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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進.未竟】陳文敏:栽種法治 毋分中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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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

主權移交之初,香港是大陸與世界之間的橋樑,不只在於經濟、文化,還在於眼界與價值。然而不過二十年,隨著「大國崛起」,在大陸眼中,中港孰優孰劣,早已逆轉。香港不再被視為學習對象,而是衰落、內耗的代名詞。

中港之間,亦彷彿只剩下建基於經濟利益或政治投機之上的「關係」。

在成為「反面教材」之前,香港對中國大陸而言是怎樣的存在?曾經,「建設民主中國」並不只是一句口號。

兩名香港學者陳健民與陳文敏,均是在九七前後,毅然選擇投身中國,推動各自最擅長也最關心的領域:公民社會與法治。他們曾經期望,來自香港的經驗,能夠將中國導向真正的自由開放;兩人付出的心血,令他們贏得敬重,在大陸的學界、民間以至政府,傳播香港的價值。

這種真正的交流,卻在佔領運動與北京收權之下戛然而止;兩人與中國的關係,一夜斷絕。

陳健民與陳文敏「北進」的未竟之路,也正是香港的寫照。

*   *   *

陳文敏記得,九十年代到北京清華大學演講的場面:校園破舊一如香港四、五十年代徒置區,大樓殘,牆壁爛,燈光暗,課室書桌與一般香港小學無異。

「這就是中國一間最大、最 top 的院校……睇到都心傷。」

破舊環境卻掩蓋不了對法律滿有熱誠的一雙雙眼睛。「他們求知慾很強,知道香港行普通法,但什麼是普通法呢?他們會思考好多,還會 link with 中國的問題,法制要怎樣改革呢?…這班學生,很值得去教。」

那時起,陳文敏已認定,培訓內地法律人才,從而改善中國法治,乃香港應有之義。

回歸頭 18 年,他朝這目標作出眾多嘗試 — 於港大開辦碩士課程,向內地司法、政府人員灌輸普通法精神;與內地院校交流合作,在當地模擬香港法院的判案場面;甚至與國家法官學院商討合作,希望大規模訓練法官,將法治理念在神州大地播種開花。

直至近兩年,好景不再。

由佔中開始,到緊接的港大副校風暴,陳文敏被左派瘋狂攻撃批鬥,於內地的一切聯繫戛然而止。「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令北京接受不了。」為免連累無辜,他再沒踏足他甚重視的神州大地。「我諗我上到嘅 ……不過無試過啦。」

廿年來,陳文敏致力為中國法治作出貢獻,豈料一個紅色巨浪翻來,幾乎再沒他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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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播種

香港回歸廿周年,港大法律學院開辦的「普通法碩士課程」,剛好走過 20 個年頭。

兩者不是巧合。1997 年,陳文敏與陳弘毅等創辦此課程,目標對象正是內地人。打開以簡體字寫成的課程單張,有以下一段簡介:

「我们希望透过本课程,培养对普通法与中国内地法制皆有深入认识的法律人才,以应付中国在新世纪的需要,并为推动及完善中国的法治发展作出努力。」

課程旨在為未來中國法治播種,故當年陳文敏將收生條件訂於 42 歲以下:「我想開始播種,睇緊嘅,是十幾廿年後的事。」他說,42 歲在當時中國社會算是年輕,因此他期望受過普通法訓練的學生,他日成為中國司法要員,發揮影響力。

廿年過去,課程有 600 多個畢業生,部分是內地官員,如來自港澳辦;部分更是當地法官。現時深圳人民法院的法官,有過百人都是陳文敏的學生。

「一個人在法院裡做不了什麼;但這樣的 critical mass,就可以帶來一些改變。」

眾所周知,香港行普通法,大陸行成文法,兩地法制本不相干。陳文敏卻指出,該課程的重點,不僅在於介紹普通法制度(如合同法、侵權法),而是向內地生灌輸背後的邏輯、精神。譬如一宗法庭案件中,控辯雙方為何都有道理?法官判案時有何考慮,又怎樣處理與個人立場不相符的案件?「我想訓練他們這些東西。」

陳文敏還四出替學生找實習機會:針對法官同學需要,他請時任首席大法官李國能幫忙,「擺他們喺香港法院,睇下香港的 case 怎樣拗、怎樣判」;至於在內地做官的同學,就獲安排在律政司、法律援助署實習,「睇吓香港的 system 怎樣運作」。

香港的法治理念與制度,對內地人是一大衝撃。「最初他們常問,為什麼你們教書不停批評法官錯誤?又說判辭錯?」中國式法律教育,甚少鼓勵學生對現有條文作出批判。「如果佢啱,咁駛乜你讀啫?」陳文敏笑說。

「大家要明白對方講乜」

一切源於兩地法律概念之差異。

八十年代末,香港只有港大一家大學設有法律學院,而當時港大法律學院裡面,只有兩個人懂中文,一個是陳弘毅,另一個是陳文敏。兩人一同參與基本法草擬工作,順理成章。

起草基本法,當然要與內地官員緊密接觸,過程中陳文敏發現雙方的法律理解,南轅北轍。「我們受英國 training,好實在的,條 law 要好多細節。」反觀內地,當時因文革致青黃不接,參與起草的專家,如許崇德、蕭蔚雲,所受的法學教育全是四、五十年代蘇聯一套,「只講理論,不講細節,有咁宏觀得咁宏觀。」陳文敏笑言,「咁即係講完等於冇講,講乜都得啦!」

審訊制度也有極大出入。有別於香港法官於庭上反覆質疑控方說法,內地法院傾向相信控方說詞:「控方代表國家,國家唔錯得,所以告得你你都係衰的。」陳文敏反問:「咁駛乜審啫?」

兩地法律概念縱然大異,但天要下雨,香港要回歸,基本法既是香港法律又是中國法律,陳文敏始終認為,一國兩制要成功落實,須靠「大家明白對方講乜」。因此九十年代初,他繼續與內地院校、官員交流,暗中灌輸香港  rule of law 理念。

「他們知道中國法制剛剛起步,好多嘢需要向外求,而香港正有一個好的制度,來自外國但又在華人社會 work 的。」他曾如此相信。

步近九七,兩地交流愈來愈頻繁,陳文敏還相信明天會更好:「如果我們的 law school 可以幫到內地提升裡面的學術質素、法律人才,這就是香港獨有的 r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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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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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輻射

某程度上,明天沒有更好。

有獨立組織每年發表全球法治指數,2016 年中國在全球 113 個國家中排名第 80。這些年來,異見人士被加罪,維權律師遭搜捕,中國法治情況已經惡名昭彰。

陳文敏承認,在政治環境下,就算香港為內地訓練了幾多人材,也無法改變既有制度。以最受爭議的刑事政治案件為例,「法律服務政治」概念之下,政府說有罪就有罪,受過普通法訓練的法官根本無 say。

然而中國幅員遼闊,爭議案件只佔少數,剩下來的案件,假如法官能發揚普通法精神,公平審訊,對黎民百姓未嘗沒有好處。這一點上,陳文敏堅信香港的重要性。

2007 年,陳文敏探訪深圳人民法院,了解其門生畢業後的工作情況,他說他們讀完書有三大改變。「第一,做 criminal trial(刑事審訊),以前會將檢控院個 file 照單全收,現在會問多一點,主動 test 吓 prosecution case;第二,會比較肯聽 defendant(被告)講嘢,這跟香港制度好大關係,因為好多 case 兩邊都有理由,不能只信一方;第三,判詞寫長了,以前照抄 prosecution,現在聽完(辯解),同意與否都會給理由,寫下來。」

這已是極大進步。「大部分的 trial,都做到公平、transparent,對中國成個發展已經有好大幫助。」

問題是,廿年來普通法碩士課程的畢業生只有區區 600 人。現時全中國有多少個法官?30 萬。陳文敏苦笑:「真係得一滴咁滯。」

除了遠道來港讀書這批精英分子,中國還有無數司法人員,或英文欠佳(難以接觸普通法世界),甚至未受過法律訓練,偏偏坐上了法官高位,審判平民。「他們佔了(法官)大多數,你不能不理會。」

要改變中國法治,就要大規模地由這班人入手。於是陳文敏有一構思:與官方合作,直接上大陸訓練法官。

訓練法官 示範審訊

時為 2000 年代中期,身為港大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向專責培訓法官的國家法官學院提出建議。「我話,有版你睇,我們教過的學生,出來明顯不同。但很多人未必 能 afford 讀一年書,那倒不如搞一些兩三星期的短期 course,甚至可以針對性地做:你是刑事法官,我就講刑事嘢;你想知知識產權,我就專做這一邊。總之,可以提升他們的視野、審判的能力。」

陳文敏真正想的是,若課程能成功開辦,香港的法治精神便可循官方渠道,輻射到內地各省各市。

他視這個大 project,任內多次親身飛到北京蹉商,拉扯以年計,終得以落實。豈料到簽約當日,對方突然換了黨委書記。內地人事大過天,一切需要推倒重來。訓練大陸法官的大計,就此功敗垂成。

但他改善中國法治之心不滅。「一樣嘢唔得,咪做第二樣囉。」官方渠道不通,陳文敏改從學術界著手,與內地院校合作,邀請西方法律學者,赴內地講堂以普通法世界的制度,模擬審理一些真正發生過的內地案件,起初只談民事訴訟,逐步引入講經濟法、環境爭議,最後連本質上挑戰憲法的司法覆核,也拿出來講。

旁聽者不單有學生,還有教授、司法人員、政策制訂者,以至人大代表。「聽完之後,他們就具體知道,這個 case 如果在我們法院會怎樣判。大家會看見 difference,而非紙上談兵、只談理論。」

「我想,他們 get 到的。」

於法治議題上,中港民間曾經有這樣的交流、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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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陳文敏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演講,剖析香港司法審查制度(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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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斷交

陳文敏笑言,自己與早期那批大陸學生,互動較多,感情亦較深。如今,這班學生一如他當初所願,部分已在中國國務院、公安部、司法部一步一步往上爬,發揮影響力。他和這些舊生不時聯絡,直至近一兩年。

「他們知道我發生什麼事,替我不值,但又不方便講太多。」

2015 年 1 月,左派報章引述消息指,陳文敏可能出任香港大學副校長,並開始大篇幅批評他領導下的法律學院表現不濟,源於有人「不務正業」,高調參與政治而忽略學術研究,並在佔中一事上與戴耀廷「沆瀣一氣」。

事件擾攘大半年,有報道指期間中聯辦及特首均曾插手干預港大校委會,要求否決任命。同年 9 月,校委會以 12 比 8 暗票否決委任陳文敏為副校長。

「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令北京接受不了。」[1]

事實上,陳文敏從沒參與佔中。2014 年 4 月他甚至公開呼籲各界放下公民提名,具體討論其他政改方案;佔中期間,他已卸任法律學院院長一職,並前赴美國賓夕凡尼亞大學任客席教授。

他曾說,對一切指控只覺莫名其妙:「大學副校長原來要中央信任。是否要勞動到北京咁嚴重?」

這場紅色風暴影響之深遠,在於它除了把陳文敏由副校長席位捲下來,更斷絕了他與內地之間的一切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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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北大—港大法律研究年會,陳文敏最後一次以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出席。(圖:北京大學網頁)

不上大陸 免累同伴

出事後,陳文敏仍收到不少來自內地學生的信件、心意卡。但更多舊生礙於身分,不便直接聯絡,只好趁陳的港大同事上大陸採訪時,再三叮囑幫忙傳個口訊。

「由佔中開始、我件事發生之後,我都無上過大陸。」

陳文敏和內地院校的交往,始於九十年代初,以往他經常接到邀請北上演講、授課。副校事件發生後,一切都變了,除了少數相熟的仍冒險力邀,其餘已成驚弓之鳥。「好熟的人會話你知,是政治原因;唔熟的,就求其畀個理由你,甚至唔講,突然間無咗。」

陳文敏說,他相信自己仍可以過關,但亦不願冒險,怕的是連累大陸的朋友。「就算我自己無事,走咗之後,上面的人點算呢?」

事實上,不僅陳文敏,整個港大法律學院亦受牽連,佔中後不少兩地院校合作項目都急速煞停,暫時擱置。「未必是真正的政治壓力,但大家的感覺是,HKU 是敏感的,HKU law school 是好敏感的,有陳文敏、戴耀廷,呢啲咁嘅人喺度,我們都是暫時避一避。」

陳文敏等辛苦建立的兩地民間交流,戛然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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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6日,為抗議校委會否決陳文敏任副校,港大教職員發起港大校內靜默遊行。二千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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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長城

1993 年,陳文敏第一次上長城,有感而發,回憶起自己的少年歲月:「中學畢業那一年,在東坪洲的礁石北望神州,看着滔滔江河,不知哪一天可以披長衫、踏輕舟,衣袂飄飄地渡長江、跨洞庭、登黃鶴樓,看那落霞孤鶩與秋水長天。」[2]

陳文敏如今回想,自己之所以落力推動中國法治發展,一半原因是中國情懷作崇。

八十年代初,大陸改革開放不久,還在港大就讀的陳文敏與友人北上神州,遊歷大地,旅途中被問及國籍,他總帶幾分驕傲地回答:「我們是中國人。」答完,甚至會怪責自己的民族感情往往不夠持久,「他朝回港,這份『衝動』又會瞬息間煙沒於中環簇簇眾生中。」[3]

1989 年中,陳文敏人在倫敦讀書,卻心繫天安門。六四屠城後,他與同窗發起哀悼行動,抬著兩口棺材,五千人無聲遊行。那一年,人人籌謀移民,身邊朋友都勸他別回香港發展,他卻堅持要「走進風浪之中」[4]。

「或許,我仍固執地相信,人性中仍有光輝的一面,在來臨中的日子,面對歷史,面對民族,但願我們都能無愧地當一個中國人!」[5]

原本在英倫象牙塔深鑽歐陸歷史文獻,埋首博士論文的他,適逢論文導師調動,加上時代的呼喚,開始質疑自己所作的,「讀博士,除了滿足自己,讀來做乜啫?反而如果回來,我可以做更多事,更加實在,更有價值。」未幾,他決定放棄學業回港,推動人權法、公民教育,以至促進中國法治。

當時他不知道,廿多年後他會因為這決定,被港大校委會成員質疑沒博士學位,不勝任副校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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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美歡教授(圖:HKU)

何美歡的故事

委身的人不止他一個。何美歡是陳文敏於港大法律學院的同事,乃商務法權威。於香港土生土長的她,一直心繫中國,甚至曾說自己的一切學術,都為中國而做[6]。2002 年,她毅然決定離開港大,往人工低九成的清華任教。時任院長陳文敏聽見消息,馬上追問:「你諗清楚喇?點解要入去教?」

「我如果能夠教到未來一代的領導人,而能夠改變這個世界,這就是最大的 attraction。」

何美歡在清華待了六年,期間特別為內地學生特別制定一套普通法教學計劃,深受同事、學生尊敬,甚至獲譽「以一人之力在清華法學院内部辦了一間法學院」、「花在學生身上的時間是天文數字」[7]。2010 年 8 月下旬,她在清華宿舍中風送院,入院期間,她的學生 24 小時在病房外守候;9 月初她離開人世,學生紛紛撰寫悼念文章,數量足以成書;陳文敏則在她的喪禮上發表頌詞。

「這一代人,有些就是單為理想而入去(中國)。」他說。

陳文敏和何美歡走的路不同,但目標一致。「如果這是自己國家,無論政權是怎樣,我都希望它好。我們身處比較 privileged 的 position,有這樣的 training、experience,如果能夠幫助他們,我覺得應該去做囉。」

「我知道,現在這可能不太 fashionable。」他微笑,承認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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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陳文敏,攝於港大陸佑堂(圖片來源:《走在公義路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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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崗位

陳文敏著緊中國法治,一半因為民族情懷,另一半是為了香港。

經過多年來與內地官員接觸,陳文敏早已明白,對方根本無意學習、仿效香港法制。「他們只覺得香港是特別的 experiment,不影響他的,就無所謂。」對方之所以對香港制度有興趣,只為了印證自己心目中的一國兩制,成功執行。

「他們有種 national pride,覺得一國兩制成功是值得驕傲的。」

問題是,一國兩制成功嗎?

陳文敏形容,一國兩制本建基於兩條支柱,第一是中央政府的自我約束。「你張德江不停走來話,『主權在我們手』,這是無意義的。我夠知啦,但你知不知道要 control 自己權力呢?」

中國幾千年歷史,一直未能發展出一套制衡權力的制度。「中國人有種壞習慣,就是什麼都要管,卻不懂什麼時候不要管。」[8]

另一條支柱是香港法治。從李波被擄到人大釋法,種種跡象皆說明,法治正急劇倒退。陳文敏從不相信中央意圖全面推倒法治,「起碼他們知道香港法制和經濟是扣住的,不能就此推冧」,但這正好說明另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對方根本不明白何謂法治。「他們自小的 training 是,法律是為政治、經濟服務的。我們覺得 law 是 end,他們覺得只是 means。」

「中國對法治的認識,仍然停留在依法治國的層面,法律是統治的工具而非約束公權的手段,刑法不再是維護公衆利益而是穩定政權的利器。」[9]

當中央不約束自身權力,當香港法治逐漸崩壞,一國兩制無疑已岌岌可危 — 這偏偏是陳文敏堅持促進中國法治的原因。

近年愈來愈多年輕人提倡,將香港和中國分割,河水不犯井水。陳文敏偏相信,兩者的命運,根本緊扣相連。

「Practical 來看,如果中國愈 liberal,我們就愈有機會維持自己的價值;如果中國繼續無法無天的,我們香港無可能維持到我們的法治。」因此,他認為香港人至少要令中國明白法治的意義,例如公平解決爭執,維護個人尊嚴。「這些普世價值,擺在哪裡都適用。」

「我們有責任幫囉,無論是幫佢(大陸),或者幫我們自己。」

怎樣幫?陳文敏卸任院長後,碰上中港政治環境丕變,兩地以往締結的民間交流,已經被摧毀得所餘無幾。

他承認形勢不妙,但強調推動法治乃長線工作。「大陸過往三四十年,行前兩步又退後一步。」他相信,現在只是後退的那一步。「可能要過多一兩代,他們才能建立我們所講的法治觀。」

陳文敏想提醒香港人,要堅守自己的位置。

「在中國體制裡,我們(香港)的位置不能翻天覆地。但如果我們能堅守崗位,令中國有些事可以做得好一點,令我們這制度能夠 maintain 住。」

「這就是我們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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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

註:

[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001/19316469

[2] 陳文敏《走在公義路上》,頁272

[3] 同上,頁270

[4] 同上,頁270

[5] 同上,頁271

[6] In Memory of Professor Betty Ho, HKU Faculty of Law Newsletter Autumn 2010

[7] http://pargsos.lofter.com/post/31032e_4cc251d

[8] 陳文敏〈回歸二十年:自我約束〉,明報,14-06-2017

[9] 陳文敏〈回歸二十年:法治〉,明報,21-0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