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提醒陪審團按證供作建議 重申無證據見梓樂曾中催淚彈
2021 年 1 月 8 日,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就裁決選項引導陪審團,周梓樂父母等親友到庭旁聽。
周梓樂死因研訊經過 27 日後,將迎來結局。死因裁判官高偉雄今(8日)早上繼續引導陪審團。他提醒陪審團必須按庭上證供作出建議,批評並不是建議,而是次研訊並無正式探討警方在室內發射催淚彈的行為,因為無證據顯示梓樂曾受催淚煙「感染」,陪審團現正退庭商議裁決。
高偉雄今(8日)早上就裁決選項引導陪審團,容許陪審團在「非法被殺」、「死於意外」及「存疑裁決」之間作決定(另見報道)。陪審團除了裁決死因結果外,亦需要給予建議,高偉雄就此方面引導。他強調所有的建議都要建基於庭上證供,目的防範類似的死亡事件再發生。他又指,死亡調查不足夠亦不是一個建議,相反這是死因裁判官之後探討的事項。
高偉雄提醒,建議一定要切實可行,如果單純要求某一部門或機構做好少少,這並不可行,因為對方不會知道如何改善,他又指批評並不是建議。
針對警方室內放催淚彈,高偉雄指出是次研訊並無正式就這方面探討,因為無證據顯示梓樂曾受催淚煙「感染」。加上閉路電視片段及證人口供,都不見當晚有人因為催淚煙而嚴重身體不適。高偉雄稱,或者事發前後有相關事件發生,但陪審團只能考慮當晚情況。
至於警方曾於當晚發射布袋彈及橡膠彈,高偉雄同樣指出無證供顯示當晚有人因此受傷。
重申死火車停泊的道路不知由誰負責
救援方面,高偉雄稱消防及救護知道當晚在將軍澳在堵路情況,已做了相關準備。他表明認為救護及消防當時做的措施已經足夠,他們亦好難預料當晚實際情況。
高偉雄又指,證供可見,在廣盈閣消防閘外有死火車停泊了一段時間,無人處理,並令消防車無法駛入尚德停車場,但重申不知道該段路屬於公家還是私家,故不知誰人負責,就算想就有關方面提議亦不知向誰。此外,高偉雄又著陪審團考慮當晚將軍澳的情況,及當時的交通安排,並考慮是否死火車令救援受阻。
救護員停車後近 8 分鐘 官:須考慮是否合理
針對救護員停車後近 8 分鐘才下車抬擔架床離開,高偉雄著陪審團考慮有關時間是否合理時,需要考慮當晚現場環境,並稱梓樂由高處墮下,救護需要準備的裝備會較多較重,救護員可能有更多考量。高偉雄表示,救護由收到服務通知到送抵醫院不過用了 50 分鐘,但「呢個時間係香港算唔算快」則不會評論。
最後,高偉雄引導陪審團考慮,在停車場擺放告示板提示是否足夠,會否考慮就矮牆外觀向停車場管理公司或領展作出更多建議。
案件編號:CCDI-93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