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研訊】指頭部傷勢屬死因 與墮樓吻合 法醫:看不到傷勢受襲所致 手掌心瘀傷「好少見」
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今(17日)第20日,死因庭傳召法醫郭嘉琪。郭稱根據驗屍結果,相信梓樂死亡原因是頭部受傷,而傷勢是受鈍物撞擊所致,與高處墮下吻合,並稱「我見唔到有傷勢係指向被襲擊而導致」。她又指,根據傷勢,梓樂應是右邊頭部及盆骨撞擊地面。郭又稱,梓樂的手掌心有瘀傷,這種傷勢在墮樓案件是「好少見」。法醫又提到,驗屍報告不見胡椒噴劑、催淚煙有效成份。
郭供稱,根據梓樂受傷模式判斷,身體傷勢可能是當移動的頭部,撞擊堅硬而不變形的表面時造成,例如從高處墮下、右側頭部撞擊到地面。
梓樂右胸及右腰外側有多處擦傷及瘀傷,而且右髂骨骨折,可能是由身體撞擊堅硬表面或受鈍物衝擊引致。從受傷模式可見,梓樂右側撞擊到寬闊而堅硬不變形的表面,例如高處墮下。
梓樂手掌心有瘀傷 法醫:在墮樓案件好少見
郭稱,梓樂的手掌心有瘀傷,這種傷勢在墮樓案件好少見,所以她再用顯微鏡觀察,發現當中有擦傷,而且擦傷是新近造成。郭指,梓樂的右左掌傷勢、左手肘及左手指尾對落位置瘀傷,與其右側身著地的推論不太吻命,但有可能在墮下之前已經造成,強調有關傷勢不嚴重。
不過,郭強調,身體與高處墮下吻合,「我見唔到有傷勢係指向被襲擊而導致」。在死因裁判官提問下,郭表示如果被人打到不省人事,傷勢會好嚴重,驗屍時可能會見到凶器留下的痕跡,或者頭骨被打到凹陷,但她沒有在梓樂身上見到相關傷勢。
驗屍報告不見胡椒噴劑、催淚煙有效成份
根據驗屍報告,除了手術切口外,右側頭部有4厘米x 3厘米擦傷;左側頭部有1厘米x 0.5厘米擦傷;雙眼及鼻樑有 13 厘米x 4厘米紅色瘀傷。
另外,梓樂右手背內側有 5厘米x2厘米紅色瘀傷;右手背在3厘米x 1厘米紅色瘀傷;右手背有兩處各長0.2厘米的線狀已結痂傷口;左手肘背有0.8厘米x 0.4厘米的正待結痂擦傷。
梓樂左前臂中央前方有1.5厘米x 1厘米紅包瘀傷;左手掌近小魚際隆起區有兩處藍色瘀傷,分別為1厘米x 1厘米及0.5 厘米x 0.5厘米;左手掌近尾指掌指關節有1厘米x0.5藍色瘀傷;左手無名指前方近端指間關節有0.8厘米x 0.5 厘米的正待結痂擦傷;
梓樂右手掌有5 厘米x 4 厘米藍色瘀傷,該區包含0.3 厘米x 0.2 厘米擦傷。郭嘉琪以顯微鏡觀察,顯示皮下脂肪出血,沒有明顯發炎性浸潤,而普魯士染色測試結果則呈陰性,即代表擦傷是新近。梓樂右腳踝外側有4 厘米X 2厘米紅色瘀傷;左腳踝外側有 3 厘米X 2厘米紅色瘀傷。
另外就梓樂死前抽取的血液及尿液樣本,以及死後抽取的樣本,無發現辣椒素、CN氣體和CS氣體,辣椒素是胡椒噴劑的有效成份,CN氣體和CS氣體則是催淚煙的有效成份。
案件編號:CCDI-93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