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袍 2】輔警在倒戈
「嗰晚我在添美道,隔住鐵馬同警察對峙。」
他是前輔警。當日,他的同袍向手無寸鐵的平民,施放了87枚催淚彈。
幾天後,捲入「卧底風波」的他,毅然劈炮,表明心志,又繼續佔領。
結果,於龍和道一役,被警察強行拖走,遍體鱗傷。
「以前喺學堂所學的,根本就唔係咁!」他感慨。
他叫楊逸朗,曾經的新聞人物。
感慨,全因「做警察」,本來是「他的志願」。
「我細個睇電視睇得多,以為做警察可以撲滅罪行、儆惡懲奸。」
但踏出學堂後,他驚覺現實殘酷。「警隊文化,係好懶惰的。」
例如,警察會在巡邏期間玩手機,查身分證又會專挑沒有可疑的途人。
曾經雄心壯志的他,頓覺有志難伸。「依家的輔警,根本可有可無!」
楊逸朗口中說出的,是輔警故事,也是警隊淪落的證據。
* * * *
對於輔警,我跟廣大市民一樣,向來認識不深。訪問楊逸朗前,在網上搜尋列輸入「輔警」二字,輾轉間找到一份2014年10月出版的《輔警通訊》。這份專為輔警而設的刊物,每年出版三期,不算什麼機密文件,對外公開(否則不會稍動指頭就輕易獲得)。而這一期,無可避免地成為「佔領專題」,刊載了幾篇有關佔領期間執勤的輔警文章。刊物的頭版標題,大剌剌地寫著:
「人員謹守崗位 全力支援前線警務工作」
─ 《輔警通訊》第9期
這,正是輔警隊多年使命。顧名思義,輔警為輔助正規警隊而生,佔領運動期間,大量正規警員被調派前線,不少輔警於是咬緊牙關,接過棒子,在後方補位。譬如說,《輔警通訊》的其中一篇投稿,身為輔警女警長的作者一開首就寫自己為「支援正規同事」,「從10月1日開始便連續報更至10月6日」。
10月6日,恰是楊逸朗辭職的日子。身為輔警,他和昔日同僚一樣,連日作戰。不過他支援的,不是在前線放催淚彈的正規同事,而是事關重大的雨傘運動。由926公民廣場一役開始,他一連多日站在前線,跟同僚對峙。同室操戈,說心裡沒有掙扎,肯定是騙人。
「完全唔係學堂所學咁」
楊逸朗沒有否認。「我去到,睇到警察已經配備圓盾。我望住呢班所謂同事,好似唔係我平時所認識咁……」他回想926於公民廣場外的經歷。「我明明係呢個團隊的人,但都無能為力,唔可以大嗌:『我係輔警,你地唔好咁,好唔好?』」楊逸朗第一次接觸胡椒噴霧,在學堂。因為輔警學習使用噴霧前,長官會先叫他們把微量胡椒塗在自己的嘴角,感受一下武器的威力。但他真正感受到噴霧的厲害,卻在政總門外。「啲胡椒噴劑噴咗我啦。我都無衝撃,都比人噴。仲要係對住個頭噴,完全唔係學堂所學咁。」他錯愕,又覺恐怖。「我都有佢地既制服,但竟然係……覺得好陌生囉!」
當時他未辭職。《警察通例》列明,警察不得參與政治活動。雖然「政治活動」的定義,十分模糊,但始終是帶著輔警身分上前線,難道你不怕嗎?我問他。「輔警同正規警察唔同,佢哋落左更仲係休班警察,可以捉賊,可以行使警權。但輔警呢,唔駛返工就只係普通市民。」他微頓,然後反問:「咁唔通我要因為呢個身分而唔行出黎?」這正是輔警與正規警察的分別,某程度上也解釋到為何佔領區內,偶爾出現黃絲帶輔警的身影 —— 12月中,甚至有女輔警在旺角鳩嗚期間被拘捕。
「輔警價值,係低無可低」
輔警與正規警察的差異,豈止於此?外表上,兩者並無顯著差異,制服相同,裝備一樣,唯一能夠辨別的不同,在於肩上編號:輔警們的,全部以A字開首。然而,在一式一樣的裝束以外,兩支警隊還有著許多基本差異 —— 比方說,1999年改制以後,輔警的職務大幅縮減,由以往可進駐警隊不同崗位(如水警),到今天只能巡邏(甚至連巡邏車也不能上),以及人群管理(crowd management);輔警當值的時數,更是少之又少:楊逸朗說,他每個月只能當一至兩次巡邏更,再加上額外在公眾集會(POE)當值,每月上班的日子,頂多是四日。「除咗大時大節幫到啲正規警員,令他們有假放之外,輔警的價值,其實係低無可低的!」
輔警的日常工作,只有巡邏。但單是巡邏,缺乏經驗的輔警也往往成為同伴的負累。「如果你係正規警察,平時拍開正規的,好熟手,做嘢好快,到每次拍住輔警,都係唔同的人,又要同你認識下,吹下水,到有事處理,又要教你處理,你話會唔會唔討厭呢?會睇唔起我們啦!」楊逸朗認為,輔警在警隊的地位,十分低微。
「著起龍袍唔似太子」
「有句話係『著起龍袍唔似太子』,至於我們輔警,就係著起制服都唔似警察。」輔警每月執行一兩次,對於警務工作,自然不太熟手。加上始於2003年的「大學生輔警計劃」,令輔警隊中盡是初出茅廬的大學生,老差骨們自然看不過眼,「會覺得你來玩下囉,實習下囉。」輔警與正規警員巡邏,許多時變成了聯誼活動。「每次同正規拍,有咩嘢做呢?就係互相認識。點稱呼呀?讀咩科?邊間學校?有時都幾無聊。」
楊逸朗現於樹仁歷史系讀三年級,自然也是透過「大學生輔警計劃」加入警隊。之所以投考輔警,除了因為可以找點外快(輔警警員的起薪點是每日$620,入學堂開始計),更因為這是他的童年夢想。「我細個睇電視睇得多,以為做警察可以撲滅罪行、儆惡懲奸。」他笑說,「同埋,拎住支槍,騷起個證,幾有型吖!」於是升二年級的暑假,他一連12個星期在九龍灣輔警總部接受合共320小時的訓練,內容包括法律、實務、程序、規例及步操,甚至要學習燒槍。踏出學堂時,楊逸朗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有種警隊文化,叫懶散
但少年太年輕了。真正在迎接他的,是殘酷的真相。「出到嚟,同裡面訓練嗰種精神有好大落差。」楊逸朗慨嘆。曾經雄心壯志的他,發現自己的童年志願,不如當初所想。例如說,每次巡邏,警察們只會外出半小時,其餘時間大多在警署逗留。「即使出咗去,大廈、停車場點都會有保安室,咁佢哋就入去,話借個位置寫下野,當然好快寫完,然後就坐喺度休息、玩電話。」他曾以為當差可以撲滅罪行,儆惡懲奸,但畢竟香港治安良好,他的日常工作,通常只有「告車」(即抄牌),以及「踢竇」(即查身分證)。
其實楊逸朗不介意工作瑣碎,他最看不過眼的,是許多警察連瑣碎的工作也做不好。「告車、查身分證係無限、永遠唔會做得完的。所以他們唔會做好多,就算做,都係為交功課,搵啲功課做,無理由成日都無做過嘢嘛。」他說,警察每日其中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讓人知道他有在工作。「例如查身分證要報台,報台的作用就係令其他同事都聽到、長官都聽到,證明你無偷懶、有做嘢。呢啲,就係做功課喇。」
「唔可以求其告、求其查」
做文員偷懶,影響的是自己的公司,警察偷懶,危害的卻是社會的治安。「踢竇、告車,雖然好簡單,但又係好需要的。例如踢竇可以減少可疑人物犯案,告車就係因為違例泊車真係影響到市民生活、使用道路的權利嘛!呢樣嘢唔可以變左求其告、求其查。求其的話,即係唔係因為佢有可疑先至查啦!」楊逸朗自言接受不了警隊懶散的風氣。
「好多警察查身分證,通常唔會查啲好危險的人,例如傻佬呀嗰啲,通常唔會查,因為要保障自己安全、唔好搞咁多嘢嘛。咁查咩人呢?等緊車呀、無咩野做呀、學生呀嗰啲囉!佢哋唔會嘈你嘛。但如果你搵啲趕時間的、好兇狠的,就瀨嘢上身喇。」聽他這樣說,我終於明白自己雖然外表善良,卻屢次被查身分證的原因。「告車都係,佢哋唔會揀啲成條街都係車的路段去抄,因為得兩個人,一抄就要抄哂成條街。」難怪之前在佔領區內,有黃絲帶輔警偷偷跟我說,「其實呢啲不合作運動,警隊入面日日發生啦!」
「好人都難做啦」
話雖如此,楊逸朗還是當了整整一年輔警。他本打算繼續做下去,甚至想過畢業後投考督察。這樣做人不是很矛盾嗎?我質問。他說,本打算進入制度後可帶來改變。「如果做督察,都可以嘗試去改變自己隊人的處事作風,鼓勵佢地做多啲。」想法似乎有點天真。「我純粹覺得,係,那種偷懶的消極文化的確令人心灰,但都未至於去到要辭職。」直至佔領發生,他恍然大悟。早前接受雜誌訪問,他甚至不諱言「當差好戇居」。
因為警察不止懶散咁簡單。「926當晚,我已經覺得要辭職,因為警隊已經超越咗嗰種消極的懶惰,變成主動去打壓市民。」對此,楊逸朗無法接受。但他由於忙於佔領,便把辭職一事拖沓了數天,結果牽起一場「卧底風波」—— 他在撤離特首辦時打算「好來好去」,便與警察握手。結果合照被廣泛流傳,他被起底,輔警身分曝光,更一度被視為「警察卧底」。後來,他當眾撰寫辭職信,並由身邊不少佔領同伴作證辯護,事件才得以平息。
事過境遷,有人開始勸他別辭職,因為「你辭職,就又少咗個好警察」。這無疑是佔領期間,許多人的說法。楊逸朗聽見,只有無奈:「但問題係,個主流聲音好大,好人喺入面都難做啦,一定被人同化。所以我都忍受唔住……」他嘆了一口氣。
「唉,寧願離開好過。」
文/亞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