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的生命 1】修路工人遺孀:請尊重工人,給他們一個安全工作環境
「我可以堅強,但不是每個女人都可以堅強,去面對所有事情…… 我不是冷靜,而是我發自內心講出來:這班修路工人真的很危險。」
譚太42歲的丈夫譚權慰,去年10月13凌晨開工期間遭一輛專線小巴撞倒,搶救後不治,遺下她和3名分別13歲、9歲及3歲的兒子。譚太悲痛欲絕,對於記者因要求她再次講述亡夫事情而表達的歉意,她以沙啞的嗓子回應,今次願意講出個人感受,「只希望道路工人真的受到一份尊重,尊重他們的生命」。
事發時,譚權慰身穿反光衣,在車來車往的九龍塘窩打老道浸會大學對開橋面南行方向的慢線,進行道路維修工程,其間路面擺放雪糕筒分隔。譚太不滿政府和公司,沒有盡保護工人生命安全的責任,「一個雪糕筒是否可以擋住一條人命?如果擋得住我無話可說,如果擋不住,我唔該你路政署,唔該你們維護一班修路工人,給他們安全環境,靜靜地開工」。
她認為事件中,政府的責任最大,因為如果修路工人工作時,可多封一條行車線,就可以減少悲劇發生,「我先生就不會這樣,好多家庭都不會失去了嗲哋」。譚太多次強調,當修路工人「真是好辛酸」,但總算是可以養家的一技之長,能以自己的技術和血汗貢獻社會,但要以性命押注,「他們是帶住性命去工作!好彩就安全歸家,不好彩就死在馬路。」
譚太曾經勸先生轉工,但譚先生認為自己學識不多,又做慣了這份工,明知危險也無奈地做下去。譚太激動地訴說,「我由細到大都生活在低下層,所以很能體會低下層工作的人的辛酸。其實他們是技術人員!不過你們社會各界無重視這班人而已!要不是這班修路工人,你們行車哪有如此舒服?他們對社會也有貢獻的!你們不要遺忘這班工人啦!」
譚太
金錢難癒心靈創傷 籲尊重工人生命
2016年6月28日,3名修路工人在青葵公路工作期間慘死於車輪下,不足半年,譚權慰亦不幸遇難。譚太痛批,政府根本不覺得工人的性命重要。「死了就賠錢。我覺得你們不可以這樣樣對一條人命!」她不認為政府和承辦商不會因為有工人傷亡,就積極改善,「一雞死一雞鳴….. 他們可能覺得,你死了就第二個來做囉」。
「其實做這份工真的好慘!我先生,日曬雨淋,返到家其實真的很累。點解我會知?他著的衫很污糟,好大陣味….. 我幫他每日洗衫,他知道我有時不舒服,就自己洗衫,那些水洗極都是一陣味、一浸泥,好多泥沙。他收你一千幾百一日,吸很多塵,還要帶住生命(危險)。人工多嗎?不多。你們政府來試做一日,就感受到他們那種辛酸。你們無冷氣逛街都說熱,何況他們日日十個鐘日曬雨淋?他們賺的錢有血有汗呀!但他們的生命不值錢囉…… 很沒保障。」
工業意外傷亡者的家屬,生活保障不足,多年來為人詬病。根據香港現行工業傷亡補償法例,僱主須支付殮葬費用及醫療費,但上限是76,220元;同時,已故僱員年齡在40歲以下,家屬獲補償金額為其84個月(7年)收入,40至56歲為60個月(5年),56歲以上更只有36個月(3年)。換言之工人工資愈低,其性命就愈不「值錢」。問題是,不論死者生前家庭負擔有多大、有多少親人依賴他生活,政府一律只依據死者身亡的年齡作出賠償。
「我覺得,人命就是如此不值錢…….這樣叫保障我們勞工嗎?(勞工處)有沒有想過,他身邊的人有多淒慘?承受幾大壓力?承受幾大創傷?政府能彌補給我嗎?勞工處能彌補給我嗎?公司能彌補給我嗎?所有都不能彌補。但無人會這樣想。政府點解無人想到這些?勞工處點解不會這樣想?因為他們自己不是受害者囉!」
政府從不重視 「因他們不是受害者囉!」
如今需要獨力撫養3名稚子的譚太含淚質問勞工處,「甚麼叫勞工處呀?勞工處應是幫勞工、幫市民嘛!幫我們這些低下階層嘛!但你根本都沒幫過我們!」
「我老公只是打份工而已!他也想平安回家,也沒想到自己會這樣走了。好心酸。喂,他仔細老婆嫩,還要有3個仔,最細那個才3歲⋯⋯ 細仔日日都說不開心,每日都對我說:『媽咪,我唔開心。』每日都向我講幾次……」說到這裡,譚太已再度泣不成聲,好一陣子才能平伏,「你賠錢給我,賠不了心靈給我們。我們心靈上的創傷永遠都彌補不到⋯⋯我個家庭就被他們破壞了,我家原本很開心,嗲哋放假帶兒子去游水,陪他們去玩⋯⋯現在我先生不在了,我帶兒子去玩,無處不在都見到我先生的影子⋯⋯這些可以用錢衡量嗎?衡量不到! 」
老闆政府 為工業意外承擔低「代價」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認為,香港有如此多工業意外,原因就是對於政府和老闆,意外的「代價」實在太低,因為市民透過稅款和醫療體系等,集體為他們承擔了,「你估你賠給他們(工人),他會開心嗎?講得難聽點,『攞咗都補唔返』啦!」是甚麼造成政府毫不着緊的態度?「當然啦,死那個不是你的家人嘛!如果死那個是你家人,你會不會這樣呢?」
現在工亡補償個案,只計年期而不計依靠程度,「早陣子有幾個個案,爸爸死時,小朋友只是嬰孩,你賠7年(薪金)給他,可用到幾歲?有人話7歲,我話你都傻的!怎會去到7歲?又要計通脹,撇除所有東西,用到5年已很好。到個小朋友6歲,之後怎算呢?你用死者年齡來計沒有意義!」
工權會建議,政府亟需改善《僱員補償條例》中計算賠償的方法,並設立「工業傷亡補償基金」,向僱主徵款,扣除行政費用就全數賠償給工友。此做法可減少私人保險的利潤問題,亦可讓僱主負回其應有責任,「這是僱主導致工人受傷、死亡的責任來的!應該由他們負責任,不是我們用公帑幫他們找數!」
政府:檢討工作需時 料今年年中完成
根據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數字,2016年截至10月,涉及工程車及引致修路工人傷亡的交通意外宗數是3宗,有4名修路工人死亡,兩個數字均是6年來最高。就算不只計修路工人的死亡數字,過去10年涉及工程車輛的交通意外中,2016年的總死亡人數(包括修路工人以外的死亡人士)也創10年新高。
對於如何保障修路工人的人身安全,路政署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表示,從2016年11月1日起,署方已在其負責進行的道路工程實施多項新措施,以加強對工地工人的安全防護,包括提高護航車緩撞裝置尾部反光度的規格、清楚列明護航車的最少重量、提高護航車緩撞裝置尾部反光度的規格,並在時速限制70公里或以上的道路(包括快速公路)進行工程時,於封閉路段的前端加設備有車載式緩撞裝置的護航車輛,及縱向緩衝距離等。署方又強調,已加強巡查承建商在公路上有否按合約要求全面落實道路工程的安全防護措施。
6月28日於青葵公路導致3名修路工人死亡的交通意外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路政署聯同運輸署及警務署成目的工作小組,正檢視《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工作守則》,以參照相關技術的最新發展、本地經驗及外地的最新標準和做法,並進一步審視提升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防護措施需要。被問到有關檢討工作何時完成,署方向《立場新聞》表示,有關檢討及諮詢工作需時,預計於今年年中完成。
陳錦康:政府拖延改善
不過,陳錦康批評,成立工作小組的做法「根本上就是在拖延,從不積極」,他指出事後,網上已經流傳很多預防意外的方法,例如「不用水馬,就用流動防撞壆囉!」
他指,當局最近提出的做法,其實都不是針對預防意外,例如增加護航車的重量,改善護航車燈顏色等,他批評這些根本解決不到問題,「上次的意外不是撞到護航車、推動護航車而撞死工人嘛!而是它(的士)過了護航車之後,繞過護航車,撞進他們工作的區域裡面導致他們死亡。所以其實好簡單的方法是要做防撞 (包括水馬、流動路障),又或者增加緩衝位置。例如修一條路要封兩條路。但這些他們(政府)完全無(想過)」。
譚太:感謝捐款者工權會 望兒子將來回饋社會
由於意外事故引起市民關注,不少熱心人捐助幾名去世修路工人的家屬,譚太亦得到熱心人士和部分基金的幫助,生活暫不成問題,「我好感謝他們。我不懂表達,但我覺得,別人幫我,我有機會都會幫人。」她寄望3個兒子也可以這樣想,健康快樂成長之餘,有機會也要回饋社會。她也感謝工業傷亡權益會的協助,「如果沒有他們,像我們這些婦孺,真的做不了任何事」。
本身從事美容行業的譚太表示會繼續工作,撫養3個兒子,強調不會亂花熱心人捐助的善款,會留給孩子長大後用來唸書,「我失去了我先生,心情很悲痛,但我也要面對。小朋友看著你做人,我不開心,我的小朋友也不開心」。
儘管如此,表面堅強的她其實內心充滿陰霾,每次過馬路,或者拖住兒子就很恐懼,「你不知何時有人駕車撞過來,我不是一個人,我還要兼顧我3個孩子。將來怎樣我答不到你,但有我一日存在,我都好想保護我的小朋友。」譚太自言不知未來如何打算,但會盡力照顧好3個小朋友,「不需要他們一定讀書很好,最緊要他們心態正面,我就覺得很好」。她又經常叫兒子們多陪伴爺爺,也會定期給爺爺零用錢,「他已經失去了兒子,我不想他覺得因為這樣大家就要分開」。
文/Gill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