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研訊】毒理專家:完全無證據顯示因催淚彈墮樓
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今(4日)第 25 日,死因庭傳召毒理專家出庭作供。毒理專家指,無仼何臨床證據顯示梓樂有仼何中毒。他在庭上觀看梓樂出事前警方發射催淚彈的新聞片段,以及梓樂在停車場一帶走動的錄像,認為梓樂和在場人士都沒有受到催淚彈影響,更稱完全無證據顯示梓樂因催淚煙而墮樓。
急症科專科醫生及臨床毒理學院士、醫管局香港中毒諮詢中心主管謝萬里供稱,看不到有仼何記錄顯示死亡原因由毒素或藥物不良反應所致。他又指,根據梓樂急症室醫療報告,無醫護懷疑梓樂曾經曝露於催淚煙中。
謝稱,催淚煙並無一個完全安全的水平。他解釋,人的眼耳口鼻對催淚煙的成份最敏感,比機器更敏感,即使催淚煙的成份低到機器未能化驗出來,不等於對人體無影響,因為催淚煙對人的刺激「好厲害」。
謝表示,曾曝露於催淚煙的人,會出現流眼水、眼黏膜紅膜、流鼻涕等徵症,更嚴重者會嘔吐、出紅疹,但梓樂無相關徵狀。
近距離拯救醫護 未察覺催淚煙粒子「機會微乎其微」
謝續指,催淚煙的成份是粒子,會沾染在人的頭髮、衣服及皮膚上,若梓樂曾經曝露於催淚煙中,除非他被脫下衣物及沖洗,否則好難不被察覺。
此外,謝指出,為梓樂急救的醫護曾經為他插喉等,急救距離好近,若梓樂身上有催淚煙成份,會刺激該些醫護人員。若與梓樂這麼近距離,都沒有醫護人員察覺他身上有催淚煙粒子「機會微乎其微」。
謝稱,梓樂的解剖報告、血液樣本亦顯示沒有發現胡椒噴劑的有效成份,催淚煙的有效成份。但他指出,催淚煙進入人體內,會以數秒速度分解,所有以血液、尿液難以化驗,認為以皮膚身體表面識辨更為可靠。
他總結,梓樂頭部嚴重受創,拯救後不治,並無發現仼何造成死者死亡的毒素。
謝:催淚煙難以在尚德停車場內擴散超過 100 米
謝進一步解釋,催淚煙影響範圍多遠,因應現場環境和風方。他舉例,如果在開放空間,影響範圍在50米;半密閉空間,影響範圍有機會有 100 至 130 米。
謝認為即使尚德停車場有催淚煙,其影響範圍難以超過 100 米,濃度亦不會高。而且停車場風勢會較户外小,催淚彈不太可能在一分鐘內擴散至整個停車場。
謝表示除非一個人在密閉空間,長時間曝露於高濃度催淚煙中才會失去知覺;如果是在非密閉空間,他無聽過會發生這種情況,指出催淚煙對人的運動能力及肌肉九量「冇乜影響」,主要影響視覺。
謝:看片後認為完全無證據顯示梓樂因催淚煙墮樓
謝亦在庭上觀看梓樂出事前在停車場一帶走動的閉路電視錄影,認為梓樂及在場人士都沒有受到催淚彈影響。他稱看完停車場閉路電視錄像,以及警方發射催淚彈的新聞片段後,了解到當日環境及建築物,認為完全無證據顯示梓樂因催淚煙而墮樓。
案件編號:CCDI-93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