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 提醒勿受個人看法影響 不應假定某些人一定是對或錯
2019 年 11 月將軍澳發生警民衝突 ,期間科大生周梓樂在尚德停車場墮下,留醫四天後不治。死因庭經過 26 日研訊,傳召 48 名證人後,今(7日)由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總結所有證供並引導陪審團。高偉雄提醒陪審團,涉及社會事件的案件,對表達訴求的人、示威者、警方有意見屬正常,但切勿被個人意見影響。裁判官下午繼續總結證供。
高偉雄引導陪審團時提醒,在涉及社會事件的案件中,對於參與一方,包括表達訴求的人、示威者、警方有一些看法及意見屬正常,但千萬不要因為個人看法而假定某些人一定是對,或者一定是錯,切勿被個人意見影響。他又提醒,陪審團只能根據庭上聽到的證供作裁決,不要受報道或傳媒影響。
高偉雄綜合證供時稱,庭上無根據說明廣盈閣外的行車路屬於公家還是私家,因此無法知道誰負責。
周梓樂死因研訊自去年 11 月 16 日開始,至今超過一個半月,一共傳召 48 名證人,涉及142 份文件證據。周梓樂父母今日亦有出庭。
周母庭上開口澄清 官:希望媽媽唔好咁
在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前,有陪審團重提梓樂iCloud事宜。惟裁判官提醒,根據庭上證據,無跡象顯示梓樂有iCloud。周梓樂母親突然發言,稱「法官大人,我覺得佢(梓樂)係有iCloud」,裁判官回應:「媽媽,證供有就有,冇就冇」,周母再次開口:「我想更正下,梓樂係有iCloud。」
死因裁判官隨後表示「希望媽媽唔好咁」,提醒證供必須要在宣誓下提供,「唔可以就咁話我知道某啲嘢」,指出這並不符合法庭程序。
周家代表大律師鄭淑儀向周母索取指示後,向裁判官解釋,根據解鎖梓樂iPad及電話的警員證供,警員無法從梓樂的iPad中找到曾經透過iCloud下載的痕跡,並非稱梓樂沒有iCloud,而周母只是想澄清這一點。
鄭淑儀又指,家屬和警方已做了好多功夫,但都無法解鎖電話,希望陪審團切勿過度猜度。
案件編號:CCDI-93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