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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 47 人案】還押近 10 個月黃子悅 獲高院准保釋 可回家做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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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悅

民主派初選案中,47 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並押後至明年 3 月 4 日再訊,當中14名被告獲准保釋,其餘被告至今還押近 10 個月,當中包括黃子悅。她今 ( 21 日 ) 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她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黃子悅保釋。

黃子悅今由大律師劉健代表,控方則由控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代表。

聆訊期間,一名男子頭戴鴨嘴帽於庭內旁聽,法庭書記上前要求她他除下帽子時,男子出示醫生證明,稱因皮膚問題須戴帽。法官一度指示書記影印相關證明,男子表示關注自己隱私。法官最終指,不容許法庭聆訊受干擾,要求男子離庭。

法官今於庭上指她不容許他人干擾法庭聆訊,「This is my court(這是我的法庭)」,相關干擾對任何一方均無好處,公眾人士進入法庭旁聽須遵守法庭規則,否則應到延伸庭旁聽,法官最終要求職員將該男子帶離法庭,並指「Please take him out. He has no right to be here.(帶他走,他無權留在這裡)」。法官又表示她最近多次處理同類事件,明言她不喜歡法庭聆訊受干擾。

男子:無意挑戰法庭

該男子於庭外表示,他因皮膚問題而須戴帽,並獲發醫生證明,他早前到法庭旁聽時,法庭書記亦於開庭前詢問他戴帽原因,他出示醫生證明之後,獲准於法庭內旁聽。而今日他因聽到法官指示書記會影印其醫生證明時,因擔心私隱問題而想作出澄清,強調自己無意挑戰法庭。

法官杜麗冰昨日處理同案被告吳敏兒的保釋申請時,曾拒絕戴印有「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聖經金句、黃黑色口罩的男子進入法庭旁聽,及要求原於庭內旁聽、身穿黃傘圖案上衣的女子前往延伸庭範圍旁聽,並於庭上重申,法庭並不容許與政治有關的表達。

47 名被告之中,目前共有 15 人獲批保釋,除了今日獲准保釋的黃子悅,還有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鄒家成、余慧明及陳志全。

其餘 33 人須繼續還押或因其他案件服刑,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林卓廷、譚凱邦、范國威、梁國雄、岑敖暉、王百羽。47 人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第 22(3) 條和香港法例第 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及 159C 條。

案件編號:HCCP 67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