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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變形記.6】為了玩嘢,AO 可以去到幾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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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立法會選舉結束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寫了封信給當選超區議員的街工梁耀忠。這封信隨後經梁耀忠 facebook 專頁,廣傳於網路,震驚全港七百萬人。

堂堂局長,竟連寄封信都可以搞錯?難怪網民罵聲不絕。「高薪低能!」「作育無英才,禍延下一代!」「唉⋯有名你叫喇!唔得掂呀!」

事實是這些網民只罵對了一半。可想而知,區區賀函怎會由局長親撰?他只是簽個名而已。事實上吳克儉回應時亦早已證明這一點:「局長謹向梁議員致歉,將責成『同事』再次致函祝賀。」

另一名心水清的網民才是問對問題:「奇哉!代筆的人是否即刻炒得!整老細!」

答案是:唔炒得!要是公務員這麼容易炒得,香港大概就沒這麼多政治笑話聽了。

*   *   *

「有些人(政治委任官員)你真係好難尊重囉,例如 IC(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D8[1] 喎。」一名高級公務員如此說。

本專題前一章提到,高官問責制實施後,官員質素每況愈下。試想像,你公司的老闆二十年來,頻頻更換,卻愈換愈差,你會有甚麼想法?這就是公務員當下的感受。

問責制前不是這樣的。以前司局長由政務官擔任。他們由政務主任做起,在政府各部門少說也有十年經驗,就算不是個個能力高強,最少也會熟知政府運作。作為下屬的公務員,自會有幾分基本尊重。

問責制的誕生令這基本尊重不再是必然。公務員怎樣評價他們的老闆,全看老闆本身造化。我們的受訪者中,就有點名讚揚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的,認為本是醫生的他,具備 AO 缺乏的知識,較容易與醫學界溝通;亦有公務員稱讚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指他特別在房屋政策上有領導力,令團隊心悅誠服;甚至黎棟國亦有獲褒揚,一個高級公務員說:「他能力強,讀法律出身,本身又是公務員,大家同事便會聽他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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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炳良(無綫新聞片段截圖)

然而亦如公眾所見,總有些人,你永遠無法知道他為何能成為局長。

有高級政務主任說,高官缺乏專業能力、不熟政府運作,都不是最大問題,「畢竟我們會先擬好政策各項細節,才交到官員手上。他很多時只是決定做或不做。」何況大多部門,日常運作其實是由常任秘書長負責,一般無須高官費神。受訪者說,高官真正需要的質素,是更基本的「識做人」。

「其實係睇 common sense 和個人是否 reasonable。」我們無法論斷個別高官是否「識做人」,但我們會記得一些事。例如吳克儉。他近年經典事蹟包括以「啱啱上個禮拜,本來諗住放假好舒服」回應城大綠化樓頂倒塌事件;面對學生請願遞信卻留在車上篤手機;以及自稱「每個月看 30 本書」而被網民恥笑等。他的最新支持率淨值是 -43%。

此外還有「垃圾筒」劉江華,香港人一定還記得 2 年前雨傘運動中學聯與政府的對話,劉江華雖在現場卻一言未發,結果被嘲「劉江華口語考試零分」、「劉江華靜坐抗議」、「寧願一生都不說話都不想講假說話欺騙你」。劉江華支持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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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江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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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梁班子水平普遍低下,四年來已有不少人論及,就連李嘉誠也曾暗指梁班子「有能力的人不出聲,無能力的人又爭住做」,前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接受傳媒訪問時甚至直言「任何政黨的隊形都較香港政府好。」

恰恰直屬於這些低質官員的,就是有「天之驕子」之稱的政務職系 (AO)。

AO 難考,眾所周知。以今年公開招聘為例,40 個 AO 職位竟吸引超過 19,000 人應徵,平均 475 人爭一個位。爭崩頭的一大原因,自是薪酬及福利吸引。AO 起薪點為 49,445 元,外加各類房屋、醫療、進修福利,以及清晰光明的晉升道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能通過英文短講、考官挑戰、普通話問答、小組討論等重重難關的應徵者,已非等閒之輩。然而在入職後,他們仍會繼續接受培訓。一般來說,AO 通過試用期後,已可獲安排到劍橋、牛津等著名學府,接受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的短期培訓。升至 D2 後,更有機會獲全額資助,到海外大學攻讀學位課程。而每兩至三年被調派到各部門工作的安排,則令他們對政府整體運作有更好掌握。AO 那「天之驕子」的名銜,便是由此而來。

一個是天之驕子,另一個是唔得掂的垃圾筒。要後者管前者,衝突是必然。正如一高級公務員道:「蠢人管叻人,點會管得到?班 AO 咪同你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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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 AO 招聘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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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大多都很 Rank Conscious ,上級叫到就要做。」一名受訪者說。

不過,聰明的打工仔當然心知肚明,在做與不做之間,有好多「玩嘢」方法。

方法一,是慢慢做。

「你個指令搞到我好唔安樂,我就會慢慢同你做。」一名現職 AO 告訴我們。箇中的巧妙,是上級就算明知你「玩嘢」也無計可施,因為「慢慢做」可以理解為「小心做」,而「小心做」,本來就是 AO 的責任。

「因為做事 without asking authority,本身就是失職。咁我咪問完呢個部門問嗰個,問一些好無聊的事……在私人機構,時間就是金錢,工作效率慢就會炒你;但在政府,重要的是考慮周詳。」

「每件事都要問晒咁多個 parties 㗎嘛!」該名 AO 說。

方法二是爆料。這招由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介紹。它不僅是抵抗上司的辦法,也是自保的手段。

受制於「政治中立」原則,政府作出某些決定後,就算公務員不服亦不可公開明言。反而「不問責」[2]的高官卻可以把責任推在公務員身上。比如今年初,康文署要求藝團在場刊上刪除「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中的「國立」二字,就被劉江華以「檢視個案」帶過。然而有高級公務員卻向我們透露,實情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有白紙黑字備忘,寫明「國立」二字須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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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王永平說:「(官員下令刪除『國立』應)出來解釋呀!問題就在(官員)縮,這樣給人印象就是公務員做最後決定。」

被逼食死貓,公務員可以怎麼辦?

「除了向傳媒爆料,無甚麼可以做。」王永平說。「如果唔係點解你哋(傳媒)收到咁多料呀?」

當然公務員若行此法,須小心行事。因為《公務員守則》有明文規定:「他們不得披露在執行職務時或以公職身分通過保密方式從他人取得的文件、資料或信息。」有政務主任另指,他們在入職前須簽署《保密協議》。若爆料行為被揭發,後果可大可小。

該名政務主任續說:「不過我擔心爆料人會愈來愈少啦。因為荒謬的事發生得愈來愈多,流出文件的影響力會減少,所以願意冒險的人大概也會變少吧。」

方法三,你已經知道了。

「點解吳克儉會出錯信?咪就係因為班 AO 唔幫佢囉!咪由得佢畀人笑!」一名高級公務員如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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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為甚麼 AO 可以冒這樣的險?難道他們不怕有後果嗎?

公務員難炒是眾所周知。可是,有多難炒?[3]除非是貪污之類的刑事案件,否則一般失誤須經冗長程序,方能處分。就以寫錯信事件為例,也許執筆的 AO 會收到一封警告信。倘若他申辯無效,這封信會記錄在案。其後,上級要一直觀察他的工作表現。涉事者再犯兩次同一錯誤,收齊三封警告信後,方能作「正式紀律行動」。「正式紀律行動」受《公務人員(紀律)規例》規範,上司要就涉事者多次犯錯撰寫報告,然後轉介公務員事務局轄下的公務員紀律秘書處,秘書處就紀律程序與罰則提供意見後,才開始進行聆訊。聆訊類似於法庭審訊,控辯雙方須提出指控證據、傳召證人 …. 整個過程需時少則一年,長則三年。若寫錯信的 AO 提出上訴以至司法覆核,那還得再加幾年。

顯而易見,公務員革職完全是費時失事。做上司的如非必要,一般都是隻眼開隻眼閉;有時甚至還會給犯錯者升職[4],以便把他調任其他部門。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數字,2015-2016 年度,16 萬公務員中,被革職者僅 18 人,為總數的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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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中娛民,給香港人一個嘲笑吳克儉的機會,公務員成本好低 — 若他無意升職的話。

想要升職?那就不得不當個乖孩子[5]。問題是 AO 本身有多大意願升職。儘管坊間往往有種想像,即 AO 必然是對參政野心勃勃之人,然而,最少就我們的受訪者而言,這似乎是個誤會。

「好多人升到 SAO(高級政務主任)已經好滿足,因為 financially 已經夠安心(註:SAO 起薪點每月105,880元,一般 AO 六至八年可晉升)。」一名 AO 這樣說。「升唔升,有時問題真係唔係咁大。」

另一原因亦是與薪酬有關。AO 起薪點雖高,但任職十年後,一般來說薪金每月約為七至八萬元,當然不能算低,但與十年經驗的商界人士或一些非政府機構管理層相比,其實是有點輸蝕。[6]因此好些 AO 會在任職一段時間後,考慮跳出政府,投身其他界別。

不少受訪的 AO 自言,願意留任者,其實大多不求發達,而是真心想為香港服務。

「私人機構就話努力是為搵更多錢啫,去到政府無㗎,咪就係服務好啲,推動政策,幫助市民。例如有些難題,可能個個都唔肯接受,但你解決到,咁咪有成功感囉。」

這種心態,職級愈高愈普遍。

「你看由 D4 跳去 D8,都係多幾萬蚊(由 213,100 跳至 265,750)。真係想搵,轉去馬會人工高一倍啦。」一名 AO 如是道。

*   *   *

政治委任官職有 40 個,而 AO 卻有 694 人。這 694 人掌握了政府的重要資訊與資源,當中好一部份職位既坐得穩、又無欲無求,而且還對「香港人」效忠。當他們面前出現一個平庸高官,或者禍港政策,會發生甚麼事?現在你懂得回答了。

「即係你唔鍾意你總編輯,明知佢寫錯字出去會畀人鬧,你都未必會幫佢改啦。」一名 AO 對我們說。「都未必只係公務員,每個人都會有這種想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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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其實馮現時應為 D4 而非 D8。董建華初設新聞統籌專員職時為 D8 級,後曾蔭權上場,把專員降級為 D4 至今。

詳見政務職系職級順序如下:

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 (D8);
首長級甲級政務官 (D6);
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 (D4);
首長級乙級政務官 (D3);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D2);
高級政務主任 (SAO);
政務主任 (AO)。

[2] 詳見前篇《【官場變形記.5】問責無用膽自大》

[3] 《香港公務員制度》(2016),黃湛利,香港:中華書局,頁 314

[4] 同上,頁 315

[5] 詳見【官場變形記.4】政治中立真的對香港好?

[6] 另可參考黃明樂《AO的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