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從「上帝」的定義證明上帝存在嗎?
本體論論證 (ontological argument) 是一個嘗試從「上帝 (God) 」的定義出發去證明上帝存在的論證。在歷史上,許多哲學家 ─ 例如說, 17 世紀的笛卡爾 (Descartes) 跟 20 世紀的歌德爾 (Gödel) ─ 發展出這個論證的不同版本,而此論證在歷史上最早以及在當今中文世界最常見的版本,是由中世紀的哲學/神學家安瑟倫 (Anselm) 在他的《論述》 (Proslogion) 中所提出。本文介紹的本體論論證會集中於安瑟倫的版本。首先,我會說明安瑟倫於《論述》的第二章中提出的論證,並大略介紹其想法背後的動機 ─ 完美存有神學 (perfect being theology) 。接著,我會介紹對於此論證的批評。此外,我也將介紹安瑟論於《論述》的第三章中所提出的模態 (modal) 版本本體論論證,以及說明為什麼對前一論證的批評並不適用於此模態版本。最後,我將討論對模態版本的本體論論證的一些批評。
在《論述》的第二章中安瑟倫提到,就連不相信神的人都能有以下的概念:一個沒有比之更偉大的存有可被想像的存有 (a being than which no greater can be conceived) [1] 。上面這句話用中文說有點拗口,這個概念其實就是:一個可被想像的最偉大存有。安瑟倫將這個概念當成「上帝」的定義,也就是說,上帝是可被想像的最偉大存有。
這主張可以說是安瑟倫神學方法論的起點,他認為我們可以從這個定義出發,建立許許多多關於上帝性質的推理。舉例來說,安瑟倫在其他著作 — 像是《獨白》 (Monologion) 和《神為何成為人》 (Cur Deus Homo) — 嘗試證明為何上帝必須是全能和公義的:假設上帝不是全能的,那麼我們可以想像另一個存有,他具有上帝的所有性質,但還多出了「全能」這個性質;這樣的存有似乎會比上帝更偉大,因為他是全能而上帝不是(但其他方面則完全一樣)。然而,這樣的存有卻是不可能的,因為根據定義,上帝比任何可想像的存有都要偉大。結論是,一個可被想像的最偉大存有 ─ 上帝 ─ 擁有「全能」這個性質。
我們可以將上述推理普遍化成下列形式:對於任何性質 F ,如果任何存有要擁有 F 才是最偉大的 ,則上帝擁有 F 。舉例來說,如果任何存有要擁有「全善」這個性質才是最偉大的,則上帝是全善的。另一方面,我們似乎沒有理由相信任何存有要擁有「貓奴」這個性質才是最偉大的,所以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上帝也是個貓奴 [2] 。這樣的方法論被稱為「完美存有神學」,意即:根據上帝是最完美 ─ 可被想像的最偉大 ─ 存有的定義,推出上帝所擁有性質的神學 [3] 。
介紹了安瑟倫的完美存有神學,我們便可以輕鬆理解他的本體論論證。在《論述》的第二章中,安瑟倫將「存在」這個性質帶入 F 。他認為:任何存有要擁有「存在」這個性質才會是最偉大的,所以上帝擁有「存在」這個性質。因此,若放在安瑟倫整體神學脈絡來看,本體論論證其實可以被理解成完美存有神學的其中一個應用。現在讓我們將上述想法寫成論證的形式:
(P1) 上帝是可被想像的最偉大存有。[定義]
(P2) 如果任何存有要擁有「存在」這個性質才會是最偉大的,則上帝擁有「存
在」這個性質。[根據 (P1)]
(P3) 任何存有要擁有「存在」這個性質才會是最偉大的。[前提]
(P4) 上帝擁有「存在」這個性質。[根據 (P2)-(P3)]
有了上面這個論證,我們現在可以來介紹兩個對此論證的反駁。首先,本體論論證的反對者可能會反對 (P3) 。他們會認為,因為「存在」並不是一個性質,所以我們不能說擁有「存在」才會是最偉大的。這是康德 (Kant) 於《純粹理性批判》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中對本體論論證最有名的反駁。
這個反駁可以用以下的例子來說明。假設有兩人現在正在討論什麼是「獨角獸」,一番討論過後,兩人都同意「獨角獸」是「擁有『頭部有一長角』、『身體部分像白馬』等等性質的生物」;也就是說,兩人有著同樣的「獨角獸」概念。然而,其中一人認為獨角獸存在,另一人認為獨角獸不存在。這時,兩人的討論從「什麼是獨角獸?」轉變為「獨角獸是否存在?」。需要注意的是,後者的討論並不是關於「獨角獸」概念的討論,因為兩人已經同意了什麼是獨角獸,他們的爭論在於是否有符合這個概念的事物存在於真實世界中。因此,「存在」並不是一個可以被加入「獨角獸」概念的性質。同樣地,本體論論證的支持者和反對者可以有相同的「上帝」概念 ─ 可被想像的最偉大存有;然而「存在」並不會是這個概念的一部分,就如同「存在」並不是「獨角獸」概念的一部分一樣。也就是說,由於「存在」並不是一個真正的性質,所以它不能和「全能」和「全知」一樣被代入完美存有神學當中,產生 (P3) 這樣的前提。
另一個對本體論論證的知名反駁是針對 (P1)。 (P1) 有下列兩種理解方式:
(P1*) 存在某物,某物是上帝且是可被想像的最偉大存有。
(P1**) 上帝存在,若且唯若,上帝是可被想像的最偉大存有。
在此,本體論論證的支持者遇到了一個兩難 (dilemma) 。如果將 (P1) 讀成 (P1*) 的話,那麼這個論證就會變成一個循環論證,因為 (P1*) 本身就預設了上帝的存在。可是,如果將 (P1) 讀成 (P1**) 的話,那麼完美存有神學就應該被理解成:如果上帝存在,且任何存有要擁有F這個性質才會是最偉大的,則上帝擁有 F 這個性質。然而這樣 (P1)–(P4) 的論證會無效,因為 (P2) 將應該被理解成:如果上帝存在,且任何存有要擁有「存在」這個性質才會是最偉大的,則上帝擁有「存在」這個性質。這加上 (P3) 只能得出:如果上帝存在,則上帝存在。很明顯,這並不能推出上帝的存在。
我認為上述兩個反駁都是對於安瑟倫《論述》第二章中本體論論證的有力批評。然而,這兩個反駁都可以被安瑟倫用他在《論述》第三章提出的另一版本的本體論論證來回應。首先,讓我們來看看第三章中安瑟倫的論證為何。在第三章中,安瑟倫仍然使用了完美存有神學,但這次他帶入的不是「存在」,而是「必然存在 (necessary existence) 」。
我們可以從下面的例子看出「必然存在」這個性質不會受到康德的反駁影響。現在考慮以下這個概念:「藍色的共相 (universal) 」。亞里斯多德主義者 (Aristotelians) 認為共相是偶然存在物 (contingently beings) ,對他們來說,如果世界上沒有任何藍色的東西,則藍色的共相不會存在;唯有藍色的個物 (例如這張藍色的桌子、那張藍色的椅子) 存在的時候,藍色的共相才會存在。相反地,對於柏拉圖主義者 (Platonists) 來說,共相是必然存在物,即使這世界上不存在任何藍色的個物,藍色的共相依然會存在。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當我們將「必然存在」加入「藍色的共相」時,我們得到的是一個「柏拉圖式的藍色共相」的概念,而將「偶然存在 (contingent existence) 」加入時,得到的卻是一個「亞里斯多德式的藍色共相」的概念。在此,柏拉圖主義者跟亞里斯多德主義者的爭論是關於「什麼是共相?」,他們的爭論在於「共相」這個概念是否包含「必然存在」這個性質。因此,康德對「存在」的反對並不適用於「必然存在」。完美存有神學的支持者可以據此主張,任何存有要擁有「必然存在」這個性質才會是最偉大的,所以「上帝」的概念包含「必然存在」這個性質。
上述回應尚未解決針對 (P1) 的反駁。如上所言, (P1) 不能讀成 (P1*) ,否則會變成一個循環論證。然而,若是將 (P1) 讀成 (P1**) 並代入「必然存有」這個性質,我們也最多只能得到以下結論:
(P4**) 如果上帝存在,則上帝必然存在。
不過,本體論論證的支持者這時可以把 (P1) 讀成比 (P1**) 更強一點的主張:
(P1***) 必然地,上帝存在,若且唯若,上帝是可被想像的最偉大存有。
由於「上帝存在,若且唯若,上帝是可被想像的最偉大存有」是關於上帝的定義,我們可以說此命題必然為真。有了 (P1***) 之後,把「必然存在」代入完美存有神學,我們可以得到:
(P4***) 必然地,如果上帝存在,則上帝必然存在。
現在本體論論證的支持者會再加入另一個前提:
(P5) 可能地,上帝存在。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 (P5) 並沒有預設上帝存在,但否定 (P5) 就等於主張上帝不可能存在;在目前的討論脈絡下,這樣的主張是很明顯的丐題 (begging the question) 。因此,我們似乎有理由接受 (P5) 為真。現在從 (P4***) 跟 (P5) 透過一些簡單的模態邏輯 (modal logic) [4] 推論,可以得到:
(P6) 可能地,上帝必然存在。
本文在此不涉及抽象的形式證明,但大略的想法是這樣的。 (P4***) 表示在所有上帝存在的可能世界 (possible worlds) 中,上帝都擁有「必然存在」這個性質,而 (P5) 表示上帝有可能存在,即至少有一個可能世界是上帝存在於其中的。因此,在 (P5) 所表示的那個(或那些)上帝存在的可能世界中,上帝擁有「必然存在」這個性質;也就是說,在某個可能世界中,上帝擁有「必然存在」這個性質。接著, (P6) 也等價於以下命題:
(P7) 可能地,必然地,上帝存在。
當我們說某物必然存在時,這表示它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存在,因此,「上帝必然存在」等價於「必然地,上帝存在」。 (P7) 的意思就是,在某個可能世界中,上帝存在於所有可能世界中; (P7) 的進一步理解就是,為了要在這個可能世界中擁有「必然存在」這個性質,上帝要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存在。以上幾步推論的結論是:
(P8) 必然地,上帝存在。
由於現實世界 (actual world) 也是所有可能世界中的一個,所以根據 (P8) ,上帝也存在在現實世界。這正是本體論論證想要證明的結論:
(P9) 上帝存在。
這個新版的本體論論證運用了「可能性」、「必然性」等模態概念,因此被稱作「模態本體論論證 (modal ontological argument) 」。
模態本體論論證不會受到康德跟兩難問題的反駁,然而,這論證依然有幾個需要處理的問題。第一個就是,此論證多出了一個前提 (P5) 。反對本體論論者的人可能會主張:雖然我們沒有好理由否定 (P5) ,因為這樣做就等於直接主張上帝不可能存在; 但我們也沒有好理由接受 (P5) ,因為本體論論證的支持者除了訴諸直覺以外沒,有提出其他理由告訴我們為什麼 (P5) 是一個大家都應該接受的前提。
事實上,目前在模態本體論論證的相關文獻中,大多是透過上帝存在的可想像性 (conceivability) 去推論出上帝存在的可能性 (possibility) 。舉例來說,有人可能會推論:因為「說話的驢子存在」是可以想像的,所以「說話的驢子存在」是可能的。同樣地,因為「上帝存在」是可以想像的,所以「上帝存在」是可能的。可是,這樣的推論有極大爭議性,尤其是當代許多形上學家認為可想像性並非可能性的可靠指引 (reliable guide) ;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很多物理主義者 (physicalists) 認為僵屍世界 (zombie worlds) ─ 跟我們的世界有著完全一樣的物理性質,但沒有任何心理性質(例如意識)的世界 ─ 雖然是可想像的,但卻是不可能的。現今關於模態知識論的討論十分豐富,從某概念的可想像性推出其可能性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簡單。因此,(P5) 的確需要更多的理由來支持;在缺乏這樣的理由前,我認為合適的態度應是暫時對 (P5) 懸置 (suspend) 判斷。
更重要的是,即使我們撇開模態知識論的爭論,反對者依然可以提出第二個對模態本體論論證的疑問:如果「上帝存在」是可想像的,那麼同樣地,「上帝不存在」似乎也是可想像的,否則無神論將會是一個不可想像的立場,但無神論當然是可以想像的。現在假設可想像性蘊含可能性。如果「上帝不存在」是可想像的,麼那「上帝不存在」也會是可能的。也就是說,我們有理由接受:
(P5*) 可能地,上帝不存在。
然而 (P5*) 跟模態本體論論證證明出來的 (P8) 卻互相矛盾 [5] 。因此,我們不能同時接受 (P4***) 、 (P5) 、 (P5*) 這三個前提。本體論論證的支持者勢必要放棄其中一條。(P4***)本身是關於上帝的定義,所以相對沒有爭議,因此要放棄的必須是 (P5) 或 (P5*) 。然而,本體論論證的支持者有什麼好理由放棄 (P5*) 而非 (P5) 嗎?我目前還不知道,儘管「這樣的好理由存在」是我可以想像的 [6] 。
註:
- 原文當中是用「傻子(fool) 」而不是「不信神的人 (non-believer) 」,但根據上下文與當時中世紀語境來看,安瑟倫的意思明顯是後者。
- 如果你不同意這個例子也沒關係。假如你相信任何存有要擁有「貓奴」這個性質才是最偉大的,那根據完美存有神學,你應該也要相信上帝是個貓奴,因為對你來說,不是貓奴的上帝還不夠偉大。
- 完美存有神學是不是個可靠的方法論是當今宗教哲學的一大熱門議題,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 Jeff Speaks 最近在 OUP 出版的專書 The Greatest Possible Being 。
- 以下的推論需要預設 S5 作為正確的模態邏輯系統。由於本文篇幅所限,在此無法介紹關於 S5 的爭論。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 Benjamin Mitchell-Yellin & Michael Nelson (2016) 的論文 “S5 for Aristotelian Actualists”, Philosophical Studies, 173: 1537–1569; Mitchell-Yellin & Nelson 在文章中回應了對 S5 最知名的幾個反駁。
- 事實上,根據模態邏輯, (P5*) 加上 (P4***) 可以推出一個更強的結論:必然地,上帝不存在。
- 據我所知, Brian Leftow 會在他即將出版的新書 Anselm on God (OUP) 中提出一系列支持 (P5) 的論證,就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