樓的人,這些人還未出現,是屬於將來的。我用了「大概指的是」,因為尼采並沒有清楚說明 Übermensch 的特性;事實上,在他所有著作裡,只有 ZarathustraEcce Homo 有運用這個概念,而後者不過是複述。因此,我認為所謂「超人」比起「權力意志」在尼采哲學裡更為不重要,有些人稱尼采的哲學為「超人哲學」,那是歪曲的說法。

我這個看法,你也許不同意。不如最後由你來說明一下 “Übermensch” 這個概念,好嗎?

夏:「超人」這個概念確實如你所說,主要出現在 Zarathustra 中,尼采後來不再談它,一個主要原因可能還是這個概念太具誤導性。 “Übermensch” 這個詞的重點其實在介詞 “über”(「越過」或「超越」之意),它指的是超越對人的任何本質性規定,是 über-mensch 。對尼采而言,「人」並不具有固定的本質,人要做的應當是克服自我、創造自我;而且重要的是,這種克服與超越並不是一勞永逸的,而是需要人在其存在 (existence) 中不斷實踐的。就此而言,「超人」並不是某類更高等的人,而毋寧是一個動作,一種超越後的狀態。

我們的對談觸及了尼采哲學中的許多面向。最後我想強調的是,尼采哲學不應該被簡化或被還原成幾個學說或幾句標語,例如許多人聽到尼采,就想到「超人」或「強力意志」,但其實「超人」幾乎只在 Zarathustra 中出現,「強力意志」在尼采晚期的幾部作品中出現(其實也並不多),但在不同地方實則有著不同的含義。尼采哲學很容易被簡化的原因,一方面在於其精簡的寫作風格,另一方面也受到二十世紀尼采接受史的影響。對我而言,尼采是一個批判者與實驗者。唯有拋開一些標語式的討論,我們才能獲得對尼采更豐富與深刻的理解。

**王:**非常同意。尼采的哲學不但難以概括,而且不是讀幾本導論式的書就能掌握;除了認真仔細地去讀尼采的著作,讓它們刺激自己的思想,並沒有任何其他更好的方法去了解尼采哲學。當然,讀一些優質的尼采研究也有幫助,但始終不能取代直接讀尼采。以我的個人經驗來說,閱讀尼采,必須感到 engaged ,才會有所得著。

好了,這是一個愉快的對談。再次謝謝你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