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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死因研訊】行車記錄儀顯示救護車停車時間 較救護員所指早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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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4 日凌晨,救護員送周梓樂去醫院(讀者提供相片)

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今(16日)第19日,死因庭先傳召負責為接載梓樂的救護車 A344 安裝行車記錄儀和維修的公司員工,以及藍田消防站消防員出庭作供。根據 A344 行車記錄,救護車A344 於01:17:07 停下。而根據救護隊目早前的證供,A344 於 01:21 才到廣盈閣消防閘外停車,之後步行往停車場接送梓樂。換言之,行車記錄顯示的停車時間,較救護隊目所指早 4 分鐘。

行車記錄儀見救護車  曾於 01:17 停定

負責安裝救護車AM344 行車記錄儀及維修工作的公司職員羅汝洪作供時透露,他仼職萊斯柏根(中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公司負責為消防車及救護車安裝行車記錄儀及維修記錄儀。

羅稱,每一次「熄匙」行車資料便會自動傳送至兩個伺服器,其中一個伺服器安裝於機電工程署。行車記錄儀的時間每半小時更新一次,盡量與天文台時間同步。

羅續指,2016年11月15日,其公司為救護車 A344 安裝行車記錄器,至今一共檢查了 5 次,檢查結果均正常。

他按要求交出救護車 A344 於去年 11 月 4 日,凌晨 1 時至1 時 45 分的行車數據記錄。根據當時的行車數據記錄,救護車 A344 於 01:07:13 鬆手掣然後開車;01:07:17 正高於每小時5公里行駛(sub-trip starts);01:11:38 開啟藍閃燈;01:17:07 車輛停定(sub-trip ends );01:17:18 救護車拉緊手掣;01:19:45 關藍閃燈;01:25:13 熄匙;01:39:39 救護車「開匙」;01:40:15 再次開啟藍閃燈。

行車記錄儀職員:不知道救護車有沒有低於時速 5 公里行走

羅稱,行車數據記錄看不到地理位置。在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提問下,羅解釋,01:17:07 記錄顯示「sub-trip ends 」,代表車速為 0 超過兩分鐘,即救護車在01:19:07之前都無再開車,但對於01:19:07之後,直至 01:25:13 熄匙期間,車輛是停低或只是低於5公里行走,他則不知道。

救護隊目自稱 01:21 到廣盈閣消防閘停車

根據救護隊目鄭冠明早前的證供,去年 11 月 4 日凌晨 01:11,他於救護車A344上接報懷疑有人在尚禮樓受傷,遂駛往現場。救護車沿寶順路迴旋處到唐明街時,發現有巴士及私家車阻礙。救護車停下觀察少於 1 分鐘,鄭便指示司機沿尚德內路駕駛。

凌晨 01:21,車駛到近廣盈閣消防閘,鄭發現有幾輛死車,相信是違泊車。鄭與隊員便下車步行百多米尚禮閣。至約凌晨 1 時 30 分,鄭等人到達停車場2樓接觸傷者。

消防確認廣盈閣消防閘外有違泊車

另外,駐守藍田消防站的消防員楊志華供稱,去年 11 月 3 日,他接報到尚德廣明苑廣盈閣對出的水池,有一名男傷者腰痛,遂開駛細搶救車F2529,與隊員到現場。

當車輛駛到廣盈閣近消防車閘位置,他發現右邊有私家車停泊,而其車輛正前方則停泊一輛白色私家車,車上卻無人,因此他將細搶救車停泊在私家車尾部。

及後,他見過救護車A344停泊於其車尾。因為他開了車窗,聽到有隊員問A344的救護員「係咪做水池個單?」,救護員稱不是。隨後,他因為留在車上,留意到救護員推著擔架離開,擔架上有傷者。約 1 時 45 分,其隊員返回車上,一同離開。

楊稱,駛至廣盈閣時一度受阻,「入唔到唐明街」,需轉往唐俊街。他停泊時無嗅到催淚煙味。

案件編號:CCDI-93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