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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會否決致函懲教支持邵家臻出席會議 謝偉銓:邵家臻應主動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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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因佔中案被判囚 8 個月,目前正在服刑。工黨議員張超雄提出,以內會名義致函懲教署,支持邵家臻申請外出參與立法會大會,但被建制派否決。民建聯葛珮帆發言時指,邵家臻明知自己無法出席會議,就不應在獄中提出修正案,阻礙立法會工作,「如果議員真心想做好立法會議員的工作,就唔應該做違法既行為。」

張超雄今午在內務委員會動議,希望以內會名義致函懲教署,支持邵家臻向署方申請外出參與會議。張超雄指,邵家臻原擬於下周的大會「推動醫療改革」的議案提出修正案,不能由其他議員代他提出,所以他有必要出席會議。張超雄表示,邵家臻是循正當渠道當選的議員,代表界別選民參與議會工作,希望議員能夠不分黨派,支持他外出親身履行職責。

鄺俊宇:訴求卑微

民主派議員均支持張超雄動議。民主黨鄺俊宇形容,邵家臻一直盡心履行議員職務,他希望就修正案發言只是「卑微的訴求」,希望議員能支持;朱凱廸則指,今次情況和上次不同,上次邵家臻即使未獲批外出,其口頭質詢仍能由其他人代為詢問,但他作為修正案動議人,必須親自出席會議。

不過建制派反對,葛珮帆發言時指,邵家臻因犯法被判入獄,不應因其立法會議員身份而享有特權。葛珮帆指,懲教署工作已非常繁重,內會通過動議會增加懲教署的工作,內會亦應尊重懲教署的專業判斷。

謝偉銓:邵家臻應主動辭職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亦表明反對動議,認為邵家臻被判囚 8 個月,刑期已遠超《基本法》第79條訂明,被判監一個月以上的立法會議員,可經三分之二議員通過解除職務的規定。

謝偉銓表示,現時邵家臻無法代表其界別出席會議的情況不理想,「邵議員會唔會諗,自己盡快主動辭去職務,叫政府快啲進行補選,等有議員可以代表佢個界別呢?」

內會最終以20票贊成、35票反對下,否決張超雄動議。

邵家臻早前已兩次向懲教署申請,在服刑期間出席立法會大會被拒。懲教署兩次理由均是認為立法會的權力及功能,不會因邵家臻入獄而受影響,懲教署無法律責任協助其履行職責。邵家臻早前透過其 fb 專頁管理人表明,可能會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懲教署的決定。