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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的生命 2】奮戰逾30年 陳錦康:僱主涼薄,政府無能,根本不重視工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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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對很多人來說都十分難熬,對於為口奔馳的打工仔尤甚。

去年多宗修路工人開工期間意外慘死的個案,不少港人記憶猶新;職業安全和工業傷亡工人的補償法例,幾十年來毫無改進;香港出現多宗疑似因過勞而死的個案,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只稱「會開始搜集有關數據,展開調查研究」,而標準工時立法仍未見曙光。諷刺的是,香港連續第22年獲評為最自由經濟體,卻同時是全球工時最長的地區。

2016年上半年,全港的工業傷亡個案為17,283宗,當中103人死亡,兩個數字均較2015年同期高。死亡率最高的行業為建造業,和運輸、倉庫、郵政及速遞服務行業。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接受《立場新聞》專訪時,怒轟香港職安環境「仲衰過以前」。所謂的以前,是指他30多年前入行時,「那時我們會用亞洲四小龍,星加坡、香港、韓國、台灣來計,那時香港安全水平是差,但差之中也好過韓國,好過台灣,好過大陸,但反觀現在,基本上我們落後過這些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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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錦康

政府無能,僱主涼薄

他指,由宣傳教育、職安補償法例,到政府部門執法,香港都遠遠落後於人。他認為主要原因是,政府根本不重視工人的性命。陳錦康以今年6月有3名修路工人深宵開工期間魂斷青葵公路的個案作例子,指政府的態度是「直情不出聲,好似當沒事發生,完全消失」,並點名批評剛退休的時任路政署署長劉家強,和現已調任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的時任勞工處處長唐智強,「衰到連出來推卸責任都沒有」。

陳錦康直言:「現今的問題就是,政府無能,僱主涼薄。」

他先由職業安全說起。「(職業)安全條例,回歸之後其實沒有修訂過,亦都無做過檢討。如果你說做過檢討而覺得好正,我無話可說,但問題是連檢討的動作都沒有,然後事實告訴我們,意外不斷重覆又重覆地發生。」

近年政府經常在電子媒體賣廣告,宣傳職業安全, 特首梁振英2014年更與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一同出席「工業安全周零意外」授旗典禮,即場大耍氣功「八段錦」,至今為人「津津樂道」。陳錦康批評這些根本不是安全教育,只是「告訴別人我現在在做安全教育」,「為咗招呼他一條友,所有工人停工,一齊同佢去耍那套甚麼東西(八段錦)。你叫他現在耍給我們看,看他還會不會耍?工友根本就是被逼去應酬他們。」

對於政府很多宣傳廣告呼籲工人使用安全帶之類,陳錦康更反感,認為這只是把工業傷亡責任推到工人身上,而非促使僱主提供更安全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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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傳職業安全的做法,被轟只是「整色整水」。(資料圖片)

法例多年無寸進 無良僱主代價少

法例方面,很多日本、台灣、英國等地都包括在保障範圍的工業意外情況,香港勞工法例和僱員補償條例都不包括在內,例如:僱員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除非乘坐由僱主安排的交通工具)、僱員工作期間休息時在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工作期間飲水或如廁時發生事故、工作期間突然死亡(過勞死)等。

而且,萬一勞資雙方就工傷意外責任、僱員傷勢及補償金額有爭議,勞工處沒有法定判定能力,工傷僱員需自行啟動司法程序索償,並遊走政府部門、保險公司、醫療機構等之間,為基層工友帶來漫長的身心折磨及生活壓力。

此外,即使有僱主被檢控,也鮮有被重罰的個案。以涉及僱員死亡的個案為例,僱主除了要按法例作出補償,若被發現違反《僱員補償條例》,例如沒有為員工購買勞工保險、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等,都可能被罰款或監禁,但陳錦康指,「個法例到現在十幾年,死了幾千人,但無一個僱主被判監禁。至於罰款,現在死亡個案的平均罰款只是萬多元而已。」他指,早年有一名婦人因多次違反限奶令、帶了多罐嬰幼兒配方粉離境,結果被判監35日,「工業意外導致一個人死亡,個罪行不會輕得過帶多幾罐奶粉過關吧!」

陳錦康一句總結香港的職安狀況:

「教育做得不好,安全法例又落後,最攞命是執法又非常寬鬆!」

這麼多年,為何香港的勞工法例連少少寸進步都沒有?「整個政府,不是由我們選出來的! 『689』是靠那689條友(選出),那689條友是甚麼人?(大有錢佬)就是囉!他怎會明白?又或者他們明白,但也不會犧牲他們自己的利益」。

工作求快靚正 職安僅「整色整水」

陳錦康續道出了最悲傷的現實:「現在整個工作文化,最重要是『快、靚、正』,還有避免被人『詐型』,安全呢?他們(工人)覺得是用來『整色整水』,有大人物來就要安全。我問他們,你們不怕死嗎?他們就說:怕死,都無辦法,無得食都會死。你覺得我們不怕死嗎?大家都有阿媽生,無得食都會死,一個人死總好過一家人(餓)死」。

陳錦康嘆很多工友都很傻,覺得工傷是因為自己不小心,卻沒有想過是僱主未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而導致他們受傷,「他們不會想,其實安全措施,基本上就是預他們不小心而設,令他們不至受傷。但他們就只會怪責自己…… 我就很替他們不值。我覺得其實這班工人,比我們任何一個人,對個社會的貢獻都多,連條命都貢獻了,或者真的做到斷手斷腳。」他認為最重要是先做好安全教育,否則遑論充權,「有時叫工友充權,他們覺得無用,會覺得你不夠那班商家鬥。」。

去年12月5日,年僅25歲的速遞員郭家浩開工期間遭車輛撞斃,僱主PizzaHut負責人稱「唔得閒」安排會面商討死者善後,一直協助家屬的工業傷亡權益會因而呼籲罷食PizzaHut,逼使公司面對家屬。其後事件迅速解決,家屬滿意公司的恩恤安排,工權會的呼籲行動卻受到網民抨擊。

「不要緊。我們工權會都35年,只係想做到一件事,其實所有工友辛辛苦苦做事,都是為社會作出貢獻,當面對不幸事件時,盡量減少他們不必要傷痛。」陳錦康事後說。

他解釋,事因PizzaHut原本答應路祭後就與家屬商討恩恤等安排,但公司代表後來卻稱因要處理其他事「唔得閒」,而令家屬十分失落,「所以我們在FB叫大家暫時不要落柯打,等公司得閒處理。」他相信,網民作出任何行動都是理性的,而非盲目響應工權會的呼籲,亦相信市民都看到事實,有自己的判斷。

多年不言休 陳:工人貢獻社會值得幫

工權會的立場是希望悲劇發生後,公司能與家屬好好商討如何善後,因為善後得好,可以幫家屬減少不必要的折磨和痛苦,「一個家庭支柱走了,只剩一個人或者幾個小朋友,除了面對喪生家庭痛苦,還要辦殮葬和擔心日後生活,很是折磨,我們的工作就是希望公司能夠盡快作出恩恤安排」。

他續解釋,雖然法例規定僱主需要支付醫藥費和殮葬費,但是實報實銷,「很多工人都是『餐搵餐食餐餐清』,哪有那麼多錢去墊支殮葬費呢?」而且現時殮葬費上限只有7萬多元,儀式上可以解決,但到安放死者的骨灰位時,往往出現問題,因為現在隨便找個私人骨灰位也要十幾萬元。

「(僱主)好多時未聽之前就覺得我們慫恿家屬,要脅公司或者趁火打劫,卻不去理解家屬需要。」陳錦康指其實很多時家屬的要求都很合理,而且大部分僱主聽完家屬講述情況後,都很乾脆地接受。

陳錦康1979年起為工友做義工,至工業傷亡權益會於1981年成立,他就全職在工權會工作,多年來經常面對僱主和政府逃避責任,就連工人都不認同自己,「他們經常罵孩子,『你有書唔讀,想學老竇咁折墮呀?』連他們都不認同自己的身份,不斷想逃離這個階級。」但他卻從沒想過放棄,因為來求助的工友和家屬都很慘,「現在我們的賠償制度,根本就是很少…… 我覺得社會對這班工友及其家屬有所虧欠。他們自力更生,受了傷,只想取回他們應得的,但都有困難。」

「你問點解多年來都幫助他們,因為這班人值得幫,值得尊敬。因為他們都對社會有貢獻,不過是透過被人剝削來貢獻社會。不是嗎?有人做到連命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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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Gill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