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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袍 4】警員阿峰:我最失望,係七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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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峰手執警員委任證。

「講一件無咩人知的事你聽。」

阿峰乾咳了兩聲,然後抬起頭來,提起往事。

「當時,警務處處長內部發咗個命令,叫警隊全體人員,包括CID,去攞定警棍同防毒面具。」

那夜凌晨,金鐘迷霧未散。但警隊內部,已經開始提起算盤,策劃清場行動。

「每個環頭都交咗條數比總部,計緊我哋仲可以deploy到幾多人去做個行動。打算動用一萬幾警力,放多次催淚煙,並且一次過清場,完成咗件事。」

直至翌早,羅范椒芬在電台節目上批評,警方的處理手法激起民憤,要求向行政會議交代。

「之後,全部煞停哂,全部無做到,變成大家後來見到咁樣。」此後幾天,警察按兵不動,甚至好像集體消失。

阿峰心裡有氣。不是埋怨未能藉機清場,而是痛恨警察獨立不再。

「好明顯係收到政治命令,政府高層叫佢點做啦!」

他,是一個現役警員。

* * *

「我應該係你們訪問的第一個現役警察?」甫見面,阿峰就問。

我大力點頭。「同袍」系列此前訪問過輔警、前警員,至於現役警員,卻是第一次。

訪問歷時兩小時有多。見面前,我本以為會聽到現任警員鬧爆警隊、怒罵禿鷹,但才談了幾分鐘,我額角開始冒汗 — 因為阿峰跟「同袍」系列之前的受訪者明顯有別。他不是黃絲帶(「贊成有真普選,但唔認同用呢種方式爭取」);也不太熟悉政治(會混淆「社民連」和「人民力量」,又會錯將「黎棟國」當成「黎國棟」);談到佔領期間的警隊,他有批評,但亦有體諒……嚴格來說,他和我不是同路人。

但我仍然希望聽他說下去,原因很簡單:當阿峰這種「不黃不藍」的前線警員也站出來批評警隊的時候,我們就更可以明確肯定,香港警隊當下的問題,已經不再是源於政治立場有異的偏差意見,而是明眼人有目共睹的客觀事實。如果聽過阿峰的說法,你仍然覺得警隊沒有問題的話,這不是中立,是愚昧。

* * *

訪問選址神秘。見面後,我們並肩穿過狹長走廊,拐個彎,推開門,步進房間。此情此景,很難不讓人想起警匪片中,卧底於安全屋見面的畫面。

阿峰不是卧底,只是警隊近來熱衷於捉內鬼,不是「自己人」的,隨時會被迅速起底、廣傳、孤立、排擠。所以這次訪問,我們格外謹慎。

「出師有名又點啫?」

話題少不免由佔領開始。「無論前線調配、管理層決定、公關工作,都係disaster!」阿峰搶著說,語氣斬釘截鐵。

先講公關。「日日搵許sir講,做咩嘢啫?點解要拖咁耐?搞到輿論又發酵咁耐,前線同事又辛苦咁耐,究竟你想點?」阿峰攤開雙掌。「當時有個講法,政府想等佢哋自亂陣腳,市民開始憎示威者,警隊就出師有名,結果出師有名咁又點啫?對警隊的公關災難都無幫助,都係咁災難。」事過境遷,他仍然不忿。

過去的訓練今次well-proven無用。

另一敗筆,在前線調配。「警隊好多過去的訓練今次都well-proven係無用嘅,例如戰術上,好多次都好失敗。」例如?我問。「旺角黃藍絲互抽嗰次,好明顯係現場deploy的人唔夠。」講的,是10月3日旺角那場衝突。當時他被派往前線,隔在兩派人中間,「一出事之後,根本嗌唔切機叫人幫手。」當日,我也在現場,難忘的除了是拳來腳往,還有事後大家猛烈抨撃的「警黑合作」、「送藍絲上的士」。

阿峰沒有否認。「唔係話唔拉藍絲,嗰日係乜人都唔拉,因為根本唔夠人手拉。」他說,警務工作不如大家所想般簡單,「唔係話可以拉佢返差館,然後再出返嚟做。唔得嘅。返去仲有好多文件的工作,至少搞你四五個鐘頭。」他的語氣夾雜無奈。「四五個鐘乜都完啦,旺角都比人溶咗啦!係咪先?所以當時指揮官落咗明確命令,『今日唔拉喇!帶佢走,然後送佢走算喇。用咩方法都好,帶佢去地鐵站、送佢上的士,幫佢出埋車錢都算喇!』」聽起來,荒誕萬分。

「點解放咁少人喺度?」

「以現場的人手嚟講,算係處理得相當好。」阿峰始終維護前線警員,並認定責任只在高層。「失敗的是管理層!點解放咁少人喺度?仲要咁耐都無增援?」我倒質疑,這是刻意為之。「我唔覺得佢地咁聰明囉!無咁醒,係諗唔到旺角會搞成咁。」阿峰說。

不過,對於高層一塌胡塗的決策,阿峰認為,前線警員早已習以為常,「成日都有問題架啦!小至一個煙花、花市的行動,到七一,到佔中,次次都有問題架啦,講就天下無敵。」因此,經歷是次佔領,最教他氣憤的,不是公關災難,也不是戰術失誤。

而是,警隊終於淪為服務政權的組織。

「政府好明顯放隻手入去搞。」

老實說,這個指控由來已久。但阿峰說自己以往從沒這種感覺,在他眼中,許多所謂的「政治檢控」,只是出於戰術上的考慮。「例如一大班人非法集會,會唔想喺現場拘捕,令情況惡化,所以有時會一兩日之後派CID上門拉。」但這一次,他卻看得清清楚楚:「好明顯政府係放咗隻手入去搞。」

只因警隊不再執行昔日那一套。「學堂有教,警隊係獨立的執法機構,唔係服務政權,唔係服務政府,而係服務市民,去執行法例。唔應該因為政府俾的指示,而唔執行、或者遲啲執行法例。」他舉例。「假如有啲人做緊一些危害緊國家安全的事,但佢無犯法,你都唔應該理。」但這一次,在是否執法、何時執法等事情上,警隊完全沒有自主。

阿峰開始連珠炮發:「許sir日日都話佢地係違法佔領,咁你做咩唔拉佢呢?申請禁制令就更加低能。本身都犯法架啦,申請嚟做乜?例如你喺街見到人違例泊車,唔通要去法庭申請禁制令先告佢?有人殺人,唔通你要申請禁制令拉佢?警察有法定的權力可以做架嘛,咁點解唔做呢?」

一句說話,全部煞停

警方本打算執法。「催淚煙之後嗰日,警務處處長在內部發咗個命令,叫警隊全體人員,包括CID,去攞定警棍同防毒面具,打算動用一萬幾警力,放多次催淚煙,並且一次過清場,完成咗件事。」阿峰言之鑿鑿。「每個環頭都交咗條數比總部,計緊我哋仲可以deploy到幾多人去做個行動,但因為羅范椒芬喺電台的一句說話,全部煞停哂,全部無做到。」很明顯,煞停行動,不是羅范,不是曾偉雄,而是梁振英。獨立執法機構?服務市民?從此成為笑話。

「之後仲發生咗件事。」阿峰憶述,施放催淚彈的幾天後,曾偉雄、林鄭、黎棟國一同在警察總部,跟數百位前線警員見面。「兩個文官講完老套嘢之後,到處長講。有個夥記唔生性,問阿SIR,『咁我哋幾時做嘢呀?』處長唔出聲,大家見到佢有啲眼濕濕,然後只係當住林鄭佢哋面,講咗一句,『政治問題政治解決,警察做返警察的工作!』」阿峰由是推斷,處長已被操控。

犯法,點解唔拉?

「如果唔係點會咁講吖!咩叫政治問題政治解決?而家係犯法行為嘛!你自己講嘅!非法集結嘛!咁點解唔拉呢?係咪先?確認咗呢次事件上面,特區政府係有擺隻手落去搞,已經唔單純係警察的business。」

這帶來什麼後果?我追問。阿峰坐直身子,倒抽一口氣,然後語重心長:「若然呢個只係一個先例,之後係咁發生呢,我就會好擔心。件事發展落去,會唔會演變到有啲行政命令落嚟,話你唔可以拘捕邊個呢?」他再嘆氣。「政府插手管理警隊行動,我希望呢次係唯一一次。」

坦白講,我不覺得這是第一次,更不覺得這會是最後一次。

* * *

我和阿峰的看法分歧,當然不止於此。

譬如說,阿峰替同僚說了不少好話 — 我埋怨警員情緒失控,他諒解(「比人鬧咗七十幾日,一定有情緒啦」);我說不少警員殺紅了眼,訴諸暴力,他同意之餘,又認為夥計們「未至於要置你於死地」,只是「打兩棍變咗兩棍半」。老實說,這些說法,我不盡同意。

但尚能理解。我是記者,他是警員,大家立足點有異,觀點因而不同,其實絕不出奇。不過,對於警隊內部的事,他置身其中,應該觀察得更加準確。

譬如說,為何警隊會集體仇恨示威者?

非友即敵,由林慧思開始

一切要由2013年的林慧思事件說起,阿峰說。「好大件事,好大件事,係好大件事。基本上個個都講緊去唔去(於旺角舉行的撐警活動),去唔去彷彿係一件好重要的事。」阿峰憶述,當時電話裡的所有警察群組 — 就連潛水、賭馬這些只談風月的群組,都在談同一件事。「我覺得點解咁搞笑嘅?呢件事係咪真係咁重要呢?警隊170年歷史,工作上同市民有衝突日日都發生架啦,點解呢件事會去到咁高的政治高度呢?」他不明所以,只覺可笑。「好鬼低能,撐咩警呢?搞(旺角集會)的人都唔係警察啦!」

偏偏許多警察甚是受落,認定「自己人撐自己人」乃天經地義。警隊裡面,甚至開始出現一種「非友即敵」的思維。「個個都諗住捉內鬼,邊個唔去撐自己人呢,佢就覺得你都係泛民嗰班,將人好二元咁區分出嚟。」阿峰舉例說,「我親耳聽到有人問『你去唔去(旺角集會)呀?』有同事話放工有嘢做唔去,即刻比人責備:『超!你係咪架?你係咪自己嚟架?而家咁大件事你都唔去?』」阿峰當然不同意,「佢唔去都唔代表佢唔loyal架嘛!」但日子一久,就開始潛移默化。「好多人都分唔到,覺得呢種已經係一種文化,乜嘢事都要齊心,乜嘢事都要撐警隊。」

「偷阿婆底褲係英雄」

潛移默化的現象,還體現於警員對佔領運動的態度。阿峰形容,在佔中醞釀的初期,老一輩的警察當然反對,但年輕一輩許多其實沒大感覺,「佔領咪佔領囉,工作的一部分嚟啫。」但警隊始終論資排輩,前輩的聲音,像家中父親一樣,比較洪亮,蓋過其他雜音。「食食吓飯有人問你點睇,唔通你反佢咩?初頭你可能覺得無乜嘢,到後來聽到個個都話佢衰,你就會問,佢哋係咪真係衰呢?好似係喎。點解黃之鋒樣衰咗咁多嘅?」阿峰打趣說。「就好似個月亮明明係圓的,但好多人同你講,『月亮是正方形』,久而久之,你就會開始懷疑。」三人成虎,何況警隊有三萬人。

催淚彈是另一轉捩點。當日阿峰留守警署,但對剛剛由前線執勤回歸的同僚,他印象深刻。「嗰晚返嚟的同事,唔係個個有份放催淚煙,無去嗰啲一見到佢哋返嚟,第一句就問,『你有無份放?』『無呀?有無搞錯呀,咁你出去做咩?』『有呀?嘩!堅喎!』如果你由前線返嚟,無論本來立場係點,嗰刻都梗有英雄感。」阿峰再打趣比喻:「粗魯啲講,例如偷阿婆底褲,如果有一班人行埋嚟同你講『嘩偷阿婆底褲,你係英雄!』你慢慢都會咁覺得。」

放催淚彈、偷阿婆底褲,性質有異,道理相同。

* * *

訪問尾聲,我問阿峰,佔領運動有否改變他對警隊的看法。他沉思良久,然後回答,「最失望係七警……」為什麼?我再問。

「On the book根據警隊程序,當然唔能夠用私刑啦。但你問我有無,就係有嘅。近年少左好多,但都係有。」施行私刑肯定犯法,但阿峰認為,也要視乎施刑的動機。「一種可以理解,一種不能原諒。」

私刑有兩種

「我親眼目睹同事對被捕人士咁做,但嗰啲係咩人呢?例如綁匪,佢死都唔肯講條參收埋喺邊,你仲同佢根據程序錄口供都唔會救到條參,咁你必須要做。又例如毒販,你明明知道佢收埋咗好大量毒品喺唔知邊度,你好想知道,就迫佢將嗰樣嘢講出嚟。」阿峰詳細解釋。「總之係有purpose的,做完之後會有好處,唔係對自己,而係對市民或者警隊。」

另一種,純屬情緒發泄,七警是最佳例子。「我都好詫異,點解要咁做呢?後來知道啲同事既身分同階級之後,就更加詫異。」阿峰握緊拳頭。「依家係一個總督察帶頭,叫班細咁做。一定唔係話啲伙記話要打,你當阿SIR死架?個CIP成七萬蚊人工,要抬要拉都唔係佢的職責,咁點解佢要存在喺度先?係要你控制同事的情緒嘛!點知你害到班同事咁!」

「我唔明點解高層咁幫七警。」

其實最令阿峰失望的,不是七警,而是公然為七警撐腰的警隊高層。「我好心翕。」他說,十年前有他認識的警察為制止一場黑社會打鬥而動用私刑,結果被揭發,要坐牢。當時警隊袖手旁觀。「個同事使咗好多錢上訴,都係失敗。」警隊有明確規例,不准為犯規警員籌錢打官司。

十年過去,所謂的規則,成為空談。暗角事件發生後,為了繞過規例,警隊用上「為家屬籌生活費」作藉口,實質要撐七警撐到底。「我唔明點解高層咁幫佢哋。之前嗰位同事,唔係更值得同情咩?點解咁唔公平嘅,個世界?」阿峰高聲質問。

這不正是警隊淪落的證據?阿峰想了一會,吐出這句:

「我睇唔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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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阿峰

文/亞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