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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政治浪尖上的大律師公會 戴啟思:我們不是反政府,是捍衛法治人權,捍衛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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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啟思

因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而起的抗爭運動,即將踏入第六個月。

「我沒有預料過事情如此發展,但我能夠理解,當我看著事情發生。」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Philip Dykes)如是說。

「大家的關注不再限於《逃犯條例》,畢竟它不太可能直接影響到你,但現實有其他更加逼切、市民關注的問題,都在今次運動中浮面。」

大律師公會是最先表態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團體之一。早於 2 月中,戴啟思在《壹周刊》撰文,質疑政府聲稱修例能堵塞法律漏洞之說有誤,表明建議值得社會憂慮及認真審視。民陣 3 月底舉辦的首場反修例遊行,大會統計參與人數約為 1.2 萬。

之後幾個月,公會多次就修例向政府提交意見書、發表聲明、多名執委接受媒體採訪,均表明反對修例。香港各界、甚至國際社會,開始紛紛就修例表達不同程度關注。

6 月 6 日,法律界發起主權移交後第五次法律界黑衣遊行,近 3,000 名律師參與,為五次遊行中人數最多。當日戴啟思和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及多名法律界選委,站在隊伍頭排,由終審法院靜默行至政府總部抗議。

3 日後,民陣舉辦第三次反修例遊行,參與人數為 103 萬 — 然後就是一路走來到今天,不少人形容為 no way back 的境況。

「用諺語來說,(逃犯條例)就是壓垮駱駝背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大家在過往幾年對香港政府不滿,累積而成的後果。」

「很遺憾地,政府沒有儘早與示威者對話,也沒有承諾回應他們的關注,重啟達致普選目標的政治程序。如果政府當初盡快對話,回應示威者希望獨立調查警隊的要求,或者事情一早已經完結。」戴啟思明言,「情況之所以繼續惡化,是因為政府無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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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啟思:比起非法集結 警隊濫暴對法治更大侵蝕

戴啟思,以至其領導的大律師公會,在外界眼中一向更為敢言,且對政府態度強硬。雖然戴啟思和不少法律界人士經常強調,律師談的是法律,不是政治,但戴啟思亦承認,不少議題雖然是法律,但同時有其政治含義(political connotation)。而在近日尖銳的政治紛爭之中,就算公會再想撇清法律和政治,似乎無可避免捲入其中。

左報、建制派一直批評公會攻擊政府、誤導市民、製造恐慌,至近日,公會內部似乎同樣出現暗湧。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月初辭任公會副主席一職,他在報章撰文解釋辭任原因,是因為不滿執委會大部分成員對示威者暴力保持沉默。蔡維邦指,政府在此事上的處理不當,部分警員亦可能對示威者使用過分武力,但他認為,「有人首先犯錯,也不能為暴動分子的猖獗行為開脫。」

不過蔡維邦的師傅、同為大律師公會執委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其後在電台節目《香港家書》中談及自己對運動的看法。駱應淦認為,雖然暴力不能被寬恕,但是問題的起點是「政府要硬闖」,強行通過《逃犯條例》修訂。

駱應淦反問,僅譴責暴力有何用?這並未觸及問題的根源,「是那些掌權者的頑固,播下了暴力的種子。」

除了師徒之間有分歧,副主席辭任,主席自然需要解畫。

戴啟思不認為公會對示威者暴力保持沉默,他早前向公會成員發內部信件,羅列公會過去幾個月曾發出的聲明:612 衝擊、71 破壞立法會大樓、8 月尾阻塞機場及港鐵等運輸服務、及 9 月底有公眾人士在法庭辱罵一名高級檢控官,公會統統有發聲明譴責。只不過公會在多份聲明中,同時批評有警員對和平示威者及記者使用過分武力、促請政府打破沉默與示威者對話,及強調除了守法,法治更強調一個會問責、能受獨立司法機關制衡的政府。

在政府、警方連月「止暴制亂」、「依法追究」,建制派的「譴責任何暴力」論述下,大律師公會作為專業團體,能說一句「譴責警隊濫權」,已贏得公眾不少掌聲,甚至相信大律師公會站在抗爭者一邊。

蔡維邦認為公會譴責示威者暴力的態度不夠強硬,戴啟思不以為然。「如果你每星期都說,『我們譴責暴力』、『我們譴責暴力』,你聽起來只是一張壞掉的錄音帶。」

「市民無需大律師公會去告訴他們,擲汽油彈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他們可能會傷害自己及其他人,或者破壞港鐵站是嚴重的刑事毀壞罪 — 這是很顯淺的。」

但戴啟思強調,無論大律師公會批評政府、警隊,還是批評示威者,宗旨只有一個,就是捍衛法治。而法治亦非如政府所言,幾百個示威者在街上縱火破壞,就能所謂「破壞法治」。

「你可以說示威者是在『違法』。但當他們被逮捕、帶上法庭,獲律師代表,接受公平審訊,罪成後獲判適當的刑罰,這就是『法治』。」

戴啟思指,維護「法治」不只是要市民守法,「法治包括一個肯問責的政府,及尊重人民的權利。」

「比起有市民參與一場非法集結,對法治造成更大潛在侵蝕的,是有警員濫用暴力,且無需為此負責。」

戴啟思認為,法律專業對政府及警隊以更嚴謹標準審視,不是雙重標準,更不是反政府,而是捍衛《基本法》及人權。

「大律師公會的責任是捍衛法治、《人權法案條例》,及捍衛《基本法》。如果我們看見有人破壞《基本法》和人權法,我們就要發聲。」

「如果我們不就問題發聲,政府下次只會變本加厲,這是我們的責任 — 這不是反政府,而是捍衛《基本法》和《人權法案條例》賦予市民的權利及自由。」

「《基本法》不是因要為政府提供高床軟枕而存在,它是為了香港人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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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屢被疑濫權 戴啟思籲相信司法把關

截至 10 月中,警方在近日示威衝突中拘捕逾 2,600人,被起訴人數則逾 450。

早前因涉參與 9.29 「反極權大遊行」被捕的示威者,其中 96 人被控暴動罪,近百人 10 月 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當天原定早上 9 時半開庭,但由於被告人數眾多,法庭不僅不夠容納全部被告親屬,就連律師席亦告爆滿,不少律師需在審訊中全程站立。案件最終在晚上 10 時半方告退庭,打破歷來「過堂」時間記錄。

除了因為辯護律師等候會見當事人、逐一處理保釋申請需時,另一樣令法庭花上時間處理的,是多名律師向法庭投訴,他們在警署苦候多個小時仍無法會見當事人;有被捕人被拘留逾 40 小時才獲准打電話;有傷者被延遲送院、提出要求多個小時後仍未獲安排如廁 …

戴啟思今年 8 月 31 日及 9 月 16 日曾兩度致函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反映有大律師向公會投訴被阻撓會見被捕人,包括有律師被拒絕進入警署,有大律師被拖延會見被捕人士,有警員以無事務律師在場為由,拒絕大律師與被捕人士會面,甚至有律師投訴,有警員刻意誤導,聲稱被捕者拒絕律師服務,要求盧偉聰盡快跟進有關情況。

戴啟思指,他至今仍未收到警務處任何回覆,但從行內聽聞,在他兩次致函之後,情況有所改善。

戴啟思形容,他擔任刑事法律師多年,被捕人投訴被警方不當對待,時有發生,但有如近期投訴的規模,確實是前所未見。不過鑑於被捕人數之多,戴啟思說他聽到大量類似投訴時,也不感意外。

「一般情況下不會這樣的 — 我不是試圖為警方辯護,但我明白警方亦有其難處,」戴啟思表示,「當你在警署有大量被捕人,而出面還有示威者,這絕對會令警署不勝負荷。」

戴啟思強調,《基本法》第 35 條保障香港居民獲得法律諮詢、選擇律師等權利,如果警方阻撓被告見律師,法庭一定要處理,甚至可能因此影響控方。警方確保被捕人士權利得充分保障,也是在確保控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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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道拘捕

警方在近日風波中公信力受損,行政機關似乎無法、亦無意制衡警權。隨著越來越多案件被帶上法庭,市民原本僅聚焦警方的質疑,無可避免帶出了另一個疑問:我們能否相信法庭有效監察警方?

而近日多宗牽涉示威者的案件,律政司在控罪書上隱去警員證人的身份,更曾以保護身為警察的證人為由,要求法庭頒下匿名或言論禁止令(gag orders),甚至警方向法庭申請禁止披露警員及其家屬個人資料、禁止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等禁制令獲批,種種跡象顯示,公眾的疑慮並非杞人憂天。

戴啟思以上訴多宗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願多談。戴啟思認同,律政司在控罪書上隱去警員身份是不尋常的做法,他亦理解為何公眾對此感憂慮,但他認為總體上,市民仍可對司法制度抱持信心。

「我相信這問題會得到妥善處理,雙方都有權在庭上就支持或反對匿名令陳詞,如果裁判官決定頒布禁令,反對者仍可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戴啟思預期,隨著更多備受爭議的示威案件進入審訊、裁決、判刑,法庭將會面臨更大、來自雙方的壓力。而他們作為律師的首要職責,無疑是捍衛司法獨立。

「例如公會早前發聲明,批評示威者在法庭內追著指罵一名檢控官。如果被指罵的是辯護律師,我們的態度都會一樣,重點是你們不能干擾司法公正,不能騷擾任何一方的律師。」

「我相信很多人和我的看法是一致的,我們正面對嚴重的危機。很多我們以前覺得在《基本法》保障下可信賴的制度,現在可以是很脆弱的,例如言論自由、行動自由。我從來最關注是『皇冠上的寶石』 — 即我們的司法制度。」

「我們大律師和事務律師都要繼續努力,確保司法獨立得以捍衛。」

戴啟思去年 1 月與駱應淦、陳文敏、沈士文和石書銘等組成名單,撼贏當時爭取連任的林定國。不少人期待團隊會為公會帶來一番新氣象,但同時有人預計,在戴啟思領導下,公會或會與北京關係轉差。不過戴啟思當時接受本網訪問,斷言自己 13 年前首次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時,與北京有良好溝通,相信今次也不會改變。

不過去年 9 月,北京大學突然拒絕兩名大律師任教由公會和大學合辦多年的普通法課程,並拒絕戴啟思出席課程完結儀式。公會不滿北大未能提供一個令人滿意的解釋,通過決議無限期暫停合作,令人質疑公會與北京關係跌至冰點。

公會明年初將會舉行週年大會及改選新一屆執委,擔任主席兩年的戴啟思即將交棒。戴啟思承認,北京當局在過去 18 個月,確實沒有邀請公會參與任何公務交流,但他不願忖測原因。戴啟思僅表示,自己十幾年前第一次擔任公會主席,公會與北京關係尚算良好,近年情況為何有變,他著記者自己詢問北京,「抱歉我無法解答。」

不過戴啟思可肯定回答的是,他暫看不到任何跡象,有大律師會因為其政治取態受壓,他也不認為,獨立執業的大律師會因為其政見,而接少了生意。

「如果有人會因為政見而不委任某些律師,我估計他們隨時要篩走四成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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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8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中環大會堂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2018年度)。

辦集思會冀向政府進言 「公會不一定能帶來奇蹟」

大律師公會上周五(25日)舉行集思會,邀請會員交流,希望最終以公會名義向政府提交意見書,建議如何走出當前社會困局。戴啟思指,之前有會員建議,公會或能提供人手充當調解員,籌辦平台讓市民和政府溝通,但相關提議仍有待商討。

不過他擔心公眾有錯誤期望,再三強調,公會只能向政府提供法律上的建議,絕不會為特定政治主張站台。

戴啟思始終認為,目前政府施政癱瘓,問題根源始終在於政治,政治問題,必須政治解決,他坦言大律師公會可以做的並不多。

「會員以個人名義做到的事情可能會更多,有人希望公會可更主動介入事件,但就我個人而言,其實我不認為公會可以帶來很多改變。」

「大律師公會受制於我們的憲章,我們是一個專業團體,也有一定的地位,我們最主要的工作是保障行業的權益、捍衛法治 …. 大律師公會不是改革小組,我們不一定能帶來奇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