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削的結構 被弱點利用而不自願的勞動
甚麼是剝削?設想這個例子:
井中人: A 君被困在一口很深的井入面。 B 君在井外,有一條粗繩,可以把 A 君救起。 B 君答應可以救 A 君出來,但條件是 A 君要在 B 君的血汗工廠工作,每天工作十四小時,日薪一美元。
這裡, A 君明顯被 B 君剝削。井中人說明了剝削的兩個必要條件。首先,被剝削一方要有弱點 (vulnerability) 被剝削者掌握。 A 君被困井中,如果沒有人救就出不了去,而 B 君有可以救 A 君的工具。這樣,相對於 B 君, A 君就是有弱點,引致他需要依賴 B 君,來決定他是否出得了去。
其次, B 君是透過利用 A 君相對於自己的弱點,從 A 君的勞動中取得利益。如果 B 君無條件救 A 君出來, A 君就不見得被剝削。如果 B 君救出 A 君的條件是要 A 君來他家中作客吃一頓晚餐,也不見得 A 君被剝削。我們會認為井中人是剝削的典型,正是因為「血汗工廠」一節。
但是否僅僅因為 A 得在 B 的血汗工廠工作, A 就因此被剝削呢? A 有無弱點,是否與 B 剝削他並不相關?我認為這情況頗有爭議:所謂「條路自己揀,仆_唔好喊(自己選的路,出問題就不要埋怨)」, A 自討苦吃,又哪裡算得上剝削呢? B 想要 A 到自己的血汗工廠做, A 大可拒絕。說 B 在剝削 A 是否有點無辜?但同時,自願被奴役 (Voluntary slavery) 也是一種奴役,事實上即使我完全自願當你的奴隸,一般國家的法例也是不容許的。
但再設想這個例子:
雪糕杯:井中人中的井原本是一個很大的雪糕杯, A 把全部雪糕吃完之後,就身處井中出不了來。 A 明知會這樣,但還是自願把雪糕吃完。 B 如井中人一樣,開出了血汗工廠的條件救他出來。
在這裡,即使「條路自己揀」, A 是出自自願的選擇,令自己困在井中,似乎仍可說是被 B 剝削。這點正說明了,其實被剝削方有弱點被剝削方利用,是決定剝削出現的必要條件:即使 A 的弱點是自己弄出來,一旦 B 用這個弱點來迫 A 接受血汗工廠的合約,剝削仍然存在。
再設想這個例子:
互相威脅:回到井中人的情況, C 君與 B 君都有一條粗繩,可以救 A 君出來。但如果 B 君不向 A 君開出血汗工廠的條件, C 君就會強迫 B 君這樣做;而且如果 C 君不向 A 君開出相同的條件, B 君也一樣會迫 C 君做(想像他們各自拿手槍指住對方)
在這情況下, A 君還是被剝削。即使剝削者被迫利用被剝削者的弱點來迫使他勞動而獲利, 似乎也無改變 A 被剝削的處境。剝削者也可以是被迫的。在這裡,我們趨近了真正的資本主義市場的現實:資本家往往也是因為出於市場競爭需要而剝削工人。互相威脅捕捉了這個情況。這裡剝削的概念結構就完整了:一旦剝削者(們)利用被剝削者(們)的弱點(即:工人沒有生產工具就不能營生,就如 A 君沒有 B 君的繩就出不了去),以迫使他們勞動並從中獲利,剝削就出現。雙方的其他動機和意願都不相干。
這些討論取材自學者 Nicholas Vrousalis 晚近兩篇討論剝削與帝國主義的文章。那是對分析馬克思主義的剝削理論的重要推進。分析馬克思主義者如哲學家 G.A. Cohen 和經濟學家 John Roemer 在八十年代提出重構馬克思的剝削理論,來理解資本家到底在甚麼意義下剝削工人,其野心在於整理出資本主義的不公義的明確原因。他們認為,剝削之所以不公義,是因為體現了剝削者與被剝削者之間在經濟資源上的不平等:資本家有資本,而工人是無產階級,於是兩者的議價能力不平等,議價結果都是不公義的。
Vrousalis 的分析提出了兩點修正:(一)剝削之惡,在於被剝削者的弱點被利用來獲利,這和經濟資源是否不平等,似乎是互相獨立的道德關注;(二)剝削的處境可以是結構性的,市場競爭可以是引致剝削的充份條件,資本家本人是否自願搞血汗工廠無關宏旨。這修正了原本 Roemer / Cohen 的討論裡將道德問題個人化的傾向:剝削作為道德批判,關注的並不只是個人之間的經濟平等和議價能力,也在於經濟結構本身是否促成了剝削。
Vrousalis 對剝削的結構分析,明顯比 Roemer / Cohen 更為豐滿。有說分析馬克思主義的方法學(也就是分析哲學)令馬克思主義瑣碎化,又聚焦在個人而忽視結構,更欠缺對市場的批評,默認了資本主義的市場秩序。我認為 Vrousalis 對剝削的結構的分析,正是對這些質疑的有效駁斥。分析哲學也可以是結構性社會批判的重要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